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會員
|
看來2189大很在意這件事喔~
現在警察"偷拍"規定要著制服, 並且站在顯眼的地方才可以進行了~
|
網路會員
|
我是第一次時、好生氣、好生氣… 再來、一直來…就快沒有啥感覺了…(可是、警覺心提高嘍>>>) 因為、他一直來、一直來…(我以前都沒有見過他、我很會認人的>>>) 所以嘍>>>哎>>>
當麻豆的事呢>>>DATA1004也有和我聊過這件事呢… 可是、我23了、會不會太老了… 而且、身材也不是很好呀… 哎、重點是>>>我會怕我不上相… |
網路會員
|
小弟我拍胸脯保證~~~絕對夠資格~~^^ 如果諸位大大有興趣~ 那就有請mysky1031貼張自己的照片在藝廊啦~~~^^ (哇..........我不是故意的啦.........不要打我~_~")
|
網路會員
|
>可是、我23了、會不會太老了…
我今年三月剛過23歲生日,我覺得我還不算老,所以你也不老
>而且、身材也不是很好呀…
我的三圍31. 31. 31. 你的身材再怎麼差,也一定比我好
>哎、重點是>>>我會怕我不上相…
等你看過我的照片,相信你對〝不上相〞三個字會有全新的體認....
|
網路會員
|
[qoute] 這種人日文有專有名詞:ストーカー 現在只偷拍,不代表永遠只有偷拍!! 請美眉注意安全! ~~~~~~~~~~~~~~~~~~~~~~~~~~~~~~~~~~~~~~~~~~~~~~~~~~~~~~ 山羊大大~這是什麼意思勒??? 難道還會有更過分的事情?? =======================================================
這個名詞指的是:瘋狂愛慕的追蹤者
可能一開始還看不太得出異常,不過會越來越過份 完全不會理會被愛慕者的感受,有的甚至會作出可 怕的事情!!
希望是我多慮啦!!
|
網路會員
|
justinX姐這麼謙虛啊+_+"
山羊大~應該.......應該沒這麼恐怖吧........*_* |
網路會員
|
justinX姐? 我拿的可是黃色身分證,不是粉紅色 |
網路會員
|
哇................................XD 打錯了............................XD 在此至上12萬分的歉意..............XD
~~~~~~~~~~~~~~~~~~~~~~~~~~~~~~~~~~~~~~~~~~~~~ 拿您自己跟美眉比......................該怎麼比勒??? |
網路會員
|
有些偷拍是讓人部會感覺有被侵犯厭惡的,但是有些偷拍讓人感覺很討厭好像被侵犯像是廁所裙底等等...
|
網路會員
|
>當麻豆的事呢>>>DATA1004也有和我聊過這件事呢… >可是、我23了、會不會太老了… ==================================================================== 蕭薔35,還在為產品代言,有人會說她是"資深美少女"嗎? |
網路會員
|
瘋狂愛慕的追蹤者
是七拉憨嗎 我看是豬八戒 |
網路會員
|
> 當麻豆的事呢>>>DATA1004也有和我聊過這件事呢… > 可是、我23了、會不會太老了… > 而且、身材也不是很好呀… > 哎、重點是>>>我會怕我不上相…
我想這個嘛... 大多數, 如果不是全部, 付費去參加人像外拍的大大, 都希望模特兒年輕漂亮, 若能夠穿得少, 或甚至敢擺療人的姿勢. 這樣的模特兒才會更有人氣, 大家搶著拍, 不會捨不得按快門, 也就比較有再次受邀當模特兒的機會.
我是覺得說, 一個女生沒有理由要去當麻豆啦, 不論職業的或業餘的, 除非... 1) 熱愛當麻豆這個工作, 遠勝於從事其它行業. 2) 很喜歡被拍照, 但是周遭沒有喜歡拍照的朋友.
> 那就有請mysky1031貼張自己的照片在藝廊啦~~~^^ > (哇..........我不是故意的啦.........不要打我~_~")
如果柯達妹有意出來當麻豆卻沒有什麼照片可以貼, 就麻煩 DATA1004 大大幫忙拍幾張吧, (哇... 我也不是故意的啦... 不要打我~_~"), 啊不然, 我 (big_louse(a)yahoo.com) 也可以幫忙啦. 雖然說我最大的本事就是, 使用還算不錯的器材來拍出普普通通的照片. 呵~ |
網路會員
|
>很喜歡被拍照, 但是周遭沒有喜歡拍照的朋友 我是啊~^^
這件事情..........再說唄........本人的意思比較重要~~
|
網路會員
|
補充~ 喜不喜歡被拍照.......我就不知道了~ |
網路會員
|
當麻豆的事…再看看嘍>>>而且、我在台南呢>>> 在讀書和工作…可能、不能當手札的麻豆…
不過、我會貼一張我的圖在相本中… 讓大大們看看我可以不可以嘍>>>
那位人兄又來啦、昨天又來了、(我昨天休息一天…) 不過、拿件的時間是7/12下午5點…(一定又會遇到他>>>哎>>>) |
網路會員
|
嗯…我的相本容量滿了>>>可是、我有刪掉了… 但、容量不會變回原來的容量大小了>>> 所以、我貼不上去… sorry>>> |
網路會員
| |
網路會員
|
>那位人兄又來啦、昨天又來了、(我昨天休息一天…) >不過、拿件的時間是7/12下午5點…(一定又會遇到他>>>哎>>>)
服務業就是這樣,妹妹多擔待點吧。
對付這種客人,除了不理他之外,好像也拿他沒輒@@....
|
網路會員
|
準備口罩,怪叔叔來的時候就戴上, 我想他看了也知道什麼意思吧, 如果這樣還要拍,就把安全帽戴上, 是我的話...我一定這樣做^^
|
網路會員
|
此狀況可以用民法來對奧客進行求償,不得已的情況下再用到刑法: 民法第18條:I.人格權受侵害時,得請求法院除去其侵害;有受侵害之虞時, 得請求防止之。II.前項情形,以法律有特別規定者為限,得請求損害賠償或慰撫金。 民法第195條:I.不法侵害他人之身體、健康、名譽、自由、信用、隱私、貞操,或不法侵害其他人格法益而情節重大者,被害人雖非財產上之損害,亦得請求賠償相當之金額。其名譽被侵害者,並得請求回復名譽之適當處分。 II.前項請求權,不得讓與或繼承。但以金額賠償之請求權已依契約承諾,或 已起訴者,不在此限。 III.前二項規定,於不法侵害他人基於父、母、子、女或配偶關係之身分法益 而情節重大者,準用之。
請隨時與您的律師聯絡, 以提供更好的法律服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