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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台灣國展委員會墾丁鑽石-天鵝湖Villa攝影比賽


活動目的:為鼓勵攝影風潮,以鑲嵌在墾丁的鑽石-墾丁天鵝湖湖畔別墅Villa Resort為題,舉辦攝影比賽,歡迎您來搶奪首奬奬值二十萬元奬金與奬品。
指導單位:行政院
主辦單位:台灣國展委員會、中華民國文化資產發展協會
承辦單位:墾丁天鵝湖湖畔別墅Villa、高雄漢王洲際飯店
協辦單位:屏東縣議會、台東縣政府、高雄市旅行商業同業公會、高雄玩美攝影器材有限公司,歡迎相關單位申請參加。
攝影主題:能展現墾丁天鵝湖湖畔別墅Villa獨特之美的作品。
(1)內景:各類型房間內,可自行佈置拍照內容,力求舒適與美,亦即以天鵝湖房間內為景,可任您佈置擺設增加配件、燈光、寢具等,但務必能表現該房間的光影與柔美。
(2)外景:天鵝湖園區內,含客房陽台,力求浪漫與美,亦即以天鵝湖房間以外的景點或設施為景,可自由搭設主題或人物,但務必能表現該場景之浪漫與美麗,不分晝夜。
活動日期:2008年4月1日至2009年6月15日止,共十四個月。
參賽資格:凡活動期間入住墾丁天鵝湖Villa之國內外攝影愛好者(須有本人於活動期間住宿紀錄,方能參加比賽,參賽者務需註明住宿與拍攝日期)。
作品規定:
(1)以相紙沖印之相片(傳統或600萬畫素以上相片),尺寸規格為8×10吋,每人每房以一組為限。(說明:亦即每住一次房間,不管多少人住宿,僅能繳交一組作品。)
(2)每組參賽作品,需內景六張、外景四張,共十張成一組,每人限繳一組(不限參賽次數,亦即住二晚者則可繳交二組作品參賽,以此類推。),請於照片背後貼妥報名表,未備者不予評審。
(3)參賽作品須是墾丁天鵝湖Villa內拍攝之照片,允許適當編修,但真實度不可失真。
收件方式:參賽作品每組應內含內景六張、外景四張,並請附上退費收執聯正本,自即日起至2009年6月25日前(以郵戳為憑),將參賽作品以親送或郵寄掛號至高雄市鹽埕區七賢三路98號(高雄漢王洲際飯店),註明:墾丁天鵝湖Villa攝影比賽 收。
評審時間:2009年6月30日上午十時,主辨單位邀請攝影名家組成評審團,在高雄漢王洲際飯店舉行公開評審,歡迎參賽者及各界人士隔線參觀。
入圍公告:2009年7月1日公佈於台灣國展網站 www.taiwanart.org.tw及墾丁天鵝湖網站www.swanlake.com.tw並另行通知入圍者。入圍作品,需於接到通知十日內,繳交原稿底片或數位檔案光碟片(電子檔限600萬畫素FINE以上之TIF檔或JPG檔)送達主辦單位審核並確認住宿資料確實本人入宿,原稿底片及光碟之著作財產權歸主辦單位所有(底片概不退還),若經審核(或未繳交者)為非原稿底片或檔案,取消入圍資格,並不遞補。
獎項公告:入圍作品原稿底片與數位檔案光碟片彙集完成並經審核無誤後,於2009年7月20日公佈名次於墾丁天鵝湖網站www.swanlake.com.tw及台灣國展網站www.taiwanart.org.tw,並專函通知得獎者。
獎勵方式:
金牌奬一位:獎金新台幣(下同)拾萬元、奬狀乙紙、天鵝湖總統Villa住宿券一張(限本人使用)、得奬輯十冊,奬品續增中。。
銀牌奬一位:獎金參萬元、玩美Porsa180W雙燈組值10,800元,其餘同金牌奬。
銅牌奬一位:獎金貳萬元、玩美ASL持續燈雙燈組價值7,800元,其餘同金牌奬。
優選奬二名:奬金壹萬元、奬狀乙紙、天鵝湖湖畔親子Villa住宿券一張,得奬輯五冊,奬品續增中。
佳作奬若干名:奬金參仟元、奬狀乙紙、天鵝湖湖畔蜜月Villa住宿券一張,得奬輯三冊,佳作(含)以上得奬者附贈天鵝湖Villa紀念領帶乙條,奬品續增中。
入選奬二十名:奬狀乙紙、天鵝湖湖畔蜜月Villa住宿券一張,得奬輯二冊,入選(含)以上得奬者附贈2008台灣國展三年日誌乙冊,奬品續增中。
參加奬:凡繳費住宿者,包含天鵝湖推出的任何特惠、優惠之專案均屬之;且符合本簡章規定之參賽者,於活動期間內繳件參賽立即奬助住宿費現金500元,但持住宿券入住之參賽者則不再退費。(請檢附退費收執聯正本,則每房每夜退$500元,作為參賽者住宿之優惠;請於住宿時索取攝影比賽退費收執聯,藉資退費作業。)
奬勵附註:奬品增加中,詳細情形請閱www.swanlake.com.tw
頒奬事宜:
(1) 優選奬(含)以上每人限得一奬,以參賽者及登記入宿者為準,得奬金額應稅,並擇期與2009台灣國展油畫比賽頒奬典禮併同舉行隆重表揚。
(2) 頒奬當日若得奬者不克前來,請委託親友攜帶證明文件上台代理受奬,否則視同棄權,主辦單位亦不另行補發,如為外國人或僑居地華僑,請聲明後,奬金、奬品等由主辦單位函寄之。
參賽規則:
(1)參賽作品不論得奬與否,恕不退件,請自行備份留存。
(2)參賽者及參賽作品必須是活動期間(2008.04.01~2009.06.15)內,確實有親自蒞宿墾丁天鵝湖Villa,並在園區及房間內拍攝。(說明:參賽者為求作品完美,歡迎自行佈置現場包含寢具、人物等,主辦單位同時在天鵝湖提供:四套寢具、咖啡杯組、香檳杯組、桌巾、花器、掛圖等,請逕洽天鵝湖櫃枱,如需借用,請於訂房時事先告知,以便作業。)
(3)得獎作品(含入選奬)之版權歸主辦及承辦單位所有,可供任何活動及需求、設計文宣廣告,作為公開使用,均不另予通知及致酬。
(4)參賽作品如郵寄途中或遇人力無法抗拒造成損壞時,主辦單位恕不負責。
(5)凡參加本活動者,視認同願遵守本簡章之各項規定;如有未盡事宜,得在天鵝湖網站www.swanlake.com.tw修正公佈之,並以該網站最新公告規定為優先。
附註:請參賽者為確認墾丁天鵝湖Villa現場天氣狀況,可隨時點閱www.swanlake.com.tw查閱,或來電詢問(08)889-1234。
本簡章依台灣國展委員會2008年4月1日台國展攝字第0970401號函公告。
聯絡方式:
◎墾丁天鵝湖湖畔別墅Villa Resort
聯絡電話:(08)889-1234 傳真:(08)889-8800
地 址:屏東縣墾丁恆春鎮南灣路500號
◎台灣國展委員會
聯絡電話:(07)521-2345 傳真:(07)521-4264
地 址:高雄市鹽埕區七賢三路98號
活動網址:www.swanlake.com.tw www.taiwanart.org.tw
E-mail:photo@taiwanart.org.tw


 

 墾丁鑽石-天鵝湖Villa攝影比賽 作品資料                           

參賽者姓名

小姐先生

作品編號

 

作品名稱

 

拍攝主題

房間內景(三張) 

園區外景(二張)

拍攝日期

 

底片格式

傳統 數位

住宿日期

       

住宿房號

 

聯絡電話

()

(手機)

聯絡地址

 

E-mail

 

註:請貼妥於參賽作品背面(可影印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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