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札攝影比賽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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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賽規格
  請參賽者將參賽作在您的手札相簿中建立一個新相簿;本攝影比賽採用線上投稿之方式,
用手札相簿投稿,單一相簿張數不限,需同一主題,評選以所有照片視同一主題評等之。
    
評審標準:
  徵件完畢後以抽獎模式抽出得獎作品
 
 
收件日期:
  97年  11月30日起至97年12月31日止。
   
收件地點:
  活動網頁線上投稿之方式。
   
獎項及名額:
  經過賽後抽獎,獲獎者公佈如下,感謝各位熱情的參予,獎項將於1/5起陸續寄出。
 
首獎 LG KC910手機一支。
參賽作品:10
佳作 20 名

LG Mobile筆記本:1本
LG 冰淇淋磁鐵:1個
LG冰淇淋手機吊飾-藍:1個

得獎者可獲贈筆記本、磁鐵、手機吊飾各一個

1參賽作品: 59

2參賽作品: 57

3參賽作品: 56

4參賽作品: 53

5參賽作品: 49

6參賽作品: 46

7參賽作品: 45

8參賽作品: 40

9參賽作品: 33

10參賽作品: 31

11參賽作品: 29

12參賽作品: 28

13參賽作品: 26

14參賽作品: 23

15參賽作品: 22

16參賽作品: 18

17參賽作品: 16

18參賽作品: 13

19參賽作品: 12

20參賽作品: 8

 

 

 

 

評選方式:
  1、徵件完畢後以抽獎模式抽出得獎作品。

2、本次比賽不限定參賽者使用相機之廠牌與機型,但參賽相片畫素需在300萬以上,以利賽後洗成4 × 6照片供優勝展覽使用,沖洗出之照片將不退回參賽者。



 

參賽規則:
 
1、 參賽作品以未曾公開發表、且需為本人之創作,不可以筆名、 假名投稿,作品並不得與任何攝影比賽之得獎作品雷同。
2、 參賽作品不得重製、抄襲他人作品、插點加大檔案或經電腦後製、加色、加字及彩繪。
(上1、2項違反者,不予評審;已得獎者,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得獎資格,取消之獎項不予遞補。已領取獎勵者(包括獎金、獎 盃、獎狀)將予以追回。參賽作品涉著作權、肖像權(需檢附肖像授權書)等爭議者,參賽者應自行負責,概與主協辦單位無關)。
3、 本次比賽不限定參賽者使用相機之廠牌與機型,但參賽相片畫素需在300萬以上,以利賽後洗成4 × 6照片供評審評選,或優勝展覽使用,沖洗出之照片將不退回參賽者。
4、 得獎作品及原稿數位檔或底片之著作財產權,自公布得獎日起,讓與主辦單位。前開所稱著作財產權,依著作權法第三章第四節之規定。得獎人並承諾對主辦單位不行使其著作人格權;主辦單位可逕行使用於宣傳、發表、出版、佈置、展覽、刊登報章雜誌,或印製書冊等,不另給酬,對本活動之評審結果、作品陳列、文宣出版等不得有任何異議。
5、 優選獎(含)以上獎次,每人每組限一獎,經公布得獎之作品,得獎人不得要求取消得獎資格。
6、 參賽作品,一律不退件(包含規格不符),主辦單位不負保管責任。
7、 獎金均應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依法須扣繳所得稅。
8、 參加者視同認本簡章之各項規定,本簡章之各項規定得依事實 作適當修正。
9、 本簡章未盡事宜,由主辦單位隨時解釋、修正之。
10、 賽者若以惡意之電腦程式或其他明顯違反活動公平性之方式,意圖混淆或影響比賽結果者,一經主辦單位發現或經第三人檢舉,主辦單位除得立即取消參賽者之參賽與得獎資格,並得追回獎金獎品。參賽者對於因違反相關規定所產生之一切法律責任,需自行負擔。
11、 主辦單位擁有對參賽作品審查之權利,嚴禁內容涉及侵害他人著作財產權、色情、暴力或有妨礙社會正當風氣之圖像。

 

   
洽詢方式:
 
洽詢電話: 0917-889-082 攝影比賽工作小組,楊健良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