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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壇主選單 > ☆熱門攝影景點推薦 > 救救觀霧的樂山林道
作者  
討論話題
 

wayne1103


終身 VIP

2003/09/01 12:57
器材: 其他 其他
小弟週末上觀霧去, 已經是第三次到觀霧了..
這次宿於遙遠的大鹿林道15K的雲山民宿,
清晨四點再騎機車上樂山林道..
終於拍到了日出, 但是卻發現一些可怕的事..
大家都知道樂山林道11K處是拍攝的最佳地點,
從 6K 到 11K 到處都看得到紮營的人, 紮營無可厚非..
但是居然有人在升火烤肉, 林道旁還可以看到任意丟棄的礦泉水瓶..
救命啊, 千萬別毀掉這個地方啊..
另外, 我記得觀霧不是有限制25人以上巴士不得進入嗎?
我居然看到更大型的車輛進來了..
難不成觀霧會變成另一個清境農場!?

ellis


終身 VIP

1) 2003/09/01 15:31 
真慘,觀霧是個好地方,難怪那裡不准露營,就是有這些害群之馬。希望大家多有公德心些。

ymh


新進會員

2) 2003/09/01 19:44 

跟雪霸國家公園檢舉吧!!   http://www.spnp.gov.tw/    網頁上有首長信箱

在這裡講是救不了什麼的!!

Friend


新進會員

3) 2003/09/02 07:56 
就從手札幹部開始以身作則吧,別老是在網路上公然帶頭做不良示範。
http://www.photosharp.com.tw/forum2003/topic/topic.asp?forum_id=24&Code=20030716000092&fPage=1&Page=1
又是搭營帳又是野炊,難道攝影人為攝影就可為所欲為嗎?

好字珍重!!!

hero641005


新進會員

4) 2003/09/02 11:31 
雪霸國家公園區域內之禁止事項
內政部中華民國八十二年三月八日公告
台(82)內營字第8272161號

(一)禁止捕殺、採取、陳列、販賣、搬運、寄藏依國家公園法及有關法
   令所禁止或應予保護之動物、植物、礦石及其標本或加工製品。
(二)禁止於指定之商店販賣區以外地區設立攤位或流動兜售。
(三)禁止違法填土整地或傾棄土石。
(四)禁止設置祭祀設施、墳墓、懸掛或放置路標(條)及其他妨礙景觀
   之設施。
(五)禁止於指定地點以外地區嬉戲喧鬧、舉辦歌舞會、升火、野炊、吹
   奏或播放鳴器、燃放鞭炮、戲水、滑草、操作遙控玩具等有礙環境
   安寧或公眾安全之活動。
(六)禁止於非指定地區丟棄保特瓶、保麗龍、塑膠製品、金屬製品及其
   他不易自然腐化之物品及垃圾。
(七)禁止攜帶獵槍、索、網、夾、籠、電瓶、毒藥及其他捕捉、獵殺與
   傷害及毒害野生動物之器具、物品進入園區。
(八)禁止挖設陷阱或利用地形、地物、器具誘捕野生動物。
(九)非經許可禁止進入七家灣溪。  

nonick


新進會員

5) 2003/09/02 11:58 
觀霧已經快要變成清靜農場一樣了,每到假日一宿難求,要遊客們不搭帳不野炊,難道全家老小睡車上過夜兼啃乾糧嗎?今天不是在替誰說話,若換成是你會如何做?

albertpon


新進會員

6) 2003/09/02 12:59 
其實我覺得倒也不是不能露營
只是露營有很多事要小心
比如說不要把啥稀有的植物壓死了
不要喧嘩造成生態壓力
在山上別亂用清潔劑
不要亂烤肉
常看到有人在山上吵吵鬧鬧烤肉
就覺得實在很討厭

leeerlin


新進會員

7) 2003/09/02 14:53 
nonick兄
換成是我,既然定不到房,那就不要去嘛...只能怪自己動昨沒別人快,這不是在觀霧搭帳棚露營的理由呀.....

nonick


新進會員

8) 2003/09/02 15:36 
提早一個月訂房...別人不知道,我是做不到!

fatter_chen


新進會員

9) 2003/09/02 15:39 
要提前二個月...
11月份的九月就要定了..十月以前全滿了..

wayne1103


終身 VIP

10) 2003/09/02 16:45 
若不怕半夜開(騎)山路的話, 可以住在大鹿林道15K處的雲山民宿..
是原住民經營的, 設備很爛, 但是原住民蠻親切的..
我這次去, 在兩個星期前才訂, 就訂到了..
上個週末實際去住的時候, 還有空房哩..

然後, 早上約三點起床,在民宿那煮些泡麵吃,
大夥四點上山, 有人騎車有人開車, 約二十多公里, 趕到樂山林道看日出..

nonick


新進會員

11) 2003/09/02 17:01 
那小弟真的運氣,上次去只提前一天就訂到房,房間還不錯!

valdez


新進會員

12) 2003/09/03 00:58 
nonick兄
我想大家都是想接近大自然
這出發點是不錯的
但畢竟公告就是公告
這是人人應當遵守的
公告是不會去管你有沒有訂到房
所以
攝影人應該要有自己的格
可別拉低了

nonick


新進會員

13) 2003/09/03 06:42 
呵呵...小弟不是什麼攝影人啦!
公告就公告,這是人人應當遵守的...文盲可能多了點,不信您親自去看看!

六足阿仁

部落格(1)
VIP

14) 2003/09/03 13:22 
台灣人ㄉ悲哀!
公德心實在很低落....

我以前也喜歡上樂山拍日出
可是我不露營!!
我睡車上!!

wayne1103


終身 VIP

15) 2003/09/03 14:41 
我得到觀霧管理站的回應了 :)

================================
標題:Re:能否阻止在樂山林道上野炊烤肉的民眾 <回覆 1>
發表內容:
1. 雪霸警察隊觀霧小隊於例假日均會前往樂山林道巡邏,遇有野炊者均開單告發。不過您說的這情形也是我們頭痛的問題,也很擔心變成另一個清境農場,然而開單告發對不守法的民眾而言似乎不痛不癢,員警離開後依然重起爐灶。其實,國家公園內的生態環境是需要每一個來到這裡的民眾共同維護,不然她只會逐漸變成一個「公園」罷了。
2.你說的更大型的車輛應該是雙層的中型巴士,大型巴士是沒辦法通過到觀霧來的這條大鹿林道,如果是大型巴士的話,在清泉檢查所的員警就會攔下來了。
3.我們非常歡迎您經常前來觀霧,因為唯有越多像您這樣對生態環境有堅持的人,觀霧才有可能會變得更好。
發表人:觀霧管理站
發表日期:2003-9-3

nonick


新進會員

16) 2003/09/03 15:47 
管理站哦...奇怪進入觀霧不是必須辦理甲種入山證嗎? 怎麼都沒看到有在管制呢? 有心要管理會是那幅景觀嗎?
公德心低落是台灣人的悲哀,為何如何低落呢?執法者好好想想吧!

ymh


新進會員

17) 2003/09/03 16:12 
>公德心低落是台灣人的悲哀,為何如何低落呢? 執法者好好想想吧!

法治 不能落實 牽涉實在廣泛, 非單 執法者 一面爾爾...

突然想起一個笑話:

要"謝"的東西太多了, 就"謝天"吧,
要"改"的事情太多了, 就"改天"吧!!

一嘆....



fatter_chen


新進會員

18) 2003/09/04 00:32 
入觀霧是辦乙種的...
要登大霸等山才要甲種入山証

公德心......是基礎教育問題吧...

nonick


新進會員

19) 2003/09/04 06:41 

fatter_chen


新進會員

20) 2003/09/04 13:47 
nonick兄
對不起...那個資料好像舊了一點
如那網頁上所寫乙種到"大鹿林道24km"...是連國家公園的牌子都還沒看到說...

也許到雪霸國家公園的網站可以看出大概
http://www.spnp.gov.tw/
這是國家公園的公告...
"欲進入大鹿林道東線2K的一般遊客,請記得辦理進入山地經常管制區申請。"
東線就要往大霸登山口也是生態保護區才要甲種
也就是在森林遊樂區內是乙種(如到神木.到瀑布的步道)
而各家有辦觀霧行程也是清楚寫著到清泉辦入山証(乙種)
我想很多地區甲乙種範圍都有更動...由其是森林遊樂區
建議多找一些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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