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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8/31 10:37
器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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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旨: 為倡導正當休閒娛樂及推展攝錄影活動,本協會有鑒於國人唱歌已成普遍的活動,並為推廣唱歌有益身心、增進人際關係和樂之功能,特別籌畫了這一次的攝錄影作品比賽,鼓勵全民將您最拿手的歌藝、最特別的表情記錄下來,讓「我愛唱歌」的精神勇敢秀出來,讓網友也能透過觀看參賽的作品,分享這美好的經驗。
二、說明: 本次活動雖名為比賽,實際上主要是想鼓勵DV族多多拍攝及交流,把握每一個美好的時光及難忘的回憶,不要讓你的DV束之高閣。因此無論拍攝的技術如何,透過鏡頭用你的觀點,藉由動態的影片透過網路與大家分享。例如在KTV唱歌情景、個人搞笑MV、家庭歡唱卡拉等、、、只要創意無窮,效果十足的影片都可參加,讓大家可以透過你的影片,分享那種歡唱的快樂。歡迎大家踴躍投稿。
三、參賽辦法: ·參加作品內容: 凡與歌唱有關之相關攝錄影作品。 ·作品規格: 限家用攝錄影機拍攝之作品。(含PD-150、XL1等) ·片長:3~5分鐘( 剪輯或未剪輯之影片均可)。 ·交件格式:作品DV影帶、VCD、SVCD、DVD、VHS..等,請保留原始DV AVI之母檔(畫質非評審重點) ·參賽數量:參賽作品每人最多2部影片(內容必須不相同)。 ·交件方式:以備份影帶或光碟交付或郵寄本站,勿將母帶寄來。 ·繳交之作品請註明:作品名稱、作者姓名、拍攝及剪輯設備、作品簡述、拍攝地點、聯絡電話、email。 ·收件日期: 2005年8月10 ~ 9月30日止。 ·寄件地址: 106台北市忠孝東路四段320號4樓。 ·聯絡電話:02-27115177*28 涂小姐
四、評審方法: 1.影片整體創意 50% 3.影片拍攝技巧 30% 2.影片內容故事性 10% 4.影片剪輯技巧 10%
五、版權協定聲明: 1.所有的參賽作品將公開放在比賽作品展示網頁上。 2.主辦單位有權展示參賽者之作品一年。
六、獎項辦法: ·評審團大獎: 1名 15,000元。 ·最佳創意獎: 1名 10,000元。 ·最佳攝影獎: 1名 5,000元。 ·佳作獎: 10名…2,000元。 ·前100名投稿者均致贈DV帶一支
七、評審與頒獎 ·由相關專家,共同會審。 ·得獎名單將於10月15日公佈DCVIEW網站及協辦單位網站上。 ·得獎者於10月15日台北城慶活動中頒獎及領獎。
八、主協辦單位 ·主辦單位:經濟部商業司 ·執行單位:清寰管理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協辦單位:新中華路電器音響街促進會
寄件地址: 106台北市忠孝東路四段320號4樓。 聯絡電話:02-27115177*28 涂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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