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會員
|
只是若想放處罰音樂告誡他人的是另一群青少年的話,我想最後的下場大概不是互動叫囂就是打起來吧。法官或警察不管的話,這種事應很容易發生。 |
部落格(3224) VIP
|
這段新聞.電視台也有報導.
後來這些年輕人.有的事後覺得:
古典老歌還蠻有味道的.
因此受到一點啟發與影響.
學有專長.各有領域. 學以致用.生活樂趣. 老是愛攝影.何處不照相.放假到處跑.屁股沒坐下. |
網路會員
|
看起來這個法官的音樂素養相當不錯,能夠用這樣的方法給年輕人一點啟示,不知道台灣的法官會用什麼方法? |
網路會員
|
這篇文章令人省思!值得推~~~~讚!
看來美國的法官比較有用智慧在判決~~呵~~有趣又有智慧的判罰!!!
|
終身 VIP
|
法官愛心解惑 假爸爸放下仇恨 更新日期:2008/11/26 04:35 周麗蘭/雲林報導 「非常喜愛的一隻筆,有一天就是沒有水了,如果不放下,還是寫不出…」,一位年輕爸爸疼愛兒子有加,卻在一場車禍震驚得知兒子非親生,愛怨悲憤交集,向妻子和情夫提告並求償,最後兒子回歸生父;雖然天倫夢碎,但女法官的一席話,卻讓傷心爸爸放下仇恨。 雲林地方法院民事庭法官許佩如說,刑庭轉來一件附帶民事賠償訴訟案件,原告要求其妻與相姦人精神賠償一百萬元,但被告只能以十幾萬元和解,看到卷宗她也很無奈。 意外得知妻出軌 愛兒竟非親生 原告是一位卅多歲的年輕父親,很疼愛三歲的兒子,卻在一場車禍中必須輸血,意外得知兒子不是自己親生,也發現太太的婚外情,離婚後提出連帶賠償一百萬元訴訟。許佩如說,原告很年輕,人生才要開始,從他口中得知很掛念小孩,希望兒子得到生父的照顧,但心中卻非常矛盾,放不下怨恨;三次庭訊中,她兩次找他聊、鼓勵他,首次開庭就告訴他:「人不一定要有血緣才有感情…。」 法官:原諒別人 只是善待自己 第二次開庭時,許佩如看著手中的筆有感而發,告訴年輕爸爸:「曾經你非常喜愛一枝筆,它讓你寫出一手好字,但有一天筆就是沒有水了,怎麼也寫不出來,如果不放下,還是寫不出來,原諒別人不是顯示我們人格高貴,只是善待自己,讓自己走向明天。」 許佩如回憶,年輕爸爸聽後忽然沉默下來,臉上黯淡變得柔和,告訴她「謝謝法官,我會考慮」,最後一次庭訊,雖表示無法接受對方的和解條件,但交給法官判決。許佩如告訴他:「案件都有終結時,但心中的怨恨並非隨之化解,不論判決如何,希望你都能學習放下,讓自己重新開始,好好面對未來。」 許佩如法官最後判賠償十幾萬元,與一百萬元的請求差距很大,但年輕爸爸卻沒有選擇上訴;她回想最後一次開庭,發現他選擇接受判決,也學習放下了。 許佩如說,她在雲林地院工作快八年,她時常想起書法老師李應昆的話「始終如一,不忘初心」,工作時總提醒自己別忘了年輕時入行的夢想,成為法官更該保有一個溫柔的心,在紛爭事件中創造有情世界。 ================================ 好一句『原諒別人,只是善待自己。』 迪諾修改於2008年11月27日14:51 推薦者: 快拿, 奇摩小趙 |
網路會員
|
原發文者: 迪諾 發文時間: 2008/11/27 01:24
...(恕刪)... 整個晚上的搖滾樂,鄰居被吵的睡不著覺 ...(恕刪)... 法庭工作人員:「這是處罰(聽音樂)。」 ...(恕刪)...
插個超瞎的嘴...
愚以為那法官想出這樣的處罰根本還不夠... 應該也要吵得那些少年睡不著覺才是 (一樣整個晚上, 或整個早上, 如果那些少年是白天睡覺的)... 阿不然的話, 犯錯與處罰不成比例, 將達不到嚇阻的作用~
ps. 同樣的例子, 貪污七億能判幾年? 太划算了... 貪污應該要死刑, 甚至誅連九族, 才夠起嚇阻效果~ 阿不然的話, 貪了八億,被抓到七億, 判幾年都划算了~ 更何況, 若是風燭殘年的人貪污來給後代子孫享福, 就算自己被判死刑也不足惜啊, 就要誅連九族才能嚇阻... 但可以頒個 [犧牲小我, 完成大我] 的獎牌給犯罪人~
|
終身 VIP
|
原發文者: 不恥瞎問 發文時間: 2008/11/27 19:06 插個超瞎的嘴... 愚以為那法官想出這樣的處罰根本還不夠... 應該也要吵得那些少年睡不著覺才..(恕刪)
些然您牽扯的例子太勉強,不過還是勉強回應一下, 個人覺得那些撈了就走通緝在案的,不乏A了數百億的怎都沒人關心呢,台灣人真是太冷漠了。 |
網路會員
|
原發文者: 迪諾 發文時間: 2008/11/27 14:48
法官愛心解惑 假爸爸放下仇恨
...(恕刪)... 首次開庭就告訴他:「人不一定要有血緣才有感情…。」
插個很瞎的嘴...
這類的講法三不五時就可以看到, 可見很多人雖然吃到一把年紀了, 還是思考相當粗糙~
血緣的重點不是只在感情, 還在血統純正, 這更重要千萬倍~ 所以, 凡是破壞血緣關係的行為, 當然要判以重刑~ 廢話不多說, 直接瞎舉一個例子: 張三生了個兒子, 從小被李四抱去養了, 當然就姓李了~ 三年後張三又生了個女兒, 當然就姓張了~ 無巧不巧, 如果將來李子和張女戀愛生子的話...
這案例中的女子, 刻意隱瞞血緣關係, 已經嚴重破壞血統純正... 當判以重刑才是~
血緣的重點不是只在感情, 還在血統純正, 這更重要千萬倍... 很多人雖然吃到一把年紀了, 還是思考相當粗糙~ 哈~
不恥瞎問修改於2008年11月27日19:49 |
終身 VIP
|
原發文者: 迪諾 發文時間: 2008/11/27 19:36
些然您牽扯的例子太勉強,不過還是勉強回應一下, 個人覺得那些撈了就走通緝在案的,不乏A了數百億的..(恕刪)
-請在此輸入回應-
是媒体太冷漠啦......因為看顏色給顏色!一道以貫之!
|
網路會員
|
原發文者: 迪諾 發文時間: 2008/11/27 19:36
些然您牽扯的例子太勉強,不過還是勉強回應一下 ...(恕刪)...
來個有點瞎的回應...
哈, 會太勉強嗎? 愚並沒有針對特定人士, 而是認為法律就應該訂定得如此... 刑罰最好是超過犯罪 (賭一把, 被抓到就不划算), 至少也要等比例 (被抓到也沒虧)... 阿不然的話, 被抓到都還有賺頭... 就會累犯, 也無法嚇阻其它人犯罪~
不恥瞎問修改於2008年11月27日19:59 |
終身 VIP
|
原發文者: 不恥瞎問 發文時間: 2008/11/27 19:57 來個有點瞎的回應... 哈, 會太勉強嗎? 愚並沒有針對特定人士, 而是認為法律就應該..(恕刪)
說免強勢因為本樓旨在看到法官的用心,在權限之內達到教育或勸人為善的目的。 故應舉既有判例,而非尚未宣判之案件。 |
終身 VIP
|
洪曉慧假釋獲准 最快兩週內獲釋
<<<<<<<<<<<<<<<<<<<<>>>>>>>>>>>>>>>>>>>>>>>>>>>>>>>>>>>>>>>>>>
殺人毀屍 都...猪脚麵線了.........
其他的, 法院就更仁慈了!
*註......注意顏色!至少也要不呈色, 否則,會 萬死不足以平民糞!
|
終身 VIP
| |
終身 VIP
|
原發文者: ysrl 發文時間: 2008/11/27 20:44
木屐踹地抗琴聲 婦挨罰5000元 、 樓下每天練琴8小時 警方認不算噪音 希望這則新聞的..(恕刪)
-請在此輸入回應-
法律是 財,勢 的 表裡!
可教 挨罰婦 去報名 朱OO打擊樂團,當學員,記得拿收據及學員証....然後...天天努力練習! 或報名 鬼太鼓 也可! 否則 去学踢踏舞!
推薦者: crt631015, jack2007 |
終身 VIP
|
原發文者: ysrl 發文時間: 2008/11/27 20:44 木屐踹地抗琴聲 婦挨罰5000元 、 樓下每天練琴8小時 警方認不算噪音 希望這則新聞的..(恕刪)
所以警方及法院並沒有真正去解決問題,甚至將仇恨越積越深? 推薦者: 大頭螞蟻 |
終身 VIP
| |
網路會員
|
原發文者: 大頭螞蟻 發文時間: 2008/11/27 21:11
也許引進 陪審團制度, 是個合理的方法!
-請在此輸入回應-
不是只有引進,而是這個早該就要去作啦!!!!
可惜~~台灣一直不去作@@!!無奈!!!!!!!
所以台灣有的案件判的真的很址!!!!而且有些案件又拖特別久!
除了一件例外,而且是全民公審!
推薦者: jack2007, 大頭螞蟻 |
網路會員
|
原發文者: 大頭螞蟻 發文時間: 2008/11/27 20:12
洪曉慧假釋獲准 最快兩週內獲釋<<<<<<<<<<<<<<<<<<<<>>>>>>>>>>>>>>>>>>>>>> 殺人毀屍 都...猪脚麵線了......... 其他的, 法院就更仁慈了!
插個很瞎的嘴...
哈, 大頭螞蟻前輩所言極是~
被害人都沒辦法 [做人] 了, 加害人卻反而有機會 [重新做人]... 豈不天大笑話~
愚前面正是在說, 法官仁慈而判刑太輕, 對被害人是不公平的, 而且更嚴重的是, 也就沒有嚇阻他人犯同樣罪行的作用~
阿不過, 話再說回來, 蓄意殺人的只判個有期徒刑, 還關個十幾年就假釋, 也是有一個好處... 就是趕緊出來賺錢, 民事賠償被害人家屬~
|
終身 VIP
|
就是趕緊出來賺錢, 民事賠償被害人家屬~
<<<<<<<<<<<<<<<<<>>>>>>>>>>>>>>>>>>>>>>>>>>>>>>>>>>>>>>
可能嗎???
依 經驗法則....極不可能!
被害人,屍骨已寒, 寃魂不散........加害者, 仍是美眉一枝花!大笑三聲...
這是 教育 人............寧可殺人, 不可被殺, 先下手為強,殺人不可手軟.殺了人就盡量毀屍,...沒啥大不了.?????????????
|
終身 VIP
|
突然.........
為 陳進興 叫屈, .........殺人棄屍,而未毁屍(再殺一次! 双殺...)....死刑.
還有那位 東山好漢....張錫銘.......他一人都沒殺!半死被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