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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壇主選單 > 手札哈拉區 > 搞懂!! 什麼是綜合性經濟合作協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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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話題
 

aznxlight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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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3/31 14:34
器材: 其他 其他
如題, 我想和大家一起搞懂... 綜合性經濟合作協定, 也就是ECFA的前身. 找了老半天我還是找不到什麼是ECFA, 但是我找到他的前身... 小弟還會繼續找

CEFA 代表的是Comprehensive Economic Cooperation Agreement
Comprehensive - 綜合性
Economic - 經濟
Cooperation - 合作
Agreement - 協定

這個好像是由其他國家傳過來的經濟合作協定, 其中印度和新加坡就在2003簽下了相關的協定... 印度和新加坡所簽下的部份談到:
來自: http://mea.gov.in/pressrelease/2003/04/08pr01.htm
a. A Free Trade Agreement, which would include inter-alia, trade in goods and services, and investment;
b. A bilateral agreement on investment promotion, protection, and cooperation;
c. An improved Double Taxation Avoidance Agreement;
d. A more liberal Air Services Agreement, and Open Skies for Charter Flights; and
e. A work programme of cooperation in a number of areas including health care, education, media, tourism, and the creation of an India-Singapore Fund, with a target of US$ 1 billion.

印度和新加坡的目標是投資到10億美金. (中國和台灣的應該會有差, 但原則上應該是一樣)
1. 自由交易的協定, 可交易產品, 服務, 和投資;
2. 促進兩岸雙向投資, 保護投資權益, 和投資合作
3. 減少雙方互相扣稅的協定
4. 更自由的雙向空中協定
5. 成立多項合作的基金會幫助兩方的健康, 教育, 媒體, 旅遊等

下面的連結應該是這幾年印度和新加坡所發展出來的協定... 全是英文, 恕小弟沒時間一一翻譯:
http://www.asianlii.org/sg/other/treaties/2005/1/

這邊也有個把ECFA解釋清楚的部份: (中文網頁)
http://stars1222.pixnet.net/blog/post/23380353


不過這是國民黨的政策, 我不指望綠友們會讀...
不過離下次選舉還有好一陣子, 想要了解馬英九作了哪些壞事, 有東西可參考.

以上發言如果來自別的網站,並不代表在下的言論。而且為維護絕大多數網友的權益,請勿發表與本題無關之問題。
 
科技 始終來自於人性
aznxlight123修改於2009/3/31 下午 02:37:19
aznxlight123修改於2009/3/31 下午 02:39:14

推薦者: jenhoxen

scsheen


網路會員

1) 2009/03/31 16:15 
嘻嘻
這是哈拉區, 要用到腦袋的東西, 可能有興趣的人不多.


推薦者: lin99y

sly


網路會員

2) 2009/04/01 14:59 
反正是哈啦!問個無聊問題!

政府既然要推動ECFA,那為啥不公布內容?

因為人民都是不動腦的笨蛋?不能讓笨蛋們一起討論!(還要勞煩版主自己找網路資訊來幫政府作宣傳)

還是因為內容不堪,不能公佈?

既然是公共事務,容不下人民討論?然後從頭到尾只說簽了對台灣好!

哪裡好哪裡壞也說不出來?人家提出反對的理由,也不反駁,就說不要為了反對而反對!

事是這樣做的嗎?難怪大家都覺得公務員好當(果真是好官我自為之了!)!

既然WHO架構下都不能和別國簽(中國的打壓)。

那想說跟(大陸)簽了ECFA(CEPA),就可跟東協加一(加二)簽,(以上是政府官員的宣傳。)

會不會是想太多?(直接宣布台灣就屬於中國,不是連簽都不用簽,就可直接適用)

跟中國簽ECFA就可以跟其他國家或區域簽的推論會不會太理所當然了!

那如果這個推論是錯的呢?

還是一句話,政府公佈內容吧!

沒內容要我們支持,我怎麼知道會不會把我賣掉?(你網路上找到的是別人簽的合約內容,可不是政府要簽的ECFA)

還是沒內容的合約(隨便安個名字「快樂包賺爽爽約」),樓主都願意簽下去?

還有如果上面那個推論是正確的,那是不是推動跟歐盟或是美國的(ECFA)才是正確的?

這樣範圍更大啊!
sly修改於2009年04月01日15:04

推薦者: crt631015, 望田, hc4391, 正君, ck3233, 夏留南仁, tom1997

crt63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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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2009/04/01 16:21 

沒有公怖的合約內容,誰能搞懂?

你找的資料是國外的簽核內容,關我們什麼事?

重點是在我們和中國要簽定的內容吧!

你搞清楚方向了嗎?


呷飯呷飯!呷呼飽飽~假呼槌槌!longstay~攏是假!
緊來酸!

推薦者: 望田, hc4391, 正君, ck3233, tom1997

aznxlight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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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2009/04/10 09:36 
講白點...

就算是全公佈, 反對者一樣會反對, 不公不反而好...

這樣有心人沒有辦反拿出東西來反駁...

現再想想, 馬英九可能是已經想到公佈後的問題了!!
 
科技 始終來自於人性

crt63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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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2009/04/10 13:54 
原發文者: aznxlight123 發文時間: 2009/04/10 09:36
講白點... 就算是全公佈, 反對者一樣會反對, 不公不反而好... 這樣有心人沒有辦反拿出東西來反駁... ..(恕刪)

-請在此輸入回應-

很奇怪的論點!


呷飯呷飯!呷呼飽飽~假呼槌槌!longstay~攏是假!
緊來酸!

aznxlight123

部落格(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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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2009/04/10 14:10 
馬政府準備和對岸簽署「綜合性經濟合作協定」(Comprehensive Economic Cooperation Agreement, CECA)的議題最近被炒得火熱,支持和反對的都有;由於事涉專業,民眾多半是一頭霧水,不瞭解支持者和反對者究竟孰對孰錯。本文擬提出事實和數據,來凸 顯簽署CECA的急迫性,並釐清幾個基本概念,讓讀者在判斷時有所依循。


壹、建立FTA的經濟邏輯

      CECA簡單說就是一個現代版的自由貿易協定(Free Trade Agreement),而自由貿易協定的目的,就是要建立自由貿易區(Free Trade Area)。國際貿易理論很清楚地說明,各國透過專業分工提高生產效率,再經由貿易互通有無,都會獲得更多的消費品而提高經濟福利。但是貿易型態經常不符 合政府的盼望,所以擬出各種貿易政策來影響貿易內涵,例如關稅和各種非關稅的貿易障礙(如配額、進口簽證、嚴苛的檢疫等)。有鑑於此,許多國家參加了各種 雙邊或多邊的貿易自由化機制,來撤除貿易障礙、提高生產效率、增加經濟福利。多邊型態的案例最著名的就是1947年成立的關稅暨貿易總協定(GATT), 它以各種多邊貿易談判來實現這種目標,並且在1995年烏拉圭回合生效之後改稱世界貿易組織(WTO)。 至於雙邊的貿易自由化機制,主要就是兩個國家簽署自由貿易協定,將各種貿易障礙撤除,而其中最重要的就是貿易商品關稅的消除。但是近年來投資和服務業的自 由化越來越重要,新型態的自由貿易協定都會列入。至於其他的經濟合作事項,則視需要而決定是否加入。另外,介於兩者之間的區域貿易協定(Regional Trade Agreement),則是將自由貿易擴張到一個區域,例如北美自由貿易協定就包含了美國、加拿大和墨西哥三個國家。至於歐盟,則是在會員國之間自由貿易 以外,還統一各國的對外關稅,稱為關稅同盟(Customs Union)。在1999年後還統一了貨幣(即歐元),準備以更加統一的經濟政策邁向經濟同盟(Economic Union),以及某種型態的政治同盟。
 
      由於雙邊或區域性的自由貿易協定諮商和簽署甚為麻煩,而且在過於複雜之下可能扭曲了資源效率,因此過去美國、日本和歐盟等先進國家的重點是放在GATT或 WTO。但是在二○○一年底開始的的杜哈回合(Doha Round)談判已經為了農業保護的問題弄僵,先進國家無願意撤除農業補貼而遭到開發中國家抵制,無法獲得結論,導致各國紛紛投入雙邊或區域貿易協定的簽 署。根據世貿組織的統計,目前運作中的這種機制,已經達到230多個,幾乎其每一個會員國都至少參加了一個機制。 由於實施自由貿易協定會擴大雙方的市場到對方,面對對方廠商的競爭,因 此對本國高效率的產業會產生有利的效果,對低效率的產業會產生不利的效果,諮商的內涵就是在協商是否可以將一些極度敏感的產業排除在貿易自由化之外,而包 含在內的產業又是以何種速度來進行關稅消除。雙方必須先整合自身內部意見,再於諮商過程中討價還價,其結果會使得諮商時間非常不確定,可以在幾個月到幾年 之間。但通常會有部分產品是在簽署之後立即將關稅撤除的,其他產業則會有五年或十年的關稅減讓期,甚至會有長達十五年的調整期。
 
      近年來,也有所謂的「早期收穫計畫」(early harvest program),於諮商過程終將雙方同意立即撤除關稅的部分包裹提出,提前相互享有免關稅的待遇,來提高雙方國內的支持度。而在簽署之後,通常都會帶回 國內由國會討論通過,原則上隔年才會生效,但並非一定如此。

     
貳、台灣簽署兩岸綜合經濟合作協定(CECA)之急迫性

      在國內,由於兩岸的自由貿易協定涉及了政治上還未能完全友好對待的客體,情況就比較複雜。最近有質疑者撰文,表達了下列幾項看法:一、國內有人誇大了「十 加一」(東協十國加中國)的效果,並且散播「十加三」(東協加上中國、日本、韓國)即將上路的錯誤消息。二、認為兩岸簽署CECA就會獲得中國同意台灣和 其他國家簽署自由貿易協定並不正確。三、若只和對岸簽署CECA而無法和其他國家簽署自由貿易協定,將讓台灣成為中國的「經濟附庸」,產業更大規模外移中 國!

      第一和第二項觀點作者大致上可以同意。國內的確有人經常高估了「十加一」對台灣的貿易衝擊效果,也有意無意地陳述「十加三即將運作」的錯誤資訊,這是值得檢討並澄清的。其次,和對岸簽署CECA的確無法保證台灣就可以和其他國家簽署自由貿易協定。

      但是,雖然說「東協加三」可能因為中、日之間存在著宿怨而一時難以成形,但是「中、韓自由貿易協定」其實已經在醞釀之中,兩三年後極有可能簽署。如果韓國 產品屆時免關稅進入中國,對台灣的殺傷力將遠大於「十加一」,台灣當然不能輕忽它。而簽署自由貿易協定絕非一朝一夕可以完成,早日推動CECA可以抵銷其 對台灣的負面效果,台灣的時間壓力當然很大。

      其次,即使「東協加一」對台灣的「貿易效果」不大,但是對台灣的「投資衝擊」卻影響甚巨,而且已經發生。作者一位學生所服務的台灣公司是製造刷卡機的,兩 年前遷離台灣 - 不是到對岸的中國,而是到新加坡!乍聽之下作者也難以置信,因為新加坡的工資和地價都相當昂貴。唯一的可能解釋,是在新加坡生產可以免稅出口到東協和中 國。如果這家企業的行為並不是單一事件,那麼這種巨大的「投資效果」是一般經濟模型難以掌握的。

      這種貿易協定帶來的「投資效果」可能有多大呢?作者舉幾個數據讓讀者參考:從二○○二年(簽署「東協加一」框架協定的那年)到二○○七年間,全球外商直接 投資累計的總量提高了125%,東亞更提高了160%。在其中,台灣提高62%,韓國提高91%,新加坡提高84%。依照質疑者的論點,和中國簽署 CEPA,應該更早「成為中國經濟附庸,產業大規模外移中國」的香港,卻提高了252%!另外,泰國提高123%,馬來西亞提高104%,資源豐富的印尼 更提高了730%。台灣的外資是東亞幾個主要競爭對手中提高最少的,顯示台灣在「十加一」之後,確實已經被邊緣化了。事實上,中國大陸和東協國家的關稅率 在全球觀點下都還是偏高。例如在2006年,中國大陸的平均關稅率約為9%,東南亞主要國家都在5%以上,台灣如果明年必須負擔關稅,而它們相互之間卻免 除關稅,如何和它們進行貿易競爭。

      如前所述,貿易理論告訴我們,關稅和其他的貿易障礙會妨礙「比較優勢」在貿易上的發揮。經貿正常化和整合化之後,雙方的「比較優勢」就會充分顯現。因此和 中國經濟互賴之後,雙方具有比較優勢的產業都會獲得更大市場的助益,台灣勞力密集產業會往中國移動,但高科技產業卻同樣會獲得中國的投資、成長地更快,帶 給台灣更多的產出。以全球的發展經驗來看,過去香港依賴中國、新加坡依賴東南亞,愛爾蘭也依賴歐盟,它們卻都沒有萎縮,反而快速地興起。可見質疑者認為兩 岸自由貿易會讓台灣經濟依賴中國「淪為附庸」,是典型的「依賴理論」觀點,這種理論早已被東亞四小龍的發展經驗證實為錯誤,而進行了自我修正。


參、兩岸間的CECA一定會簽成嗎?

      對於台灣而言,和對岸簽署CECA是馬總統的競選政見,因此台灣的意願無庸置疑。而對岸呢?去年年底,中國大陸領導人胡錦濤在紀念「告台灣同胞書」發表 30周年座談會上發表講話,其中對兩岸關係表達了六點看法,而在第二點中,提到了:「我們期待實現兩岸經濟關系正常化,推動經濟合作制度化…。兩岸可以為 此簽定綜合性經濟合作協議,建立具有兩岸特色的經濟合作機制…。建立更加緊密的兩岸經濟合作機制進程,有利於台灣經濟提升競爭力和擴大發展空間,有利於兩 岸經濟共同發展,有利於探討兩岸經濟共同發展同亞太區域經濟合作機制相銜接的可行途徑。」

      上面這段講話清楚顯示了北京最高當局對於兩岸簽署CECA的正面態度。台灣的中央通訊社在2月20日發出一則新聞,顯示北京學者牛軍對此問題的看法:「我 覺得北京方面意願很高,今年有可能簽訂。這種機會(台灣產業界盼簽CECA)不是經常可能,機會不知道什麼時候又會消失…」。中國人民大學教授黃嘉樹也表 示,北京對於兩岸簽署CECA「肯定非常希望往前推,大陸的意願肯定是積極的。」由此看來,中國大陸官方和學界都對CECA持著相當正面的回應。

      至於中國大陸對簽署CECA的策略,可以分兩個層面來探討。在大戰略上,中國追求兩岸的統一,而經濟的統一可以成為政治統一的基礎,因此以CECA來尋求 經濟整合,當然對政治統一產生正面幫助。因此,台灣企求藉著CECA來獲得經濟利益,北京自然願意投台灣之所好來加以配合。但是,經濟統合是否必然造成政 治統合?答案是未必。歐盟的經濟整合從1958年開始實施,迄今已經51年。但是基本上各國在政治上還是獨立,英國甚至連歐元都拒絕使用。顯然,經濟整合 是政治統合的必要條件,但並非充分條件。只要堅持政治統一必須獲得人民同意,經由民主程序才能改變兩岸的重大政治關係,即可避免這種疑慮。

      
肆、 CECA涵蓋的內容為何?

      CECA的內容其實就是一般自由貿易協定的內容。傳統上自由貿易協定只包含產品貿易的自由化,也就是免除關稅的產品項目和撤除關稅的時程。然而,晚近的自 由貿易協定多半包含了投資和服務業的自由化,以及促進雙方經濟合作的各種措施。以中國大陸和香港簽署的CEPA(Closer Economic Partnership Arrangement, 內地與香港關於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為例,在2003年6月29日簽署的「安排」就包含了下列各章(刮號內則為條文):前言、總則(目標、原則、建立與 發展、入世法律條文的不適用)、貨物貿易(關稅、關稅配額和非關稅措施、反傾銷措施、補貼與反補貼措施、保障措施)、原產地(原產地規則)、服務貿易(市 場准入、服務提供者、金融合作、旅遊合作、專業人員資格的相互承認)、貿易投資便利化(措施、合作領域)、其他條款(例外、機構安排、雜項、附件、修正、 生效);另有:附件一「關於貨物貿易零關稅的實施」、附件二「關於貨物貿易的原產地規則」、附件三「關於原產地證書的簽發和核查程序」、附件四「關於開放 服務貿易領域的具體承諾」、附件五「關於『服務提供者』定義及相關規定」、附件六「關於貿易投資便利化」,這些附件是分別於6月29日和9月29日簽署 的。

      其後,雙方又分別於2004年10月、2005年10月、2006年6月、2007年6月、2008年7月簽署了五份「補充協議」,陸續補充市場開放的內 涵,或是對原來的內容加以修正。可見為了爭取時效,解決當時香港經濟不振的問題,北京和香港的CEPA是一份彈性的自由貿易協定,隨時視情況來補充或修正 其內容,以符合雙方的需要。這種狀況在一般國與國的自由貿易協定中極為罕見,北京和香港在「一國兩制」之下,享有了這種方便和彈性。

      在2004年底簽署,2006年3月生效的「韓國-新加坡自由貿易協定」,包含了下列22章:一般規定、一般定義、國民待遇和商品的市場進入、原產地規 定、海關規則、貿易救濟、衛生和檢疫措施、貿易的技術障礙和相互認證、服務的跨境貿易、投資、通訊、金融服務、商務人員的短期進入、電子商務、競爭、政府 採購、智慧財產權、合作、透明化、爭端解決、例外、行政和最終規定。

      由上述兩個類型不同的自由貿易協定,可以看出CECA必須包含的內容包括:商品關稅減讓的範圍和時程、服務業開放的內涵和時程、各種投資開放的內涵和時 程、各種重要的定義和原產地規定、衛生檢疫的問題、排除在外的例外規定、貿易救濟規定、爭端解決機制,以及其他雙方願意合作的事項。


伍、兩岸簽署CECA對台灣的利害得失

      簽署了CECA之後,台灣可以充分獲得中國大陸的市場,當成台灣的經濟腹地。也就是說,在沒有關稅和其他的非關稅措施作為兩岸貿易的障礙之下,台灣可以充 分利用中國大陸的資源來進行生產,生產後的產品和零組件可以免關稅進入中國大陸,對於台灣具有「比較優勢」的高科技產業,將可以獲得巨大的成長空間,有效 率的廠商可能會以倍數擴張。以上所敘述的屬於貿易理論所說的「靜態效果」(Static Effects)。

      在市場擴大之下,廠商由於競爭提高、規模經濟擴大、不確定風險降低,會使得現有的生產效率提高,並且擴大投資、促進研發,區域內外原來考慮到外地投資的資 金也會改變決策,到台灣來投資。以上是貿易理論所說的「動態效果」(Dynamic Effects),動態效果一般會大於靜態效果,但需要時間逐漸顯現。 至於台灣會受到的負面影響,是目前屬於弱勢的產業,會在中國大陸產品同樣可以免關稅長驅直入台灣的激烈競爭下,逐漸讓出市場。因此,受到衝擊的弱勢產業或 者繼續外移到東南亞或中國大陸,或者是退出市場,另一種選擇是產業升級。我們當然希望它們可以升級,留在台灣發展;但通常並不容易,而且需要社會的協助。 這些可能的協助,包括由政府提供資源,為產業分別投入產品研發、人員訓練、市場開發等。但一定會有產商還是必須外移、退出,政府同樣應該提供員工轉業的訓 練協助、外移的輔導,以免外移失敗,同樣會造成台灣社會的負擔。這些協助都會耗用社會資源,但經濟理論一般認為透過貿易自由化,讓雙方資源分別流入具有比 較優勢的產業,進行專業分工生產,再將剩餘的產品互通有無,都會讓雙方的消費水準和經濟福利提高,是值得做的。只是,社會對於受到負面影響的產業和勞工, 也必須加以照顧,以免所得分配嚴重惡化,造成社會問題。
 
      至於簽署CECA的前提,可以由兩個層面來談:其一,若以執政黨在國會掌握的執政權力來看,簽署CECA是沒有問題的。其二,若以減少「社會成本」的眼光 來看,則提高「社會共識」還是需要足夠的認知與努力。目前的在野黨已經將簽署CECA看成馬總統追求「終極統一」的一大步驟,在社會上強烈宣傳CECA的 目標其實可以用其他方式達成,而之所以要簽署CECA,就是要讓台灣經濟成為中國的「附庸」,下一步就是要和中國統一。這種論調如果不加以澄清,讓多數民 眾聊解真相,可能會有相當的民眾相信這種論調,參與各種抗議和示威遊行,造成社會動盪而付出額外的代價。

      從這個角度來看,在談判或簽署CECA之前,政府有必要正式地面對在野黨和民眾的質疑,清楚地說明CECA的必要性,台灣的利得和成本,政府準備如何因應負面的影響,以澄清民眾的疑慮。

陸、兩岸簽署CECA對台灣推動區域經濟合作之影響

      兩岸簽署CECA,對台灣推動區域經濟合作當然有極為有力的影響。由於CECE將兩岸經濟更加緊密地結合,北京將比較放心地讓台灣和其他國家簽署自由貿易 協定,使得台灣較容易和其他周邊域國家簽署貿易協定。而在馬政府願意接受「一個中國」的原則下,北京也願意協助台北商談參與區域經濟整合的機制,因此台灣 可以和北京商議參與現有的和擬議中的東亞地區的經濟整合機制,避免經濟被邊緣化。而這樣的發展,也可以突破台灣在政治上長期被孤立的狀態,獲得實質外交上 的突破。此外,既然北京已經和台北簽署類似的自由貿易協定,邏輯上它當然就沒有立場去反對其他國家和台灣簽署,只要台灣是以世貿組織(WTO)的模式來和 其他國家簽署。

      CECA甚至對台美之間簽署自由貿易協定也有幫助。根據媒體(中國時報,2009.2.21)報導,甫卸任的前美國商務部次長巴蒂亞等人指出,台海兩岸如 能簽署CECA,不但有助於兩岸經貿,也將有助於美國與台灣簽署自由貿易協定。美台商業協會會長韓儒伯也說,站在商會或美國立場,他支持兩岸簽署 CECA,因為「供應鏈的關係,美國公司可以減少10%的成本,這些減少的成本可以部分回饋給美國的消費者」。


柒、 結論與建議

      台灣和中國大陸簽署CECA,是時空環境壓力下顯然無法避免的選擇。其對於政治上的意涵,其實可以藉由民主的機制控制在可掌握的範圍內,國人無須過慮。但 對於各種利害仍須以最短的時間,儘速加以研析,以獲得最好的決策。另對於CECA的簽署,作者有如下的建議:
 
      1. 簽署CECA需要的前置作業很多,行政院必須盡快責成陸委會,授權海基會組成台灣的談判小組,及早整合內部的初步意見,否則在內部意見沒有任何整合之前根 本無法進行談判諮商。國內雖然過去已經有和中美洲四個邦交國諮商建立自由貿易區的經驗,但是和兩岸間CECA的複雜度完全無法相比,以前的經驗無法傳承。

      2. 由於前朝民進黨政府對於這個議題沒有興趣,台灣目前可能連該有的研究分析也沒有;因此在談判進行之前,各相關部會(如經濟部、農委會等)應於最短期限之內,提出簡要的內部研究;並且在談判開始之後,陸續產生比較嚴謹的內部研究,並隨時進行內部整合。

      3. 政府對於簽署CECA的基本態度和重大原則,閣揆或相關部會首長有必要向民間,特別是反對黨,說明溝通,來尋求瞭解或諒解。例如,主權不會被矮化、稻米不 會列入自由貿易、會有足夠的產業調整期間、原來禁止進口的大陸農產品仍然禁止進口、不會開放大陸勞工、會有產業的「救濟機制」在必要時暫緩關稅減讓、會經 由國會討論同意、會有停止實施協定的機制以防萬一、政府會提撥「產業調整基金」和「勞工安定基金」來協助受衝擊的產業和勞工…。如果沒有充分的說明和溝 通,可能造成社會分裂、對立,甚至大型反對示威活動,付出不必要的社會成本。

      4.儘速進行研究,如果可以簽署兩岸間「部門性優惠貿易安排」,則可以提前諮商簽署,以解決石化、機械等產業迫在眉睫的競爭劣勢。若確定無法簽署這種協 議,則儘速進行CECA諮商,再以「早期收穫計畫」方式,讓這些亟待免除關稅的產業及早獲得免關稅的待遇,其他產業和議題則可以逐步諮商,並且可以參考香 港模式,分期提出「補充協議」以舒緩時間壓力。

      5.可以用WTO模式來簽署CECA,也就是雙方簽署的名義是以WTO的名稱,以避免無謂的爭議。但是和非世貿模式簽署的優劣得失,仍需要更深入的研究,必須盡快展開,以確保對台灣的最大利益。

作者杜震華為台大國發所教授
(本文僅代表作者個人意見,不代表本智庫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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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znxlight123

部落格(1)
網路會員

7) 2009/04/10 14:15 
沒什麼好奇怪的,

小弟只是看了各位大大在念完文章後的感想後才了解為何馬英九會不把ECFA/CECA全拿出來...

反正就是無法convince你, 就confuse你...

而且綠黨就是不想跟中國走近... 一定要台獨... 一副好像全天下人死光也不想跟大陸和好的態度, 多談無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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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n99y


網路會員

8) 2009/04/10 15:24 
原發文者: aznxlight123 發文時間: 2009/04/10 14:15
而且綠黨就是不想跟中國走近... 一定要台獨... 一副好像全天下人死光也不想跟大陸和好的態度, 多談無益.

這你就不對了唷..
綠黨不是不想跟中國走近..祇是不想讓台灣成為中國的一部分而已!!
如果是以國與國的方式建立外交關係...綠黨是非常願意的!!

馬英九是直接讓成為中國的一部分來接近......


推薦者: tom1997, crt631015

lin99y


網路會員

9) 2009/04/10 15:58 
原發文者: lin99y 發文時間: 2009/04/10 15:24
這你就不對了唷.. 綠黨不是不想跟中國走近..祇是不想讓台灣成為中國的一部分而已!! 如果是以國與..(恕刪)

當初綠黨剛執政..就馬上提出要與海協會進一步協商...
但是中國對綠黨不承認所謂"92共識"當中的"一個中國各自表述".甚為光火..
於是單方面宣布.無限期中止協商..關閉協商管道..

一直到馬政府上台...承認92共識....
中國才願意繼續協商..
只要台灣承認92共識..
基本上..不管台灣怎麼表述.
各國都會認為台灣已經承認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了!!

其後.不管台灣名為中華台北..還是中國台北..
英文上都是CHINESE TAIPEI..
中國當然接受..認為基本上都是一樣的
反正國際上看的是英文....

中國台北還是中華台北?!?!
外國人看的懂嗎??

又是一次被中國吃豆腐..吃的死死的..台灣政府被吃的甘願..
所以會引來賣台..喪失國格..丟了主權的聲浪...


推薦者: tom1997, crt631015

scsheen


網路會員

10) 2009/04/10 16:04 
這樣你一天到晚講, 華人, 中國人的, 英文不也都一樣.

inerview


網路會員

11) 2009/04/10 18:32 
早點公佈ECFA的內容才是真的,

不然都是用想當然耳來斷定

lin99y


網路會員

12) 2009/04/10 18:42 
原發文者: scsheen 發文時間: 2009/04/10 16:04
這樣你一天到晚講, 華人, 中國人的, 英文不也都一樣.

所以我希望正名為台灣人啊.....


推薦者: tom1997, crt631015

foryu_pama


網路會員

13) 2009/04/10 20:50 

看的霧煞煞

真搞不懂

綜合

性經濟合作

協定

到底是什麼東東

 

sly


網路會員

14) 2009/04/10 21:19 
那你有看完我給的問題,然後做個「好好的,專心的回答」嗎?

可以嗎?又是拿出一篇文章來!然後你自己的觀點呢?

你自己的觀點,從頭到現在不就是:反對著 則 為綠黨,綠黨 則 等同不用溝通。 所以推論反對者 則不用溝通!

但是 你 反對著 則 為綠黨的推論是那理來的呢?

他人也有把問題的癥結提出(請政府公佈協議內容).

民主的運作過程應該不是只有選舉吧!我選了你所以從此以後我失去所有權力!?

公共事務的討論難道不是民主的運作?也就是公共事務越能夠攤開來,由公民討論,才應該會是越接近民主的!

怪怪!而你竟然會有:看了各位大大在念完文章後的感想後才了解為何馬英九會不把ECFA/CECA全拿出來...這樣的想法。

好樣的!是你是獨裁還是你推測馬總統是獨裁,不願意人民公開討論政策?

因為會有反對的聲音(管你反對的對或錯),所以我矇著頭也做下去?

從你第二次的貼文中:「貳、台灣簽署兩岸綜合經濟合作協定(CECA)之急迫性」

內的第一和第二段,基本上作者是和我一開始的回文觀點,是一致的!(十加三我誤認為十加二)

不同的是作者提醒了簽署FTA的好處和急迫性。

有好處和急迫性,當然沒錯!

但是問題還是會回到:內容,就算有好處有急迫性,難道就該放棄知的權利嗎?

立意良好的東西,也要看實際施行的內容,才會也有良好的成果吧!

還有第二篇的作者說:顯示台灣在「十加一」之後,確實已經被邊緣化了。

這是不對的!

台灣自從「退出聯合國」開始,就開始被邊緣化了(來自中國的打壓),而不是在「十加一」之後!!!

台灣被打壓到不是一個國家!所以要和人家「國家」「國協」去簽約,就是難度重重!

沒打壓我們的國家,我們和他簽約,內容都應該要公開了,何況是打壓我們的!




推薦者: crt631015

Lens


網路會員

15) 2009/04/11 11:10 

中國只是全世界二百國家之一

為什麼馬統只對中國簽訂CECA"洗腳"????


推薦者: crt631015

inerview


網路會員

16) 2009/04/11 13:31 
原發文者: lin99y 發文時間: 2009/04/10 15:58
當初綠黨剛執政..就馬上提出要與海協會進一步協商... 但是中國對綠黨不承認所謂"92共識"當中的"..(恕刪)

-請在此輸入回應-

是這樣的嗎?

現在網路很發達,回去再查查吧

lin99y


網路會員

17) 2009/04/12 11:18 
原發文者: inerview 發文時間: 2009/04/11 13:31

是這樣的嗎?

現在網路很發達,回去再查查吧

不是嗎??
那就請您提出來反駁...別叫我去自己去查........

inerview


網路會員

18) 2009/04/12 14:25 
原發文者: lin99y 發文時間: 2009/04/12 11:18
不是嗎?? 那就請您提出來反駁...別叫我去自己去查........

-請在此輸入回應-

看看你自已本樓的文,說法都不一,

且因為上述你說的都不是事實,

不是事實的事有什麼好反駁的,

觀念或是立場不同都可以討論,

假的有什麼好反駁

inerview修改於2009年04月12日14:30

lin99y


網路會員

19) 2009/04/12 15:41 
原發文者: inerview 發文時間: 2009/04/12 14:25
-請在此輸入回應- 看看你自已本樓的文,說法都不一, 且因為上述你說的都..(恕刪)

呵呵..那裡說法不一???
請出來??
尤其是中斷協商與重啟協商的說法..哪裡不一??
請舉出!!

另外~~如果我有說錯..請把事實舉出來!!謝謝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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