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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燈停..綠燈行....
這個不是陷阱了.....
難道紅綠燈只當參考用??
闖紅燈..該抓!!!
每次到南部開車我就頭大... 綠燈不走被後車按喇叭. 紅燈不走也被按喇叭!! 自己是綠燈過馬路...紅燈的車連停都不停... 甚至帶小孩過馬路..綠燈都不能安心通過.. 闖紅燈該不該抓?!?!
如果警察只是站在那裡..沒車.. 他也要開燈?!?!
lin99y修改於2009年03月18日21:10 推薦者: hc43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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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發文者: suezou 發文時間: 2009/03/18 19:57
警察若是執勤時
例如抓闖紅燈
是不是必須打開警車上的燈號?
應該問.....警察執勤時闖紅燈...是否該開警鳴開警察車頂燈...... 是否可以接撥手持式無線電?? 是否一律繫安全帶??
當你看見警察沒繫安全帶.沒戴安全帽騎機車..騎上人行道....闖紅燈..紅燈右轉...超速.. 執勤時..跑去友人家唱KTV喝茶... 你會怎麼辦!!!
推薦者: hc43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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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發文者: lin99y 發文時間: 2009/03/18 21:01
紅燈停..綠燈行.... 這個不是陷阱了..... 難道紅綠燈只當參考用?? 闖紅燈....(恕刪)
很多紅綠燈設在轉彎處...或轉彎後.. 轉彎前沒設預告燈....
這種紅綠燈....就是標準的陷阱了!! 台3線..中部路段相當多!!
其他如..禁止標誌.號誌..地上劃線.... 被擋到..不清楚....擺放位置設計錯誤.... 容易讓人民疏忽..容易沒發現沒看到.... 通通是陷阱...... 人民易上當..卻是警察的最愛... 每到月底.年底..警察搶績效的最愛.. 如果是這類陷阱而開單.. 個人是相當不屑警察的取締行為!!
lin99y修改於2009年03月18日21:56 推薦者: hc43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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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要違法就該眼睛睜大一點,
被抓就自認倒楣,
還能五四三的俐
推薦者: hc4391, lin99y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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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帶小孩也要注意交通安全與規則. ==========================
生活新聞 過馬路遭車撞 2歲娃吃罰單 〔記者劉榮/台北報導〕牽小孩過馬路可得小心,沒有走在行人穿越道上,挨車撞不但討不到便宜,不管小孩多小,還會吃上罰單。
裁罰300元 女童家屬錯愕
台北市中山警分局二月處理復興北路、長安東路一起計程車撞上行人的事故,王姓老婦人帶著二歲多的外孫女外出購物,當時綠燈,兩人橫越長安東路時,老婦人因手上提滿重物,一旁的外孫女步伐沒跟上,兩人距離相差不到一公尺,外孫女沒走在行人穿越道上,被右轉的計程車撞上,當場嚎啕大哭。
事故發生後,員警到場筆錄,小女孩無外傷,送往台安醫院進一步檢查後,醫師研判也無大礙。
中山分局交通隊事後將已成案的交通事故函送台北市交通大隊,交大事故處理組三月初以「行人未依規定行走穿越道路」為由,針對二歲半的徐姓女童開出罰單,裁罰三百元罰鍰。
家屬接到罰單後大感錯愕,不解警方為何針對兩歲半的女娃開罰,透過管道向中山分局及交大陳情,申訴也都被駁回。
小女孩家長徐先生表示,女兒雖然沒有外傷,但身上出現多處瘀青,自責甚深的外婆也說:「被撞到現在快兩個月,外孫女還是動不動就大哭,也不敢在馬路上走。」
徐父表示,原本以為找來交通警察,對受傷的行人比較有保障,沒想到還要受罰。女童的外婆說,她們不是任意穿越馬路,當時因為中午過馬路的人多,孫女是被擠出斑馬線的,「罰單針對未滿三歲的小孩子裁罰,她這麼小,難道會懂罰單意義?」
台北市交通警察大隊表示,徐姓女童是交通車禍事故的當事人,開罰是為了釐清肇事雙方責任歸屬,與當事人的年齡大小並無關係。
錯誤「行」為 交大:不罰恐有爭議
北市交大副大隊長李德威表示,如果未釀成事故,針對小女童未依規定走行人穿越道開罰,情理上恐怕有爭議,但已成案的交通事故,若不對有錯誤的行為人處罰,一旦女童家屬回頭控告駕駛人,駕駛人也會反控交大瀆職。
交大說,針對未滿十四歲的民眾違反規定,是處罰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此案開罰的「行為人」是女童,但罰單上會註記監護人資料。
**登入後才可瀏覽圖片** 徐姓女 童父親對女兒遭擠出行人穿越線被車撞還吃罰單大表不滿。(記者劉榮攝)
**登入後才可瀏覽圖片** 吃罰單的徐姓女童,才二歲半。(家屬提供,記者劉榮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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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近正在路上捉警察值勤上的偏差-包括亂停車,交通違規,-被我錄下證據後給媒體轟! 前不久交通部在全省有開放1200條路口紅燈可右轉,可見紅燈右轉並非交通首惡,警察卻寧願守株待兔. 另外,我對警察單位每年都編定罰款收入額度,真是萬分感冒!聽說台中市警局一年額度是1億,然後再平分給6個分局,這6個分局再均分給所屬派出所,於是開始了業績競賽,通常都在年初跟年底,警察會突然在各路口密集捉違規! 這種跟國營事業一樣編定所謂法定盈餘,真叫人痛恨!
推薦者: hc4391, ck3233, 大龍1235, crt6310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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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料投訴 湖口台一線兩段式左轉 有陷阱? 〔記者廖雪茹/湖口報導〕新竹縣湖口鄉葉姓鄉民表示,台1線縱貫路左轉成功路的機車兩段式左轉指標不夠顯眼,造成許多車主產生錯覺而違規受罰;對此,縣警察局交通隊表示,將儘速派員現勘,加強宣導及警告標誌。
葉姓鄉民抱怨說,日前他騎機車由台1線北上方向欲左轉成功路,「依兩段式左轉」,見路中央的綠燈亮了才轉彎,沒想到一到成功路就被警察攔下,指他違規未兩段式左轉,他當場楞住不知錯在何處。
葉某說,警員告訴他,台1線上的紅綠燈是給開汽車的駕駛看的,騎機車的人是要看左側路口處、與台1線垂直交叉的號誌,綠燈時才能轉入成功路。他認為,左側號誌不顯眼,容易讓人產生錯覺與不便,而違規受罰。
對此情況,湖口鄉公所主秘張福普表示,最近接獲多起鄉民反映,抱怨機車專用號誌不夠清楚,因此建議在距離該路口100公尺前再設立警告標誌,以減少民怨。
縣警察局交通隊副隊長許豐統回應說,據統計,此路口近3年來共發生26件交通事故,並造成2人死亡;為加強交通安全,交通隊審慎評估後,在該路口設置2個兩段式左轉標誌,並劃設機車停等區,以期減少悲劇重演。
**登入後才可瀏覽圖片** 台一線上的紅綠燈指示,是給汽車駕駛看的,綠燈時機車須在左轉停等區等候,依對向的交通號誌行駛。(記者廖雪茹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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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料投訴
北投分局重複開單 101人受害
〔記者陳恩惠/台北報導〕北市警北投分局交通分隊伍姓員警執行違規取締時,未將先前的照片檔清除,有101名民眾遭重複舉發,北投分局長陳國進相當震怒,前天主動將這些罰單撤銷,並發函向民眾致歉,至於伍員,除依規定加重嚴懲,並追究交通分隊長考核監督不周責任。
土城陳姓市民投訴,上月4日午後4時47分騎車行經北市中央北路四段左轉大度路口時,因穿越雙黃線遭員警拍照,收到「跨越雙黃線行駛」違規照片,已於三月底繳交罰款結案。
但是3天前卻接獲另張罰單,發現違規照片跟上月的一模一樣,違規時間卻遭員警變更,從3月4日改為3月26日,而且照片是以普通紙張列印,讓他以為遇上詐騙集團。
**登入後才可瀏覽圖片**
北縣陳先生投訴,收到北投分局交通分隊在同地點、時間拍下的違規照片2張,但第二張違規時間遭變更,員警竟自行以電腦列印,北投分局前日獲悉立刻將開錯的101張罰單撤銷並一一向民眾道歉。(記者陳恩惠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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