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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壇主選單 > 【攝影人碼頭】 > 「淡水好采頭」系列活動「淡水采風」攝影比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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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u2671


網路會員

2008/03/18 23:03
器材: 其他 其他

「淡水好采頭」系列活動「淡水采風」攝影比賽簡章

            旨: 為推廣淡水鎮好山、好水藉攝影比賽將淡水采邑及風華,收錄典藏。以饗大眾。

一、指導單位: 台北縣政府

二、主辦單位: 台北縣淡水鎮公所

三、承辦單位: 台北縣淡水鎮滬尾攝影學會

四、題材範圍: 凡是在淡水鎮內拍攝之現有自然、人文、生態等景觀作品。

五、材料及作品規格:

1、 傳統軟片限用135以上(含135)、正片或負片。

2 、數位作品請以 800 萬畫數以上相機拍攝,原始檔案大小建議為 2000~3000dpi 以上規格之 JPG fine high quality )或 TIFF 檔,不得插點加大檔案。

3、參賽作品需沖印成相片,彩色或黑白照片參賽,尺寸短邊不得小於八吋,張數不限,連作不收。

4、參賽作品不得格放,人工加色、框線、及 使用任何影像軟體製作影像合成 、接圖或裝裱。

六、收件時間: 九十七年9月1日起至九十七年11月5日截止。(參賽作品如郵寄須掛號,以郵戳為慿)

七、收件地點:1 淡水鎮公所            地址:台北縣淡水鎮中正路65號一樓服務台。

                 2 淡水鎮公所產業觀光課  地址:台北縣淡水鎮中山北路一段158號8樓產業觀光課。

八、評      審: 由主辦單位成立評審委員公開審議評選。

九、評審日期: 九十七 年 12 月6日14 點整於淡水鎮公所農業課會議室公開評審。

十、評分標準: 相片內涵:百分之五十。整體構圖:百分之三十。其他:百分之二十

十一、獎   項:       名,各得獎金新台幣30.000元,獎杯乙座、獎狀一面。

           名,各得獎金新台幣20.000元,獎杯乙座、獎狀一面。

           名,各得獎金新台幣10.000元,獎杯乙座、獎狀一面。

         10  名,各得獎金新台幣 5.000元,獎狀一面。

         40  名,各得獎金新台幣 1.000元,獎狀一面。

     

十二、得獎公佈: 1 評選結果將公佈於淡水鎮所網站,網址: WWW.tamsui.gov.tw 

      2評審結束後7日內統一掛號通知得獎人。

十三、頒獎日期: 得獎公佈時一併公告。

十四、附       則:

1.參賽作品一律不予退件。

2.參賽作品需未經公開發表,且不得翻拍拷貝、電腦改色重製等;經查有前述情事者,一律取消資格, 得獎作品則由主辦單位追回該獎項,獎位不予遞補。

3.參賽作品,請於相紙背面浮貼個人資料,詳實填寫題名、參賽者姓名、地址、聯絡電話資料。

4.前三名獎項每人限得壹獎,若作品未達到評審標準得從缺。

5.獲獎作品應於接獲通知後七日內,交付底片、或數位電子原始檔審核,審核無誤後方予給獎。  

6.得獎者須依規定扣繳相關所得稅額。

7.凡參賽作品因郵寄途中或不可抗拒之災害造成作品損害,主辦單位恕不負責。

8.得獎作品,著作權歸主辦單位所有,主辦單位及協辦單位有宣傳發表、製作廣告、媒體刊登、

雜誌報導等權利,不另計酬。

9.凡參加本競賽活動,視同承認本規則之各項規定。

10.相關比賽規定如有變動以網站公告為主、不另行通知。

 

 

 

 

 

 

 

 

 

 

 

報名表暨同意書  

作品題名

 

拍攝地點

 

作者姓名

 

拍攝時間

 

拍攝條件

□數位相機               畫素 ____________  

□傳統相機   □正片    □負片    135   120 以上

       

 

本人               同意將「淡水采風」攝影比賽得獎作品之著作權讓

 

台北縣淡水鎮公所。得獎作品得依著作權法行使一切重製及公開

 

權利,如有印刷宣傳、網路、雜誌發表、專輯印製等均不另行給

 

同意人〈參賽者〉人:                                       〈簽章〉

 

身分證字號:

 

           址:

 

            話:                  行動電話:

   請沿線剪下填妥後,黏貼於參賽作品背面,每件作品限貼一張,本表可影印使用

jeans

部落格(2)
藝廊版主

1) 2008/03/19 13:03 
我的D50只能當玩具了 嗚.....

【十面埋伏】

部落格(1)
藝廊版主

2) 2008/03/19 13:21 

準備日子很充裕.....大家加油


哇係10面A啦!!

oldmerlion


網路會員

3) 2008/03/19 14:47 

規格不是看得很懂.....

1.800萬畫素相機..知道D50..D40..等入門相機都不夠資格

2.2000~3000dpi..dpi(dots per inch)適用在印刷打印掃描的規格,原始Jpeg檔應該不會用dpi計算吧,要不然一張8x10吋相片就會達到16000x30000dpi,相機怕很難買到.

3.如果是2000x3000畫素(pixel)jpeg..那只要600萬畫素相機的規格,限制800萬畫素就沒看懂......


推薦者: jeans

curtis0063


網路會員

4) 2008/03/21 01:48 


原發文者: jeans 發文時間: 2008/03/19 13:03

我的D50只能當玩具了 嗚.....    

-請在此輸入回應-

放心!還有 D70 可以陪你 @@!

fa


網路會員

5) 2008/03/21 13:36 
原發文者: curtis0063 發文時間: 2008/03/21 01:48
-請在此輸入回應- 放心!還有 D70 可以陪你 @@!

-請在此輸入回應-

還有300D

巨森


網路會員

6) 2008/03/21 15:51 

偶的D70s也可以陪你喔

順道組個600俱樂部麥是真好

推薦者: jea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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