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論壇首頁
論壇主選單 > ※攝影異言堂 > 給NANA的講義5-關於失去
作者  
討論話題
 

友善的小徐


網路會員

2009/04/01 00:53
器材: 其他 其他

圖:此情只待成追憶。(他們分手了)

圖:此笑只待成追憶。(永遠只有一次卻也是最重要的「第一次跟NANA見面」)

"I always thought that if I managed to photograph somebody often enough, I could never lose them. My photographs are, however, the proof of how much I have lost."-Nan Goldin(我總是在想如果我有計劃的時常去拍攝某些人,我就永遠不會失去他們。然而,我的照片卻是所有我曾經失去的證據-Nan Goldin)

這一張是我拍的照片,但那個笑容卻不是屬於我的。不知不覺我拍了很多女孩的笑容,但最後結果卻都是「聖誕結」的歌詞:「我愛過的人沒有一個留在身邊寂寞它陪我過夜」。再好的美好都會過去,必須習慣擁有跟失去常常只是翻了一個面馬上就到了,尤其是你使用「攝影」這項媒介,留下的同時卻也把失去的矛盾顯影在同一格影像上,然後你才知道自己其實什麼都沒有留下來,金靠北。

當你開始拍下第一張照片的同時,就注定了你要面對總有一天會失去的事實,金邀受挖哉!!其實照片上的影像也會消失,雖然可能比我們身為人類存在的久但也只是時間的長短而已;我們都是時間的奴隸,必須接受「失去」是生命中必經也必須的過程,因為只有這件事情的持續發生,你才會意識到什麼對你才是「重要」的,再「選擇」去把它拍下來,為了是不想忘掉,為了是不想失去,為了延續這件事情的存在-不論是對他人或是自己本身。我覺得這種「篩選」的過程很多人都忽略掉了,所以他的照片變成了薄薄的一張紙失去了重量,講的是無關緊要的事情,說的是詞不達意的話,少了攝影者本身的偏執情感或者甚至可以說是狂熱迷戀投入之後產生的照片連瞧上一眼的價值都沒有了。我想,這可以用來解釋為什麼常常有人丟他拍的照片給我看我只能無奈的回答「我不知道你在拍什麼?」,或乾脆用一句「醜」來打發掉(是真的醜啊我也沒辦法...囧),永遠就是少了那麼一份強大的直覺性吸引力,卻是我覺得最迫切需要去培養的-而這種「敏銳/飢渴」卻不是別人可以幫得了你的(金拍塞啦)。

很多人都心急的以為你今天拍的一百張照片跟明天拍的兩百張照片會有什麼「截然不同」的進步?(拜託不要再每拍完一次照片就丟個三百張給我看好嗎?)學習攝影是一個漫長、不斷與自己對話的過程,也是一個不斷重複「選擇」(一再強調)這個動作的行為:「你選擇拍下什麼,選擇給別人看什麼?」,而又因為我們被迫的去察覺自己按快門的原因是什麼,同時間又漸漸的我們開始對於「選擇」建構出自己的文法,然後透過被觀賞得到的回饋理解自己情緒的反應,精粹的提煉出一個絕對的自我,而這就是我想說的重點,我一直相信作人就是要誠實的面對自己,身為一個攝影者也是,尤其是當你面對攝影先天上這麼多限制的時候你更得精確的在這個框架內尋找出自己的那一個EXPRESSION(表達方式),只有你才是自己最大的盲點卻也是最有力的助手,如果連你都不瞭解自己,我可以簡單的說,連1DsM3都幫不了你的,相機終究只是相機,不是你。

你必須瞭解失去,瞭解悲傷,瞭解死亡,然後你開始用攝影創造屬於你的故事,你的燃燒小宇宙生命力。(幹,半夜三點了....我的生命力已到了盡頭囧)


推薦者: 老何471130

老何471130

部落格(3241)
VIP

1) 2009/04/01 11:25 
2009-04-01 07:38:49

失去的.
可以再尋找.


只是不是原來的那個 .


這是成長的過程.
也是必經的過程.


學有專長.各有領域. 學以致用.生活樂趣.

老是愛攝影.何處不照相.放假到處跑.屁股沒坐下.

 

一小黑一


網路會員

2) 2009/04/01 12:28 

因為失去 懂得珍惜

珍惜彼此擁有的時光 活在當下

向前走能開發一片天 向後看當做人生過程

過去當做記憶 將未來所遇之人 放在心上


魯獅

部落格(8)
論壇版主

3) 2009/04/01 13:51 
友善的小徐不就是經常把個人部落格的文章拿到異言堂來發表罷了?

在這網站人氣低迷之際,這種廣告促銷手法是被接受的.  

友善的小徐


網路會員

4) 2009/04/01 17:32 
原發文者: 魯獅 發文時間: 2009/04/01 13:51
友善的小徐不就是經常把個人部落格的文章拿到異言堂來發表罷了? 在這網站人氣低迷之際,這種廣告促銷手法..(恕刪)

請問您在這篇文章中有看到我有促銷什麼嗎????^^

友善的小徐修改於2009年04月01日17:39

老何471130

部落格(3241)
VIP

5) 2009/04/01 18:03 
原發文者: 友善的小徐 發文時間: 2009/04/01 17:32
請問您在這篇文章中有看到我有促銷什麼嗎????^^ 友善的小徐修改於2009年04月01..(恕刪)

懂得推銷自己.也未嘗不是一件好事?!

外國人就比較懂得表現自己.推銷自己.

這一點.很值得我們國人.多多學習.

推銷自己.才能讓別人.多認識自己.

*****************************************

http://www.photosharp.com.tw/BLOG20/Article.aspx?m=%e8%80%81%e4%bd%95471130&id=9707


學有專長.各有領域. 學以致用.生活樂趣.

老是愛攝影.何處不照相.放假到處跑.屁股沒坐下.

 

老何471130修改於2009年04月01日18:11
老何471130修改於2009年04月01日18:13

BBChen


網路會員

6) 2009/04/01 19:53 
原發文者: 友善的小徐 發文時間: 2009/04/01 17:32
請問您在這篇文章中有看到我有促銷什麼嗎????^^ 友善的小徐修改於2009年04月01..(恕刪)

連這樣都中槍~我看手札低迷還要何久

這裡是危險的森林,友善的小兔子別闖進來

leelichung


網路會員

7) 2009/04/01 20:30 
來闖一下森林囉! 台南的朋友們, 就在 4/4 下午兩點半, 清明時節與家人團聚後, 若打算好好消磨個下午時光, 就來參觀這個展覽吧, 在三點半的時候有場座談會, 與各位參展者座談, 我們一起來聊聊攝影吧~ 展覽DM如下: http://leelichung.blogspot.com/2009/04/blog-post.html
嗨!李立中 写真事務所 www.leelichung.blogspot.com/

老何471130

部落格(3241)
VIP

8) 2009/04/01 20:39 

魯獅大無惡意.

只是閒話家常.

希望小徐認真.

發表正式文章.


學有專長.各有領域. 學以致用.生活樂趣.

老是愛攝影.何處不照相.放假到處跑.屁股沒坐下.

 

魯獅

部落格(8)
論壇版主

9) 2009/04/01 20:59 
呵!諸位會錯意囉!

小徐兄如此的方式發表文章,不就是個人部落格的方式嗎?不是推銷自己,做啥用?

要是以前早被要求到哈啦區或個人部落格發表了,哪能一篇接一篇的在這兒發表?

我的意思是大家要是有相關於攝影的個人理念,個人看法,個人心得,都可以在此版發表,不必在沒人理會的個人部落格或很多人厭惡的政治哈拉區.

推薦者: 老何471130

老何471130

部落格(3241)
VIP

10) 2009/04/01 21:45 
原發文者: 魯獅 發文時間: 2009/04/01 20:59
呵!諸位會錯意囉! 小徐兄如此的方式發表文章,不就是個人部落格的方式嗎?不是推銷自己,做啥用? 要是..(恕刪)

前幾年時.一連發表多篇文章.即被網友質疑[洗版].還遭到一些刪除.

後來停止3個月.沒有發文.專心在部落格整理功課.也樂得清靜自在.

近期看到新器材圖文介紹.撰文之人.幾乎獨佔全部版面.也相安無事.

所以.這個 [洗版]之說.其實因人而論.沒有一定的標準和規範.

而且寬鬆不一.完全決定於各版管理大人手上.

曾有句話說:[自己生不出孩子.怪別人生孩子太多.]

網路上.也市有這樣子的情形發生.實在匪夷所思?!

 


學有專長.各有領域. 學以致用.生活樂趣.

老是愛攝影.何處不照相.放假到處跑.屁股沒坐下.

 

老何471130修改於2009年04月01日21:50

BNW520


網路會員

11) 2009/04/01 21:54 
這種適合放在自己blog的文章,如果四處去張貼,我也覺得有點秀過頭了。


推薦者: jenhoxen

老何471130

部落格(3241)
VIP

12) 2009/04/01 22:05 
原發文者: BNW520 發文時間: 2009/04/01 21:54
這種適合放在自己blog的文章,如果四處去張貼,我也覺得有點秀過頭了。

個人認為.

只要是談論攝影觀念的好文章.

能夠勇敢的秀出來.是好事一粧.

 


學有專長.各有領域. 學以致用.生活樂趣.

老是愛攝影.何處不照相.放假到處跑.屁股沒坐下.

 

老何471130修改於2009年04月01日22:08

多羅羅


網路會員

13) 2009/04/01 22:21 
應該沒有規範提到什麼樣的文章該放什麼樣的地方吧?
秀不秀過頭 也沒人去定義不是?
愛怎麼發言愛怎麼捧人,批人~
也沒人去規定啦^^

只是禮貌還是得有的~

多羅羅修改於2009年04月01日22:23

魯獅

部落格(8)
論壇版主

14) 2009/04/01 22:30 
手札論壇的管理規則?
很難有個準的,人氣旺時,稍微多發言,就會被人說是洗版,當然也視不同版主而有所不同啦!

拿我自己來說吧!某些時候在藝廊多貼幾篇照片,就被說是整版都只看到我的爛照片,把人家優質照片全給蓋住了.

在Contax版貼幾篇當時拍案的感想,就被說是打廣告來的,只好自己移保留區囉.

如今,為了人氣,哈啦區變成政治版.....結果,攝影同好經常因政治理念相左而交惡.

求人求事版?原本立意是讓職業或非職業攝影人多一個謀職,賺外快的門路,如今變成MODEL特區,以後還可能是上新聞的版面?(因人像拍照問題)

最近又新開了許多版面,例如:▌PRO商攝版▌,▅▃攝影Q&A ,日本.......

是為了增加人氣還是分散人氣?

圖庫?真是為了幫攝影人增加收入還是?

有點兒讓人霧煞煞咧!

迪諾


終身 VIP

15) 2009/04/01 23:27 
所以以後在異言堂發文都算是推銷自己呦.....

一小黑一


網路會員

16) 2009/04/02 00:11 

如果不是來賣商品打廣告.推銷文.商品轉貼文  我覺得這問題不大

畢竟站方對政治文章的接受度都很寬容了 差別在於樓主也許被認定發錯區域

如果當事樓主 發言在哈拉區 不知魯大您的接受度?

先不論樓主的用意為何 以文章的內涵來說 比其他許多言論來比較 也蠻有抒情感

我還回應一下對文中的感覺及想法 這種氣氛原本是融洽的

只是後面感覺變得比較僵 這樣的結果 是有比較好嗎?

也可以覺得 樓主有感最近的政治文章 而轉貼自己部落格抒情文 來做一個緩和

畢竟當初 兩位大人 發文量也是不少 明眼人也會覺得 是為了充量而發言

不過....既然魯大是版主 大家也許都只是過客 也是會尊重版上的規定

畢竟此空間也算是屬於公眾 樓主與版主可以協調一下


一小黑一修改於2009年04月02日00:13

老何471130

部落格(3241)
VIP

17) 2009/04/02 00:29 

說是推銷.其實是分享.

與人分享的快樂.才是最大的收穫.

因此與人為善.不與人交惡.

尊重網路禮貌.才能友情常駐.

 

 

 


學有專長.各有領域. 學以致用.生活樂趣.

老是愛攝影.何處不照相.放假到處跑.屁股沒坐下.

 

魯獅

部落格(8)
論壇版主

18) 2009/04/02 01:40 
"樓主與版主可以協調一下"

這有啥好協調的?既無違反版規,又是良好文章,只是非一般提供大家討論的題目罷了.

我還希望大家多提供自己對於相關於攝影的個人理念,個人看法,個人心得,都可以在此版發表,不必在沒人理會的個人部落格或很多人厭惡的政治哈拉區.

友善的小徐


網路會員

19) 2009/04/20 01:39 
"What I'm interested in is capturing life as it's being lived, and the flavor and the smell of it, and maintaining that in the pictures." -Nan Goldin talking with David Armstrong and Walter Keler, (1996), [On Acceptance: A Conversation]

"我有興趣的是捕捉生命的原汁原味,其中所有不同的真實氣息,並且保持在我的照片裡。" -Nan Goldin
回上一層 第1頁 / 共1頁 到第 1
手札小舖熱門商品
【我的夢幻人像鏡】2013最新增訂版!
【Nikon DX 達人聖經】手札聖經系列重出江湖!
【駕馭數位單眼相機】貫通攝影的最佳教本!
【2013攝影年鑑】年度新書隆重上市!
【Canon EOS 6D 實戰攻略】年度新書上架!
攝影家手札數位影像坊DV哈燒網KeyBuy藝廊論壇
服務信箱:242204 新莊副都心郵局第12信箱 │ 會員服務部:02-85215082(上班時間早上9點~下午6點) 和平東路三段276號 │ 廣告專線:0937-887229 │ 總瀏覽1171915621人 │ 線上1487人
攝影家手札科技有限公司 版權所有 © 2017 PhotoSharp All Rights Reserved. 非經許可,請勿任意轉載、出版本站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