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札攝影比賽首頁
, 加入會員

因作業因素,攝影比賽結果將於7月下旬公佈於本網站,請見諒

攝影比賽,線上投稿時間至2011/6/28 日止,敬請把握投稿時效

一、 緣起

五月的宜蘭,春光明媚!閉起眼睛,想像夾在山海之間的蘭陽平原那一大片綠油油的稻田,茂盛的稻梗將原本行列分明的陵線全部填滿,春風喣喣,稻浪輕翻,麻雀吱吱喳喳聲不於耳…..
而這一片稻浪中站的是灑呼呼的稻草人,小孩開心得要爸比媽咪幫他跟稻草人來張合照,一聲,相機畫格中除了小朋友開心燦爛的笑容外還有小麻雀的身影以及稻草人對著小麻雀渣眼睛的俏皮模樣…
2011春光明媚蘭陽地景展,6000支稻草人引您看見最美麗的蘭陽風景。

二、 活動宗旨

透過攝影比賽的舉辦,增加「稻草人集合!2011春光明媚蘭陽地景展」活動的露出,鼓勵全民參與,讓更多喜愛蘭陽之美的民眾,能全家出遊,感受蘭陽風情,體驗宜蘭與眾不同的特色,期盼民眾透過活動參與,以鏡頭紀錄「稻草人集合!2011春光明媚蘭陽地景展」之美。

三、 主辦單位

宜蘭縣政府

四、 承辦單位

攝影家手札科技有限公司

五、 攝影主題

「稻草人集合!2011春光明媚蘭陽地景展」活動期間針對宜蘭各地的稻草人裝置藝術,透過人文與地景之結合,捕捉美麗畫面。歡迎民眾至宜蘭旅遊,欣賞全縣6000個稻草人,記錄旅遊中遇見稻草人的感動、與稻草人之間的互動,透過鏡頭記錄感動旅遊的氛圍。

六、 稻草人拍攝地點

1. 國道5號終點、宜蘭餅發明館至蘇澳路段、水鳥保護區


2. 珍珠社區、梅花湖入口處、中山休閒農業、大進休閒農業區


3. 竹林社區

4. 大吉社區、親水公園附近之自行車車道、五結穀倉、東山河休閒農業區、傳藝大道

5. 大隱、玉蘭社區入口、憲明國小旁(天送埤)、羅天公路(台七丙)、大洲火車站、三星火車站、台196


6. 宜蘭交流道下兩旁、鐵路兩旁、宜蘭運動公園、縣政府後方


7. 枕山觀光果園、橫山頭休閒農業區、大湖底休閒農業區

8. 蘭陽溪北岸自行車道、新南休閒農業區、東港榕樹公園、業道路旁


9. 觀光道路、礁溪服務中心、湯圍溝公園、台九省道旁


10. 蘭陽博物館、交流道下方至二城地段、鐵路旁


七、 參加對象

、外愛好攝影之人士。(直接或間接參與本案之工作人員不得參與,以示公允。)

八、 作品規格

數位相機 交件作品畫素須達300萬畫素以上。 可以數位相機、手機等數位影像記錄器,進行拍攝

九、 參賽方式

活動官網-線上投稿:http://www.photosharp.com.tw/Game/GameHome.aspx?id=29

請連結至攝影比賽活動網站,並依照步驟進行投稿作業。

洽詢電話:(02236109980917889082,傳真:(0223611198

十、 獎項及獎額

為鼓勵民眾全家參與,本活動將提供150個獎項提供神祕禮物一份,獎狀一張(將把您的作品一併輸出至獎狀之上)
(各獎項獎金,依中華民國所得法扣繳所得)

十一、 評審規定

採線上投票之方式進行評選:本階段於活動網頁上提供線上投票,民眾可隨時上網把您寶貴的一票投稿您最欣賞的作品,將於票選截止日選出前250位最高票之得獎者。

十二、 得獎公布、頒獎時間

(未得獎者不另行通知): 比賽結果:201173日前揭曉,並公布於活動網頁及宜蘭縣政府網站,另以專函通知得獎者。

頒獎時間及地點:73日活動閉幕典禮頒發,地點另行通知並公布於活動網頁。

十三、 參賽規則

1. 參賽作品須符合攝影主題;作品須符合規格,違反者視同棄權不予評審。

2. 參賽作品未達標準經評審確定,獎項得從缺。

3. 參賽作品不得翻攝、抄襲他人作品。如有不實,經評審發現,將違反者視同棄權不予評審。

4. 參賽作品不得進行合成,亦不得插點加大檔案或經加色、加字、彩繪、疊片、護貝、裝裱、格放、留白邊或是畫邊等,不收連作。違反者,不予評審。

5. 凡參賽者不得以夫妻、子女、朋友或任何關係,將參賽作品之著作權讓與、買賣以行冒名頂替參賽之實。

6. 為鼓勵愛好攝影者踴躍參加,每人參賽作品數量不限,每人限得3件。比賽作品未達標準,獎項得從缺或減之,不遞補。

7. 參賽作品不得做任何註記、塗色或簽名,違者視同棄權。

8. 評選前如遇不可抗力之災變、意外等事故所造成之損失,主、承辦單位不負賠償之責。

9. 凡違反本攝影比賽之任一規定之得獎者,將取消得獎資格(獎位不予遞補),追回獎金、紀念品、獎座、獎牌或獎狀,公布姓名,並限制五年不得參加本單位舉辦之各項攝影比賽,且其觸犯法律應負之責任,須自行承擔,與主、承辦單位無關。

10. 凡參賽即視同認可並接受本簡章之各項規定。

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補充或修正,將以最新公告為主;主辦、承辦單位對於活動容及獎品保有修改及最後解釋之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