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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發文者: 大龍1235 發文時間: 2009/03/14 08:45 不會啦~~ 如果都可以忍阿扁8年,這6個月算甚麼? 在法律上,我不贊成警方處理高中生嗆聲的方法, ..(恕刪)
-請在此輸入回應-問題是台灣已經淪陷就來不及了, 沒得嗆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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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發文者: crt631015 發文時間: 2009/03/14 08:58 不過念在:1、前朝執政太差。2、全球景氣大蕭條。等因素。 我會再忍耐6個月,若沒改善,我也會開始..(恕刪)
crt兄那我更佩服你的忍耐力,可忍耐陳水扁8年,當時國際環境也沒怎樣,還不是一度失業率破5%~~ 台灣是無甚資源的小島,經濟來源以出口貿易為主,若國際環境不好,怎麼不會影響經濟的成長? 我還稱讚過你客觀呢?我看我必須重新評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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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發文者: hc4391 發文時間: 2009/03/14 09:02 -請在此輸入回應-問題是台灣已經淪陷就來不及了, 沒得嗆了!
你就繼續嗆吧! 那是每個人的自由~~
推薦者: hc43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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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那個身為國家官員卻對台灣在網路發表不當的言論事件是事實的話,這真是~~~無言加生氣! ============================================================= 人家都已經說了,這些不是他寫的~~ 雖然這是一面之辭不足以採信,那你就等他回來說明,及馬政府如何處理再說嘛!! 大龍1235修改於2009年03月14日09: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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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發文者: 大龍1235 發文時間: 2009/03/14 09:11
crt兄那我更佩服你的忍耐力,可忍耐陳水扁8年,當時國際環境也沒怎樣,還不是一度失業率破5%~~ 台灣..(恕刪)
-請在此輸入回應-
忍扁8年?
我說過嗎?
客觀?主觀?
呵^^隨緣!
我還那句話~~~就事論事~~~我的心中只有單一標準!
認為對的就要說~~~認為錯的也要說~~~如此而已!
希望每個人看事情能夠看深入一點~~~這是我所期待的~~~
對立~~~非但沒有解決事件,反而更會加深事件的問題!
我的發言~~~也從不希望別人認同我是客觀的~~~我只想發表自己的看法而已!
呷飯呷飯!呷呼飽飽~假呼槌槌!longstay~攏是假! 緊來酸! 推薦者: hc4391, Len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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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發文者: crt631015 發文時間: 2009/03/14 09:25 -請在此輸入回應- 忍扁8年? 我說過嗎? 客觀?主觀? 呵..(恕刪)
恕我說句不中聽的話,若有得罪請包涵~~ 雖然我沒花很長時間觀察,但我發現crt兄在按"推薦"的時候,總是推批藍的文章居多,頂多是藍的綠的一起批時也會按"推薦",但我好像沒有看過您推過"完全以批綠"為主的文章過~~ 或許啦crt兄是一為很自我的人,您心裡上已築起一層淡淡的綠色防護罩而不自知,不容易接納過多藍色的光,但比起很多人,仍算中肯務實的人~~ 對於您所提的有關汽油、毒奶等事件,我完全認同您所說的,馬團隊的確該罵!!
推薦者: crt6310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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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發文者: inerview 發文時間: 2009/03/14 06:50
扯太遠了 一個警察的話就無限上綱到這樣 ..(恕刪)
高鐵警察的職權竟然在無和任何危害鐵路行車安全理 由之下,強行留置嗆聲的小孩子還要求人家留下資料後 又要求蓋手印,這種行為已經侵犯到人民的隱私權及人 身自由權
請問那個警察的行為是否無限上綱?????
老頭蘇安生者也,公然踹踢國家缷任總統, 為何能受馬英久邀請成為國慶大典座上賓???
法院是為誰開,此乃詔然若揭之事,毋庸置疑也!!
推薦者: hc4391, 李冰, chihming, ck32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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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發文者: tom1997 發文時間: 2009/03/14 01:11
從哈拉區的發言 可以發現有不少"范蘭欽" 高級的外省人.....................
算標準「酒足飯飽、吃乾抹淨,最後得了便宜又賣乖」類型人
推薦者: hc4391, 李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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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是為誰開??
上頭覺得判的不爽
馬上就把法官換掉
推薦者: hc4391, 李冰, tom19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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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發文者: Lens 發文時間: 2009/03/14 09:57
高鐵警察的職權竟然在無和任何危害鐵路行車安全理 由之下,強行留置嗆聲的小孩子還要求人家留下資..(恕刪)
-請在此輸入回應-
還在扯的啊
而且越扯越多
即然如此
那你繼續吧
至於法院是誰開
你的意思是洪英花、曾勁元是綠營的臥底了
呵呵
inerview修改於2009年03月14日10: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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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警察也是無奈
上級釘下來只得上緊發條
若出差錯上意不爽
局長就被換掉
先把火氣衝的年輕人隔開也是無奈中的方法
推薦者: hc43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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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英國丟鞋沒事
在伊拉克丟鞋判三年
有沒有人要試試台灣的尺度
哈哈
推薦者: hc4391, Lens, crt6310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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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發文者: inerview 發文時間: 2009/03/14 10:22
至於法院是誰開
你的意思是洪英花、曾勁元是綠營的臥底了
呵呵
不知道!
如果是,連臥底後都莫可它何
天啊!!!!神啊!!!救救台灣吧!!!
推薦者: hc43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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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鐵嗆馬 學生:為父親而怒吼
更新日期:
2009/03/13 13:01
林姓高中生嗆馬風波越演越烈,他特別傳真到了民視表示,自己是因為父親曾失業長達3個月,才說出內心的話,而且他是行使憲法賦予的言論自由權,並非犯罪行為,警方無限擴權隨意抓人,應該好好再教育。
林姓高中生3月6日嗆馬的風波,民視新聞在事發3天後的3月10日,獨家批露林媽媽低聲下氣的向警方求情,但身為當事人的林姓高中生,可嚥不下這口氣。
在看到民視頭家來開講來賓聲援他的節目後,林姓高中生傳真到了民視表示,自己那天只是說「做得那麼爛、下台下台」,沒想到就被兩名員警強拉帶走,在派出所裡對他進行資料調查。
為此,林姓高中生特別查了警察職權行使法,認為警方根本無權認定他犯罪,而他也只是行使言論自由權,林姓學生控訴,警方違法限制他的行動半小時,無限擴權,應該再教育,該好好唸書的才是那些警察。
相較於嗆馬的林姓學生,2007年11月,嗆扁查理同樣在公共場合高喊老百姓快過不下去,雖然他當場遭到國安人員隔離,但事後並未遭到逮捕,也沒被留置,查理說,警方執法的確過當。
的確,警方執法標準不一,讓言論自由有了不同的後果,嗆扁也好、嗆馬也罷,換了總統,才知道官員們也換了腦袋。(民視新聞陳嘉爵、沈培智台北報導)
推薦者: hc4391, Len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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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發文者: foryu_pama 發文時間: 2009/03/14 10:31
其實警察也是無奈
上級釘下來只得上緊發條
若出差錯上意不爽
局長就被換掉
先把火氣衝的年輕人隔開也是無奈中的方法
留置偵訊+按指紋=隔開 ??????
差太多了吧!這種局長沒被換掉, 實在沒有天理!
推薦者: foryu_pama, hc4391, 李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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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發文者: foryu_pama 發文時間: 2009/03/14 10:35
在英國丟鞋沒事
在伊拉克丟鞋判三年
有沒有人要試試台灣的尺度
哈哈
歹勢,在台灣沒有尺度可看, 要看被丟的對象是誰來判斷 有事或沒事的好不好?
推薦者: hc43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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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上次那個說他的上級長官是 中華xxxx國 我就對台灣的 條子沒好印像............ 推薦者: crt631015, hc4391, Len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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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發文者: ellesse 發文時間: 2009/03/14 11:11
從上次那個說他的上級長官是 中華xxxx國 我就對台灣的 條子沒好印像............
可是卻有部份條子一直對人家中華xxxx國有「很好印象」
怎麼辦????????????怎麼辦????????????怎麼辦????????
推薦者: hc43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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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薦者: crt631015, hc4391, Lens, 李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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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發文者: Lens 發文時間: 2009/03/14 10:55
留置偵訊+按指紋=隔開 ?????? 差太多了吧!這種局長沒被換掉, 實在沒有天理!
-請在此輸入回應-
問題是
人民已無這當主人的權力了
說不定主子高興他們都會升遷
看看士林和台南
推薦者: hc4391, Lens, crt6310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