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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壇主選單 > 手札哈拉區 > 社會新亂象: 消費卷
作者  
討論話題
 

georgelien


終身 VIP

2008/11/22 02:08
器材: 其他 其他
就當我們認為馬總統劉內閣民調不能在低... 不妥當的規劃, 消費卷會成為社會新亂象 明年這個時候 回過頭來看我對不對

推薦者: 大頭螞蟻

快樂石頭

部落格(2)
論壇版主

321) 2008/11/28 01:11 


原發文者: 2189 發文時間: 2008/11/28 00:49

  臥個大頭鬼啦,二十年前,民進黨的魂在哪都不曉得,還說我是綠營!你欠我一個 公道!          ..(恕刪)

1978年美麗島事件1986年民進黨成立,算一算也差不多二十多年囉,
有沒有握底ㄏㄏㄏ......偶不知道,小小虧一下不要介意,
另外偷偷告訴你當那個甚麼士沒甚摸啦!石頭我可是正統的,
退伍後沒幾年就自動與黨失聯,都30年過眼雲煙.

Viper_c


網路會員

322) 2008/11/28 01:15 
原發文者: 2189 發文時間: 2008/11/28 01:10
我為了挺國家社會真正正義,出藍當社會觀察者不行嗎?一定要逼我轉深綠嗎? 藍轉綠是好漢一條,你為..(恕刪)

每個人眼中的正義不同,你的正義不等於我的正義,辯了那麼久,你我的觀念有一絲改變嗎?沒有。你知道我的朋友都說阿扁辦不下來才是司法真正的死亡,跟你的觀念一定不同,一個真正的社會觀察家要從各方面來看,從頭到尾只挺一方不算真的觀察家,頂多算是個評論家罷了。要是真的轉深綠,你確定你的理念跟現在的民進黨一致?如果一致,轉又何妨?

Viper_c修改於2008年11月28日01:19

2189


網路會員

323) 2008/11/28 01:19 

我要去zzzzzz了

石頭大大,跟您說早安(現在是凌晨)

再戰~~~~


   二次大戰中的邱吉爾有傲人的身材及智慧,但只有智慧聞名於後世~

                                                  

Viper_c


網路會員

324) 2008/11/28 01:21 
原發文者: 2189 發文時間: 2008/11/28 01:19
我要去zzzzzz了 石頭大大,跟您說早安(現在是凌晨) 再戰~~~~     ..(恕刪)

其實我不想再跟你戰了,你覺得討論出個什麼來了嗎?當然如果你覺得這樣討論可以激出真理的話小弟一定奉陪。

快樂石頭

部落格(2)
論壇版主

325) 2008/11/28 01:23 
Viper_c 先進
阿扁都已經進入司法程序,你我他都不是檢察官法官
幹麻還討論那摸起勁,難道是現在流行全民辦案?
快樂石頭修改於2008年11月28日01:24

推薦者: jack2007, crt631015

Viper_c


網路會員

326) 2008/11/28 01:30 
原發文者: 快樂石頭 發文時間: 2008/11/28 01:23
Viper_c 先進 阿扁都已經進入司法程序,你我他都不是檢察官法官 幹麻還討論那摸起勁,難道是現在流行全民辦..(恕刪)

石頭大大,這版的主題您看過了嗎?很多樓主都是行政院長兼立法委員耶,我只是小小的討論一下一般刑事犯的案件,算是小咖的吧,早說手札別開放玩政文了唄…

Viper_c修改於2008年11月28日01:34

推薦者: nikonguy

快樂石頭

部落格(2)
論壇版主

327) 2008/11/28 01:39 


原發文者: Viper_c 發文時間: 2008/11/28 01:30

    石頭大大,這版的主題您看過了嗎?很多樓主都是行政院長兼立法委員耶,我只是小小的討論一..(恕刪)

ㄏㄏㄏ很多樓主都是行政院長兼立法委員,
這個石頭我也注意到了,偶比行政院長兼立法委員小咖太多,
所以石頭我不敢插嘴,阿布蘭變成箭靶就慘囉.

Viper_c


網路會員

328) 2008/11/28 01:51 
原發文者: 快樂石頭 發文時間: 2008/11/28 01:39
ㄏㄏㄏ很多樓主都是行政院長兼立法委員, 這個石頭我也注意到了,偶比行政院長兼立法委員小咖太多, 所..(恕刪)

我不也變箭靶?不也活的好好的?要是您老願意請本版版主把政文全封起來不是造福手札的大眾?還是手札非得靠政文衝人氣?

快樂石頭

部落格(2)
論壇版主

329) 2008/11/28 02:02 
不好一四,偶跟哈啦區版主不熟,幫不上忙
只知道他是從事法律事務的聽說忙的很
今年底手札義務幹部聚餐,有機會石頭我會說說看
老實說我真的很不喜歡政文,
尤其是每個討論都會有不歡而散的不算結局的結局
推薦者: 老何471130

Viper_c


網路會員

330) 2008/11/28 02:06 
原發文者: 快樂石頭 發文時間: 2008/11/28 02:02
不好一四,偶跟哈啦區版主不熟,幫不上忙 只知道他是從事法律事務的聽說忙的很 今年底手札義務幹部聚餐,有機..(恕刪)

對啊,不過記得有個討論屁的文章不到一天就被拖走了耶,不管如何,就拜託石頭大了唄…

jack2007


網路會員

331) 2008/11/28 03:01 

很多樓主都是行政院長兼立法委員耶

=============================

非也 只是小小的老百姓

只是在號稱民主的國家 這個小小的老百姓 又被稱為總統的頭家

那這個頭家可不可以討論時事國家政策社會現象

或許在某政黨執政下這個頭家是不准有討論更惶論批評

jack2007修改於2008年11月28日03:13

Viper_c


網路會員

332) 2008/11/28 09:02 
原發文者: jack2007 發文時間: 2008/11/28 03:01
很多樓主都是行政院長兼立法委員耶 ============================= 非也 只是小小..(恕刪)

當然可以啊,無視版規反正又不是大事嘛,連集遊法都是惡法了,我想這個板規也是惡法吧,何不請jack兄在站務版連署請站方廢除此"惡法",或直接開上一新版,不就皆大歡喜?不然的話google一查,政文版何其多,反正看看有興趣談的人又沒幾個,PM一下一起拉去不亦樂乎?一來不會有人不識抬舉破壞閣下興緻,二來手札也清淨許多。

2189


網路會員

333) 2008/11/28 21:44 
原發文者: Viper_c 發文時間: 2008/11/28 00:09
對了 2189 兄,若看到 2630 兄記得跟他講一下,不要光只喝 500c c 米湯嘛,若又送了醫院,光警力就得出動一萬人次戒護,便當費少說也要 50 萬,民脂民膏耶

是喔 , 那麼會精算 , 藍營歪哥人若全部出包 , 民脂民 可能不止 5000 , 他們沒有進去 , 省了這筆民脂民 , 算唯一對得起百姓的一件事吧 ! 是否要把瀆職檢察官當好人好事模範表揚一下 ?


   二次大戰中的邱吉爾有傲人的身材及智慧,但只有智慧聞名於後世~

                                                  

2189


網路會員

334) 2008/11/28 21:50 
原發文者: Viper_c 發文時間: 2008/11/27 21:58
只看媒體,不思考慮,光會反對(贊成),不問原因,這大概就叫愚民吧,這種人兩邊都有啦,不過自由時報老說他們閱報率第一,依比例原則愚民多一點也是很合理的事啊

是啊 , 自由時報是閱報率第一沒錯 , 但全台灣全部新聞媒體包括無
線、有線電視或電子網路媒體等都全加起來量
,
還是以藍營佔絶大
多數
,
依比例原則愚民也應是藍營多更是不爭事實 , 同理 k
黨號稱第
一大黨
,
是否也依比例原理歪哥人數更驚為天人才對得起合理二字
?
檢察官大動作時怎不見藍營人出包 ?
是否歪哥技術高超練就
「船過水無痕」的本事嗎
?


   二次大戰中的邱吉爾有傲人的身材及智慧,但只有智慧聞名於後世~

                                                  

2189修改於2008年11月28日21:56

2189


網路會員

335) 2008/11/28 21:54 
原發文者: Viper_c 發文時間: 2008/11/28 00:34
而其他DPP的沒出走都是油水豐厚囉

最油的可能是你們說阿扁的 7 ( 其實 7 億太少 , 每個男人隨便一次「 匯出」
都十幾億
), 我說過假如修法以 6 9 為界 , 歪哥超過此數者一律死刑 , 這樣民
進黨也才派阿扁一人代表被槍斃
, K 黨過去動不動有人捲幾佰億到神州
來看
, 殺起來可能會血流成河 , 殺了泰半重新洗牌後 , 年輕人就有機會出頭啦
,K 456 團體真的有福了 ~


   二次大戰中的邱吉爾有傲人的身材及智慧,但只有智慧聞名於後世~

                                                  

2189


網路會員

336) 2008/11/28 22:01 
原發文者: Viper_c 發文時間: 2008/11/28 00:50

>>未審先判的事又不是沒發生過 ~  

 

>沒錯沒錯,一堆人都判他無罪唄 乾脆順便替他申請國賠好了。

蘇治芬案未審先判不打緊 , 還立即判 15 年重刑 , 但才沒幾天當庭釋放 , 反覆判決
差太多了吧
, 其標準何在 ? 真的沒錯 , 這樣的做為愈來愈像開司法店的店家 ,
麼收放自如
, 至於國賠嘛 …. 就要看店家臉色給不給囉 , 像一般做黑仔的黑店都
有圍事當打手
, 發生糾紛誰敢要店家賠 ? 但攝影沖洗店就單純多了 , 片子沖壞了
店家一定賠到底,所以黑店永遠都是黑店
~


   二次大戰中的邱吉爾有傲人的身材及智慧,但只有智慧聞名於後世~

                                                  

2189


網路會員

337) 2008/11/28 22:17 
原發文者: Viper_c 發文時間: 2008/11/28 01:15
每個人眼中的正義不同,你的正義不等於我的正義,辯了那麼久,你我的觀念有一絲改變嗎?沒..(恕刪)

>> 每個人眼中的正義不同,你的正義不等於我的正義,辯了那麼久,你我的
>>
念有一絲改變嗎 ?

理想的正義 你我應該是共同的 為何你我看法不同就說正義不同 阿扁貪
污司法依法起訴辦他你說是正義
當然我也同意你的正義 一句話有罪就
! 可是為什麼我要求司法正義不管藍綠凡是貪污者也抓 這種正義你同意
了沒
? 你還洋洋得意說 我不是檢察官啊,搞不好有在辦個不只兩成哦,
只是新聞都不報你才不知啊,沒辦法,阿扁每天都把戲碼排滿滿,媒體每天
光報他的就報不完了
真是鬼扯懶蛋得了便宜又賣乖在說風涼 話, 這種話
虧你也說的出來
今天台灣社會如有一視同仁也辦藍的 台灣民眾會氣的去
圍城嗎
? 會引發衝突嗎 ?

我就不信泛藍全一色都很清白 ! 真正及理想的司法正義在哪 ? 所以「你的正義
不等於我的正義」
我一半同意你這句話
! 其他不同意的原因是你太污辱正義
二字
! 難道你眼中的正義就是如此偏頗 ?

 

>> 你知道我的朋友都說阿扁辦不下來才是司法真正的死亡,跟你的觀念一定
>>
同,一個真正的社會觀察家要從各方面來看,從頭到尾只挺一方不算真
>>的觀
察家,頂多算是個評論家罷了。要是真的轉深綠,你確定你的理念跟
>>現在的
民進黨一致 ? 如果一致,轉又何妨 ?

我說過許水德名言法院是國民黨開的 阿扁主政時還不是一樣 K 黨運用權勢
財勢照開不誤
阿扁根本奈何不了它 你不是也看了國務費和特支費不同司
法運作下場是什麼
? 阿扁可以決定得來嗎 ? 阿扁辦馬有辦得來嗎 ? 拉法葉案阿
扁辦得來嗎
? 真是笑話了 阿扁自身都難保了還可以辦他人 那不是太瞎了
???

 

所以你說你的朋友都說阿扁辦不下來才是司法真正的死亡」這句話 確實屬
我的觀念和你朋友看法一致 而且百分之百一致 可見我沒有如你說的
重頭到尾只挺一方
我也很挺你朋友說法丫 ! 況且消費券我反對 連少數民
進黨提的
3800 跟進方案我也表示反對過丫 我有只挺一方嗎 ? 這下總算你應
承認我是從各方面來看的社會觀察家了吧
! 其實 我等級沒那麼高 我過去
只是說自己是社會觀察者
還沒到達 字級 既然是社會觀察者如轉深綠
只挺一方
正如你說的只能算是評論家 , 而不是社會觀察家 可惜因為小弟實
在不願被政黨束縛只挺一方
所以抱歉無法如你願去轉深綠 否則在 K 黨待
十幾年
當兵時黨部小組會議免出操還吃餅乾喝飲料 , 有時聚餐打牙祭 退伍
出社會後沒事幹嘛和
K 黨自動失聯做什麼 ?你還管人家轉不轉深綠的問題,哈..哈.

 

也許你會認為我過去的發言都是遣責藍方 那是因為過去數十年察看比較結
泛藍做的實在太超過了 讓我心中憤憤不平 我若沒有這麼做一定會很
痛苦
這不能怪我 ! 我過去從沒參加綠營集會示威遊行活動也沒捐半毛錢給
綠營
但也從沒拿過綠營半點好處 你為什麼不能重新思考一下有多少和我情況相同的反藍者(不見得一定挺綠)是如何誔生的 為什麼凡是看到不和
你們苟同的言論就認定是被自由時報洗腦的愚民
? 大家都是幾歲的人了
這麼好洗的話早就被洗死了
,怎可能 還留機會給自由時報 ?

 


   二次大戰中的邱吉爾有傲人的身材及智慧,但只有智慧聞名於後世~

                                                  

2189修改於2008年11月28日22:21
2189修改於2008年11月28日22:23

2189


網路會員

338) 2008/11/28 22:25 
原發文者: Viper_c 發文時間: 2008/11/28 01:21
其實我不想再跟你戰了,你覺得討論出個什麼來了嗎?當然如果你覺得這樣討論可以激出真理的話小弟..(恕刪)

簡單回你一句話,不知你懂不懂?

和你戰的目的不是要戰贏你或說服你~


   二次大戰中的邱吉爾有傲人的身材及智慧,但只有智慧聞名於後世~

                                                  

georgelien


終身 VIP

339) 2008/11/29 10:10 
大家偏題好厲害
Let's review
消費卷會成為社會新亂象
道理很簡單
1. 消費卷等同於現金
2. 消費卷可以使用至明年九月
1+2=3
3. 800 億的假錢在市場上交易九個月
要他不成為社會新亂象只能仰賴妥善規劃
明年這個時候 回過頭來看我對不對
georgelien修改於2008年11月29日10:11

xiaxin

部落格(2)
網路會員

340) 2008/11/29 22:55 
一家五口的消費卷,外加如果當初沒被SONY的SR-12那種雞肋給騙了的話,只要再多添一點點的現金,就可以把EOS 5D MarkII給搬回家,哪有甚麼亂象?又如果實在很看不起DSLR的那種呸呸畫質的話,感脆就搬一顆EF24 f1.4LII回家就好,外加不知道多少捲的感光度四百的底片,過年拍的要多爽就有多爽。不過,唯一要注意的是,不要又到處遷拖Canon的鏡頭會移焦,尤其是這種24mm又外加大光圈的鏡頭。很多新手專家們都進入不了狀況,射不準尿桶還能牽拖出怪理由出來,如果請他們坐在馬桶上解決就會沒問題,也比較衛生,不過這些24mm攝不準的,就會給你扯堆男性尊嚴無限大的理論。啊,也不想想,鮪魚肚子那麼大,那個根器又那麼小,掏出來都被肚皮擋住,看都看不到,怎麼對準馬桶?不坐著?啊?不然是要怎樣?不然每次要解決的時候都要先在那裡亂猜寶貝到底頭在哪裡?我看到時候,這個才是真正的社會亂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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