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進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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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沒什麼不對. |
新進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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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之前有討論到的. 找不到不好意思. 管制發表頻率應該會更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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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進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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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者付費,不是麼! |
新進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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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差啦~不想繳費的話,到yahoo和eBay的機制不是更好嗎? |
新進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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贊成! 但是否可只限於賣東西,謹請各位長官 核示。 |
新進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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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現在都不敢對賣方東西提出問題 不然10篇一下就滿了 |
新進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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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案需再考量, 若是手札老是因為經費問題而限制許多功能的話, 物極必反之象必定產生, 而專業掮客反倒會為了得更多利益而加入VIP! 應該限制為非VIP會員每日發表次數比較實在吧! |
新進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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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hie 的意見高。 這個思考邏輯確實聰明又有見解。 專業掮客應該不差一點點小小的年費 但若大多數的網友都被限制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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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進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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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然是掮客就是想賺錢,那加入 VIP 再登廣告不就好了嗎? |
部落格(8) 論壇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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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486-2會員 所謂的"限制最多可刊登十則買賣訊息"指的是主題,回應問題不在此限的. |
新進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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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 即日起網路會員限制最多可刊登十則"買賣訊息" |
新進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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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一下:能不能不溯既往啊? 小弟讀法律的時候(尤其是關於人權利益的刑法),也是不溯既往的耶。 使用者付費,小弟是很支持啦。不過呢,有些案例不知道服務部是如何處理? 如經版主默許的交易、某些版面有器材交換的廣告。這樣並未達到公平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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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落格(8) 論壇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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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經版主默許的交易、某些版面有器材交換的廣告。" 這些論壇主題,恐怕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