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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壇主選單 > 香港論壇 > 拍攝高質素照片的十個步驟
作者  
討論話題
 

Terry Sham


網路會員

2004/01/18 14:27
器材: 其他 其他

mickey_mouse


網路會員

121) 2004/01/23 22:01 
excuses. even when you are intended to translate, you can quote the sources, quote the links........
but you didin"t.

And even if you did, you still violate other"s copyrights.

香港至*NET*超人


網路會員

122) 2004/01/23 22:26 
TERRY老哥, 你都係一個創作人, 你的相被人拿去當REFERENCE又改三換四,
仲要唔話比你聽之下周街貼, 條友仲當自己大師咁大條道影影相終極要點
點點, 你會點呀? 好光榮咁比人囉彩? 還是甚麼?!

而且, 你既修改連HISTORY都冇, 一改就改原貼, 這並不是討論成果, 而是
不停將別人的INPUT當成自己功勞, 你有冇係你個THREAD到QUOTE返我地既建
議及指正?! 梗係冇啦, 你既做法令人失望!

希望你為你盜用版權有所感想吧!

lofan


網路會員

123) 2004/01/23 22:37 
香港至 Net 超人兄:

S2 Pro 在數碼而言已是很不錯的了,這點我同意。
以我所知 CCD 現在也只是在 resolution 上可與菲林比較,
其他如 color depth / dynamic range / signal to noise ratio
上還是和菲林差得很遠,而且我親身買過或借來用過的數碼機的曝光
寬容度都窄得可以,正確曝光也還算見得人,over和under的位置想
都不用想了。如有不對之處,還請慷慨指正

還是老一句說話,請問就此命題能否分享一點照片參詳參詳?


---

沒有通過 Carl Zeiss 允許而翻譯並轉載其文章的確在版權上是有問題的,
只是:

1. 命題原先是辯論terrysham所載文件之可信賴性。如果攻至一半你忽然要
  轉而攻擊文章的侵權性,請另開命題。
  原先咬人左腳被甩開了便轉而咬人右腳,好像有點潑婦 feel。
  很難想像會出在 香港至net超人 這個型名的擁有者身上

2. 我不清楚法律,但看來他確實是犯了法,你有權力去備案,起不起訴他
  則不在你控制的範圍內了。明天一早就跑去備案啦,何需要在這裏大
  呼小叫呢?
  還有跟據香港法例,是要版權擁有人向版權署提出指控,版權署才會
  受理的,所以拜托你也通知 carl zeiss 一聲,勞煩你了。

3. 指控別人侵權指控得這樣開心,想必閣下家中的電腦軟件,遊戲軟件,
  音樂光碟,視訊光碟都是絕對正版的了,電腦裏連外來的mp3, 短片,
  照片都不存一張?超人兄你真是個高貴的聖人!你絕對是香港污流中
  的一道清泉!

4. 哎,功虧一簣!全用上了正版的你,一時不慎還是侵了權啦!
  你上面列出的牌子名和器材名,忘記了標商標擁有公司名稱,
  這已經是商標使用的侵權了,知道嗎?
   用完人家的註冊商標後,要加上 乜乜乜 乃 物物物 公司之注冊商標,
  才算合法使用
  INTEL & PENTIUM are registered trademarks of INTEL CO-OPERATION
  See?

Terry Sham


網路會員

124) 2004/01/23 22:55 
創作人? 您實在太看得起我了, 攝影對我來說只是我其中一個興趣, 我從來沒想過有人當我係大師, 我是攝影入門初哥, 向來都虛心學習, 在這裡亦曾經請教各位大大, 實在感激, 何來談得上什麼"光榮", "囉彩", "功勞"...

本以為香港至*NET*超人是真正的大師, 點知他的小人之心就真的正如一位大師......奶

小滴


網路會員

125) 2004/01/23 23:01 
討論歸討論, 和而不同可以接受, 人身攻擊就不要得.

大家新年快樂.

kcy_kwok


網路會員

126) 2004/01/23 23:16 
To Mr. Lofan
"我親身買過或借來用過的數碼機的曝光寬容度都窄得可以"

我不欲多言, 但有必要抖正.

絕大部份數碼機的曝光寬容比菲林大許多.
請參考色光的波長, 包括人的視野領域, 菲林曝光波長值, digital曝光波長值.
自己試試搵answer啦.

BTW, 我不認為要拍出好照片方可批評他人的照片. 難道的士司機,M記職員真的唔可以講政治? 拍別人批評何不閉門自願其說?

香港至*NET*超人


網路會員

127) 2004/01/23 23:20 
RE:lofan
咬人? 我只是在找事實.
你去SINAR個西睇一睇先, S/N係CCD「贏晒」. LEAF果個背係hkphotography.com亦贏KODAK E100系的645片及本港其中高級DRUM SCAN公司, 至於色深, 16BIT/CHANNEL, 知道S/N有幾高係唔會再懷疑.
日常軟件我都係用FREEWARE, WINDOWS有OEM, PHOTOSHOP及CORELDRAW開工工具有正版, 不過我有收藏老翻同埋「玩」老翻既嗜好, 唔係咩聖人. 至於MP3及短片, 我真係冇興趣喎, 聽音樂都係黑膠好.
版權一事不單是民事案, 搞不好可以是刑事. 至於版權持有者是否上訴法院, 那是另一回事. 例如隨街吐痰, 一吐就是犯法兼黑人爭, 但沒有那七類別政府人員在場是沒有起訴權, 就算有人用DV拍下來, 都不可以入稟法院或交去相關部門處理. 但那次吐痰是否變成合法? 當然不是, 那是立原意, 而非執法過程可辨.

RE:Terry Sham
我不是甚麼大師, 你搞錯當我係亦無法.
小人之心? 你盜版證據確作, 返過來說見證者是小人, 你個心都幾白喎....
到呢分鐘你仲未知自己衰乜, 我真係覺得你可以繼續你既"光榮", "囉彩", "功勞"... 唔阻你啦.

kcy_kwok


網路會員

128) 2004/01/23 23:21 
to 小滴:

你說的好,我撐你 ^_^
"和而不同可以接受, 人身攻擊就不要得"
人身攻擊? 唉......實在有點小氣囉......

jarvismen


網路會員

129) 2004/01/23 23:28 
come on babe, 講到無o野好講連 nickname 都玩埋, 唔係技窮係乜?

HH


網路會員

130) 2004/01/23 23:30 
Terry/lofan: 香港至net超人就是這麼難纏 (注:沒有褒貶之意)。  你有你道理,佢有佢道理,無論如何,點都唔會有結果。   新年放鬆點,佢日日得閒係forum打字練中文,你地無謂再同佢浪費時間丫

Vincent★帝國天使


論壇版主

131) 2004/01/23 23:32 
再下去...
若被義工看到了...可能會丟到保留區/歡樂區...
到時我撈不返出來的

香港至*NET*超人


網路會員

132) 2004/01/23 23:42 
盜版有理? 譯錯無罪?
攝影文革尚未成功, 同志仍須買菲林.....

jsklee


網路會員

133) 2004/01/24 00:03 
"同志仍須買菲林"

HaHa!

lofan


網路會員

134) 2004/01/24 01:52 
kcy_kwok兄:

  那真要請教你一下了,因為以我的經驗所得,我拍 digital 時,
  over會爆得 detail 丁點不剩, under 顏色會瘀,detail 欠奉之餘
  連 noise 都超多,而且整體畫面無甚立體感,請問是否我的操控或
  設定失當?

  的士司機可講政治,M記職員也可講政治,政治系講師也可講政治。
  以的士司機為例,我聽過精闢風趣的發言,也聽過前言不對後語,
  只針對自己利益的發言。如果我說政治系講師講政治比較有保証,
  敢問你會不會反對?

  你抓來外婆的金蘭妹妹的麻雀腳婆婆去品評你的照片,她一股腦兒
  彈死了你的照片,你又會順氣嗎?如果批評的是有若干相關背景的人,
  當然會死得心甘命抵。如果發現是亞婆的意見,當作耳邊風又有何不可?


香港至Net超人君:

  嘩,原來閣下竟還是個 hifi 友!同道啦!黑膠碟自然油潤的聲音,
  一聽難忘的,可不是嗎?如果再配套國產後置膽機,所費不高,
  功效卻大,請問老兄你玩膽機不玩?

  享受黑膠碟,以我的理解,是因為聲音圓潤自然,低音夠厚,
  高音細緻而不覺尖銳,說到底,你該就是在享受著 analogue
  的好處嗎?你享受著無限取樣,而不是靠 sampling 出來的音樂吧?

  奇怪你聲音聽得出來,化成影像便看不出來?數字鬥數字CD現在也
  已追過LP了吧?怎麼你又會覺得 LP 比 CD好呢!?

  真希望能看到你將同一個景以數碼和類比拍出來,再教教我現在的
  數碼怎樣超越菲林來著。聽過了小弟心服口服的話,敬上你老三杯
  就是了,小的量淺,三杯以後可奉陪不了。

  另外有關 terrysham 兄侵犯版權一點希望你別弄錯,這點上我沒
  幫他,上文我已說過他大有可能真的已犯了法而不自知,你要告他
  可以隨時去,各政府部門明天都開上午,要不然打個電話也未始不行。

  收藏老翻和玩老翻嘛.... 不,問題倒好像出來了...如果一個賣
  白粉的跑到警局去指控別人賣K仔,聽起來好像有點怪怪的。

  Terry兄不如你和超人兄明天約好時間一起上去,他告你侵犯版權,
  你告他收藏翻版好了,大家大鑊熟,唔使煩。

  最後兩點:

  Terry兄,在教育機構而言,教統局容許全文 5% 以下的翻印為豁免
  範圍,亦即是合法行為。請問在商界有否類似標準?而你所引述的部分
  又會佔全份 Zeiss Camera News 的百分之幾呢?

  超人君:提醒一下,一般的LP或CD都只有personal use license,
  緊記不要開太大聲,萬一調至屋外可聽見的音量,法律上已列為
  廣播,亦即你將以 personal use license 硬作 廣播之用,同樣
  是侵犯版權問題,小心小心,切記切記!

kcy_kwok


網路會員

135) 2004/01/24 06:59 
Lofan君:
"那真要請教你一下了,因為以我的經驗所得,我拍 digital 時,over會爆得 detail 丁點不剩, under 顏色會瘀,detail 欠奉之餘連 noise 都超多,而且整體畫面無甚立體感,整體畫面無甚立體感,請問是否我的操控或設定失當?"

對! 色光的波長=nm? 懂唔懂? 要是不懂, 我懶得說了~~~

"如果發現是亞婆的意見,當作耳邊風又有何不可?"
那為何有藝術品可以得到"金蘭妹妹的麻雀腳婆婆"們的稱讚? 藝術是 真.善.美的, 自己想想啦, 小朋友.

章魚


網路會員

136) 2004/01/24 07:22 
百回大戰.. 我都等了很耐了。

呢幾個<<所謂>>要點,不計選牌子 似係用大幅面相機多過用135機 .. ^-^

香港至*NET*超人


網路會員

137) 2004/01/24 07:37 
re:lofan
甚麼取樣我不想搞了, analogue又好, digital又好, 最重要是我享受音樂,
與及經由hifi或相機獲得的真實感. 對於聲浪太大, 放100個心, 我不會搞
得太大聲, 因為我套單聲度300W石仔後級也不不到那裡呢.
在這裡較耐的朋友都知我要求可以好高, 但底線是拍到, 而非為好而去拍攝.
數碼相機有一樣係菲林機望塵莫及的, 就是可變ISO, 這點對於一個SNAP攝影
師極度重要, 那不是大光圈鏡加1菲林可以解決的. 而即時回看也確保我在底
線之上.
以8BIT/CHANNEL的線性而言, 層次或有所不及菲林, 但最少我在放大8R時, 未
見S2PRO有明顯色層梯級化現象. 我是一個相信對眼的人, 所以我拍SLIDE, 由
45拍到135, 未來還會進軍617, 甚至更大片幅. 不過, 我絕不會盲目說菲林優
於SENSOR, 就現有SENSOR在色層的線性而言, 已經比菲林線性部份長得多. 菲
林就有點似膽機, 在面臨過載時出現柔化現像, 以至感覺上是載多了層次,
SENSOR就似石仔機, 要過載就不留情的刺耳. 如我的享受真實而不是美麗, 膽
機反變毒藥罷了.
最後, 我坦承自已收藏罪孽, 與不停拉扯掩飾的行為, 實為兩碼子事情, 網上
人口都只是網名一個, 要拉要鎖就只是消滅網名咁大把, 十八秒後再登起, 不
又是一條好漢嗎...

wlachan


網路會員

138) 2004/01/24 08:41 
>請問紫邊不是 CCD 的問題嗎??

不一定!我的 Pentax FA*24/2 用菲林拍,同樣有 purple fringing。而鏡頭的 purple fringing 是由於 chromatic aberation 而造成。

>Without all of the negative people, will you quote CZ News4? will you point out no lens meet the physics limitation? will you revise your 10 great points? if you need to share article, why not just post a link like what I found? 算啦, 衰就要認, 唔認就只係呃自己, 想想吧.

同意。Terry 兄,你的 post 一開始便已經不太正確,而且動機具疑問。我喜歡 Contax Zeiss,對 Leica 亦無反感,但所列出的十點,與「拍攝高質素照片的十個步驟」並沒有太大意義。而隨後的答辯,更顯得欲蓋彌彰。

>But, you make me feel sad. Of course, without your input, I really can"t alert to quote and amend those points. Why I don"t just post a link because most of the readers and my friends are Chinese. I think it is better to use our mother tongue.

問題在於你並沒有在最初便指出這是 translation,而令人相信那是你個人的「作品」,這點是不能改變的。

Terry Sham


網路會員

139) 2004/01/24 10:23 
wlachan兄:
我對數碼影像實在認識不深, 多謝您對紫邊的講解, 老實講我並沒有什麼品牌取向, 只是好東西, 我就會用, 我的防潮櫃中一樣有Nikon, Canon, Minolta, Seagull再加上「拍攝高質素照片」實在與器材沒有太大的關係, 我的文章是指出, 原來為了得到比較高的「影像質素」, 是要很多方面配合的. (好像說了很多遍, 但仍然有人覺得動機不良, 費解?)

香港至*NET*超人:
嘩! 原來你似住自己只是網名一個, 便可以到處積犯罪孽, 要拉要鎖就只是消滅你的網名, 你竟然這麼不負責任, 怪不得你經常在各網站上胡說八道, 甚至萎謗他人, 拉扯掩飾的技倆我就不懂, 但文中有什麼不對或不實, 本人實在樂意修改及修正, 相信比起你的"十八秒後再登起"有品.

mickey_mouse


網路會員

140) 2004/01/24 10:25 
What one said indicate what one i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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