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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壇主選單 > 手札哈拉區 > 真相與假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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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rt63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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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2/12 16:59
器材: 其他 其他

一連串的事件看下來,實在是令人嘆為觀止,在一個號稱民主國家,竟然產生這麼多令人有想像的空間的事!而真相是什麼?假相是什麼?

舉例:     選罷法要修改為三審定讞,是真相?假相?

              建中學生嗆馬,校方有無為難!是真相?假相?

              特偵組辨案,和媒體預測接近!是真相?假相?

              警方公權力的執行有無過當!是真相?假相?  

               美方回覆外交部例為機密不能公開!是真相?假相?

              為什麼總會讓人覺得是說一套,作又是一套呢?

             台灣人民你看清楚真相假相了嗎? 我只知道我要的是真相!       

             生為自由民主的台灣,人民有了解真相的權利!不是嗎?

              為何要隱瞞真相呢?      


推薦者: pin226666

hc43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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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008/12/12 18:21 
轉載(自由)焦點新聞
學生嗆馬//建中:請導師關心 不可能處分學生  
台北市建國中學六日校慶,學生演出陳雲林來台時警民衝突事件;稍後就有學生向馬英九總統嗆聲,且至今在校園內仍餘波盪漾。�8;(資料照,記者羅沛德攝)
〔記者林秀姿/台北報導〕對於建中學生嗆聲事件,建國中學校長蔡炳坤強調,校方不可能處分學生,只是請導師「就近關心,因為事情不能只是這樣結束。」蔡炳坤說,擔心蘇同學遭其他同學異樣眼光,才請導師輔導,沒想到會引來其他聲浪,他相信導師秉持善意,是聽者有不同想法。

蔡炳坤昨天受訪表示,嗆聲當天就提醒學務處不能責備學生,學生只是表達意見,校方包容多元聲音予以尊重,只是希望導師留意後續發展,因為媒體將學生照片曝光,恐造成同學間異樣眼光、排擠,怕二度傷害嗆聲的學生。

蔡炳坤昨天向導師周麗麗了解前後緣由,周麗麗透過校長蔡炳坤對記者表示,她先私下和蘇同學談過,才又利用課堂時間公開向全班說明,馬總統是校友又是學長,應該尊重;至於周麗麗在課堂上說「敢嗆聲就不要遮掩學號、姓名」,蔡炳坤解釋是傳達「建中人做事光明正大,不用遮掩」的意思。

蔡炳坤表示,嗆聲事件發生後曾向馬英九致意,馬英九再三跟他強調「千萬不要為難學生,要包容不同的聲音」,他對此不僅認同,也再次強調不會處分學生。

至於家長投訴導師周麗麗的政治言論,蔡炳坤表示,文科老師上課時難免會討論到時事,但只要不涉入個人色彩,不會影響教學品質,不過蔡炳坤認為,現在是民主社會,校園中本來就有各種立場的教師與學生,校方絕對秉持中立立場。

教育局:老師應一對一輔導

〔記者林相美/台北報導〕針對建中老師疑似責罵嗆聲學生,台北市教育局主秘林信耀表示,導師是否責罵學生五十分鐘,需要進一步釐清,不過,導師若要輔導,應將學生找到辦公室進行一對一輔導,不該公開在教室佔用過多課堂時間討論,該名老師輔導的時間、地點均應檢討。

至於學生公開向政治人物嗆聲,林信耀說,當天馬總統到學校參加校慶活動,身分既是客人也是學長,學生應有基本待客之道,嗆聲時機、地點均有待商榷,學生仍在學習階段,想要學嗆聲應該拿捏嗆聲內容的意義及場合。




學弟嗆馬:不要出賣台灣
十二月六日建國中學舉辦一百一十週年校慶,馬英九總統以校友身分參加,在帶領學生唱完校歌後,正準備離開學校時,意外遭到建中高一蘇姓同學嗆聲:「馬英九不要做秀!不要出賣台灣!」蘇同學雖然立即被馬英九隨扈推開,但他仍不甘示弱地大喊:「我是學生,你們要驅離我嗎?」

蘇姓同學事後被媒體包圍,由於擔心發表不利馬英九言論會被記過,因此緊張地遮掩制服上的學號和姓名,圍觀的民眾有人質疑他:「馬英九是你學長」。他立即回應說:「馬英九是學長又怎樣?社會已經失去民主,變成很可怕的警察國家。」

蘇同學當天表示,很支持民主自由,所以曾經聲援野草莓,一同靜坐。

當蘇同學受訪時,一旁有安全人員錄影蒐證,甚至馬英九隨扈還緊追記者,有意了解蘇同學的嗆聲訴求與資料,但遭媒體一致口徑回絕。(記者林秀姿)



hc4391修改於2008年12月12日18:24

推薦者: crt631015

Green Original


網路會員

2) 2008/12/12 18:59 
原發文者: crt631015 發文時間: 2008/12/12 16:59
一為何要隱瞞真相呢?..(恕刪)

-請在此輸入回應-

你的說法好像你已經知道"真相"? 而質疑看到的不是真相.

能請你把真相說來聽聽看嗎? 我也想知道真相.


 

推薦者: 寇子

stingf


終身 VIP

3) 2008/12/12 19:29 
                          艾格蒙確認:扁家投資美超市
中時 更新日期:2008/12/12 04:37 呂昭隆、蔡慧貞、顏玉龍、陳俊雄/綜合報導
扁家洗錢案即將偵結,特偵組經過四個月調查,扁家海外洗錢案已逐漸廓清,甚至連美國方面的最後一塊拼圖也已找到。據可靠消息來源透露,國際洗錢防制組職艾格蒙聯盟,不僅將扁家匯款投資美國大華超市的情資,交給台灣,投資金額也有上億之譜;更查出扁家人在二○○六年九、十月左右,借蔡銘哲在美帳戶匯入九.六億台幣,兩天後旋即匯出六億,洗錢至新加坡。


知情人士指出,該筆九.六億款項自台灣的人頭戶匯入美國,與扁家瑞士驚爆的七億餘元出處、流向並不相同,而是另一筆款項。


不過,對於相關訊息,前總統陳水扁辦公室昨晚表示,有關扁家人投資大華超市一事,陳致中已經表明,他與大華超市股份完全無關。至於另一扁家匯款美國九.六億元情資,由於在美國方面是以其他人的帳戶,因此,扁辦對此事毫無所悉。


據指出,特偵組查到扁家匯到美國的錢,並非如壹週刊報導係「透過台美司法互助」,而是收到反洗錢組織艾格蒙所給的情資。根據情資顯示,扁家匯款到美國的洗錢手法,與匯款到瑞士的七億元模式一樣。扁家匯到瑞士的錢,戶名是扁家媳婦黃睿靚,但受益人是陳致中、吳淑珍與陳幸妤;而扁家匯到大華超市的錢,受益人也是指名陳致中。


儘管扁家投資大華超市一事這兩年來傳聞紛紛,但扁家和大華超市一再否認,日前《壹週刊》再爆此事,大華超市同樣出面否認。


但知情人士透露,扁家早在陳水扁擔任總統第一任任期中就已匯款美國投資大華超市,不過,此案始終未獲證實,由於此案為扁家在美國投資案,而非洗錢,錢匯進美國,至今尚未匯出,因此,未被艾格蒙組織盯上。直到今年八月扁案爆發,特偵組和調查局透過艾格蒙組織全面清查,扁家在美國大華超市投資案始獲得證實。


此外,艾格蒙組織更在上個月,通報了另一則有關扁家海外洗錢案的驚人情資,扁家在美國洗錢網絡因此曝光。


據相關人士指出,扁家在二○○六年九月、十月間,從台灣透過人頭匯款至扁嫂的洗錢「白手套」蔡銘哲在美國帳戶,金額高達九.六億台幣,不過短短兩天,該筆鉅款就自美國蔡銘哲帳戶轉匯新加坡,


不過,相關人士指出,有趣的是,從美國匯往新加坡款項約僅六億,意即有三億多的款項仍留在蔡銘哲在美國的帳戶。該名人士分析說,以辜成允龍潭購地案為例,蔡銘哲擔任扁嫂「白手套」,約以總匯款的三分之一做為佣金來估算,蔡銘哲幫扁家處理美國匯款,應是依其慣例,亦是留下了總金額的三分之一,約三億元做為佣金。


此外,根據特偵組的調查,特偵組掌握一份金控業界送現金到扁家的名單,這份名單是經過多方查証比對的結果,特偵組認定扁家在國泰世華所租金庫,現金最多時曾達十三億餘元。


crt631015


網路會員

4) 2008/12/12 19:39 
原發文者: Green Original 發文時間: 2008/12/12 18:59
-請在此輸入回應- 你的說法好像你已經知道"真相"? 而質疑看到的不是真相. 能請你把真相..(恕刪)

-請在此輸入回應-

我的文章內容已經有說明,就是說一套,作的又是一套!

我不能認同這種表裡不一,雙重標準的存在!


推薦者: 李冰, hc4391

stingf


終身 VIP

5) 2008/12/12 19:41 
                  扁密帳/親綠學者也搖頭 陳芳明批人格分裂


更新日期:2008/12/11 00:29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扁家洗錢疑雲越演越烈,讓親綠學者也看不下去,曾經擔任過民進黨文宣部主任的學者陳芳明,跳出來痛批陳水扁是台灣教育失敗的例子,提倡反貪腐自己卻在背後做非法的事,根本就是人格分裂。


民眾嗆扁的聲音在看守所裡的2630聽不到,但一點都不影響這些人對陳水扁的不滿,現在連親綠學者都痛批阿扁,政大台研所教授陳芳明表示,「這一個人是人格分裂的,精神分裂就是說,他可以講非常漂亮的話,可是可以做齷齪的事。」


陳芳明是現任政治大學台灣文學研究所所長,是台灣獨立運動的重要寫手,而且他曾經在許信良擔任黨主席時代,擔任過民進黨的文宣部主任,獨派色彩濃厚,反過來指責陳水扁照樣不手軟,他批陳水扁「既然是反貪腐的時候,為什麼你國務機要費搞得一塌糊塗,可是你的國務機要費只是冰山一小角而已,你的聰明才智值得拿那麼多錢嗎?」


不再相信阿扁的人格,就連陳水扁在獄中寫出來的詩,也被文學作家陳芳明批的一無是處,他說,「前後句根本連繫不起來,沒有邏輯思考,那真的水準很低,這個如果在我班上我是不會接受這樣的文字。」看來陳水扁不只道德課程要重新學習,就連最基本的國文也得重修。(新聞來源:東森新聞)


crt631015


網路會員

6) 2008/12/12 19:50 
原發文者: stingf 發文時間: 2008/12/12 19:29
艾格蒙確認:扁家投資美超市 中時 更新日期:2008/12/12 04:37 呂昭隆、蔡慧..(恕刪)

-請在此輸入回應-

今天起訴書已經公開了!各位可去看起訴書的內容!

本人有一種想法,如果起訴書中內容和當初在媒體上公開評論爆料不符時,應向當事人道歉。

但如果起訴書中的內容和在媒體上公開評論爆料相同時,是否有讓人懷疑檢調單位有洩密之慮,

那和我們常聽到的偵查不公開的原則,是否有很大的出入!

凡事照遊戲規則走,這樣才能取信於民!


推薦者: hc4391, 李冰

stingf


終身 VIP

7) 2008/12/12 19:53 
                 扁案偵結/願受國家最嚴厲制裁?檢:扁攻訐司法毫無悔意
now 更新日期:2008/12/12 16:06 記者康仁俊/台北報導
特偵組偵辦前總統陳水扁涉及的四大案今(12)日偵結,檢方在起訴書中雖然對陳水扁並沒有具體求刑,不過檢方卻指出陳水扁在犯後不斷攻訐司法,甚至教唆部屬偽證,毫無悔意。檢方指出,陳水扁擔任兩任中華民國總統,「非但無法為民表率,甚至貪瀆醜聞,流傳國際,犯罪所生之損害深重」,因此建請法院給予最嚴厲之制裁,並請依貪污治罪條例第17 條規定宣告褫奪公權,用詞十分嚴厲。


檢方在起訴書中表示,陳水扁就職二任總統時,皆依照憲法第48 條規定宣誓遵守憲法,盡忠職務增進人民福利,保衛國家,無負國民付託,如違誓言,願受國家嚴厲之制裁。詎其行為竟與上述誓詞完全相左,在國務機要費中甚至教唆部屬偽證、偽造證據,並多次提出虛偽事實掩飾犯行,冀求脫罪,毫無悔意。


檢方指出,陳水扁在龍潭購地弊案及洗錢案中,極力撇清罪行,甚至推卸罪責予無奈配合之公務員,品行欠佳,又因貪瀆獲取之不法利益龐大,利用公權力牟利過程,嚴重破壞國家公務體制之正常運作,危害非輕。


檢方在起訴書中說,陳水扁透過複雜手續洗錢至國外,非動用司法互助,無法追查,犯罪手段惡劣。而貪瀆所得明知係留由陳致中等子女私用,竟以從事國外公共事務為詞狡飾。


起訴書中指出,陳水扁犯罪後之態度不佳,貴為總統之尊,非但無法為民表率,甚至貪瀆醜聞,流傳國際,犯罪所生之損害深重,因此請法院審酌其辜負國民付託之程度,依其宣誓誓詞,給予最嚴厲之制裁,並請依貪污治罪條例第17 條規定宣告褫奪公權。


crt631015


網路會員

8) 2008/12/12 19:55 
原發文者: stingf 發文時間: 2008/12/12 19:41
扁密帳/親綠學者也搖頭 陳芳明批人格分裂 更新日期:2008/12/11 00:29 社會中心/..(恕刪)

-請在此輸入回應-

stingf ,

            你要貼文可以,但是不要洗我的版面!

             不然本人認為~~你大可自行開一個批扁的版,我相信也是會有很多人認同你的版的。

             這是我的建言,請自重。


推薦者: 李冰, pin226666, hc4391

victoryuy


網路會員

9) 2008/12/12 20:40 
原發文者: crt631015 發文時間: 2008/12/12 16:59
建中學生嗆馬,校方有無為難!是真相?假相?..(恕刪)

關於這件事 我想不論哪家學校都一樣

穿制服就是代表學校 以最低限度來講 說他不禮貌好了

記個小過都沒什麼問題 這不是什麼言論自由的問題了

學校畢竟是教育機構 這種事能放任不管嗎?

台灣的民主缺的不是自由而是自制

年輕人最能反映社會的變化了

至於愛講政治的老師這也不是什麼新鮮事了

學校要怎麼處理就怎麼處理吧 不過一般學校大概不會處理


victoryuy修改於2008年12月12日20:42

scsheen


網路會員

10) 2008/12/12 20:48 
同樣和開版標題相關

貼自由時報--推薦

貼中國時報--洗版
推薦者: jenhoxen

crt631015


網路會員

11) 2008/12/12 20:53 
原發文者: victoryuy 發文時間: 2008/12/12 20:40
關於這件事 我想不論哪家學校都一樣 穿制服就是代表學校 以最低限度來講 說他不禮..(恕刪)

-請在此輸入回應-蔡炳坤昨天向導師周麗麗了解前後緣由,周麗麗透過校長蔡炳坤對記者表示,她先私下和蘇同學談過,才又利用課堂時間公開向全班說明,馬總統是校友又是學長,應該尊重;至於周麗麗在課堂上說「敢嗆聲就不要遮掩學號、姓名」,蔡炳坤解釋是傳達「建中人做事光明正大,不用遮掩」的意思。

蔡炳坤表示,嗆聲事件發生後曾向馬英九致意,馬英九再三跟他強調「千萬不要為難學生,要包容不同的聲音」,他對此不僅認同,也再次強調不會處分學生。

至於家長投訴導師周麗麗的政治言論,蔡炳坤表示,文科老師上課時難免會討論到時事,但只要不涉入個人色彩,不會影響教學品質,不過蔡炳坤認為,現在是民主社會,校園中本來就有各種立場的教師與學生,校方絕對秉持中立立場。

~~~個人認同你用記過的看法,但是本人認為當事人說要包容不同的聲音,為何學校作法卻不採用記過的處分呢?而是用一種讓學生難堪的作法,有考慮過是否會影響這個年輕學子心理層面的問題呢?

為人師表的也不能有太過明顯的政治色彩,如果換成是親綠的校長和導師時,是不是這位學生因嗆馬的行為,而成為英雄呢?

 


推薦者: hc4391

scsheen


網路會員

12) 2008/12/12 20:54 
實在是令人嘆為觀止,在一個號稱民主國家,竟然產生這麼多令人有想像的空間的事!
---------------------------------------
既然稱之為想像空間, 那當然就只是想像.

人之所以為人, 就是其想像是毫無界限的.

scsheen


網路會員

13) 2008/12/12 20:56 
陳水扁在任時代, 不也有很多被想像出來, 其實它沒做的事嗎?

crt631015


網路會員

14) 2008/12/12 21:07 
原發文者: scsheen 發文時間: 2008/12/12 20:48
同樣和開版標題相關 貼自由時報--推薦 貼中國時報--洗版

-請在此輸入回應-

恩~~本人看過二者文章比較之後,本人認為該推的就要推,你要吐槽我也接受你的看法!

我推文是看文章的真實性何者為真,並非看自由就推,其他的就不推!

再說明白一點的,就文章而言,剛看他PO的三篇文章,都是引述別人不然就是根據可靠消息來源,

如果寫一篇文章沒有經過當事人的証實就報導出來,個人認為對當事人有失公平,更何況此事已進入司法程序,為何要用推論的呢?那偵查不公開和未經証實的報導我能推嗎?

難到這背後沒有其他的動機嗎?

至於我推的那篇文章,確實是真有其事,而且還滿中肯的,我當然要推!


推薦者: hc4391

scsheen


網路會員

15) 2008/12/12 21:20 
我推文是看文章的真實性何者為真,
-----
所以這些事的真實性你都知道了嗎, 那還問真相是甚麼?

是要等到你看到是真相的回文, 再推它一把?

為甚麼這麼麻煩? 直接告訴我們真相不就好了?
推薦者: jenhoxen

crt631015


網路會員

16) 2008/12/12 21:28 
原發文者: scsheen 發文時間: 2008/12/12 21:20
我推文是看文章的真實性何者為真, ----- 所以這些事的真實性你都知道了嗎, 那還問真相是甚麼? 是要等到..(恕刪)

-請在此輸入回應-

我的用意都被你看穿啦!  好樣的!

不過就是要讓各位提出看法,才是我真正的重點!

因為我的看法不代表我就是對的~我也是會有盲點的~

 


推薦者: hc4391

stingf


終身 VIP

17) 2008/12/12 22:04 

這就是真相


          特偵組:陳鎮慧是唯一污點證人 陳致中扮演洗錢重要角色
更新日期:2008/12/12 19:45 呂采千
特偵組12日表示,扁案涉及的金錢數目遠超過外界所知道的,洗錢過程繁複也冠絕海內外,以前總統陳水扁涉及的案子來量刑,可以處以無期徒刑。特偵組也證實,前總統府出納陳鎮慧是本案的唯一污點證人,並指出,聲稱自己只是單純人頭的陳致中夫婦,在洗錢過程中扮演重要角色。


為了進一步說明案情,特偵組主任陳雲南率領吳文忠等7名檢察官與媒體面對面座談,由於堅持不准錄音、錄影,檢方與記者僵持了1個多小時,座談會才開始,這也顯示檢方態度之慎重。而在法務部、最高法院等處,大批警力嚴陣以待,以防造次,所幸並沒有意外發生。


檢方指出,這件案子可發現許多企業與扁家有資金往來,至於是否合法?則需逐一調查。全案中只有陳鎮慧適用證人保護法,至於外傳辜仲諒與檢方達成交換協議才未被收押,檢方表示時間會證明他們的清白。


檢方還說,扁家賄出海外2千多萬美元的款項,不是從國內銀行金庫搬出的7.4億元,因此整個案子涉及的金錢數目比大家知道的還要多。至於洗錢手法,更是輾轉1、20道程序,由於太過複雜,檢方還得以圖示,以供院方參考。


至於扁家宣稱所有錢都是合法的政治獻金,檢方指出,如果是合法的錢,為何不光明正大存在銀行生息,每年至少也有上千萬元利息進帳,而是存在金庫,並且想盡辦法洗錢,種種疑點都可證明,資金來源不單純。而洗錢過程中,陳致中夫婦扮演著重要角色,絕不像他們對外宣稱都是按母親吳淑珍指示來辦理,因此起訴書中才會要求從重量刑,檢方也希望陳致中夫婦能夠吐實,用自己的能力賺錢花用,才能贏得國人的信賴。


特偵組指出,包括二次金改等第二波偵辦行動將要展開,他們呼籲相關人士主動說明,並希望藉此案提醒為官者勿以身試法。



推薦者: 魯獅, jenhoxen

crt631015


網路會員

18) 2008/12/12 22:53 
原發文者: stingf 發文時間: 2008/12/12 22:04
這就是真相 特偵組:陳鎮慧是唯一污點證人 陳致中扮演洗錢重要角色 更新日期:2008/12/12 1..(恕刪)

-請在此輸入回應-

很好~~以後每個貪污案件,就用這種標準來辨!

我百分之百贊成!

kewenliang


網路會員

19) 2008/12/12 23:38 

真相有權有錢就是真相

chenchihching


網路會員

20) 2008/12/13 00:45 
不禮貌不可以作為懲戒的標準,你可以說家庭教育不好,作為一個高中生是非應有判斷的能力,我所知到的教育體系藍的佔大概是十分之九,現在的年經的一代比較沒有色彩,他們是非常幸福的一代,也是受嚴苛考驗的一代,我們那一代只要你肯做事就能找到工作,現在你肯做未畢就能找到工作,老師未畢見得都對,我還看過老師在課堂上灌輸學生自己的政治理念,現在網路.媒體.資訊很發達,他們有多重管道能獲取所需的資訊,不是誰便會被左右,現在年經人是在看誰能把經濟搞好,不是在聽你講一些大道理,誰作不好下一次就會被換掉
chenchihching修改於2008年12月13日00:47

推薦者: hc43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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