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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話題
 

3asv71


新進會員

2003/10/13 17:33
器材: 其他 其他
本人星期四就去睇joey演唱會了,多多少少當然想影下相啦,雖然位置應該唔會太
後,大約頭十行之內吧(票其實未到手,不過跟fans clb訂應該唔會太後吧),不過
坐得幾前,都無可能閃得到台上吧,而且我又得機頂燈又無錢買外閃(嗚嗚....),
所以都打算大部份都唔用閃燈,但我又無支大光圈鏡頭,得支騰龍70-300,相熟的
晒相舖師傅就建議我到時用富士800度菲林來影,但又聽其他人講800度的微粒會
粗得好恐怖,所以用400度菲林已經夠用(不過又係一定要富士,用柯達又係死),但
我又怕為了唔手震而用1/30-90快門影出來會UNDER,不知大家有甚麼心得可指教
小弟呢

新手貼文,歡迎各位指教:)

心急人YL


新進會員

81) 2003/10/22 17:11 
sorry應是"演唱會"...不是"演講會"

心急人YL


新進會員

82) 2003/10/22 17:25 
唔之這個資訊網頁(商業)的演唱會相片集,又要唔要向藝人或主辦單位拿版權??

http://gzone.chinatown.com.au/gzone/photoconcert.asp

wuwi


新進會員

83) 2003/10/22 17:26 
肖像版權呢樣野, 我記得電視有講過, 內容只記得大概, 是講沒有肖像版權呢樣野, 因為人既肖像係與生俱來的, 唔係創作出來, 所以不能列入版權既法律問題. (如有講錯請指正)

不過唔知整容咁又點呢 ????

wuwi


新進會員

84) 2003/10/22 17:33 
不過如果用別人肖像有利益衝突問題, 或者是損害到個人形象或利益都可以用民事告.

wuwi


新進會員

85) 2003/10/22 17:39 
至於相片既版權係屬於攝影者(創作者), 即係未經作者同意係唔可以番印, 複製或者利用.

香港至*NET*超人


新進會員

86) 2003/10/22 19:03 
香港未有俏像權法, 大陸有, 不過都是文事案.

mickey_mouse


新進會員

87) 2003/10/23 00:33 
>香港未有俏像權法, 大陸有, 不過都是文事案.

However, if you have registered your facial iamge as trade mark, you can suit other if someone use your image publicly.  

For example, "Hoi Tin Tong"

心急人YL


新進會員

88) 2003/10/23 01:21 
那麼演唱會的版權問題又如何呢?
"拍硬照",算唔算得上直接侵權呢??(即是抄襲和複製)

版權法和知識產權相關資料:
http://www.gaahk.org.hk/chi/cbulletn/cbf44901.htm
http://www.gaahk.org.hk/chi/cbulletn/cbf44902.htm
http://www.gaahk.org.hk/chi/cbulletn/cbf44903.htm

睇完之後,小弟想若果複製只用作個人研究和個人欣賞,而不是作商業用途或公開播放,應該無問題。

之不過,演唱會有關單位有時都很難界定當事人的複製究竟是作"私人"?還是"商業用途"?...為保障版權持有人的利益,於是便定立規則,一律不准錄影,但有限度允許拍照以作個人欣賞之用。

mickey_mouse


新進會員

89) 2003/10/23 01:26 
>睇完之後,小弟想若果複製只用作個人研究和個人欣賞,而不是作商業用途或公開播放,應該無問題。

Wrong concept.  "無問題" just only because others are difficult to know what youa re doing if you 只用作個人研究和個人欣賞.  Legal or not is not depending on if you are 不是作商業用途或公開播放.

心急人YL


新進會員

90) 2003/10/23 01:46 
http://www.gaahk.org.hk/chi/cbulletn/cbf44902.htm

sorry..."複製只用作個人研究和個人欣賞",這個point理解錯誤了 @@!

應是在若干條件下,可合理引用版權作品,eg:作學術私人研究用和公眾利益考慮,可視作合法侵權。

但商業用途和公開播放就死硬,不論任何形式,只要有實質複製作品的部分,就肯定已侵權。

笨超


新進會員

91) 2003/10/23 03:32 
<> <> <> <> <> <> <> <> <> <> <> <> <>
多次都未能題出證據, 就公開指責這行為,
我不是甚麼大哥;是真小人而已。
<> <> <> <> <> <> <> <> <> <> <> <> <>

<> 空凳 <> 創作研究工作室 <> 盜師 <>

<> 騷癢不著讚何益"入木三分罵亦精 <>

<> 最醜惡的攝影行為性格---------自私

<> 最無價值的攝影感惰-----------自憐

<> 最危險小盜師-----------------講事非

<> 最無可救藥疾病性格-----------搵藉口


智.笨超.泣


香港至*NET*超人


新進會員

92) 2003/10/23 08:19 
何智之有? 弱智就有d.....!

笨超


新進會員

93) 2003/10/23 12:18 
<> 何智之有? 弱智就有d..........! <>

<> 無遠也無近.無所不能遠近也.....! <>

<> 何智遠之有? 近弱智就有d......! <>




香港至*NET*超人


新進會員

94) 2003/10/23 12:24 
玄係扮唔到既, 胡言亂語只會令人生厭.

笨超


新進會員

95) 2003/10/23 12:56 
香港至*NET*超人

其實我一直質疑的是一個「盜」字, 情況實在不是說笑, 因為盜乃大罪, 在宗教上以至法律上都是罪, 亦是刑事案而非民事案. 動用「盜攝」一詞, 已經非常嚴重, 並不是收機走人可以了事. 然而, 何志遠多次都未能題出證據, 就公開指責這行為, 亦以泅泛指形式誤導公眾, 我認為他作為一個攝影推動者, 實有失言, 所以才作出數個回應.

更有很多沒有發言的, 可能只是初
哥一名, 眼見大哥們言之鑿鑿,
隨時信以為真, 你雖無心誤導,
但確有這個可能.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玄係扮唔到既, 胡言亂語只會令人生厭.
嘆為觀止.字裡行間.字如其人.字字珠璣.


lochiwai


新進會員

96) 2003/10/23 13:14 
<> 何智之有? 弱智就有d..........! <>

<> 無遠也無近.無所不能遠近也.....! <>

<> 何智遠之有? 近弱智就有d......! <>




懶有鬆智(鬆字繹音),米在這裹扮神仙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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