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落格(3238) 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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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的單位或人士.目前還沒有建立[使用者付費]的觀念.
以為借用一下.是幫你打廣告.或是幫你宣傳.不需付錢.
所以.一談到出租費用時.他們就打退堂鼓.不再回應了.
學有專長.各有領域. 學以致用.生活樂趣. 老是愛攝影.何處不照相.放假到處跑.屁股沒坐下. 推薦者: uffo |
終身 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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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數位相機流行,到那裡玩都會拍一些照片留作紀念,然後貼到相簿或部落格,在網路上分享照片蔚為風潮,偶爾有朋友或不認識的人索取,通常都會不吝寄送不考慮報酬。碰到會把大名刊登上去,更是喜上眉梢,哪有拒絕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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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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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正現在是個價值觀混亂的時代... 以現在大學生對付費取得相片一事來說.. 最沒著作權使用者付費觀念的就屬科技大學生,或是設計學院學生, 有時候真懷疑,是不是因為平時太大量使用超高價盜版軟體和盜印書慣了. 所以對付費使用相片,一點都概念都沒有 想到以後他們畢業後將從事需要大量靠著作權法來保謢的工作,就覺得好笑... 推薦者: the4x |
終身 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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魯獅大大的堅持原則是對的...................
推薦者: 老何471130, 光影 |
部落格(2) 網路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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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發文者: 魯獅 發文時間: 2008/10/03 13:26
近來接連收到E-mail或來電: 因設計需要一些照片,覺得你拍的一些相片品質都很好也很符合我們的需求,但是..(恕刪)
-請在此輸入回應-
只要你答應免費提供.....保證你沒完沒了........
windflow修改於2008年10月03日20:24 推薦者: the4x |
網路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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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發文者: windflow 發文時間: 2008/10/03 20:20
只要你答應免費提供.....保證你沒完沒了........
插個很瞎的嘴...
噢, 難怪有的人為善不欲人知... 大概也是怕一旦人知以後, 會有為不完的善不請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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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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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因要辦個展,一口氣洗了20*30 金屬百年相紙的作品50張。有同好看了相片後跟相館說可不可以洗一份給他,在場聽了真的有點莞爾。他們真的不知道這是攝影人的心血結晶嗎? 可笑的是,展覽時還有教畫畫的老師來電說,這些相片他很喜歡,可不可以洗一份給他當教學用。我咧 看 推薦者: uffo, 398287, 毛主席 |
終身 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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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久前 不是有位新店某醫院的實習小護士, 也上網來這一手嗎?
被婉拒後,就不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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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落格(154) 評議顧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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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者付費
理念分享.共研影藝 推薦者: 398287, 奇摩小趙 |
評議顧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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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一個最簡單的觀念:憑什麼我犧牲睡眠,時間,花費金錢的成果要讓人免費使用??
推薦者: uffo |
終身 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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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說:曾經某出版公司發生女編輯以假日非上班時間向多方相簿、部落格作者以寫信或電話連絡方式取得照片免費使用權,再以男朋友攝影師身份和公司打合約,所得稿費就和男朋友共享花用,後來書刊出版,剛好免費提供照片的人買到該書,而攝影者不是他,憤而向該出版公司抗議,才抓到那位騙人照片的女編輯的行徑。
聽說:照片出租除了要在合約書寫明攝影者的姓名、身份證字號、戶籍地址、連絡電話還要蓋章並在收據上簽名蓋章,為了區區幾個錢還要這麼麻煩,好像在簽賣身契一樣,因此有些人就把照片或圖檔直接丟給人家,並不願意簽合約的麻煩,反正又不想拿錢。
雖然免費送人家照片是好意,但往往反被人家利用,還可能影響專業攝影人的生計,真是不可不慎呀! |
網路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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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位相機的年代圖片是不值錢的,腦袋瓜又記得了多少圖片? 又有多少人會對他人的攝影作品印象深刻?
人家願意用您的作品,該偷笑啦,拿的到費用就拿.拿不到就當攝影作品會四處流傳.不想給人家無償無價使用就不要給.
典藏攝影作品? 去美術館看典藏圖片就夠啦. 還用花自己的錢去買嗎?
人生是出生不帶來死不帶走.典藏攝影作品死了又帶不走.拍了那麼多照片自認是好照片但沒他人懂的欣賞或只存在光碟硬碟有啥用? 公開又怕人拿去無償無價使用得不到報酬? 鎖在電腦裡硬碟光碟片或是洗出放在相簿裡, 只當傳家寶, 又怕不肖子孫把心血給毀掉, 這樣是不是太累些?
photostudio修改於2008年10月04日21:18 推薦者: the4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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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 另類思考 |
網路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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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給那些拍的好卻又一直想著使用權著作權的同好們提醒再好的攝影作品沒有想辦法公開分享與流傳下去都將只是電腦光碟硬碟裡的一個檔案, 或是照相簿裡的一張紙一捲底片.即使擺放在部落格或是圖片庫又有誰會記得這攝影作品?公開又有誰會記得住這樣影像? delete or not?
講求攝影著作權或過於使用者付費,倒不如多思考如何讓好攝影作品為人所熟知.過於講求著作權或是使用者付費.只是妨礙攝影作品的流傳於世.或是關起門只在photosharp流傳. 數位相機時代人人都是攝影創作者. 但是拍的經典照片又有幾張為人所熟知或印象深刻?
如果覺得攝影作品是好的,經典的.就更應該要勇於免費分享.散布.宣傳能拿到錢就拿錢.拿不到錢就不要太想錢的問題.
舉個範例: 彰化攝影家許蒼澤與文史工作者康原.兩人合力出版許多關於老台灣的文史出版.許蒼澤走後.家人將其25萬張的底片免費全捐給台中科博館做研究典藏. 康原則在他死後幫他出了一本書籍.
http://www.books.com.tw/exep/prod/booksfile.php?item=0010377991
生不帶來死不帶去.只一想著靠攝影作品賺錢.靠攝影打著作權官司來賺錢.又想攝影作品有人欣賞有人願意花錢典藏.數位相機時代是越來越不可能
發現很多攝影人還是幻想在做這些酣夢!
推薦者: the4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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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hotostudio修改於2008年10月05日07: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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魯大:
我並不是靠攝影吃飯的人,但各行各業都在思考找出[差異化]這件事,目前在DSLR充斥的環境下,舉風景照為例,芭樂點的風景照真的是比比皆是、垂手可得,靠芭樂點的風景照,想要讓客戶掏錢,實在難上加難,一定非要有什麼不得不的需求,客戶才肯掏錢,分析可能如下: 1.超大尺寸輸出需求,目前2200萬畫素的DSLR也不符需求 2.該地點極少被人知道,網路上根本找不到照片 3.客戶有特殊的題材,需要搭配某地方的景來說明或表現,因此需要為了這個需求而專門拍攝 4.平板印刷需要搭配特殊底片,在網路上根本找不到。 ................因為非本業,也只能舉這幾個例子
基於以上的分析,我應該會採取以下幾種策略,來應對這些想白吃的人。 1.芭樂點的圖,1000萬畫素以下需求,免費提供,但使用照片時,照片上必須有攝影人的名子 2.私房景點的照片,500x500大小的圖檔,免費提供,但使用照片時,照片上必須有攝影人的名子 3.具有歷史意義,流傳極少的照片,500x500大小的圖檔,免費提供,但使用照片時,照片上必須有攝影人的名子
除了以上三點外的需求,請來跟我談價錢,採取這樣的策略有幾個好處 1.既然是網路上比比皆是,容易取得的照片,要讓客戶付錢其實也難,倒不如做個順水人情,順便打一下知名度。 2.有了知名度以後,客戶遇到在網路難以取得的照片的需求時,自然會找上門
以上說了那麼多,個人是覺得自由市場經濟,就是[供給與需求]的原理,智慧財產權保護法是為了讓[供給與需求]能在公平的環境下進行交易,而並非保障[供給與需求]任何一方。
想要獲得生意,還是要靠自己找[藍海策略]。
<<不知道以上分析是否合理,大言不慚,還請見諒>>
麥克888修改於2008年10月05日13:40 推薦者: jack2007 |
部落格(2) 網路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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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發文者: photostudio 發文時間: 2008/10/05 07:34
是給那些拍的好卻又一直想著使用權著作權的同好們提醒再好的攝影作品沒有想辦法公開分享與流傳下去都..(恕刪)
-請在此輸入回應-
這本書...225元..........
免費不是能讓更多人共享嗎........????
windflow修改於2008年10月05日14:14
windflow修改於2008年10月05日14:17 |
終身 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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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發文者: photostudio 發文時間: 2008/10/04 21:13
數位相機的年代圖片是不值錢的,腦袋瓜又記得了多少圖片? 又有多少人會對他人的攝影作品印象深刻..(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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嘻.........把大大兩文中的*照片*作品......字眼, 換成*財產*老婆*錢.....
讀起來,也很通順...............................
推薦者: v8856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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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發文者: 大頭螞蟻 發文時間: 2008/10/05 16:33 -請在此輸入回應- 嘻.........把大大兩文中的*照片*作品......字眼, 換成*財產*老婆*錢.......(恕刪)
-請在此輸入回應- 老婆當然是無價 作品也可無價 但無價的解釋就多了 賣克說的好不就是供需問題罷了 同樣的1DsIII 的價格有人認為合理有人以為天價 是否價格定高了每人心中都有一把尺 |
網路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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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cut 120正片租用的費用印象中有8000的行情吧(現在如何就不清楚了) 但租用者一般也不知有材質光碟這東西 一片材質光碟約三四百元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