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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壇主選單 > 手札哈拉區 > 「范蘭欽」事件的疑問?
作者  
討論話題
 

nikonguy

部落格(253)
論壇版主

2009/03/18 08:18
器材: 其他 其他

 

范蘭欽事件有幾個疑問值得大家思考?

 

(一)「范蘭欽」「郭冠英」是否為同一人?

(二)「郭冠英」是否由馬政府任命就職?

(三)「范蘭欽」辱台文章是何時寫的?

(四)「范蘭欽」三年前的文章為何當時扁政府不追究?現在綠委才追究?

(五)「范蘭欽」個人的偏激言論為何要操弄成種族對立?

 

綠委管碧鈴企圖想將「范蘭欽」事件與馬政府畫上等號的心態昭然若揭!

 

不論「范蘭欽」是誰?其個人的偏激言論應該予以譴責!

假如「范蘭欽」是「郭冠英」則應依法予以懲處

 

「范蘭欽」是個案!

任何想借個案操弄挑撥種族的人也非常可惡!

各位在爆怒狂批痛罵的時候請搞清楚對象

請不要受政客操弄失去理智

請不要無限上綱,一桿子打翻一船人

感謝!

 

 


推薦者: jenhoxen

crt631015


網路會員

1) 2009/03/18 08:58 

馬政府施政無能造成民怨,且給予人民有親中的感覺,加上李慶安雙重國籍事件處理不夠明確,范蘭欽文章只是個引爆點,引起台灣人民反感,端看這個點後續能產生多大的連鎖反應!

依個人看法~~~這個引爆點的效應會遠比之前藍的批評扁挑起族群的效應來的大!

而且~~~這些文章如在總統大選之前爆發出來,我想這會對選情有一定的影響力!

至於范蘭欽是不是~~郭冠芳~~這不是重點!

重點是這些文章太傷害台灣與人民至深!

憑心而論~~~如真有族群問題,試問馬先生會當選嗎?

 


呷飯呷飯!呷呼飽飽~假呼槌槌!longstay~攏是假!
緊來酸!

推薦者: 望田, 大龍1235, nightcat

望田


網路會員

2) 2009/03/18 09:42 

奉勸長住國外的范蘭欽們

雖然你們不削住鬼島

但是吃果子要拜樹頭

飲水要思源


推薦者: nightcat, 李冰

sstar


網路會員

3) 2009/03/18 09:47 
請問下面的文章算不算操縱族群 ??

<族群>恐怕不是個案 !

>>>這個〝 范蘭欽〞怎麼看都像是綠營支持者故意激怒操弄群眾的挑釁文章
幫綠營沒事找事、為綠營找批藍施力點
稍有智商的人實在不必隨之起舞

呵呵 ~
光是那一句「 高級外省人」就露餡兒了
白痴才會這麼寫,手法不高明
不過很有綠營〝奧步〞的味道
合理懷疑~ 合理懷疑~
哈哈哈哈~

FROM NIKONGUY

sstar修改於2009年03月18日09:51

nikonguy

部落格(253)
論壇版主

4) 2009/03/18 10:05 
原發文者: sstar 發文時間: 2009/03/18 09:47
請問下面的文章算不算操縱族群 ?? .....(恕刪)

 

請見第 (三)(四)問︰

(三)「范蘭欽」辱台文章是何時寫的?

(四)「范蘭欽」三年前的文章為何當時扁政府不追究? 現在 綠委才追究?

 

 

 

nikonguy

部落格(253)
論壇版主

5) 2009/03/18 10:11 
原發文者: 望田 發文時間: 2009/03/18 09:42
奉勸長住國外的范蘭欽們 雖然你們不削住鬼島 但是吃果子要拜樹頭 飲水要思源 ..(恕刪)

 

「范蘭欽」是個案!

任何想借個案操弄挑撥種族的人也非常可惡!

各位在爆怒狂批痛罵的時候請搞清楚對象

請不要受政客操弄失去理智

請不要無限上綱,一桿子打翻一船人

 

感謝!

 

 

車太炫


論壇版主

6) 2009/03/18 10:16 


原發文者: 望田 發文時間: 2009/03/18 09:42

  奉勸長住國外的范蘭欽們   雖然你們不削住鬼島   但是吃果子要拜樹頭   飲水要思源     ..(恕刪)

-請在此輸入回應-

對!
没錯,做人的最基本道理就是要飲水思源!(P.S:如果你不是人,那就不用飲水思源,譬如:戀戰爺爺,宋觸魚......,拿台灣給的退休俸去中共那裡罵台灣,如譙通部長毛大大部長說的:成何體統!)
即使你再怎麼不喜歡台灣,也不能幹譙台灣,因為你生活在這裡(戓派駐國外工作),你的生活食衣住行育樂都是這裡給你的,你的根是在台灣,如果你没有台灣這塊土地供應你生活所需,你何來今日的成就呢?
奉勸西進的台商,回頭是岸!
 

推薦者: 望田, nightcat, 李冰

nikonguy

部落格(253)
論壇版主

7) 2009/03/18 10:21 

 

幹譙台灣的人是 「范蘭欽」!

 

跟其他人有啥關係???

 

  

 

 

luwenpin


網路會員

8) 2009/03/18 10:26 
(一)「范蘭欽」「郭冠英」是否為同一人?

關於這點,...

范有說到去對岸看奧運
政府官員能到對岸嗎?!

或許郭的文章只是被引用吧?!

車太炫


論壇版主

9) 2009/03/18 10:27 


原發文者: nikonguy 發文時間: 2009/03/18 10:21

            幹譙台灣的人是   「范蘭欽」!         ..(恕刪)

-請在此輸入回應-



范先生只是比較衰,被捉出來"阿魯巴",那兩個老頭因年邁體弱,不堪被"阿魯巴",所以那兩個老頭就不要計較幾年前在阿共仔那裡哭著幹譙台灣的不是.
 

nikonguy

部落格(253)
論壇版主

10) 2009/03/18 10:31 
原發文者: 車太炫 發文時間: 2009/03/18 10:27
-請在此輸入回應- 范先生只是比較衰,被捉出來"阿魯巴",那兩個老頭因年邁體弱,不堪被"阿魯巴",所以..(恕刪)

 

被捉出來了嗎?

到現在為止 「范蘭欽」是誰?有定論了嗎?

請針對〝肇事者〞批判好嗎?扯不相關的人作啥???

 

 


推薦者: jenhoxen

車太炫


論壇版主

11) 2009/03/18 10:45 


原發文者: nikonguy 發文時間: 2009/03/18 10:31

            被捉出來了嗎?               ..(恕刪)

-請在此輸入回應-


被捉出來了嗎?
不然郭先生怎麼會平白無故的調回台灣問話呢?又怎麼會平白無故被行政處分呢?
做人的最基本的道理:飲水思源(這也是偉大的中華文化思想,喔!偉大的中華文化!偉大的馬英九!)

網友抓包50文:范蘭欽=郭才子,請連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90315/11/1g3o3.html

 

推薦者: 李冰

nikonguy

部落格(253)
論壇版主

12) 2009/03/18 10:53 
原發文者: 車太炫 發文時間: 2009/03/18 10:45
- 被捉出來了嗎? 不然郭先生怎麼會平白無故的調回台灣問話呢?又怎麼會平白無故被..(恕刪)

 

被捉出來了 就去針對「范蘭欽」阿魯巴就好

請問這跟「戀戰爺爺」「宋觸魚」有啥關係???

 

    

 

 

車太炫


論壇版主

13) 2009/03/18 11:09 


原發文者: nikonguy 發文時間: 2009/03/18 10:53

            被捉出來了   就去針對「范蘭欽」阿魯巴就好       ..(恕刪)

-請在此輸入回應-

啊偶不速說了嗎!
請你回想一下,幾年前,戀戰和宋觸魚初訪阿共仔頭目時不是也有說台灣怎樣又怎樣嗎?
做人的最基本道理:飲水思源!偶只是拿那兩個老頭做一些發表言論的參考,劉院長有說過"言論自由"喔
你的開頭不是也寫說:任何想借個案操弄挑撥種族的人也非常可惡!請不要受政客操弄失去理智,請不要無限上綱,一桿子打翻一船人.
偶只是強調:做人的最基本道理:飲水思源!無關政治或種族!你那麼激動,難道你就是.......


 

georgelien


終身 VIP

14) 2009/03/18 11:09 
郭冠英事件 <不只> 是 「個人行為」
而是 泛藍親 的 集體意識
今天我的中國朋友比外省朋友多
是因為外省人裡有太多的 泛藍親

推薦者: nightcat, 李冰

nikonguy

部落格(253)
論壇版主

15) 2009/03/18 11:14 
原發文者: georgelien 發文時間: 2009/03/18 11:09
郭冠英事件 是 「個人行為」 而是 泛藍親 的 集體意識 今天我的中國朋友比外省朋友多 ..(恕刪)

 

假設今天你被黑人搶了

是不是以後只要看到黑人你就打一頓?

請針對 〝肇事者〞批判好嗎?

 

 

望田


網路會員

16) 2009/03/18 11:17 

那作者用"范蘭欽"這個名稱是用假的嗎

當然是指所有 "泛藍群" 咩

要抗議

請去找台巴子作者

謝謝~~~

 

還有~

能住國外或在國外工作是很好

但是如果是拿著台灣人民血汗錢

卻反過來倒打台灣一把

這可是天地不容的喔

 


推薦者: 李冰

大龍1235


網路會員

17) 2009/03/18 11:18 
民進黨是很會操縱省籍族群議題沒錯,

但此事的重點真的不在為何當時扁政府不追究?是否由馬政府任命就職?這兩點

Crt兄說的沒錯,這件事若是在2008總統大選前夕爆料,可能總統大選的結果又要翻盤了~~

理性的人當然都知道這是「范蘭欽」個人的偏激言論行為,

但只要加點「種族意識」的酵母進去發酵的話,再加上現任政府〈這時平常不在意種族問題的人也會開始在意,喔!原來馬、劉也是外省的〉不明快嚴厲的處置這件案子,不用民進黨操作,恐怕事情只會越演越烈,理性就會消失無蹤~~

美國不是偶發生白人警察以不當武力攻擊黑人嫌犯嗎?下場一定會引起所有黑人團體的撻伐,人們這時不會問到底嫌犯可不可惡;只會問警察該不該死~~

「范蘭欽」的言論真的可惡,發言的內容簡直是公然污辱所有臺灣人,這件案子不能以言論自由不當發言及行政懲處結案,

如果是公務員涉案不但要免職查辦,還要讓此人負刑事責任,或許才能平息一絲絲民怨~~
大龍1235修改於2009年03月18日11:21

推薦者: nikonguy, ck3233, 398287

georgelien


終身 VIP

18) 2009/03/18 11:25 
Dear nikonguy,
I highly recommend you learn more about Taiwan history and the inequalities the "Chinese" government created here in Taiwan before even trying to form an opinion.
In Canada, there is the National Anti-Racism Council of Canada
http://www.narcc.ca/index.html
In Taiwan, there's nothing
but inequalities.

luwenpin


網路會員

19) 2009/03/18 11:50 

大龍兄...

刑法100條已經修正過了

http://zh.wikipedia.org/wiki/%E4%B8%AD%E8%8F%AF%E6%B0%91%E5%9C%8B%E5%88%91%E6%B3%95%E7%AC%AC%E4%B8%80%E7%99%BE%E6%A2%9D

范是統派,也有言論自由
要有實際行動方能判刑...

社會輿論要討伐之,那也是大眾的自由...

至於查出公務人員屬實的話,自有其法律處理之!!

大龍1235


網路會員

20) 2009/03/18 12:09 


原發文者: luwenpin 發文時間: 2009/03/18 11:50

大龍兄...  刑法100條已經修正過了  http://zh.wikipedia.org/wiki/%E4%B8%AD%E8%8F%AF%E6%B0%91%E5%9C%8..(恕刪)

我有提過,這種行為已不是思想問題,也不是言論自由問題,

思想是無法控制的當然不應有刑法規範,但此事應是涉及"公然侮辱罪",大家應該都可以告他,雖然本刑不重,但只要每個臺灣人都告他並求償,恐怕他會生不如死吧?
大龍1235修改於2009年03月18日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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