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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山徑筆記書」創意徵件



主辦單位: 行政院農委會林務局
承辦單位:中華民國自然與生態攝影學會

(一)、活動主旨
步道旅行的過程中,除了視覺上的景觀欣賞外,也可能進行其它不同形式的活動,例如自然觀察、攝影、寫生、採集等,或是將旅程中所遇所感用文字記載下來。本活動乃提倡民眾在步道旅行中,以一種閒適的心情、細微的觀察和豐富的想像力將自己所見所聞,以具創意的文字和圖像符號等方式紀錄下來,提供一種新的旅遊方式,讓步道旅行更具內涵與創意。

(二)、徵件主題
以在步道中散步、自然觀察或旅行為題,將個人的觀察與感想,利用文字、插圖、攝影或其他具創意的形式呈現,不限時間、地點的綜合性筆記。

(三)、收件方式
使用「我的山徑筆記書」專用小冊,或自行選擇長邊及寬邊不小於15公分,不大於21公分之空白筆記本參賽。

 至少需有20頁的創作內容。
 封面需有「我的山徑筆記書」字樣,內頁附上報名表。
 一律以掛號郵寄或親自送件。
 收件日期:2006年4月1日起至4月30日止
 收件地址:105台北市八德路三段12巷70弄15號
 洽詢電話:(02)25772152、2577-3810,自然與生態攝影學會。
簡章及相關訊息請至下列網站查詢
林務局http://www.forest.gov.tw
國家步道導覽網 http://trail.forest.gov.tw
自然與生態攝影學會http://www.csnp.org.tw

獎 勵
第一名乙名:獎金伍萬元、獎牌乙面。
第二名乙名:獎金參萬元、獎牌乙面。
第三名乙名:獎金貳萬元、獎牌乙面。
佳作拾名:獎金伍仟元、獎狀乙只。

(四)、評審準則
評比標準:內容契合度30%、內容創意度40% 、題材豐富性30%。
(五)、參賽規定
1.每人限投一件。參賽作品若需退件請作品附上足額之掛號回郵信封以利順利退件,得獎作品之原作於活動成果展結束經複製完成後可歸還作者。
2.投稿之文章必須為投稿者本人全新創作,不接受任何已公開刊登之作品,來稿請勿再投寄其他刊物,且絕無侵害他人著作權之情況,否則除取消獎勵資格外,一切法律責任由投稿者自行負責。
3.參賽作品請以掛號郵寄或親自送件,若因不可抗拒之因素至作品損毀或遺失,主承辦單位恕不負責。
4.得獎作品之圖文內容完整著作權均讓與主辦單位--農委會林務局所有,著作人格權屬於創作者,主辦單位同意得獎人以複製方式保留得獎作品。
5.凡報名者均視為認同本簡章之各項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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