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論壇首頁
論壇主選單 > ※攝影異言堂 > 拍台北101要注意了!
作者  
討論話題
 

寇子


網路會員

2006/02/07 11:59
器材: 其他 其他
昨天看到新聞報導,101針對市面各行業用101大樓照片做為宣傳之用,已由該工司法務部門搜集證據,將對業者提出天價求償,譬如:某建商推案DM陳列了101大樓(表示緊臨商圈),某廣告公司在DM或日.月曆採用101大樓照片...等等!

因此,是否拍的人如果將101大樓風景照運用在"商業行為",就有可能接到該公司法務部門的存證信函?

大樓的景觀造型到底是屬於公領域或仍為著作權(或其他法律名辭)?

h1925.david


網路會員

41) 2006/02/10 12:11 
根據經濟研究,只要那個國家、那個城市蓋了世界第一高的大樓,那個國家的經濟就崩潰。
我認為這個比較嚴重...台灣的經濟正在崩潰中...
推薦者: the4x

yourenn


網路會員

42) 2006/02/10 13:31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有一篇 "著作權案例彙編--建築著作篇" 可參考
http://www.tipo.gov.tw/copyright/copyright_book/著作權案例彙編--建築著作篇.doc

在第五點時有提到販賣建築著作之照片是否合理使用?

大家可以參考看看~

推薦者: Tacking0

寇子


網路會員

43) 2006/02/10 16:00 
哇 !
我看的花煞煞!
要靜下心慢慢看,法律見解條文真的很生硬!

其中有提到"建築物著作"及"攝影著作權"之間所衍生的關係,我想這才是重點!

樵夫


網路會員

44) 2006/02/10 20:58 
大陽傘嗎??

樵夫


網路會員

45) 2006/02/10 20:59 
抱歉!上一篇是回應第十九篇……

h1925.david


網路會員

46) 2006/02/11 00:18 
http://203.69.69.28/TIPO_DR/index.jsp
商標檢索系統

努力的查吧!

vito2639


網路會員

47) 2006/02/11 02:14 
  拿101的照片做自己的房地產廣告或是商店產品名稱,本來就不對。雖然我本來就不喜歡這棟大樓的設計,唯一想拍的構圖,是那棟大樓襯著六張犁亂葬墳墓前景做背景,表達它頂像靈骨塔的建築意像。

    各位可以看看,鄭成功廟、東王漢宮、圓環市場、台北藝術大學和未來的總統府前廣場(有講錯地點請指正),101大樓設計者李祖源建築師的作品都是霸氣有餘,理念卻很封建守舊。造形不論就算了,常常也不實用,住或用的動線亂七八糟,窗戶和天窗開在3樓高的假牆面上,不知道給誰照日光,還會空出許多沒會去的死角。為了風水和莫名奇妙的李氏閩南建築元素,多做了許多不必要的裝飾,導致21世紀了,台灣人卻好像還活在陰陽五行八卦決定一切吉凶禍福的迷宮中。

   常常覺得李祖原大師類似許多現在大陸電影導演,是透過一種薩伊德先生論述的「東方主義」在看自己的土地,因此不惜以異國情調最絢麗封閉的姿態,來成就西方人眼中永遠神秘落後的東方刻版印象。這種為了得到西方人士注目的偏差性美學,其實從80年代以來,深深根植在許多當代藝術之中,當然也包括在最實際的建築領域,和最大眾的電影領域。
    說真的,我們台灣人喜歡凡事拔頭籌的感覺,又由於過去幾十年來,生活美學教育和美術教育做的不好,台北市建築過去更是在當代都市中有名的缺乏規劃,才會對101大樓以高度冠領全世界,有情有獨鍾的感覺。很少人注意到,當先進國家都市,都在提倡更節省能源或是更融入景觀的人文性建築。101的誕生時一片歌功頌德,是一種倒退,讓我們暴發戶的形象又深深根植在別的國家友人的心目中。就像十幾年前台北火車站剛剛新建好時,有許多台灣人會蠻引以為傲的,甚至有導遊會帶外國遊客參觀,但是當然提不起他們的興趣。反而保留完整的日據時代建築、老街或者宜蘭冬山河親水園區這種地方,讓他們流連忘返,願意親近。

   智慧財產權當然要保護,但是101大樓幾乎占據了大多台北市的天空視線,也是不爭的事實。除了造成部分人士的反感之外,如是各位的攝影作品要出售,而又拍到它時又如何?聽過電視台的朋友講過,其實在著作法和法原判決中,有先例規定,在新聞畫面或是節目中對路人的取景和空間的入鏡,未達到一定的主體比例,是不能被要求肖像權或是著作侵害的,但是畢竟仍然有許多爭議地帶,因為通常風景攝影的廣角特性,會使得入鏡的景物,都有非常清晰的特性。例如我前面提及的101與亂葬崗,也可能會有很清晰的101大樓背景。好像連退在城市邊緣這種全域性的觀看視野中,又被這座凸起的建築,做了某種結合法律與財產權力性的宰割。我們自小生活在沒規劃的城市之中,已經習慣了許多張亂暴力下的隱忍(如噪音、廢氣和交通紊亂),但是101這棟建築從起建工程到完成的後續,甚至觀看的本身,都帶有一種新型的暴力色彩。這是長期以來國家機器缺乏市民意識的結果,也是幾十年來以進步之名圖有開發卻缺乏深度的精神癥結。101大樓被批評為陽具聳立的刺眼,恰恰是因為我們居住在這個城市,是長期被集體閹割的。
 
推薦者: Sitom, GSMBOY, Green lens, jung, ChaoyeeHsu, 貝殼, 阿昆, jimchen351, jerrylynx, justphoto, jenn.kun, 真‧KABUKI, the4x

digiasia


網路會員

48) 2006/02/11 08:16 
根據經濟研究,只要那個國家、那個城市蓋了世界第一高的大樓,那個國家的經濟就崩潰。
=====================================================

有這種研究?請跟大家分享.請告知出處, e周刊???

Yushan


網路會員

49) 2006/02/11 22:50 
如果教科書、攝影著作或是平面雜誌中的圖片有101怎麼辦?
因為賣書賣、明信片也是商業行為啊!
如果註冊成立了,
必定群起效尤,圓山飯店、85大樓、百貨公司、遊樂場.........
大家都來註冊ㄛ,
那拍照的人不都綁手綁腳了!




平平


網路會員

50) 2006/02/11 23:46 
再次強調:不管外觀或LOGO拍照可以,拿去販賣或重製就有問題了!
========================================================
如果我在象山拍台北市夜景(包含101)
參加攝影比賽不小心得獎了
那我也要付十萬給101喔??!!

398287


評議顧問

51) 2006/02/12 00:14 
101的大股東,宏國建設,當初為了蓋101連敦南總部都被拍賣了,應該是資金拮倨吧,窮瘋了,認有只要能A錢的招式都不免被拿來運用吧,呵呵................

h1925.david


網路會員

52) 2006/02/12 00:22 
根據經濟研究,只要那個國家、那個城市蓋了世界第一高的大樓,那個國家的經濟就崩潰。
=====================================================

有這種研究?請跟大家分享.請告知出處, e周刊???
=====================================================

哈哈,e週刊也沒這種本事做這調查。可是少見多怪!除了攝影,多多關懷其他的訊息!
這些調查多是紐約時報...等金融時報所做的。

pa024241


網路會員

53) 2006/02/12 23:38 
這又是另一種台灣奇蹟吧!
>>公務員圖利財團奇蹟。
看看BOT亂象就可知道。

世界各國的建築可能只有101這樣吧?果真如此,我任職的學校也可比照101來收錢了?
反正國家對大學沒什麼補助,我想該建議校長認真考慮考慮了!!每一次收個1萬或10萬,光是新人拍婚紗就發財了。

Tacking0


網路會員

54) 2006/02/13 00:08 
如果法院接受42)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這篇論述觀點,那不管是否有商業行為,怎麼拍、怎麼用都不會有「著作權」上的問題。

這兩天特別看了一下新聞,101法律部門應該很清楚,從著作權下手是沒有勝算的,所以他們主攻「商標權」。

53)學校也可比照101來收錢了?--應該沒辦法,學校應該無法註冊商標。

pa024241


網路會員

55) 2006/02/13 00:29 
53)學校也可比照101來收錢了?--應該沒辦法,學校應該無法註冊商標。
...............................................................
所以這就是亂源之所在了,財團蓋的建物,可能有人認為有礙成市景觀,做商業用途還要付錢。
學校的建物規劃大多很有特色且為攝影人所喜愛,被引為商業用途卻不必收錢。

亂~~~~~~~

現在網路流傳101跨年的一些相片,所有參加跨年的人都人手一機拍攝相片。
所以我個人認為,101應該已經是一種公共財。
亦即,沒有政府推動一些活動及配合措施,則101可能和其他建物一樣,
只是台北街景的一小部分而已。

Yushan


網路會員

56) 2006/02/13 07:37 
開始厭惡101............

kevin_chen0814


網路會員

57) 2006/02/13 09:07 
你們那麼緊張幹嘛?
難道你們有把101的圖片拿去作成鎖匙圈,杯墊,馬克杯....等作為商業用途嗎?
101至今只寄出10張存證信函,純粹留念自己用的,人家才不會對你怎樣!

寇子


網路會員

58) 2006/02/13 09:29 
如果我在象山拍台北市夜景(包含101)
參加攝影比賽不小心得獎了
那我也要付十萬給101喔??!!
====================================================================================
這個問題值得研究!
如果因為比賽得獎,並將"著作權"轉讓給主辦單位,若主辦單位引用此照片於商業行為,則101要告誰?
法律上發行印刷者與拍攝者如何區分?

寇子


網路會員

59) 2006/02/13 09:32 
101至今只寄出10張存證信函,純粹留念自己用的,人家才不會對你怎樣!
======================================================================================
這觀念千萬不可!
萬一存證信函之後換成法院傳票,豈不倒楣到家!!

Green Original


網路會員

60) 2006/02/13 09:39 
其他的國家的摩天大樓是不是也有一樣的情況??
申請商標權賺錢的??

我認為應該繼續的"炒"101大樓,
讓它變成足以象徵城市的形象之一.
這樣他就不能申請商標權了!!
繼續讓他更紅! 更hot, 更hit, 過一陣子, 他們的律師就會更更更了...
回上一層 第一頁   上一頁   第3頁 / 共4頁 到第 頁   下一頁 1 2 3 4
手札小舖熱門商品
史上最殺!★Canon 600D超值包★
【Nikon D4 / D800 完全活用】晉升Nikon專業旗艦必備寶典!
【Nikon D3200 完全活用】最佳入門手冊!
【2012攝影年鑑】★攝影家手札2012年度鉅獻正式登場!!
【Nikon 1完全活用解析】全新系統完全剖析!
攝影家手札數位影像坊DV哈燒網KeyBuy藝廊論壇
服務信箱:242204 新莊副都心郵局第12信箱 │ 會員服務部:02-85215082(上班時間早上9點~下午6點) 和平東路三段276號 │ 廣告專線:0937-887229 │ 總瀏覽1168868901人 │ 線上1814人
攝影家手札科技有限公司 版權所有 © 2017 PhotoSharp All Rights Reserved. 非經許可,請勿任意轉載、出版本站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