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作業因素,攝影比賽結果將於7月下旬公佈於本網站,請見諒
攝影比賽,線上投稿時間至2011/6/28 日止,敬請把握投稿時效
一、 緣起
五月的宜蘭,春光明媚!
閉起眼睛,想像夾在山海之間的蘭陽平原那一大片綠油油的稻田,茂盛的稻梗將原本行列分明的陵線全部填滿,
春風喣喣,稻浪輕翻,麻雀吱吱喳喳聲不絕於耳…..
而這一片稻浪中站的是灑呼呼的稻草人,
小孩開心得要爸比媽咪幫他跟稻草人來張合照,
喀嚓一聲,
相機畫格中除了小朋友開心燦爛的笑容外
還有小麻雀的身影以及稻草人對著小麻雀渣眼睛的俏皮模樣…
2011春光明媚蘭陽地景展,6000支稻草人引您看見最美麗的蘭陽風景。
二、 活動宗旨
透過攝影比賽的舉辦,增加「稻草人集合!2011春光明媚蘭陽地景展」活動的露出,鼓勵全民參與,讓更多喜愛蘭陽之美的民眾,能全家出遊,感受蘭陽風情,體驗宜蘭與眾不同的特色,期盼民眾透過活動參與,以鏡頭紀錄「稻草人集合!2011春光明媚蘭陽地景展」之美。
三、 主辦單位
宜蘭縣政府
四、 承辦單位
攝影家手札科技有限公司
五、 攝影主題
「稻草人集合!2011春光明媚蘭陽地景展」活動期間內針對宜蘭各地的稻草人裝置藝術,透過人文與地景之結合,捕捉美麗畫面。歡迎民眾至宜蘭旅遊,欣賞全縣6000個稻草人,記錄旅遊中遇見稻草人的感動、與稻草人之間的互動,透過鏡頭記錄感動旅遊的氛圍。
六、 稻草人拍攝地點
1. 國道5號終點、宜蘭餅發明館至蘇澳路段、水鳥保護區
2. 珍珠社區、梅花湖入口處、中山休閒農業、大進休閒農業區
3. 竹林社區
4. 大吉社區、親水公園附近之自行車車道、五結穀倉、東山河休閒農業區、傳藝大道
5. 大隱、玉蘭社區入口、憲明國小旁(天送埤)、羅天公路(台七丙)、大洲火車站、三星火車站、台196線
6. 宜蘭交流道下兩旁、鐵路兩旁、宜蘭運動公園、縣政府後方
7. 枕山觀光果園、橫山頭休閒農業區、大湖底休閒農業區
8. 蘭陽溪北岸自行車道、新南休閒農業區、東港榕樹公園、產業道路旁
9. 山腳觀光道路、礁溪服務中心、湯圍溝公園、台九省道旁
10. 蘭陽博物館、交流道下方至二城地段、鐵路旁
七、 參加對象
海內、外愛好攝影之人士。(直接或間接參與本案之工作人員不得參與,以示公允。)
八、 作品規格
數位相機
‧ 交件作品畫素須達300萬畫素以上。
‧ 可以數位相機、手機等數位影像記錄器,進行拍攝
九、 參賽方式
活動官網-線上投稿:http://www.photosharp.com.tw/Game/GameHome.aspx?id=29
請連結至攝影比賽活動網站,並依照步驟進行投稿作業。
洽詢電話:(02)23610998、0917889082,傳真:(02)23611198。
十、 獎項及獎額
為鼓勵民眾全家參與,本活動將提供150個獎項
提供神祕禮物一份,獎狀一張(將把您的作品一併輸出至獎狀之上)。
(各獎項獎金,依中華民國所得稅法扣繳所得稅。)
十一、 評審規定
採線上投票之方式進行評選:本階段於活動網頁上提供線上投票,民眾可隨時上網把您寶貴的一票投稿您最欣賞的作品,將於票選截止日選出前250位最高票之得獎者。
十二、 得獎公布、頒獎時間
(未得獎者不另行通知):
‧ 比賽結果:2011年7月3日前揭曉,並公布於活動網頁及宜蘭縣政府網站,另以專函通知得獎者。
‧頒獎時間及地點:7月3日活動閉幕典禮頒發,地點另行通知並公布於活動網頁。
十三、 參賽規則
1. 參賽作品須符合攝影主題;作品須符合規格,違反者視同棄權不予評審。
2. 參賽作品未達標準經評審確定,獎項得從缺。
3. 參賽作品不得翻攝、抄襲他人作品。如有不實,經評審發現,將違反者視同棄權不予評審。
4. 參賽作品不得進行合成,亦不得插點加大檔案或經加色、加字、彩繪、疊片、護貝、裝裱、格放、留白邊或是畫邊等,不收連作。違反者,不予評審。
5. 凡參賽者不得以夫妻、子女、朋友或任何關係,將參賽作品之著作權讓與、買賣以行冒名頂替參賽之實。
6. 為鼓勵愛好攝影者踴躍參加,每人參賽作品數量不限,每人限得3件。比賽作品未達標準,獎項得從缺或減之,不遞補。
7. 參賽作品不得做任何註記、塗色或簽名,違者視同棄權。
8. 評選前如遇不可抗力之災變、意外等事故所造成之損失,主、承辦單位不負賠償之責。
9. 凡違反本攝影比賽之任一規定之得獎者,將取消得獎資格(獎位不予遞補),追回獎金、紀念品、獎座、獎牌或獎狀,公布姓名,並限制五年內不得參加本單位舉辦之各項攝影比賽,且其觸犯法律應負之責任,須自行承擔,與主、承辦單位無關。
10. 凡參賽即視同認可並接受本簡章之各項規定。
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補充或修正,將以最新公告為主;主辦、承辦單位對於活動內容及獎品保有修改及最後解釋之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