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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道開麥拉」攝影比賽2/28日即將截止收件



首獎十萬元、總獎金七十六萬元


主辦單位: 行政院農委會林務局
承辦單位:中華民國自然與生態攝影學會

(一)、活動主旨
本活動旨在透過攝影比賽的宣傳,鼓勵民眾在進行步道旅行時,能夠藉由拍攝時的細微觀察,深化旅行的記憶、提升對自然美感的鑑賞力,同時也是號召全民為台灣的環境資源留存珍貴的影像。

比賽收件分為單作組及連作組,以鼓勵攝影愛好者及登山客就特定步道系統進行長時間或系統性的攝影,呈現各步道在四季的景觀變化和豐富的旅遊資源。

(二)、活動內容
A、單作組 攝影主題:以台灣地區之「國家步道系統」或林務局所轄之「區域步道」內之自然、人文等環境為題,多面向呈現國家步道豐富的旅遊資源。作品依主題表現分兩類;
『自然景觀類』:自然景觀、動植物生態、天文氣象…..等
『人文景觀類』:歷史古蹟、人文生活、遊憩設施….等

作品規格:135mm以上彩色正負片皆可;高階數位相機拍攝之作品(600萬畫素以上相機拍攝,原始檔案大小約為2000×3000dpi以上規格之jpg(fine、high quality)或tiff檔,不得插點加大檔案,不得使用Photoshop等影像軟體做任何影像合成)沖洗成6×8吋或最寬邊不超過8吋之照片參賽,並附原始檔光碟。不得裝裱、護褙、格放、加色。參賽件數:每人最多20件,可跨類參加。

獎 勵:每組各有如下獎項:
冠軍獎乙名:獎金伍萬元,獎牌乙面。
亞軍獎乙名:獎金參萬元,獎牌乙面。
季軍獎乙名:獎金貳萬元,獎牌乙面。
優選獎拾名:獎金伍仟元,獎狀乙紙。
佳作獎參拾名:獎金貳仟元。

B、連作組 攝影主題:以台灣地區之「國家步道系統」或林務局所轄之「區域步道系統」為範疇,參賽者就單一步道系統,多面向呈現不同季節之景觀變化與自然、人文之環境資源。

作品規格:135mm以上彩色正負片皆可;高階數位相機拍攝之作品(600萬畫素以上相機拍攝,原始檔案大小約為2000×3000dpi以上規格之jpg(fine、high quality)或tiff檔,不得插點加大檔案,不得使用Photoshop等影像軟體做任何影像合成),沖洗成6×8吋或最寬邊不超過8吋之照片參賽,並附原始檔光碟。不得裝裱、護褙、格放、加色。 參賽件數:每組8-12張,每人限投3組

獎 勵:
冠軍獎乙名:獎金壹拾萬元,獎牌乙面。
亞軍獎乙名:獎金伍萬元,獎牌乙面。
季軍獎乙名:獎金叁萬元,獎牌乙面。
優選獎參名:獎金貳萬元,獎狀乙紙。
佳作獎拾名:獎金壹萬元。

(三)、收件方式
寄件方式:請參賽者將作品裝袋,註明參加「步道開麥拉攝影比賽」,以掛號郵寄或親自送件,郵寄以郵戳為憑。
收件日期:2006年2月1日起至2月28日止
收件地點:105台北市八德路三段12巷70弄15號
洽詢電話:(02)25772152、2577-3810,自然與生態攝影學會。
簡章及相關訊息請至下列網站查詢
自然與生態攝影學會http://www.csnp.org.tw
林務局http://www.forest.gov.tw
國家步道導覽網 http://trail.forest.gov.tw

(四)、評審準則
評審委員依作品之影像品質(40﹪)、主題之適切性(30﹪)、各步道系統代表資源(30﹪),綜合評選優秀作品。

(五)、參賽規定
1.請詳填參賽表格,浮貼於照片背面,未填寫完整者不予評審。
2.作品若需退件,請於公佈得獎日起一個月內親至收件地點領取,或附回郵五十元及中型信封,並寫明收件人地址、姓名、聯絡電話。
3.嚴禁盜用他人作品,違者若原作者提出異議時,主辦單位除取消入選資格並追繳稿酬及獎狀,其違反著作權之法律責任自負,概與主辦單位無關。
4.參賽得獎作品之完整著作權均歸屬主辦單位--農委會林務局所有,著作人格權屬於創作者,主辦單位同意得獎人以複製方式保留得獎作品。
5.可跨組(單作/連作)及跨類(自然景觀/人文景觀)參加,每組/類前三名及優選得獎作品每人限錄取一件,凡經評審得獎確定之作品不得要求退件。
6.參加作品未達水準獎項得從缺。
7.入選作品評選之標準除主題適切性、影像表現外,並考量各步道系統之平均選取數量。
8.得獎者需於通知得獎一週內繳交原稿底片或原始數位檔案,請參賽者妥善管理參賽底片或檔案,以免誤寄。
9.得獎之獎金均依所得稅法規定扣繳所得稅。
10.凡報名者均視為認同本簡章之各項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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