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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壇主選單 > 香港論壇 > 殘酷的金魚攝影
作者  
討論話題
 

marskwan


新進會員

2003/09/06 08:49
器材: 其他 其他
早兩天參加某某所舉辦的金魚攝影活動. 他們對待那幾條金魚的殘酷手段令我很不安...不是從魚缸兩邊掉它落水, 就是在水中把它搬來搬去!! 一行十多人, 人人十張相, 可想而知!! "相" 由心生. 心不正...何美之有!! 希望大家想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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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dmars


新進會員

61) 2003/09/10 12:15 
人類有一些特性是其他動物所沒有的:
- 說謊話
- 找藉口
- 偽善
- 把自己的行為合理化
... 等

不過其實上述種種都是同一種東西, 大家如有興趣不妨猜猜是什麼

朱利馬的


新進會員

62) 2003/09/10 12:47 
為何無權, 說來膚淺, 對, 作者是做完了整件事情, 亦冇任何法例可以起訴他, 這點我沒有意見.
但係你又記唔記得N年前有套戲, 叫"南極物語", 講一埋雪狗的生活, 全部用真狗上陣, 死完一隻又一隻, 之後點?又係比人炸, 咪以後冇人可以虐殺動物來拍戲.
強姦的舉例錯, 想想吧, 在法例未成立時, 是不是就代表你有權力去做?
"盡管人類在過去歷史中,無論做過甚麼惡行,我們都不可視作正道。我們要反醒反思,文明就是這樣建立起來!"
這點我非常贊成
可以說法例定下權力, 但未來的法例係點冇人知道.
如果大家也不文明起來, 再用這些"能力"去虐殺小動物, 仲要用作"藝術"之用, 我們下一代, 下幾代會變成怎樣

emiltse


新進會員

63) 2003/09/10 13:52 
想問問有沒有人睇埋http://www2.famille.ne.jp/~kuwajima/statement.html這篇話,因為日文,所以吾明,如果有人明白,希望可以簡單解釋出黎。THX
因為不論對與錯,我自己只覺得有點恐佈,但都想知為何要這樣做,純藝術定另有目的。

其實超人錯粗口無錯,版規亦(好似)無限制,而且佢講果句亦吾係粗口(個人認為)。但某情度上場合改變會有不同效果,例如超人話香港講粗口吾係犯法,但其實法律上亦存在著一D不同觀念,所以香港一個咁細既地方內都會有不同法律,因為於《機場》講粗口係會獨犯《Summos》罪既,警務人員絕對可以發出傳票。為咩﹖﹖因為觀念上會影響遊客掛。我都吾知。問題只係能接受《該地方》《該環境》做呢件事既人有幾多。
不過我以上既只供參考,呢度有幾多人可以接受講粗口,有幾多人吾接受,我根本吾會知。所以我無意見。

香港至*NET*超人


新進會員

64) 2003/09/10 13:56 
o者係以現在文明, 咁樣整死d金魚, 係有權, 還是沒有呢?
要文明化我讚成, 但作為世界七大文明之一既中國, 食得狗肉而香港唔得, 點解? 咁一例子就是世界最先進國家美國, 可以去打野鴨, 仲憲法人人有一枝鎗, 二百年未改, 又點解?
呢個世界, 唔係你認同就run得順d, 唔認同就要停. 人類文明及德道, 係由大圍認同. 而所謂認同不是非黑即白, 事實上這個世界的運作, 絕大部份都在於半紅不黑的灰色地帶運作. 文明的改進, 絕大多數是以世紀的時間單位來前進, 就是不捕食鯨魚, 現在有國際公約亦有日本仔以科研為藉口, 一樣掛羊頭賣狗肉.
你有你反對, 佢有佢既權照做, 未到立法生效日, 佢依然有權日倏夜做, 你亦可以日日齒冷, 呢個就係你同佢既權.

朱利馬的


新進會員

65) 2003/09/10 14:17 
請清楚一點, 我一直也不同意"權力"和"能力"是一樣的, 再說, 要是金魚識講比你知的話, 你試下問它你有冇權殺它, 當然, 這只是我作一個蟻民的意見, 法例當然不會通過不准虐殺金魚的, 其他的虐殺(我係講虐殺), 見到的人我也會反對, 不會說: "車, 係咁架啦" 金魚的事, 我會去信WWF, 他們理不理是另一回事, 我也盡了力叫身邊的人不要這樣做, 我的下一代也會教, 剛剛說了文明是一點點一點點SAVE返黎的.
TO:超人
那一個STATEMNT是有英文的, 要返去"TOP", SELECT "ENGLISH"

朱利馬的


新進會員

66) 2003/09/10 14:23 
人類文明及德道, 係由大圍認同

我相信絕大部份也認同虐殺動物是不對的, 是不是一定要法例才說沒有權呢?

香港至*NET*超人


新進會員

67) 2003/09/10 14:42 
a個statement既英文版:
http://www2.famille.ne.jp/~kuwajima/english/statement.html

「不對」與及「錯」亦有很多空間, 中間就夾雜著極多灰色地帶.
我又再重申一次, 我冇認同殺戮, 只不過作者的確有呢個權, 如果
冇既早就可以入稟法院被禁制出版, 或政府主動引用法律禁制.

人的行為及所謂的權, 有分地域、時空及嚴重性, 同樣在撒一泡尿,
在自己的段院牆角, 冇問題, 到公眾地方做就是犯法, 但係狗仔咁
做又得喎. 對與錯並不是非黑即白, 但幾位將事情通通都變成大是
大非, 又是否切合世界運作的模式呢? 這個世界不是童話故事書,
是非黑白, 往往都極難一言以蔽之, 而法律就是保護最基本的個人
權利. 常言道法律之下人人平等, 但有冇講所有動物平等? 再想深
一層, 人類是否已經支配全世界呢? 鍾意某些生就生, 某些死就死,
從來都是無中生有一大堆理由去合理代那些現像, 要有大同世界,
且看何時眾生平等吧.

香港至*NET*超人


新進會員

68) 2003/09/10 14:45 
仲有, 從statement中, 作者是成功的, 將相片變成討論議題,
將人性價值觀表露無違.

朱利馬的


新進會員

69) 2003/09/10 15:54 
我所說的一切只是就今次金魚攝影, 不只架仔, 香港的金魚攝影問題發言.
或許是道德觀, 但不會是法律.

我絕對知道你不認同殺戮的.

作者沒有可能有呢個權, 他有權出版, 是因為他有出版權, 說到底他有權虐殺金魚? HOW ABOUT DOG AND OTHER PETS? 只是法例令他冇權嗎?

撒一泡尿和虐殺是兩樣完全不同的東西, 今日你虐殺金魚, 聽日呢, 後日呢.
GOD KNOW

我讀商科的, 有讀過廣告, 老實說, 你要廣告多人睇, 只要出位便行, 放一個裸女就行, 但在道德觀上呢?
人性價值觀? 看得出, 金魚是低等生物吧

一定要虐殺這些"低等生物"來說明這些"人類"多可怕? 可笑
眾生平等, 未來數十年都沒有可能, 但真的我們有能力就要送一些低等生物死, 我們有智慧, 為何不去保護低等生物, 還要去虐殺冇能力反抗的生物來表達自己所想?

漢仔

部落格(1)
新進會員

70) 2003/09/10 19:41 
無錯,以上好多事例說明呢個金魚事件只係現代人殘暴的一個片面而已...
但如果我地對明顯既虐殺都無感覺...咁...又代表乜野呢?

不過咁拗落去,最後可能講到食叉燒都有罪呀陰公??



jackwkc


新進會員

71) 2003/09/11 01:07 
>>在我印象中, "自衛殺人"基本上是冇可能成功, 起碼香港冇試過,
>>就算殺兄那一次也不是這個原因, "自衛傷人"側是有
>>還有, 金魚要殺害你嗎?

"自衛殺人"只是回應你的比喻,當然有可能發生,跟金魚無關.
金魚沒有對攝影者構成生命威脅,當然沒有理由要殺死它們,
但你要搞清楚甚麼是權,攝影者是絕對有權這樣做!不論你認
同與否.

>>那, 請問閣下是否也覺得人類有權殺害任何生物?
>>自然界當然是這樣, 但作為人類, 有高尚智慧的生物, 虐殺也叫權力?
對,權力是最機本執行的可能性,永遠是強權賦予的,跟智慧道德標準無關.
金魚無罪,但始終要屈服於手執強權的人類之下.這樣是可悲的,卻是事實.
希望你能明白.

香港至*NET*超人


新進會員

72) 2003/09/11 09:38 
我睇你係搞錯「權力」及「權利」, 作者在操這個生殺權時, 有絕對的權力,
但他就沒有權利強套生命. 如用英文:
權力 = power
能力 = ability
權利 = right
對於殺戮已變得麻目, 這已經新聞開放後的事實, 事實上, 世界的殺戮數目,
多如天上繁星, 從前我們為偶以出現的殺戮新聞而憂心, 現在又有那一天沒
有這些新聞呢? 就是以色列問題, 今天一個汽車炸彈, 明天一個人肉炸彈,
後天一個飛彈還擊. 這全都是血做的歷史, 地球不是童話夢景, 權力令人腐
化, 地球資源已發現得七七八八, 爭奪的手段層出不窮, 殺戮只是其一吧了.

朱利馬的


新進會員

73) 2003/09/11 11:37 
還以為完了該討論, 可以討論別的, 那我只好KEEP GOING.

首先應該是JACKWKC.

>"自衛殺人"只是回應你的比喻,當然有可能發生
有可能發生?沒有, 這是誤殺.

>但你要搞清楚甚麼是權,攝影者是絕對有權這樣做!不論你認
同與否.
我不知你點解認同, 請問點解有權呢, 還是有能力呢?邊個比權力佢呢, 賣金魚的人? 金魚嗎?
金魚有權生存嗎?
要是作者要殺狗仔黎表現食狗肉的慘況, 是否只是買隻狗仔返黎便何, 請不要跟我說法例不容許.

>對,權力是最機本執行的可能性,永遠是強權賦予的,跟智慧道德標準無關.
金魚無罪,但始終要屈服於手執強權的人類之下.這樣是可悲的,卻是事實.
希望你能明白.
我好想攪清楚一樣野, 不是用你的能力做完一件事, 就是你有權力咁做, 要是你真的覺得美國有權出戰侵人國家, 是十分可悲, 因為你很封建, "車, 係咁架啦, 鬼咁你唔夠人咩", 我想問你們, 七月一號當天你有否上街, 有否試過覺得政府做得唔夠好? 我們現代人, 不是文革那個年代了, 封建社會己過去, 那是因為人們思想進步了.
希特拉有權屠殺猶太人?日本人可以侵佔中國?
那為點解希特拉會沒落, 因為他能力不足, 原有的權力變得不對?
日本人至今還不可能組成軍隊, 為甚麼?
如果你心裡說, "因為有人反他們呀", 你有進步, GOOD.

>這樣是可悲的,卻是事實.
希望你能明白.
我知道這是事實, 但我能不反對嗎? 我不能像你們說:車, 係咁架啦.
老套點說吧, 我愛和平, 愛動物, 只是覺得用虐殺來自誤或創作藝術是不對.

朱利馬的


新進會員

74) 2003/09/11 11:47 
>作者在操這個生殺權時, 有絕對的權力,
但他就沒有權利強套生命
同樣地, 點解有權呢, 金魚授權嗎? 我們面對面時我可能比你個子小一點, 不夠你打, 你有權打死我嗎?

同樣地, 不是這個地界要咁樣走, 你就要說, "對對, 係咁架啦"
以色列問題, 放炸彈的人難度你又說他有權力?
在某程度上, 我同意你的論點"地球不是童話夢景", GOOD.
但要是大家也進行虐殺, 怎算?

香港至*NET*超人


新進會員

75) 2003/09/11 14:06 
唔可以用「授權」的形式處理, 因為人類約定俗成可對下等生物有生殺之權,
尤其是買回來的. 當中有一個概念就是人類比其他任何動物都為高等而非平
等, 並不可以亦不需要授權就自然有此權力, 甚至是權利.

至於打死你, 你唔記得左又入左法律規範的原則啦?

我唔認同殺戮, 唔代表對方冇權殺戮. 而像朱兄這樣想法, 就變成自我中
心, 將自己的價值觀強加於人, 或者是合理化. 雖然今次你是說得對, 亦非
常有理, 但並不因為你的理據而別人行為變成無權, 因為權利及權力間還有
很多可容忍的範圍.

至於別人沒犯法之下的甚麼行為, 我可以不認同, 亦不必要照做, 此為求同
存異, 亦是世界運作模式之一.

朱利馬的


新進會員

76) 2003/09/11 14:31 
買返黎就可以虐殺, 甚至說成權力, 權利?
誇張了些吧, 買竉物回來, 有權用黎殺?
打死我的比如, 只是想說明一點, 不應該只因為有法律的約束來定可以有權做, 不可以做, 老實說, 殺人殺狗不犯法的話就可以虐殺, 我想說明就是這點.

虐殺, 你可以做, 不代表有權, 你看見小孩們虐待小狗, 不會出聲嗎?

說到底我還是覺得無權, 如果真的可以詳細說明的話, 我也想聽.
為求同存, um, 虐殺的活, 大家也會阻止, 要是有能力的話.
要是我的說話可令人不再虐殺的話, 我也非常希望.
我在試改變他人的思想, 同時間, 各人也在己變我.....-____-

香港至*NET*超人


新進會員

77) 2003/09/11 16:38 
你的觀點是絕對正確, 夠晒正義(並不是講反話, 是誠心的).
但有一點要留意, 就是我用殺戮而你是用些殺, 當中的虐待
是我都不接受, 但如何的殺才是虐待倒值得討論. 就比如買雞,
以前是可以在家中養幾天, 少自己動手宰殺, 兒時的我亦真的
當那隻雞是朋友, 為它預備米及水, 可以算是幾天的小寵物.
但到了要宰殺它時, 我還是要幫媽媽拿著它的腳倒吊起來, 媽
媽就手起刀落, 從頸上一伸又不切掉個頭, 血是一大碗的流出,
它當然是爭扎得難以形容, 三、四分鐘後, 血流如注, 似慢慢
地接受現實, 暖暖的一隻腳, 已經再發麻, 再沒可能爭脫我的
手中.
它在這幾分鐘的感受, 恐怕比攪拌器內的金魚還要可怕, 請問
我又是否虐殺了它呢? 我也問過媽媽為何不一刀就斬了他的頭,
使他早點去吧, 老媽說因為要拜神, 頭不可斷, 但傷口又不可
太淺, 因為割不斷頸喉, 它就搞很耐都不會死.....


朱利馬的


新進會員

78) 2003/09/11 19:36 
um, 老實說, 殺雞我做不出, 當然, 我不是說你冷血(也是真心的), 很久之前也想過這個問題, 食肉是否殘忍, 我也食, (我很喜歡食雞), 之從中五讀了那課書, 那個"以羊代之", "見其生, 不忍見其死", 可以解答了我的問題. 他人或許說我是偽君子, 但我想孟子不會是吧. 我也朝著這方面看, 我不會走近街市的雞鋪, 田雞(死得最恐怖)鋪.......
老實說, 我平時不多發言, 今次發了很多, 其實我很傷心, 真的, 我小時也有養金魚, 最後因為我不懂養, 我最喜歡的一條, 小丙(又是古怪的名字), 被那個供氣的東西弄至彎曲了身體, 最後我母親說它會很辛苦, 我把它沖了落廁所, 我哭了一整天.....
中學那時, 養了七年的狗因病死了, 傷心的回憶現在也依舊.....
之從那時起, 我相信我不會養動物了...
所以見到有人這樣對待那些金魚, 加上有 人說是正常, 我非常傷心, 也非常激氣...所以, 超人, 請你明白我絕對不是針對你的.
我真心希望大家不要為了所謂攝影影響了其他生物生存.

ps. 我看一套戲, 叫"死亡真面目", 我不道是講甚麼的, 在有線做, 點知一開頭, 他就介紹印第安人殺雞的模式, 就是一刀斬了他的頭, 非常恐怖, 之後就轉台了.....

還有, 中秋快樂!

Vincent★帝國天使


論壇版主

79) 2003/09/11 20:40 
我最討厭行街市了...到處都是血腥

jackwkc


新進會員

80) 2003/09/11 21:55 
>首先應該是JACKWKC.
>"自衛殺人"只是回應你的比喻,當然有可能發生
>>有可能發生?沒有, 這是誤殺.

請不要以法律作為討論依歸,法律的制定與執行也
是由強權操控的.合法不代表合理,例如誤殺存在於
普通法裡,不論你殺了人是那麼合理,某地方(強權)
仍可判你為誤殺(錯歸於被告),但誤殺不會用在打仗
殺敵,強權永遠可以振振有詞說得如何合理..
在香港唔食得貓狗,何解食得雞鴨?誰定的規則?強權!
何解XX動物協會有權殺流浪貓狗?誰給的權力?強權!
阿媽打仔,做仔的冇得出聲,何解?阿媽不一定合理,但手握強權!
說穿了..誰手瓜硬,誰便有權.

>我不知你點解認同, 請問點解有權呢, 還是有能力呢?邊個比權力佢呢,
>賣金魚的人? 金魚嗎?金魚有權生存嗎?
>要是作者要殺狗仔黎表現食狗肉的慘況, 是否只是買隻狗仔返黎便何, 請不要>跟我說法例不容許.

在你的回應中可看出你內心充滿矛盾..
你同意殺貓、殺狗、殺雞、殺菌、殺蟑螂是一樣合理嗎?
不要說蟑螂如何討厭,所以你可以殺佢.如果你說它是有生存權,
點解你又殺佢?誤殺?你說金魚有權生存,那麼雞呢?點解要食雞?
它有授權你去殺佢、食佢o的肉嗎?殺戮有分殘忍與否嗎?你是否
在為自己認同的行為找理由嗎?
由此至終我的論點是"權力是在能力角力中換來的"..再者,對錯
很多時跟本是不能劃分.

>我好想攪清楚一樣野, 不是用你的能力做完一件事, 就是你有權力咁做,
>要是你真的覺得美國有權出戰侵人國家, 是十分可悲, 因為你很封建, "車,
>希特拉有權屠殺猶太人?日本人可以侵佔中國?
>那為點解希特拉會沒落,因為他能力不足,原有的權力變得不對?

現實就是那麼可悲,美國強大就是有權.不論你認為他如何作姦犯科.
他朝當有另一力量制衡她的所作所為時,權便轉移給後者了.
權力隨時在變,跟本沒有對與錯,只有在當然可執行與否.

>係咁架啦, 鬼咁你唔夠人咩", 我想問你們, 七月一號當天你有否上街,
>有否試過覺得政府做得唔夠好? 我們現代人, 不是文革那個年代了,

上街是因為群眾有權力表達意見,亦是香港政府賦予的.
你有權在國家公然焚燒該國旗嗎?不要忘記強權可以
剝奪弱者的一切.因為弱者無力反抗.

>封建社會己過去, 那是因為人們思想進步了.

封建社會自有生命存在便開始至今.從來沒有過去.
你如何定義思想進步?

>日本人至今還不可能組成軍隊, 為甚麼?
>如果你心裡說, "因為有人反他們呀", 你有進步, GOOD.

只有有權反對而阻止的人才能成事.是美國當初用兩個原子彈
換來的反對及阻止權.希望你知道.

>我知道這是事實, 但我能不反對嗎? 我不能像你們說:車, 係咁架啦.
>老套點說吧, 我愛和平, 愛動物, 只是覺得用虐殺來自誤或創作藝術是不對.

你能反對,我從來沒有說沒有.但你不一定能阻止..反對只是意見,
但行動需要權力支持才能成事.你可以定義甚麼是對與錯,但無權
阻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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