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私立惇敘高級工商職業學校四十週年校慶系列活動-攝影比賽實施辦法
一、宗旨目標:透過攝影活動之推展,開放攝影愛好人士及歷屆校友經由鏡頭發掘本校校園之美,為建校四十週年留下歷史見證。
二、比賽辦法:
(一)對象:凡對攝影有興趣之各界人士皆歡迎報名參加。
(二)作品規格:
1.使用傳統相機之正、負片或數位相機拍攝,沖印8×10吋之彩色、黑白(不另分組評比)照片。
2.作品張數不限、不得裝錶,每件作品背面應浮貼「惇敘工商四十週年校慶系列攝影比賽作品報名表」(本表可於本校網頁
http://www.thvs.tp.edu.tw下載),各欄應詳實填寫,不符規定作品不予評審。(三)報名期限:自即日起至93年9月2日止。
(四)作品評選:邀請專家及主辦單位相關人員組成評審小組,進行絕對公正、公平之評審,選出表現優異之得獎作品,於93年9月16日前完成評選,評選規則由評審小組另訂之。
(五)獎勵:
1.第一名一人 獎金新台幣5000元整及獎狀乙面。
2.第二名一人 獎金新台幣3000元整及獎狀乙面。
3.第三名二人 獎金新台幣1000元整及獎狀乙面。
4.佳作獎四人 獎金新台幣500元整及獎狀乙面。
5.入選獎若干 頒發獎品及獎狀乙面。
上列獎項若因參與人數過少或作品未達評審要求,承辦單位有權將該獎項以從缺處理。
(六)收件方式:以掛號郵寄參賽作品至「112台北市北投區泉源路221號」,「惇敘工商訓育組」收即可
(七)得獎公佈:93年9月20日後公佈於本校網頁,並以電話及專函通知得獎人,得獎人請於93年9月27日前將作品原稿底片以掛號郵寄(郵戳為憑)或親送本校(地址:北投區泉源路221號),逾期視同棄權。
(八)參賽規範:
1. 拍攝主題限以本校校景或活動為主。
2. 參賽作品限未參加過其他比賽或公開發表使用過的作品,作品著作權有爭議、已被買斷者請勿參賽。違反本規定經查證屬實者取消參賽資格其獎金、獎狀追回,獎項不遞補。
3. 獲獎作品(含原稿正、負片)之著作權,歸主辦單位所有,主辦單位有行使一切重製、公開展示、出版、張貼網路發表、專輯、海報…等文宣印製及刊登報章、雜誌之權利,均不另給酬,並得授權第三人做非營利性使用;惟作者得以其原著作物之複製品自由使用,不受主辦單位約束。未獲獎作品,參賽者限評審後30日內取回,未取回者視為放棄,使用權歸主辦單位所有,得自由處理使用之,不得異議。
4. 同一人入選為前三名僅限一件,佳作亦僅限一件。
5. 獲獎獎金依規定扣繳所得稅。
6. 未獲獎作品,如須郵退,請備回郵掛號信封,並寫明收件人姓名、地址,未付郵資者一律不退件。
7. 對收件時完好之參賽作品,主辦單位負保管之責,因疏失造成作品之毀損,賠償以沖洗重製費為限。惟遇人力不可抗拒情事而遭致損壤或遺失者,主辦位不負賠償之責。
8. 凡參賽者即視為承認本辦法之一切規定,若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視需要隨時補充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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惇敘工商四十週年校慶系列活動-攝影比賽作品報名表
作者:
題名:
職業: □學生 □社會人士
作品說明:
連絡電話:(住家) (行動)
通訊地址:
編號:(由收件單位填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