鶯歌東湖地區南側的樟普坑,有廠商在此申請設置土石最終堆置場,面積31公頃,預計堆置540萬立方公尺的工程廢土,堆置時程約6年。而與此相隔僅僅數百公尺的北側,跨越至桃園龜山的蕭厝坑、大丘田,卻被規劃為採土專區,面積更高達144公頃。預計挖除800多萬立方公尺的土石以供製磚之用,開挖時程約十年。
北部地區每年產生可供製磚的工程餘土,有900多萬立方公尺,何需設置採土區?東湖與蕭厝坑5家磚窯廠,年需土量約90萬立方公尺,6年正好相當於一個樟普坑堆置場,為何還要再設置堆置場?一邊挖土另一邊填土何其荒謬?(資料來源: 台灣北部及東部花蓮縣窯業用土資源調查規劃 報告)
目前本地平均每日已承受600車次35噸砂石車的交通量,再設置堆置場正好倍增為1200車次(以每車10立方公尺,來回計算),如何承受?廠商規劃的鶯歌溪岸替代道路,根本沒有避開中湖街與東湖路口的交通瓶頸點,無濟於事。
我們主張
1採土專區根本不需要,不可設置!
2本地區已承受每年90萬立方公尺的廢土,每天600車次的砂石車,不應再設置土石堆置場。
3應開闢鶯歌溪岸替代道路,供現有砂石車行駛,以避開中湖街砂石車僅可單行的狹窄路面。
4開闢磚窯廠後山聯絡道,連接明泰、俊行記、元記、國榮4家磚窯廠。
5砂石車限由山鶯路,大湖路,鶯歌溪岸替代道路至元記磚窯,由聯絡道至其他磚窯廠,不行駛現行之大同路、湖山街、中湖街、大湖路(中湖至鶯歌路段)。
如此本地磚窯廠每年可繼續為政府處理90萬立方公尺的廢土,而砂石車亦避開住宅區,將對居民的影響減至最低,何樂不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