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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的好好喔~~ 這一定要推的啦~~
推薦者: 大頭CHEN, 阿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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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我們在地人ㄝ,當然義不容辭要推薦 推薦者: 大頭CHEN, 阿聊, 填海 |
部落格(2) 網路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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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真是太棒了...值得學習...
加油....!
我和我的D100看世界 =..= 就是~愛拍照~ LP家族! 推薦者: 阿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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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而且是郭漂亮美眉ㄋㄟ~~~ 慘了=.=|被阿鳥傳染.....歹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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終身 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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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發文者: 阿聊 發文時間: 2008/05/08 18:58
突然看到這部落格.. 裡面的內容 讓我駐留許久時間.. 太令人感動了 分享給大家.. 他只有18歲.. 行百里 ..(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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令很多自以為是 大師的老鳥, 汗顏!
平凡中見真實!
推薦者: 扒扒坑道 |
部落格(2) 網路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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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歲的智慧 細心觀察 所呈現的照片是台灣在地的心聲 張張有生命
回頭過來看 大師級的作品 考榮銜的作品.........比不上18歲的攝影心
攝影的真諦在詳實記載身邊的.......人事物
ellesse 推薦者: 阿聊, steve35735, 大頭螞蟻, 白柏棠, 填海 |
部落格(11) 網路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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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芯菱,現象
近期網路出了一位不到二十歲的女攝影家,沈芯菱。斗六高中學生,利用五年之間拍攝台灣鄉間百姓,多達二十萬張照片,屬於學院性質的論述攝影,而非沙龍的唯美人像。沈芯菱的攝影功力自有好評,姑且不論,問題是其學生身份跟十八歲年紀,凸顯出台灣的社會現象。
拍製出二十萬張的台灣鄉土人像,一定必須耗費時間,沈芯菱花去五年時間苦苦拍攝,然而,所要探討的是,一位高國中生,父母沒有要求她好好念書,卻反道支持她利用課餘時間從事攝影。周末假日,沒有念書或者娛樂,而下鄉去攝影,父母也不反對,其實她的父母,比沈芯菱她自己還了不起的多了。
拍攝二十萬張鄉土人像,一定必須下鄉,下鄉不可能走路或騎腳踏車,而以沈芯菱的年紀,不可能有駕照可以開車騎車,應該都是父母親人接送,這些交通費用,所費一定不贅,這姑且不論,光是父母親人載她來往的愛心,就不是一般父母可以勝任,這樣的父母,就一定不是平常的一般父母。其實沈芯菱的家人,比她還了不起的多。
拍攝二十萬張的鄉土人像,同學之間不可能不知道,在同學之間一定引起議論紛紛。好好時間沒去念書,卻去拍照,老師同學不可能不引起爭議,台灣的教育,以往要求培養出認真念書的好學生,沈芯菱在同儕之間,一定引起異樣眼光,在這樣敵意之下,而能繼續念到高三,其實已經顯現出,現在教育學界,以經容許學生不去準備聯考,而去下鄉拍照了。
沈芯菱以十八歲年紀,拍攝出非沙龍的學院攝影。這不僅僅是攝影界的現象,更是教育界的現象。在沈芯菱未曾出現之前,世人不明白台灣的教育環境,其實是可以允許一位不念書卻去拍攝的高中生;而沈芯菱出現之後,表現出台灣社會,以經容許一位不去念書準備聯考,而去下鄉拍照的學生,沈芯菱,其實再現出來,台灣的教育環境,以經跟過去大不同。
沈芯菱是攝影現象嗎,不是,是教育現象。
推薦者: 阿聊, cy139, 白柏棠, pipi1120, 填海, 新野狼125, 0910596286, oliver19, g892234, Arco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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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心希望 熱愛攝影的 能看完所有的圖片跟文章 真的很棒很棒
減肥中,請勿拍打或餵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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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人文"是件很困難的事! 我曾用了2年專拍人文,深深體會拍"人"真的很難,難拍在你必須做到事前溝通(尊重),卻常因溝通後當事人變的不自然,少了原先腦海中應有的感覺,若不事先溝通偷拍,雖然能捕捉到"自然"的畫面,卻必須承受可能的臭罵或白眼! 非常佩服她前後用掉5台相機(花費120萬)拍下這些最基層的台灣人物! 當然還有支持她的父母,開著車陪著往中、南部鄉下跑! 寇子修改於2008年05月08日21:33 推薦者: 扒扒坑道, steve35735, cy139, 老何471130 |
部落格(1) 網路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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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才點閱了一下這個小妹的部落格 拍得很用心.很難得
但是我看到[歡迎學校來信,免費申請作為教材☆商業、私人用途請得來信申請授權] 這種行為不知她有沒有請教過法律方面的專家 這種人文側寫自己留存是沒問題的 但是如果名氣響亮了.就怕樹大招風 這麼多被拍的人 萬一發現自己的照片被印在教材上或是被授權給商業發行了 就不是她所說的[部份圖像為側拍,如影中人無意公開,敬請來信,立即移除]那麼單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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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落格(3226) 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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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古英雄出少年.
英雄難過美人關.
草地人原就純樸.
凡事不會太計算.
學有專長.各有領域. 學以致用.生活樂趣. 老是愛攝影.何處不照相.放假到處跑.屁股沒坐下. 推薦者: 阿聊, cy139, 大頭螞蟻 |
部落格(1) 網路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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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歲的年紀,我可能光圈、快門都沒攪懂勒... 同樣是喜歡拿相機趴趴走的女生 覺的她真是女姓攝影人的驕傲 照片 有感動到^0^ cy139修改於2008年05月09日00:38 推薦者: 阿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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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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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年拍了20萬張?這實在利害,應該是相機不離手吧?
我用dc拍近3年還不到兩萬張哩…出國3個月,拍了3千多張,還一直被唸說 :「照相不能當飯吃」
huhulin修改於2008年05月09日09:37 |
部落格(56) 網路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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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芯菱同學及其家人,就是「正港台灣憨牛」,
從她的身上,看到了台灣的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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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落格(2) 藝廊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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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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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則新聞昨天看完覺得很佩服這位小姐的努力與用心
可是也替她擔心
本人是商業攝影工作者也常接觸關於拍model避免日後產生困擾
所以在拍攝前都會請model簽署同意書
這是為了怕日後跑法院
今天這位小姐拍攝的對象有20多萬人是何其浩大工程
如果有那麼1%被拍攝對象(2000人)要告她.那她不就跑法院跑死了
倘使今日純粹是個人興趣那倒無所謂-比較無肖像權爭議
如果有牽連到商業利益(money)或其它...........那就自己多燒香吧
現在台灣的法律是死死的寫在那
今天你不去碰它不表示你沒事
可是如果有一天你跟她沾到關係~那怕結果無罪~光是過程就把你累死了
所以如果要拍人的攝影人最好有做足功課
不然就不要去擺個麻煩~改天自己不小心沾到就欲哭無淚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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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落格(8) 論壇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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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猜測,大部份的照片恐怕是出自其父母親之手拍攝.再由沈芯菱同學彙整。 以一個國中1~2年級的學生,花5年時間拍攝20萬張照片,是令人懷疑的,況且是就學中。 部落格前言中一段話"儘管汰換了11台相機,花費個人多年的積蓄" 這不免讓人想說這話應該是她父母親講的,當學生是要花錢吃飯繳學費的,沒收入哪來的多年的積蓄?5年汰換了11台相機?這倒是有可能的。
推薦者: archiwu |
部落格(8) 論壇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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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像權是一個很重要的課題,雖然個人因應案子需要也拍了不少人像特寫,但都在出刊後就把照片從個人電腦硬碟裏刪除了,更不敢放在電子相簿裏,也許是初生之犢不怕虎吧! 註:初生之犢者,剛要跨入出租照片的行業;虎者法律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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