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落格(2) 網路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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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你自己寫的..還是轉載而來的?? |
部落格(16) 終身 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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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你自己寫的..還是轉載而來的??
============================= 絕大部分技巧都是學來的。 譬如:《如何讓天空變藍》, 基本技巧來自Dan Margulis的Photoshop Lab Color, 遮罩技巧則大體上來自Katrin Eismann的 Photoshop Masking & Composition, 但細節操作則是個人習慣。
技巧剛學來的時候,通常都只能按譜操作, 但這些技巧如果真的有用的話, 就會慢慢融入自己的體系。
所以,對於你的問題:是不是我自己寫的?
答案:是的,都是我自己寫的, 但這些觀念大部分都不是我自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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滴答兄,猴塞雷呀 趕快把它存起來,有空再慢慢研究 感謝您啦 推薦者: j41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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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落格(16) 終身 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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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的圖片都一模一樣...到底誰是原創 ================================
沒想到有人已經做過這個說明。
正如同我在該篇文章第一句話所說的:
『整個影像編輯程序,是根據Lee Varis的指示進行的。』
我想,這應該不至於引起誤會吧?
所以,這個影像是Lee Varis的,編輯程序也是Lee Varis的。 原創人當然也是Lee Varis,我只是把他的程序描述一次。
我提出這篇文章,只是想強調:
一個看似平凡的影像,能夠被後製得如此絢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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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落格(16) 終身 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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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在大陸那學的一句話..強帖留名.. 推薦者: wuehwa6072 |
部落格(2) 網路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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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應該說是抄過來的..你只是打字不叫寫吧!! |
部落格(16) 終身 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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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應該說是抄過來的..你只是打字不叫寫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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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文章中,第一句話已經開宗明義的說明出處, 文章標題也清楚顯示那不是我的東西 (請問有人會誇耀自己的東西『絢爛』嗎?)
如果你覺得那是抄的,或是單純打字,請隨意吧!
爭論這種東西有意義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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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落格(2) 網路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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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我可以把你這些文章抄下來也註明出處再說是我寫的..再做成pdf檔..放在論壇網站供他人下載.. 你認為呢? 就是抄別人的來用自己的名義發表..你覺得呢?? windflow修改於2006年10月22日00:25 |
部落格(16) 終身 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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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我可以把你這些文章抄下來也註明出處再說是我寫的..再做成pdf檔..放在論壇網站供他人下載.. 你認為呢? 就是抄別人的來用自己的名義發表..你覺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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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你一直堅持我的文章是抄來的, 不過你不知道有沒有花一點時間去比對一下這兩篇文章, 我雖然沒有看那篇文章,但我有把握它們不一樣, 因為我這篇文章是我自己整理的。
2. 我已經在文章註明這是根據Lee Varis的指示所做的敘述, 我相信另外那篇文章應該也是跟據相同原文整理出來的。 我只是不知道有人已經整理過這篇原文的中文稿子, 結果我又重複做了一次。請問:這樣有罪嗎?
3. 這份原文稿子很容易拿到, 如果我要整理這份東西, 請問:我有什麼理由不用原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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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議顧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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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此處臥虎藏龍,應該沒有人會作把文章抄來這裡然後說自己是原創的"白目"舉動,windflow兄會否多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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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落格(2) 網路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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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是問:是你自己寫的..還是轉載而來的?? 要不要看一下你的第2篇回應怎麼說的 我沒說你抄他的..我是指你抄原作..你要說是整理我也沒意見... 原創如果不是你的...就不該署名發表公開供人下載... 那如果我把你的文章整理整理..重新發表供人下載...你認為OK嗎... windflow修改於2006年10月22日02:05 |
評議顧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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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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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落格(16) 終身 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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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不要看一下你的第2篇回應怎麼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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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說:
絕大部分技巧都是學來的。 ............. 是的,都是我自己寫的, 但這些觀念大部分都不是我自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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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欺騙嗎? 我難道沒有註明這是Lee Varis的創作嗎?
我把一些有用的技巧,整理為中文,供更多人參考, 而且註明出處,請問這有什麼不妥? 道德瑕疵? 侵犯版權?
事實上, Lee Varis的每種技巧都是原創的嗎? 請問,按照你的邏輯,他有什麼資格公開發表作品? PS的書籍那麼多,每本書的每個技巧都是原創的? 請告訴大家: 你今天在這裡說話的用詞,有多少成分是你原創的? 你對於PS所所做的相關言論,有多少是原創的?
最後, 如果你整理我的文章供別人下載, 只要你註明出處,而且自認為有意義, 我受寵若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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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落格(2) 網路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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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問題很簡單是或不是而已.. 我從沒說你"欺騙ˋ道德瑕疵ˋ侵犯版權"...請不要亂扯.. 人家是不是原創我不知道... 你要說明方法我沒意見...如果我要發表我不會用別人的圖片... 我覺得我已經做了善意的提醒... 如果你堅持沒問題..我沒意見... 祝好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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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落格(16) 終身 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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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上的人,真是無奇不有。
1.我的這篇文章,是要介紹Lee Varis如何針對他拍的一張平凡影像,運用他的想像力,後製成為一張絢爛的照片,進而說明後製的重要性。請注意,整個後製程序是針對該影像而設計的,兩者是分不開的。你認為,我不該用該影像來介紹的其後製程序,這難道不是要去分割兩個完全不應該分割的東西嗎?對不起,我不認為我有資格這麼做。這是赤裸裸的欺騙,扭曲事實,強姦原創作人的本意。
2.這張照片的影像檔,是附在我購買的書籍內,是我花錢買來的。請問,我不能用自己花錢買來的東西嗎?我有拿這份影像去直接牟取經濟利益嗎?
3.我在文章內充分註明,我是在說明Lee Varis如何用他的程序、處理他的照片。這樣算是盜用或擅用別人的影像嗎?
4.我引用的內容尚不及原稿的幾百分之一,而且註明原著作人,用以彰顯我個人的某個見解。對於這種情況,即使採用最嚴格的文化或學術標準來看,都不構成問題。結果,你宣稱我:『抄別人的來用自己的名義發表』。你難道不認為,「抄襲」是很嚴重的罪名嗎?
5.你說,你沒有指摘我『欺騙、道德瑕疵、侵犯版權』。那麼,請問:我究竟觸犯了什麼罪過?
6.你說,『我已經做了善意的提醒』。請告訴我,你的「善意」是什麼?是要我去欺騙嗎?扭曲事實嗎?強姦原創作人的本意嗎?我相信你不是如此邪惡之人,但……,實在令人嘆為觀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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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落格(22) 藝廊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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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火氣別這麼大......
分享給大家後製技巧的新知,這是一件好事, 只是如果能用自己的圖片,自己實際操作一遍,更會具有可通用之說服力, 關於引用他人圖片的部分,有註明出處,文字上若也是自己所述, 原則上應該算是合理引用的範圍, 但是對讀者而言,若先前有看過原作者的圖,自然會有聯想, 其實,既然大家都玩攝影,找個自己類似的圖來修改,也是不錯的。
一個是好心提供資料,一個是好心提醒, 兩位在個人眼中,都是具熱心的,就別再爭執了嘛! |
網路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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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言 +1 推薦者: ilike10229 |
部落格(2) 網路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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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他人書裡面的內容ㄧ部或全部摘取重製..放在網路上的公開論壇..提供不特定人下載..這是有爭議的! 有註明出處ˋ無營利行為..有個大前提是要得到授權與認可... 如果你不認同ˋ不接受...我也沒意見... 欺騙、道德瑕疵、侵犯版權ˋ強姦ˋ邪惡ˋ扭曲事實...這些字眼從未出現在我的內容中..請別亂扣!! 祝好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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