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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壇主選單 > ▌PRO商攝版▌ > 攝影費與版權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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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會員

2010/02/24 13:07
器材: 其他 其他

小弟問了身邊當攝影師的朋友,他們都是怎麼收費,有的人是算整體時間,有的則是算cut數,以上依情況不同而定,但當小弟問到版權與授權費用時,他們則稱有聽過但沒用過,或是不敢用。

請問前輩到底這是什麼意思,現在請攝影師拍照,不是普遍都是只有講攝影費,最多是轉檔嗎,例如商品每cut1000元,網拍半天8000元,拍服裝或人物照每cut3000元,拍完依慣例照片就是客戶的,我找你拍商品就是我要宣傳要做廣告的,難道說我找你拍商品,只能放在家裡掛牆上,我要用來印刷做廣告還要再跟我收費嗎。

小弟知道專業的廣告攝影會有版權費或是限制授權使用範圍,但以目前普遍來說幾乎都是照片拍完就是客人的,隨便他用,有前輩知道版權費跟現制授權使用該如何使用跟落實嗎,再多加這筆費用還有的玩嗎。

小弟知道藝人或是模特兒有經紀公司會跟客戶談你請我家的藝人是參加活動還是站台代言,費用一定不同,如果是代言,又分什麼台灣區,大中華區,甚至是亞洲區,如果你付的是台灣區的費用就不准讓經紀公司看到照片出現在上海北京,但網路的流傳又如何規範。

那廣告攝影照片跟宣傳照又有何不同,到底商業攝影跟照片版權的使用定義是如何規範,如果我今天拍一瓶醬油的去背,客戶用在他的文宣中當作商品圖示,跟同樣的那張去背瓶身,他用做平面的主要視覺照,到底怎樣是算"廣告使用",版權的使用跟授權在此時作用在哪呢。

請有經驗的前輩幫忙解惑,又或是說要多收版權費在台灣攝影很難行的通。

如果客人請你去拍他們新品上市的發表會,你收的當然就是"活動攝影"費,可能半天5000吧,拍完交差後誰會去管客戶怎麼用,如果客戶日後將活動當天你拍的照片,用在網路當廣告或是平面宣傳品上,那會不會有問題,是該事前規範,還是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同樣是老闆的照片,同樣是商品的照片,我半個活動請攝影來拍照只要付"活動攝影費",但是如果我改天要特別拍老闆的照片,要拍商品的照片,收費方式卻又不同,這該如何解決。

客戶得到相同或相近的照片,但是以不同名義方式進行拍攝,收費卻要不同,請問前輩這對攝影師跟客戶來說要如何解決。

謝謝。


推薦者: 玉

bingo009

部落格(1)
終身 VIP

1) 2010/02/24 22:09 
許多版權或權利並不是"攝影"或是"照片"這個片面的標的物,而是其所含之內容.
所以,其價值當然不在於攝影工資.

推薦者: 棟樑Harry, 玉

老何471130

部落格(3221)
VIP

2) 2010/02/24 22:49 

如果有公會所擬訂價目明細表.

以及使用者的相關規範與條款.

才可不致發生惱人的疑難問題.

學有專長.各有領域. 學以致用.生活樂趣.

老是愛攝影.何處不照相.放假到處跑.屁股沒坐下.

 


推薦者: tttt6782, 玉

可悲的


網路會員

3) 2010/02/25 12:31 
歸屬及使用問題,沒有事先白底黑字寫清楚,
人家愛怎麼用就怎麼用,除非你們有另外簽訂契約,
雙方沒有就著作財產權的歸屬有特別約定
著作財產權歸受聘人即攝影師所有,
但是著作權法第12條第3項規定,
在這種情形下出資人得利用該著作,
攝影師自然有交付底片供其利用之義義務,
否則即妨害出資人合法利用該攝影著作的權權限。
http://web.pu.edu.tw/~pu10410/ipr/case/photo.doc

推薦者: 棟樑Harry, 玉

可悲的


網路會員

4) 2010/02/25 12:50 
可以試試擬個版權費使用規則,簽訂契約,
問題這樣搞買家要不要給你拍

魯獅

部落格(8)
論壇版主

5) 2010/02/25 21:20 
依個人的經驗,所拍照片攝影師擁有智慧財產權,得擁有所有照片之使用權,但關係到肖像權或商品是客戶所有,因此這種照片在交付客戶,拿到錢後,都直接刪了,不留檔案,非屬人像或商品,則會留下來,可以另租他人使用.

照片是客戶花錢請攝影師拍的,例如依日計酬或專案給酬,雖無智慧財產權,但客戶卻擁有永久使用權,通常不會有再次使用還要付費的問題,也無關使用在何處.

若是客戶有照片需求,攝影師才去拍,事後客戶挑選需要的租用,那麼,下次若還要使用,就得再租一次,這種情形在教科書最常碰到,曾經某出版社要我去拍一個景,後來在4年內連續租用了該照片3次,使用在不同課本上.

推薦者: jenhoxen, tttt6782, 玉

5540249


網路會員

6) 2010/02/26 00:22 
原發文者: 魯獅 發文時間: 2010/02/25 21:20
依個人的經驗,所拍照片攝影師擁有智慧財產權,得擁有所有照片之使用權,但關係到肖像權或商品是客戶所有,因..(恕刪)

可否請問魯大,您的圖庫是如何收取費用,有分圖檔大小?不同用途?不同對象?費用為何?

增長一下見聞,謝謝


推薦者: 玉

魯獅

部落格(8)
論壇版主

7) 2010/02/26 07:09 
單張單次使用

月曆、海報、看板等大圖------2500~6000元(10Mb以上)
書籍、雜誌、月刊等中圖------1500元(10Mb以下)
網頁----------------------500元(1Mb以下)
簡報、比稿、提案------------300元(1Mb以下)
大量或長期配合者另外議價
更大圖檔(接圖)另外議價

拍照出機費:6000元/天,車馬費另計(桃園,台北,宜蘭不計車馬費)

這是台灣全省跑透透的攝影臨時工工資,夠低價了吧!8年多來收入僅夠糊口而已,想養家,門都沒有.

僅供參考!
魯獅修改於2010年02月26日07:13

推薦者: tttt6782, JARED851116, 玉

fun輕鬆


網路會員

8) 2010/02/26 12:17 
台灣沒有攝影師
只有攝影工啦!

推薦者: tttt6782

EASTMANS


網路會員

9) 2010/02/26 12:49 
來這裏的沒有攝影師
只有攝影工
推薦者: jenhoxen

jenhoxen


網路會員

10) 2010/02/26 15:16 
原發文者: 魯獅 發文時間: 2010/02/25 21:20
曾經某出版社要我去拍一個景,後來在4年內連續租用了該照片3次,使用在不同課本上...(恕刪)

通常只有公家單位會這麼老實....


推薦者: 玉

fender1954g

部落格(1)
網路會員

11) 2010/02/26 17:03 
這樣的話職業欄光分類就還蠻難填的



魯獅

部落格(8)
論壇版主

12) 2010/02/26 19:18 
"通常只有公家單位會這麼老實"
向我租照片的出版社和廣告設計公司都是私人的,只有國立編譯館才是公家單位喔!

通常印書用的照片,應該沒有人敢盜用或使用未經授權的,如果使用未經授權照片被告發,那麼那本書就得下架,教科書的話,那就問題卡大了.

因此教科書的編輯使用插圖都會找認識的攝影人,避免租到版權有問題的照片,例如盜用別人的圖出租.

曾經碰到過很多次,出租的照片已經拿到稿費了,經過一段時間後,沒有來索取圖檔,又收到該照片的另一筆稿費,還來信說明是第幾次使用(價錢一樣)或用於封面(增加1倍稿費).

曾經碰到過租給某公家單位一張阿里山吉野櫻火車的照片,已經說好2000元租費,卻收到6000元稿費,後來經電話詢問,主辦的說,因該次向多位攝影師租了一些照片,有些攝影師開價5000元,有些開價3000元,後來就一律以3000元統一價格租用,後來我那張照片又被拿去作其它用途,因此就多給了一次稿費.

huhulin


網路會員

13) 2010/02/26 23:19 
原發文者: 魯獅 發文時間: 2010/02/26 07:09
單張單次使用 月曆、海報、看板等大圖------2500~6000元(10Mb以上) 書籍、雜誌、月刊等中圖------1500元(..(恕刪)

- 請在此輸入回應 -

世界很多國家人民的收入遠低於魯大人拍照的收入,但他們不會喊錢少,而且他們很快樂,我想魯大人您老活到這把年紀了,應該懂這道理…金錢根本不是重點吧,不是嗎??

而且呢,您這市場根本很少人競爭,您該惜福嚕!!

5540249


網路會員

14) 2010/02/27 00:46 
原發文者: 魯獅 發文時間: 2010/02/26 07:09
單張單次使用 月曆、海報、看板等大圖------2500~6000元(10Mb以上) 書籍、雜誌、月刊等中圖------1500元(..(恕刪)

謝謝魯大不吝提供

modlinden


網路會員

15) 2010/02/27 17:06 
原發文者: huhulin 發文時間: 2010/02/26 23:19
- 請在此輸入回應 - 世界很多國家人民的收入遠低於魯大人拍照的收入,但他們不會喊錢少,而..(恕刪)

- 請在此輸入回應 -

這不宜這樣比較討論吧?

作為個人修養、自我安慰或許是好方法。但在現實生活中,無論是社會環境、國民平均所得、平均消費水準皆有極大的差異;若是這樣比較,會失去實用的討論價值,變成像是【如何學會知足常樂】的討論。

就像在很多地區,人民是【不賺錢】的,全以採集、打獵、畜牧維生,收入是 0 元;那我們要說在台灣一個月賺個 新台幣 1000 元 是非常棒的事嗎?我想沒幾個人活得下去吧!


推薦者: jenhoxen

cedarsu

部落格(22)
藝廊版主

16) 2010/02/27 20:24 
金錢並不適合衡量藝術,但那又要用什麼衡量呢?

假設,
創作攝影說商業攝影是庸俗和匠氣,
商業攝影說創作攝影是不食人間煙火,
這樣是吵不完的,個人有個人的角度和標準,
個人以為,追求更好的影像,才是攝影路上共同不變的原則。

因為夢(moon),所以我拍照!
因為夢,所以就愛用Nikon看世界

humhumhums


網路會員

17) 2010/02/28 10:18 
沒有商業行為的是Amateur(業餘),商業行為的是職業。
如果照片賣不出去說是不食人間煙火,我覺得是種自我感覺良好,自己爽。
賣得出去的就是好照片,最少別人願意用客觀的數字幫你打分數。

有人說紀實照片很難拍,它需要"事件"和內容,能不能賣錢。看看國外那些路透社、馬格蘭應該就知道能不能賣出去。

我相信東西好一定可以賣出去,只怕你不夠好和找到不會賣的人。

modlinden


網路會員

18) 2010/02/28 11:23 
原發文者: humhumhums 發文時間: 2010/02/28 10:18
..我相信東西好一定可以賣出去,只怕你不夠好和找到不會賣的人。(恕刪)

- 請在此輸入回應 -

這讓我想到日片 阿基里斯與龜...

ldw406


網路會員

19) 2010/03/17 12:31 
請問幫客戶拍攝商品後,把商品照片放在自己的網頁上展示,需要經過客戶同意嗎?

EASTMANS


網路會員

20) 2010/03/19 00:51 
我曾經把我拍的客人相片放在店裏
就被爛水果報給報出來
連經紀公司都打來關心
最後......把那張相片寄去送給她
推薦者: 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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