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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壇主選單 > ※攝影異言堂 > 霧社收費站不得收通行費!
作者  
討論話題
 

jimmy.wei


新進會員

2003/02/24 23:07
器材: 其他 其他
霧社那裡設了一個收費站!
每人50+車40.現已由交通部決議不得私自
收費!且限期拆除收費亭!
我2/20上去就以此理由沒繳,他們無話可說!
1.鄉公所以風景區為由收費,但上山的車不一定是去
霧社!除非霧社為單一園區!
2.台14線是省道,維護管理為省,鄉公所無權收道路通行費!
(或稱維護費)之前過年及雪季,已經很多人罵聲連連,請上山
的朋友別花冤枉錢!一家4口加1部車共240元,拿來買底片吧!

big-ground


新進會員

81) 2003/03/31 10:03 
收了這麼久的錢, 怎麼看不到一些有意義的建設? 一路上還是找不到公廁, 停車位...., "30年"的風景區, 還是和30年前一樣.

(3/15從台中去爬雪山,一路上霧社,武陵農場,福壽山農場(力行產業道路),都沒有給他收到買路費, 七個人+兩輛車共省了三,四千元,真爽! 不過我們是在半夜時過去的:-).)

大龍1235


新進會員

82) 2003/03/31 10:16 
大有為的中央政府,拿出魄力出來吧!那些抗命的地方政府提出收費的理由實在可笑又可恥,不合法又不合理!

試問,如果做小偷的人,只要拿出偷來部份的錢來做一些地方公益就可毫不受法律的制裁繼續偷下去嗎?

如果中央對地方這種傲慢及違法繼續漠視下去的話,那無異昭告天下所有宵小,偷竊無罪!搶劫有理!

那一個小偷不是為了生活及享樂來做賊,他們如果都對抓他的警察說:我偷錢是因為上有老母下有小孩要養,如果不做賊的話全家都要餓死了..警察該不該抓?

fewon


新進會員

83) 2003/03/31 11:35 
奇摩的相關新聞
http://tw.news.yahoo.com/2003/03/31/leisure/infotimes/3903121.html
原來不只有霧社收費站違法
全台共有四處
看來我下次都要給它不交錢

jimmy.wei


新進會員

84) 2003/03/31 13:09 
今天中國時報又登了相關新聞,請看3/31日
第13版,總共半張篇幅說明全台共有4個位於省
道的收費站,交通部長林臨三昨天指示公路總局,
要求縣市政府將省道上的收費亭移至風景區內收費!
1.台八線~太魯閣
2.台14線~霧社
3.台21線~日月潭
4.台26線~佳樂水
法令規定:
(風景特定區管理規則)風景特定區管理單位可徵收清潔
維護費.
(公路法.公路用地使用規則)未經公路單位許可,公路不得設站
收費.
而省道公路主管單位為交通部公路總局!因此,風景區收費站應
設於風景區內,而非通往風景區的省道上,形成一往打盡現象!

無花


新進會員

85) 2003/03/31 15:18 
喂!喂!太管處有沒有看到.......
交通部說話了ㄜ!

小豆仔

部落格(10)
論壇版主

86) 2003/03/31 18:18 
如果官員繼續踢皮球,
我們能做只有運用網路力量,
讓更多朋友不要再當冤大頭了,
我已經在貼圖區發表,
希望多一個知道多一個了解.
至於官員...唉....算了!

TAY


新進會員

87) 2003/04/01 01:58 
我MAIL給親朋好友了
大家用力轉喔~ ^_^

貓頭鷹


新進會員

88) 2003/04/01 19:36 
小弟可能這個月或下個月會去清靜農場
那請問我該衝過去嗎?

jimmy.wei


新進會員

89) 2003/04/03 10:06 
1.太魯閣所設的兩個收費站(文山.布洛灣)於今天(3號)
正式拆除停止收費!
2.明天(4號)公路總局將親訪台26縣佳樂水收費站管理單位(滿州鄉長)
協調拆除事宜.
3.台14線霧社收費站,南投縣長已同意拆遷,但要求交通部撥3000萬元,
作為損失補償及拆遷工程費!
以上為轉述今天報紙新聞.........................................

Lopat


終身 VIP

90) 2003/04/03 13:47 
3.台14線霧社收費站,南投縣長已同意拆遷,但要求交通部撥3000萬元,
作為損失補償及拆遷工程費!
^^^^^^^^^^^^^^^^^^^^^^^^^

我有沒有看錯阿...
原來違法被檢舉還可以要錢阿....
真是好榜樣...

看看這次中央怎麼辦....

無花


新進會員

91) 2003/04/03 16:48 
交通部加油,大家支持你!

大龍1235


新進會員

92) 2003/04/03 17:55 
3.台14線霧社收費站,南投縣長已同意拆遷,但要求交通部撥3000萬元,
作為損失補償及拆遷工程費!
^^^^^^^^^^^^^^^^^^^^^^^^^
乾脆請法院將歷任收錢的縣長全部移送法辦,監察院糾舉彈劾南投縣政府相關單位是否瀆職算了!

犯了罪沒追究還不滿足,還有臉要錢?有沒有搞錯???



rapid


新進會員

93) 2003/04/03 19:38 
諸位有否想過硬行不交又如何,其違法在前,台灣不是共產黨的中國,個省為政,個縣為政,甚至個鄉為政,如果硬走它又奈你何.

jun65


新進會員

94) 2003/04/03 20:42 
大龍兄,法院不能將人家移送法辦的,要請檢察官大人去辦的

大地


新進會員

95) 2003/04/09 21:07 
昨早聽中廣新聞說,這最後一個路霸也被交通部處理掉了,自即日起真正停止收買路錢;果真如此,真是萬民之幸.
路過的網友可否探個虛實? 謝啦!

jimmy.wei


新進會員

96) 2003/04/10 09:53 
霧社終於正式停止收費了!
現剩下日月潭及佳樂水兩處,交通部
還在努力中!加油!

大龍1235


新進會員

97) 2003/04/10 10:41 
節錄昨日中國時報"時論廣場"一位署名"靜子"女士投書...

>>我是高雄媳婦,老家在南投市....我每年返鄉探親多次,甚至帶先生小孩認識我的故鄉:南投縣,但我不去霧社洗廬山溫泉,我選擇去東埔溫泉,理由很簡單:省道設路障,地方政府在強行罷收過路費的手段.嚴重影響我旅遊的心情.台灣有的是好山好水的地方,身為一個愛好旅遊,喜歡親近大自然的家庭,只好以此做為無言的抗爭.

>>欣聞交通部公路局積極協調下,南投縣政府終於同意停止台十(四)線霧社收費站作業,我這個月回娘家馬上要來個廬山溫泉之旅,順便親臨我六年未到的清境農場,一個大路霸阻絕夢想中的青青草園及品嚐高山咖啡的興致.

=====================================================================

好一個雨過天晴,光復台十四線的故事,像靜子女士這樣有原則的朋友應該也不少吧!相信日後有更多人願意到台十四線各觀光景點去觀光消費,南投縣政府現在應該做的正事是好好規劃交通及停車問題,協助當地居民從事民宿及餐飲等觀光產業,相信有一天增加的稅收一定可以彌補回來,且藏富於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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