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論壇首頁
論壇主選單 > ※攝影異言堂 > 街拍創作的討論
作者  
討論話題
 

longhairmen


網路會員

2006/05/02 11:45
器材: 其他 其他
每每看到藝廊首頁推出一些好的人像圖片.不覺的會思考一個現像.
那就是下行會出現接~洽作者(租用作品)~這行字
我想提醒的是一張作品要能在市場使用(在公開場合使用.營"利"與否介定非我去關心)
應該要注意肖像權(泛指牽涉的人.至於寵物須要各位解惑)的問題.
倘使你的街拍作品遭到廠商未告知而使用.我想一般人應該會生氣.
進而進行法律訴訟(例如最近的鳥事)
但是如果你同意別人租用你的作品~我想可能你也忘記你也跟著侵害別人的肖像權.
因為你能提出被你拍攝人的肖像權同意書嗎?
引用

ysrl


終身 VIP

21) 2006/05/02 20:08 
諾亞方舟的故事
造諾亞方舟只載自己的家人,和雌雄各一的動物

適用肖像權之爭

h1925.david


網路會員

22) 2006/05/03 00:43 
回上一層 上一頁   第2頁 / 共2頁 到第 1 2
手札小舖熱門商品
【Nikon D4 / D800 完全活用】晉升Nikon專業旗艦必備寶典!
【Nikon D3200 完全活用】最佳入門手冊!
【2012攝影年鑑】★攝影家手札2012年度鉅獻正式登場!!
【Nikon 1完全活用解析】全新系統完全剖析!
【駕馭閃光燈】最完整的閃燈指導教本!!
攝影家手札數位影像坊DV哈燒網KeyBuy藝廊論壇
服務信箱:242204 新莊副都心郵局第12信箱 │ 會員服務部:02-85215082(上班時間早上9點~下午6點) 和平東路三段276號 │ 廣告專線:0937-887229 │ 總瀏覽1169268014人 │ 線上1715人
攝影家手札科技有限公司 版權所有 © 2017 PhotoSharp All Rights Reserved. 非經許可,請勿任意轉載、出版本站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