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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壇主選單 > 手札哈拉區 > 攝影記者受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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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話題
 

heavencts


網路會員

2004/07/08 14:10
器材: 其他 其他
七月八日的聯合報,二版出現一則攝影記者受傷的消息。重要時事的版面上擺上報社記者被落石打傷的新聞及記者在病床上微笑畫面,不知道各位同好怎麼去看這一件事?談談吧!!
heaven敬上

快樂石頭

部落格(2)
論壇版主

41) 2004/07/11 07:48 
mokolu大A
我不喜歡藍綠,只喜歡咖啡
這句話我太喜歡,不過石頭不喝"咖啡"看來要改成"茶",可以借用嗎沒有版權費喔

heavencts


網路會員

42) 2004/07/13 15:36 
Dear各位同好:
討論這個題目其實是為了了解一般讀者對新聞處理者自認為(合理的)新聞呈現提出一個反向思考,小弟有可能將各位意見匯整到未來的論文中,個人對此種新聞處理也有幾個小小看法,提供出來大家再討論:

一:對記者而言(辛苦),(深入災區),(想盡辦法呈現)....
這些都是應該的,不需要在新聞中去提,以前剛用sng時電視台拼了命講我們用衛星直播,現在呢?又如何?這些不過是呈現的方式,是新聞媒體工作者該想盡辦法去做的,不需用來說嘴.

二:災區也好,火場也好,都不能成為救災者的負擔:
先前有人在此發言,說記者要衝進火場為警方搜證,個人是覺得其實不用這麼多事,做好自己的就好了,不要衝進煙霧瀰漫的火場後迷路,還要消防隊員來救你;兩者權衡一下,還是別製造可能的麻煩好.畢竟論亂入火場雖然看起來英勇無敵,結果卻有可能是會喪命的.
記者常自許為(超然的第三者),換句話說,記者是存在於現場紀錄,被訪者卻要(裝做)看不見他們,很玄是吧,這個有點難用文字形容,總之,記者的工作應是將新聞報導出來,而不是把自己當做新聞;進入災區要小心再小心,今天是一個人,萬一一堆記者受傷,那救災是不是要停止?光救記者大哥大姐不就夠忙了?不要製
造這種讓救難隊矛盾的情況,因為救記者不是原本上山救難的目的,但不救,又怕被記者媒體修理,這樣的關係長久下去,會變成很不好的社會互動.其實這種從報導者變成被報導者的事不是件挺光采的事,就像原本是(深入火場)做第一手深入報導火長得怎樣,結果被火燒傷,讓消防隊抬出來一樣,有點(本來無一物,何
處惹塵埃的味道).
當然,這麼說要看事情,如果記者在採訪當時適當的依自身能耐英勇救人,成為新聞,這就值得大書特書,也是具有(新聞性)的(新聞).

三:媒體是(公器)而非(私器):
如果認為該鼓勵一名記者,可以在對內刊物做大幅報導,從封面做到末頁,或是連做五本二萬頁特刊,外加附贈四開海報,個人認為都無所謂,不過報紙是拿來賣錢的,新聞應該是讀者想看的,結果如何呈現才是重點,過程中有挫折就要想辦法突破,即便是接力,也要把新聞完成,而非把過程中的挫折當做賣點,報導出來,就此為止.那讀者算什麼?別的報紙賣的是(報導結果),這個報紙賣的是(有人受傷)的一個小插曲,好像有點怪怪的,是人情趣味嗎?我覺得受傷是一件滿嚴肅的事,沒什麼趣味;是新聞嗎?先前有同好講出怎麼看也沒重點的感覺,所以,這樣的報導出現在報紙上代表啥?

很抱歉,讓各位同好陷入黨派之爭,這不是小弟原意,就是看見事情,拿出來討論討論,雖然嚴格的對待記者有點不盡人情,不過這是一般先進國家的高標準,台灣也應該跟進,記者和媒體面對事情應該用最好方式解決,要求自己,以期和社會,讀者做最好互動.
以上
請指教
heaven敬上

老詹


終身 VIP

43) 2004/07/18 23:55 
媒體有自己的立場,在沒有報禁的國家,是其自由,沒什麼。
因為閱聽大眾會經由市場機制選擇,貼近民意的才能生存。
但是,記者本身受傷,應該不能稱為新聞。這和報社的立場是兩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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