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落格(56) 網路會員
|
時時都想落跑的國民黨權貴,有雙重國籍,司空見貫之事........
「有咀講別人,冇咀講自已。」國民黨政客多的是,
凡是都要硬拗,道地的兩套標準.....
「九劉政府」說,那樣才有國際觀,您能信多少?
推薦者: crt631015, 望田, 李冰, 2189 |
網路會員
|
原發文者: jenhoxen 發文時間: 2009/01/04 03:47
陳水扁執政默許台灣國[蕃薯旗]飄揚時, 你們是捍衛[青天白日滿地紅國旗]的一份子嗎? 金美..(恕刪)
拍謝~
我們愛的是真正台灣的國旗
而你們阿九口口聲聲說愛的[青天白日滿地紅國旗], 到哪裡去了
喔~~~~~~~不見了呀, 被貓熊和阿共旗取代了呀
那阿九到底是愛阿共旗還是青天白日滿地紅國旗呢?
推薦者: 李冰, 2189, crt631015 |
網路會員
|
原發文者: jenhoxen 發文時間: 2009/01/04 03:47
陳水扁執政默許台灣國[蕃薯旗]飄揚時, 你們是捍衛[青天白日滿地紅國旗]的一份子嗎? 金美齡一面領資政薪水、一面聲稱[看到國旗就要吐]時(她原文是「車輪牌」更加鄙視), 你們有聲討嗎?
沒有沒關係, 只要現在不要這麼"愛國"就好~~
你還好意思問~
青天白日滿地紅國旗,原本是國民黨和孫中山一起創造興中會的黨國元老陸皓東設計青天白日黨微改造成國旗青天白日滿地紅的~
黨國不分的國旗理論上是你們要比泛綠更護衛它才是,但其實不然,過去你們把國旗當三種用品看待:
1.紅衫軍之亂時,紅衫軍雙手持大國旗追打民眾=>當做兇器打得蠻順手。
2.去年十一月綠軍圍城時,警察追搶沒收或折斷民眾持有的小國旗=>當做違禁品不得不收。
3.陳雲林來台,台北市政府在市區國旗旗海全面予以收拾隱藏=>當做女人內褲見不得人。
你們泛藍都不尊重它了,又如何期待別人要怎樣看待???
推薦者: 李冰, crt631015, 望田 |
網路會員
|
原發文者: 望田 發文時間: 2009/01/04 10:45
拍謝~ 我們愛的是真正台灣的國旗 而你們阿九口口聲聲說愛的[青天白日滿地紅國旗], 到哪..(恕刪)
元旦台北街頭明明很多 2日都還有看到
想必也沒那麼愛吧...
|
網路會員
|
原發文者: 2189 發文時間: 2009/01/04 11:48
你還好意思問~
青天白日滿地紅國旗,原本是國民黨和孫中山一起創造興中會的黨國元老陸皓東設計青天白日黨微改造成國旗青天白日滿地紅的~
黨國不分的國旗理論上是你們要比泛綠更護衛它才是,但其實不然,過去你們把國旗當三種用品看待:
1.紅衫軍之亂時,紅衫軍雙手持大國旗追打民眾=>當做兇器打得蠻順手。
2.去年十一月綠軍圍城時,警察追搶沒收或折斷民眾持有的小國旗=>當做違禁品不得不收。
3.陳雲林來台,台北市政府在市區國旗旗海全面予以收拾隱藏=>當做女人內褲見不得人。
你們泛藍都不尊重它了,又如何期待別人要怎樣看待???
同樣的 犯綠多年來又把國旗當作什麼? 憑什麼現在就在裝愛國旗?
數十年來對國旗的尊敬可以用幾個零星又偏頗的敘述來抹殺
哀 泛綠就愛裝嘛 不想台獨裝想台獨 不愛台灣裝愛台灣 不愛國旗裝愛國旗
專心建國還比較能得到尊敬
|
網路會員
|
原發文者: victoryuy 發文時間: 2009/01/04 14:54
同樣的 犯綠多年來又把國旗當作什麼? 憑什麼現在就在裝愛國旗?
數十年來對國旗的尊敬可以用幾個零星又偏頗的敘述來抹殺
哀 泛綠就愛裝嘛 不想台獨裝想台獨 不愛台灣裝愛台灣 不愛國旗裝愛國旗
專心建國還比較能得到尊敬..(恕刪)
-請在此輸入回應-
有請說話清楚一點的泛藍....
推薦者: 2189, crt631015, 望田 |
網路會員
|
原發文者: victoryuy 發文時間: 2009/01/04 14:54
同樣的 犯綠多年來又把國旗當作什麼? 憑什麼現在就在裝愛國旗?
數十年來對國旗的尊敬可以用幾個零星又偏頗的敘述來抹殺
哀 泛綠就愛裝嘛 不想台獨裝想台獨 不愛台灣裝愛台灣 不愛國旗裝愛國旗
專心建國還比較能得到尊敬
那這麼說泛藍更瞎更扯囉~
泛綠現在不是裝愛國旗,只是在質疑你們在陳雲林來台期間,針對你們對國旗事件表現窩囊孬種做法表示強烈不滿~
既然你們不裝愛國旗,就乾脆投降中國不就好了?十一月圍城時全都直接拿五星旗迎接共幹好了,幹嘛零零星星拿五星旗,等人走了才口口聲聲又愛國旗???
你說"犯綠多年來又把國旗當作什麼?"過去民進黨八年執政,雙十節期間都沒插國旗嗎?既然你們飯籃都不把它當一回事了,看來它愈來愈沒價值了,好像把它當什麼都可以了,這樣回答你滿意嗎?滿意就愛喊聲哦~
推薦者: crt631015, 望田 |
網路會員
|
原發文者: 李冰 發文時間: 2009/01/04 15:12
有請說話清楚一點的泛藍.... ..(恕刪)
可能真的會很困難請到,因為大部份都是頭腦不清的飯籃~~
推薦者: 望田 |
網路會員
|
我也覺得她真的太可惡了~
應該判她死刑~
要不然最少要做20年的勞動服務~
該死的東西~
推薦者: 2189 |
網路會員
|
原發文者: wupohung 發文時間: 2009/01/04 16:23
我也覺得她真的太可惡了~
應該判她死刑~
要不然最少要做20年的勞動服務~
該死的東西~
記得做20年的勞動服務後,還要加罰做替代役男三週
|
網路會員
|
原發文者: 2189 發文時間: 2009/01/04 16:35
記得做20年的勞動服務後,還要加罰做替代役男三週 ..(恕刪)
-請在此輸入回應-
有沒有搞錯~才再加替代役男三週而已~
|
網路會員
|
原發文者: 2189 發文時間: 2009/01/04 15:25
可能真的會很困難請到,因為大部份都是頭腦不清的飯籃~~ ..(恕刪)
沒辦法, 阿就被洗腦太久了咩
現在連自己是身在哪國都搞不清楚了咩
推薦者: 2189 |
網路會員
|
原發文者: wupohung 發文時間: 2009/01/04 16:48
有沒有搞錯~才再加替代役男三週而已~
不然咧?
她是女的,又是從小就嬌身慣養金枝玉葉的貴族,去當替代役男掃廁所一天就差不多掛點了,還能怎樣?
|
網路會員
| |
網路會員
|
原發文者: wupohung 發文時間: 2009/01/04 16:23
我也覺得她真的太可惡了~
應該判她死刑~
要不然最少要做20年的勞動服務~
該死的東西~
~
-請在此輸入回應-
不是有法律嗎?
只是備而不用罷了...啊~抱歉!說錯了!
法律~是備而擇用的!
推薦者: crt631015, tom1997 |
終身 VIP
|
車內活春宮 搖下車窗就涉「公然猥褻罪」
更新日期:
2009/01/04 04:09
〔記者許國楨/台中報導〕法界人士指出,車內行房雖不算犯罪,不過一旦打開車門或搖下車窗做愛,依公然猥褻罪構成要件必須是「公然」為之,這類行為仍觸犯刑法234條「公然猥褻罪」,奉勸情侶們在激情前務必三思而後行。
警方指出,「車床族」在隱密的轎車內做愛做的事,車窗沒有搖下,若車窗有貼深色反光紙,並不構成「公然」要件,但若是車內激情的呻吟聲傳出車外,只要造成噪音達到無法忍受的程度,也涉及妨礙安寧,可依社維法裁處 。
不管車床族行為是否合法,員警盤查「車床族」有時仍有必要性,否則如何知道女方是否自願,萬一是男方強暴、輪暴女生,豈不是錯失抓歹徒的機會嗎?基層員警則說,按勤務實務經驗,員警不會主動「打擾」車床族,如果有配偶通知告發會同「捉姦」,那又是另一回事。
法界人士認為,車內活春宮不僅為自己帶來安全顧慮,還有刑責問題,像台中地區可俯瞰市區夜景的望高寮,曾是許多「車床族」最愛的地點,消息曝光後,歹徒聞風而至,先後發生多起強索「戀愛稅」或強盜洗劫案件。
在警方增設監視系統、加強警網巡邏後,當地治安才獲得改善,只是「車床族」擔心好事被巡邏員警撞破,紛紛轉移陣地,儘管是在車內私密空間辦事,一旦車門大開或搖下車窗辦事,仍會觸犯刑法234條公然猥褻罪,可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3000元以下罰金。
車床族在享受歡愛之餘,不僅應顧及來往行人觀感,也應留意附近環境安全,如果有人經過,在車內做愛當然要謹慎小心,避免遭歹徒侵襲,甚至因緊張身體出狀況。
|
部落格(2) 論壇版主
| |
網路會員
|
終於發怖限制出境出海的管制,不過感覺上,還是真的很慢!
|
部落格(2) 網路會員
|
終於發怖限制出境出海的管制,不過感覺上,還是真的很慢! 管制文件上 沒她的大頭照ㄟ 有特權
|
網路會員
|
以李慶安事件來看國民黨的雙重標準作法..
-----------
新任教育部長也亂說話.....亂用成語.....
這次藍色媒體竟然沒報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