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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c43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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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3/07 12:10
器材: 其他 其他
南港一員警 年開25000張罰單
北市停管處、警察局員工都可領取交通罰單獎勵金,上從停管處長,下到司機、工友,每月數千到上萬元,見者有份




生活新聞

南港一員警 年開25000張罰單
議員轟離譜

〔記者林恕暉、陳恩惠/台北報導〕台北市南港警分局高姓警員去年開出交通違規罰單高達兩萬四千八百七十九張,平均一天六十八張,高居台北市第一名。台北市議員莊瑞雄、王孝維昨天諷刺性的頒獎表揚南港分局交通分隊,但也拜託警方「放一條生路」,少開點罰單。

交通警察大隊執法組長陳少旭表示,高姓警員負責信義區基隆路與長興街口測速照相桿超速罰單認證工作,才會開出這麼多罰單,議員質疑南港分局員警為何負責信義區,警方解釋員警須負責一定數量的測速器材保管,才會出現跨區情況。

南港分局也表示,高員開的罰單是速限「五十」公里、位於基隆路三段與長興街的「固定式雷達測速照相桿」,罰單多寡,關乎於「用路人」是否遵守行車速限,與員警開單多寡無關。

莊瑞雄彙整台北市政府資料統計指出,台北市去年交通違規罰單總數達三百九十六萬五千多件,人民苦哈哈,警方、停管處卻猛開罰單搶錢。

「獎勵金 層層分紅」

莊瑞雄等人更痛批,北市停管處、警察局員工都可領取交通罰單獎勵金,上從停管處長,下到司機、工友,每月數千到上萬元,見者有份。

台北市去年罰單總金額達三十六億兩千七百九十萬餘元,獎勵金約佔三%、達一億一千四百多萬元,停管處分得獎勵金共一千零九十一萬餘元,市警局一億三百七十三萬餘元,獎勵金最高可領月薪一成,以停管處長為例,月薪九萬八千多元,可月領獎勵金九千八百多元。






推薦者: 大龍1235, tom1997, 快拿, crt631015

lin99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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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2009/03/18 21:01 

紅燈停..綠燈行....

這個不是陷阱了.....

難道紅綠燈只當參考用??

闖紅燈..該抓!!!

每次到南部開車我就頭大...
綠燈不走被後車按喇叭.
紅燈不走也被按喇叭!!
自己是綠燈過馬路...紅燈的車連停都不停...
甚至帶小孩過馬路..綠燈都不能安心通過..
闖紅燈該不該抓?!?!


如果警察只是站在那裡..沒車..
他也要開燈?!?!

lin99y修改於2009年03月18日21:10

推薦者: hc4391

lin99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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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2009/03/18 21:07 
原發文者: suezou 發文時間: 2009/03/18 19:57

警察若是執勤時

例如抓闖紅燈

是不是必須打開警車上的燈號?

應該問.....警察執勤時闖紅燈...是否該開警鳴開警察車頂燈......
是否可以接撥手持式無線電??
是否一律繫安全帶??

當你看見警察沒繫安全帶.沒戴安全帽騎機車..騎上人行道....闖紅燈..紅燈右轉...超速..
執勤時..跑去友人家唱KTV喝茶...
你會怎麼辦!!!


推薦者: hc4391

lin99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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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2009/03/18 21:54 
原發文者: lin99y 發文時間: 2009/03/18 21:01
紅燈停..綠燈行.... 這個不是陷阱了..... 難道紅綠燈只當參考用?? 闖紅燈....(恕刪)

很多紅綠燈設在轉彎處...或轉彎後..
轉彎前沒設預告燈....

這種紅綠燈....就是標準的陷阱了!!
台3線..中部路段相當多!!

其他如..禁止標誌.號誌..地上劃線....
被擋到..不清楚....擺放位置設計錯誤....
容易讓人民疏忽..容易沒發現沒看到....
通通是陷阱......
人民易上當..卻是警察的最愛...
每到月底.年底..警察搶績效的最愛..
如果是這類陷阱而開單..
個人是相當不屑警察的取締行為!!

lin99y修改於2009年03月18日21:56

推薦者: hc4391

hc43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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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2009/03/21 2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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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erview


網路會員

25) 2009/03/21 20:35 
想要違法就該眼睛睜大一點,

被抓就自認倒楣,

還能五四三的俐


推薦者: hc4391, lin99y

hc4391


網路會員

26) 2009/03/26 1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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帶小孩也要注意交通安全與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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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新聞

過馬路遭車撞 2歲娃吃罰單  

 
〔記者劉榮/台北報導〕牽小孩過馬路可得小心,沒有走在行人穿越道上,挨車撞不但討不到便宜,不管小孩多小,還會吃上罰單。

裁罰300元 女童家屬錯愕

台北市中山警分局二月處理復興北路、長安東路一起計程車撞上行人的事故,王姓老婦人帶著二歲多的外孫女外出購物,當時綠燈,兩人橫越長安東路時,老婦人因手上提滿重物,一旁的外孫女步伐沒跟上,兩人距離相差不到一公尺,外孫女沒走在行人穿越道上,被右轉的計程車撞上,當場嚎啕大哭。

事故發生後,員警到場筆錄,小女孩無外傷,送往台安醫院進一步檢查後,醫師研判也無大礙。

中山分局交通隊事後將已成案的交通事故函送台北市交通大隊,交大事故處理組三月初以「行人未依規定行走穿越道路」為由,針對二歲半的徐姓女童開出罰單,裁罰三百元罰鍰。

家屬接到罰單後大感錯愕,不解警方為何針對兩歲半的女娃開罰,透過管道向中山分局及交大陳情,申訴也都被駁回。

小女孩家長徐先生表示,女兒雖然沒有外傷,但身上出現多處瘀青,自責甚深的外婆也說:「被撞到現在快兩個月,外孫女還是動不動就大哭,也不敢在馬路上走。」

徐父表示,原本以為找來交通警察,對受傷的行人比較有保障,沒想到還要受罰。女童的外婆說,她們不是任意穿越馬路,當時因為中午過馬路的人多,孫女是被擠出斑馬線的,「罰單針對未滿三歲的小孩子裁罰,她這麼小,難道會懂罰單意義?」

台北市交通警察大隊表示,徐姓女童是交通車禍事故的當事人,開罰是為了釐清肇事雙方責任歸屬,與當事人的年齡大小並無關係。

錯誤「行」為 交大:不罰恐有爭議

北市交大副大隊長李德威表示,如果未釀成事故,針對小女童未依規定走行人穿越道開罰,情理上恐怕有爭議,但已成案的交通事故,若不對有錯誤的行為人處罰,一旦女童家屬回頭控告駕駛人,駕駛人也會反控交大瀆職。

交大說,針對未滿十四歲的民眾違反規定,是處罰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此案開罰的「行為人」是女童,但罰單上會註記監護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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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姓女 童父親對女兒遭擠出行人穿越線被車撞還吃罰單大表不滿。(記者劉榮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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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罰單的徐姓女童,才二歲半。(家屬提供,記者劉榮翻攝)

寇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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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2009/03/26 23:29 
我最近正在路上捉警察值勤上的偏差-包括亂停車,交通違規,-被我錄下證據後給媒體轟!
前不久交通部在全省有開放1200條路口紅燈可右轉,可見紅燈右轉並非交通首惡,警察卻寧願守株待兔.
另外,我對警察單位每年都編定罰款收入額度,真是萬分感冒!聽說台中市警局一年額度是1億,然後再平分給6個分局,這6個分局再均分給所屬派出所,於是開始了業績競賽,通常都在年初跟年底,警察會突然在各路口密集捉違規!
這種跟國營事業一樣編定所謂法定盈餘,真叫人痛恨!



推薦者: hc4391, ck3233, 大龍1235, crt631015

hc43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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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2009/04/11 16:51 
爆料投訴

湖口台一線兩段式左轉 有陷阱?  
〔記者廖雪茹/湖口報導〕新竹縣湖口鄉葉姓鄉民表示,台1線縱貫路左轉成功路的機車兩段式左轉指標不夠顯眼,造成許多車主產生錯覺而違規受罰;對此,縣警察局交通隊表示,將儘速派員現勘,加強宣導及警告標誌。

葉姓鄉民抱怨說,日前他騎機車由台1線北上方向欲左轉成功路,「依兩段式左轉」,見路中央的綠燈亮了才轉彎,沒想到一到成功路就被警察攔下,指他違規未兩段式左轉,他當場楞住不知錯在何處。

葉某說,警員告訴他,台1線上的紅綠燈是給開汽車的駕駛看的,騎機車的人是要看左側路口處、與台1線垂直交叉的號誌,綠燈時才能轉入成功路。他認為,左側號誌不顯眼,容易讓人產生錯覺與不便,而違規受罰。

對此情況,湖口鄉公所主秘張福普表示,最近接獲多起鄉民反映,抱怨機車專用號誌不夠清楚,因此建議在距離該路口100公尺前再設立警告標誌,以減少民怨。

縣警察局交通隊副隊長許豐統回應說,據統計,此路口近3年來共發生26件交通事故,並造成2人死亡;為加強交通安全,交通隊審慎評估後,在該路口設置2個兩段式左轉標誌,並劃設機車停等區,以期減少悲劇重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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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一線上的紅綠燈指示,是給汽車駕駛看的,綠燈時機車須在左轉停等區等候,依對向的交通號誌行駛。(記者廖雪茹攝)

hc43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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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2009/04/11 20:07 
爆料投訴

北投分局重複開單 101人受害  

〔記者陳恩惠/台北報導〕北市警北投分局交通分隊伍姓員警執行違規取締時,未將先前的照片檔清除,有101名民眾遭重複舉發,北投分局長陳國進相當震怒,前天主動將這些罰單撤銷,並發函向民眾致歉,至於伍員,除依規定加重嚴懲,並追究交通分隊長考核監督不周責任。

土城陳姓市民投訴,上月4日午後4時47分騎車行經北市中央北路四段左轉大度路口時,因穿越雙黃線遭員警拍照,收到「跨越雙黃線行駛」違規照片,已於三月底繳交罰款結案。

但是3天前卻接獲另張罰單,發現違規照片跟上月的一模一樣,違規時間卻遭員警變更,從3月4日改為3月26日,而且照片是以普通紙張列印,讓他以為遇上詐騙集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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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縣陳先生投訴,收到北投分局交通分隊在同地點、時間拍下的違規照片2張,但第二張違規時間遭變更,員警竟自行以電腦列印,北投分局前日獲悉立刻將開錯的101張罰單撤銷並一一向民眾道歉。(記者陳恩惠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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