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爛還是想再跟參與討論的CDees兄確認一下:
如果有人跟你說:
「那女生好美。」
「夕陽好美。」
「那朵花好美。」
這時你還會問他「美是什麼」嗎?
你是外國人,沒學過「美」這字是什麼意思嗎?
光從我們對美這個字所使用的范式來看
還不夠清楚這個字所代表的抽象概念嗎?
「美」就是美了,我們要怎麼去跨越形容詞給形容詞下個清晰完整的定義呢?
形容詞的意義只能在使用中被產生出來
它沒有一個先驗的結構可讓我們探討啊
有誰能定義什麼是「醜」給大家看嗎?
有誰能定義什麼是「好」給大家看嗎?
~_~"……
我說美感跟訊息質地不同
難道你認為是相同的嗎?
嚴格說來, "訊息"(information)經過整理可以提升為"知識"
"美感"則沒這種權利
在康德時代, 哲學家就已經分析出"美非藝術品之本質".
我們可以說"這夕陽對我來說很美", 但"夕陽本質中包含美"則是錯誤的邏輯.
"美存於人心."
如果我們承認這個前提, 就可以繼續探討"美"與"訊息"之差異.
"訊息"需要載體, "美"卻不需要載體,
"美"要的是主體的存在,否則不足以完滿其自身.
但是"美術訊息"卻一定需要載體. 這是我一直想拉出來講的.
必須說明的是, "美術訊息"只是"訊息"的一種
但是因為"美術訊息"有其自身特質, 因此又可獨立出來為人所描述.
就其符號使用而言, "文字"屬於論述性符號, 它受文法邏輯規範,
但"美術訊息"則相對性的自由許多, 其自身借助物質載體, 卻又不等於物質載體.
"美術訊息"的符號具自身完滿性, 同時也需要觀者具"審美意向性".
"美術訊息"具有結構性, 可被描述, 可被解析.
"美感"本身則沒有, 它只是抽象名詞或形容詞.
而美術訊息的結構與"意象"又有所關聯.
蘇珊·朗格《藝術問題》: "藝術品作為一個整體來說, 就是情感的意象."
若大家同意上面這個命題, 那我們就繼續解析, 意象的作用與性質.
我認為:「意象」只是透過「換喻」和「隱喻」所表達出來的一種抽象「概念」。在此容我把「意象」分成兩種:
1.普意象:可被「再詮釋」之概念。即羅蘭巴特的第二系統意指。
2.超意象:文字語彙不得再現之抽象概念。類似康德所謂的崇高(Sublim)。
例如龐德《地下鐵》或夏宇的《擁抱》,其中「普意象」即是浮動的(每個人解讀的意義不同),但是「美感意象」卻是具有普遍性的(當然不是絕對性)。但是我們會發現,並不是所有的詩歌「普意象」都是浮動的,依然有很大一部分是固定的。如此一來,我們就可以免於語言學中強調「文本(能指)的解讀(所指)不固定」的困擾,而好好保有我們的「精確意象」以及「美感意象」。就像是隱喻式的廣告(消費性訊息),其中「普意象」即是固定的,即靠邏輯就可以理出其中的隱藏性訊息。
(關於意象論述全文見:
http://www.wretch.cc/blog/DUpisces&article_id=2040796)我們把意象解析成兩個層面之後
再看看美術訊息所代表的"情感意象"是屬於"普意象"還是"超意象",
我的判斷是: "情感意象"屬於"超意象"
即不可再被詮釋之美術訊息
全部分解完上述問題之後
就不難解決知面與刺點的問題.
知面屬於普意象
可以再經由文字描述, 說出.
刺點屬於超意象
奇妙之處不可言喻.
但是刺點並非"美術訊息"或"美感"的表徵
巴特在書中已經擺明了即使是美的照片也不一定擁有刺點.
刺點更多的是屬於個人式的張力, 與個人式的意識形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