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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為迷姦?
檢調前所未有偵查網站報社抓傳圖網友報社編輯,心當熱鬧,可是如此可以抑住色情嗎
有人說色情是有膽人才為,有閒情有閒錢才可能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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攝影作品差異在哪裡?
出在大家認定可以發行不可亂傳播傷人名節
一個是同意拍一個是不經同意偷拍
一個是法律許可審過一個是違法亂紀苟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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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發文者: wongminan 發文時間: 2012/09/10 19:38
攝影作品差異在哪裡? 出在大家認定可以發行不可亂傳播傷人名節 一個是同意拍一個是不經同意..(恕刪)
即使是被拐來的小蘿莉,嚇的淚眼婆娑的,只要是大師出手就合法?
屎殼螂修改於2012年09月11日09: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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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是大師出手就合法?
不竟然,若此小女孩有不同意拍兒偷拍強拍是違法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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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與不同意並不是絕對的.. 有人是同意了... 但背後可能是親人的壓力,可能有支把槍,可能缺錢買毒,可能無知,可能想出名.....
所以強姦罪才會改成公訴,因為小蘿莉有太多不願不堪的同意...她只留下傷害,但她想告人,還得經過很多人的同意,合理嗎.
所以有些假藝術之名,行營利自我膨脹之實的人...和偷拍者在我的想法是一樣的 沒有誰高誰低...只是誰比較不入流而已.
PS..人的基因裏根本就有使害的因子,不入流依附藝術大賺錢的人也不少. 推薦者: 13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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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發文者: EASTMANS 發文時間: 2012/09/11 20:23
同意與不同意並不是絕對的.. 有人是同意了... 但背後可能是親人的壓力,可能有支把槍,可能缺錢買毒,可能無..(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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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可能如此
故須司法檢察調捕其遺漏揭隱揪惡了
不要告訴乃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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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說李宗瑞與荒木經惟的攝影作品差異在哪裡?
大家說開了是依法合不合違法影響社會層面大廣社會不容就要法辦不可
攝影作品中有偷拍須經當事人告發
不過色情人人認定不一但不要傷及無辜和人名節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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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影片已流傳開來不只東南亞聽海外朋友說其中有的不是迷姦尚是有說有笑,難怪報導李某說有些是兩情意願的---
情愛的事兩情相悅很美好,問題出在誨淫了就不行,但又出在有誰可以認定情愛與色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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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發文者: chiangblue 發文時間: 2012/09/14 11:10
我看影片已流傳開來不只東南亞聽海外朋友說其中有的不是迷姦尚是有說有笑,難怪報導李某說有些是兩情..(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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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真如此那情愛會讓人神昏顛倒導致社會事件層出不窮的因果了
lking779tw修改於2012年09月14日18: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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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種感覺台灣禁止傳播影片但是國外卻流傳開來
資訊已開放時代這裡禁但是網路資訊或是色情網路就有
色情此事不危害他人是風流倜黨人所作逸事佳話 ,若傷及他人就會說是傷風敗俗可以依法究辦, 李某的確是有夠誇張,
有人反諷說太厲害了(太有閒錢有閒情才有放縱可能),樹大招風,司法不辦不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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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發文者: chiangblue 發文時間: 2012/09/14 11:10
我看影片已流傳開來不只東南亞聽海外朋友說其中有的不是迷姦尚是有說有笑,難怪報導李某說有些是兩情..(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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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不虛
喔~~情愛男女都愛何況是有心的人人
規規矩矩的是愛情,放浪形骸的是色情。
yangkenfu修改於2012年09月15日12: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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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宗瑞與荒木經惟的攝影作品差異在哪裡?
癥結在簡單的
是否攝影有脅迫有違法而已
大家想多了
有問題警調司界會處理不然警調司何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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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落格(25) 藝廊顧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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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發文者: rainychin 發文時間: 2012/09/15 10:30
有種感覺台灣禁止傳播影片但是國外卻流傳開來 資訊已開放時代這裡禁但是網路資訊或是色情網路就..(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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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訊廣且快無遠弗屆台灣盡播但是網路無法盡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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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議顧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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毫無疑問的~~我喜歡看李宗瑞拍的會比較多一些~~ |
論壇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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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發文者: 1307 發文時間: 2012/09/26 15:09
毫無疑問的~~我喜歡看李宗瑞拍的會比較多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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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比较喜欢怪叔叔拍的。。有女优。。有熟女。。有萝莉。。素人人妻。。落翅仔。。大肚婆。。。还有自己的老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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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我最在意的一點,荒木怪叔叔在拍攝前或之後都會徵詢對方是否意發表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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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事告訴乃論是需當事人提出訴訟司法才會論是非
我的看法是老李太張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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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壇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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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女孩不像以前含蓄已開放許多,你去酒店街半夜常有醉酒女子東倒西歪有心人就好下手了。。。
樓上不是說開放時代有何事能做不出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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