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賽資訊
主題:泳裝美少女人像攝影
地點:NOVA 台北店 3F 數位體驗區
時間:2008/09/20(六)、21(日)、27(六)、28(日)下午2:00 ~ 5:00
收件時間:2008/09/20(六) ~ 2008/10/25(六) 以郵戳為憑
收件地點:掛號寄至 10099台北郵局第22183信箱 攝影比賽小組收
評審時間:2008/11/01(六)
獎勵辦法
第一名1名,NOVA現金抵用卷3萬元整
第二名1名,NOVA現金抵用卷1萬元整
第三名1名,NOVA現金抵用卷5千元整
優選10名,NOVA現金抵用卷2千元整
報名方式
預先報名:NOVA網站、攝影家手札
線上報名網址:http://www.nova.com.tw/event/2008tp_photo/register.php
NOVA
現場報名填寫報名表交至服務台
預先報名者於報名場次10分鐘前報到,如未報到者視同棄權,由現場報名者替補
當天現場報名:NOVA台北店三樓數位體驗區報名處中午13:00開始開放報名
(每個時隔區段因拍攝場地限制關係,報名人數限制10至12名,採依序報名分配區隔時段制,當日拍攝名額報名額滿截止。)
材料及作品規格
1
、軟片限用135以上(含135)、正片或負片。
2
、電子檔像不得低於600百萬畫素之jpg或tiff檔案。
3
、參加比賽作品需沖印成相片,1份作品需沖洗2張相片,尺寸大小為5x7吋,及電子檔燒錄光碟一份,供NOVA網站及數位體驗區展示使用。
4
、彩色或黑白照片參賽,連作不收,不得格放,人工加色、框線、電腦後製、合成、接圖或裝裱,違者取消參賽資格。
評審及得獎
評 審:由主辦單位成立五人評審委員會、審議評選。
評審日期:97年11月 1日14:00 整於NOVA台北店3樓數位體驗區公開評審。
評分標準:相片內涵:50%。整體構圖: 30%。其他: 20%
得獎公佈: 1、評選結果將公佈於NOVA網站與攝影家手札網站。
2
、評審結束後7日內統一掛號通知得獎人。
附則
1.
參賽作品不主動退件。如欲退件請一律附上回郵信封(以裝得下作品之信封為限)。
2.
參賽作品需未經公開發表,且不得翻拍拷貝、電腦改色重製等,經查有前述情事者,一律取消資格,得獎作品則由主辦單位追回該獎項,獎位不予遞補。
3.
參賽作品,請於相紙背面浮貼報名表,詳實填寫題名、參賽者姓名、地址、聯絡電話等資料。
4.
前三名獎項每人限得壹獎項,若作品未達到評審標準得從缺。
5.
獲獎作品應於接獲通知後5日內,交付底片、或數位電子原始檔審核,審核無誤後方予給獎。
6.
得獎者須依規定扣繳相關所得稅額。
7.
凡參賽作品因郵寄途中或不可抗拒之災害造成作品損害,主辦單位恕不負責。
8.
得獎作品,重製著作權歸主辦單位所有,主辦單位有宣傳發表、製作廣告、媒體刊登、雜誌報導等權利,不另計酬。
9.
所有參賽者所繳交之光碟電子檔僅提供主辦單位於活動期間至2008/10/31於NOVA資訊廣場及NOVA網站展示作品使用。
10.
凡參加本競賽活動,視同承認本規則之各項規定。如有變動以網站公告為主、不另行通知。
主辦單位:NOVA資訊廣場 協辦單位:攝影家手札 協辦單位:台北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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