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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話題
 

longhairmen


網路會員

2006/05/02 11:45
器材: 其他 其他
每每看到藝廊首頁推出一些好的人像圖片.不覺的會思考一個現像.
那就是下行會出現接~洽作者(租用作品)~這行字
我想提醒的是一張作品要能在市場使用(在公開場合使用.營"利"與否介定非我去關心)
應該要注意肖像權(泛指牽涉的人.至於寵物須要各位解惑)的問題.
倘使你的街拍作品遭到廠商未告知而使用.我想一般人應該會生氣.
進而進行法律訴訟(例如最近的鳥事)
但是如果你同意別人租用你的作品~我想可能你也忘記你也跟著侵害別人的肖像權.
因為你能提出被你拍攝人的肖像權同意書嗎?
引用

longhairmen


網路會員

1) 2006/05/02 11:49 

longhairmen


網路會員

2) 2006/05/02 11:49 
圖片尋找藝廊區吧~小弟不會用語法剛貼圖失敗

greenrock7797


網路會員

3) 2006/05/02 11:52 

老何471130

部落格(3226)
VIP

4) 2006/05/02 13:10 
**登入後才可瀏覽圖片**
如果街拍的作品.
人物所佔比例很小.或是背面.側面.
應該不能算是侵犯所謂肖像權問題.

老何471130

部落格(3226)
VIP

5) 2006/05/02 13:12 
**登入後才可瀏覽圖片**

老何471130

部落格(3226)
VIP

6) 2006/05/02 13:14 
**登入後才可瀏覽圖片**

愚人


網路會員

7) 2006/05/02 13:20 
> 應該要注意肖像權(泛指牽涉的人.至於寵物須要各位解惑)的問題.

我猜... 寵物及無生命的物品也都有肖像權吧, 由所有人代為伸張~ 野生的應該就沒有了, 因為沒有主人~

愚人


網路會員

8) 2006/05/02 13:23 
> 如果街拍的作品.
> 人物所佔比例很小.或是背面.側面.
> 應該不能算是侵犯所謂肖像權問題.

拍風景將對方納入, 並不算侵犯肖像權~ 阿不然以後拍風景的前輩大師都要先清場了~ ccc

老何47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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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2006/05/02 13:25 
有上帝.
因為上帝製造萬物.

josefhsu


網路會員

10) 2006/05/02 13:29 
可以試試看:D

老何471130

部落格(3226)
VIP

11) 2006/05/02 13:34 
**登入後才可瀏覽圖片**
公共設施.公共場所也應該如是.

老何471130

部落格(3226)
VIP

12) 2006/05/02 13:38 
**登入後才可瀏覽圖片**
公共設施.公共場所也應該如是.[2]

photoliu


網路會員

13) 2006/05/02 13:58 
*真實案例*
日前小弟和家人曾被汽車雜誌的鏡頭帶到,不過照片主題是車子人只有小小的,因緣際會下在向友人借來雜誌後才被老爸發現的,家人只覺得有趣,並無被怎犯的感覺!^^

basslu


網路會員

14) 2006/05/02 14:01 
應該是只要有明顯特徵看得出是特定某人的話,
在商業用途就須要有肖象權同意書,
即使人佔的比例再少也是一樣...

至於寵物或無生命的東西(如住宅),
在國外則須有 property release.

longhairmen


網路會員

15) 2006/05/02 14:17 
換個方式說~如果你街拍的圖片被某大廠商相中~會密集的廣告行銷~
租用片子費用會讓你心動~可是你提不出入鏡人物的肖像權同意書~
那基本上這張片子就算有版權同意書也是不能用~
我想沒有一家廠商願意去冒被人告的風險去用一張有風險的圖片

老何471130

部落格(3226)
VIP

16) 2006/05/02 14:43 
你能提出被你拍攝人的肖像權同意書嗎?

++++++++++++++++++++++++++++++++++++++++
++++++++++++++++++++++++++++++++++++++++
關於此點.
如果不認識照片中之人物.無法連絡其商討簽訂同意書.
那麼.要放棄這張可能得來不易的作品.
不是很可惜嗎?

longhairmen


網路會員

17) 2006/05/02 14:49 
再者我聯想到國外一些街拍創作藝術家在拍攝街拍創作團體照片
必先會請入鏡的人物簽署肖像使用同意書~
因此才能避免日後的官司~
這也是目前台灣攝影愛好著所欠缺自我保護的觀念ㄅ
如果日後惹上官司也就難免對街拍產生畏懼感
-------------------------------------
因此在智慧財產權我們大家不管是怎麼使用.應該還是要尊重
才是對有心從事攝影的一種起碼尊重
免得大家在為這張照片被盜用該付出多少賠償金額在那邊流下口水之爭
------------------------------------------------------
分享真實例子
幾年前某電視台使用一張未經攝影記者同意的照片(某女藝人拌鬼臉照片)做為它們電視單元的標題
才短短幾秒~你猜被那個記者告要賠多少ㄇ~
我的印象是原本要賠100倍64萬(有誰知道提醒我更正)~後來討價還價賠一半32萬
所以嚕那件"鳥事"只賠12萬應該是萬幸嚕
誰叫我們民眾是要靠罰錢來教育的
老師說的攏某賣聽

longhairmen


網路會員

18) 2006/05/02 14:56 
能提出被你拍攝人的肖像權同意書嗎?

++++++++++++++++++++++++++++++++++++++++
++++++++++++++++++++++++++++++++++++++++
關於此點.
如果不認識照片中之人物.無法連絡其商討簽訂同意書.
那麼.要放棄這張可能得來不易的作品.
不是很可惜嗎?
-------------------------------------------
所以在拍攝前要先簽好~
明言報酬.用途如何計算
如果不想被敲竹槓那還是忍忍ㄅ~圖是用來純欣賞別做商業用圖
免的下次又要換人當主角

basslu


網路會員

19) 2006/05/02 17:53 
隨身準備同意書,
可以印成名信片大小,
中文版, 英文版, 或者是你要去旅遊的國家的語言版本,
拍照前徵求對方同意, 也可藉此交談,
再要求對方簽同意書, 也許用照片來交換.


說來簡單, 要做卻不容易...
不過真讓你拍到了傑作...
卻因為沒有同意書而無法銷售時...
很X的...

josefhsu


網路會員

20) 2006/05/02 19:06 
那就是拍照者的問題:D

有本事,傑作不會只有一張

換個方向去看

當年史提夫.麥考瑞拍下"阿富汗少女"而聲名大噪

享盡富貴與聲譽,

又,NGM是否有為這張照片付過半毛錢給阿富汗少女?

也許又趁著做"找尋阿富汗少女"而在全世界又撈一次版權費

那又怎麼說?

但當年Steve沒有像世界發佈這張照片,也許也不會有人關心這遠東最貧窮的戰亂國家

所以,事實上肖像權是給懂法律與權利的人去捍衛的

敦厚樸實無貪無求的小老百姓

只有被剝奪的遭遇

凡事總有多面, 理直而饒人:)

參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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