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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lease mail to:
キヤノン株式会社 東京都大田区下丸子3丁目30番2号 代表取締役社長 御手洗冨士夫 or グローバルマーケティング推進委員会委員長 山下征雄 or キヤノン(中国)Co., Ltd.社長 足達洋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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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結果就是這樣的「團結就是力量」,結果就是這樣的「申張正義」,結果就是希望「下次廣告一定唔會再有蔡某的出現」...... ================================
Everyone should be responsible for what they said and paid the price. If Mr. Tsoi is not punished, there will be Mr. Tsoi no.2, no.3, no.4 in the futur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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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想知有誰大人會因此「公義之事」而從此棄掉Canon呢?
又影響中日友好、又影響攝影界的聲譽、又影響千古後代......不是還用Canon嘛......??
君子別扮狗,吠完又舔,不會這麽醜怪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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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 用leica對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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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謹此告辭,謝謝。 好像有人講過這句……
>真想知有誰大人會因此「公義之事」而從此棄掉Canon呢? 敢說“會”的,會否被扣上“Nikon滋事份子乘機鬧事”的帽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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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uckricer 先生,多謝閣下「告辭」之後,還依依不捨的在這裡「心平氣和」、「理性討論」。
閣下懇切為蔡某可能再冇機會出現 Canon 廣告感到不平,蔡某應該感激你。但君子坦蕩蕩,小人長戚戚,我只關心這事的是非曲直。更何況,面係人地俾o既,架係自己丟o既。明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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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nikon 用made in thailand果d囉 hehe 用canon 用made in taiwan果d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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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h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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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啊!扮狗,君子先至要o架咋!小人又使乜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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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is logic really get Zero mark. According to his logic, if a parent punish his children, then the parent should leave the children alone?
扮狗? I did not see any. I just see someone 扮人. Really 丟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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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為一個"人",都應專重其他人的感受.什麼國藉人士在香港發生這樣的事,用什麼相機牌子,相信大家都會抱不平.真是將心比己.如果是你媽咪遇到,你又會如何? 這個完完全全是道德,品德和操守問題,沒有法律管制,就可為所欲為,"天地不容" 絕對有可能事件會不了了之,canon可以完全不理會.但是我們都要比有"良知"的人知道香港容不了這種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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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有人支持蔡某師博的所作所為,但我個人亦同樣反對。
但對蔡某在廣告中回想和分享這件前塵往事而被扣上推動「暴力攝影」而被公審;眾人在網上鼓吹一致行動向蔡某、香港及日本Canon公司施壓,期望對方承認判官們的觀點,從而道歉或抽起廣告,又或期望蔡某因此而再無這些廣告,本人各得這種行為實為不當。
和判官們有所不同觀點的是,我不認為這個廣告有推動「暴力攝影」之意圖,或許蔡某以此故事帶出攝影需要熱誠並不很恰當,令人產生誤解;但蔡某並無在文中表示其師之行為恰當,亦無鼓吹攝影愛好者應以此顯示對攝影的熱誠;蔡某強調攝影要熱誠,但他並無強調或暗示攝影應不顧別人感受而強行攻之。
這是我作為眾多讀者之一,其中的一個感受。
對蔡某當時沒有上前阻止,本人認為藉得諒解。是怕得罪師博也好、是尊師重道不敢逆意也好、是少不更事也好、是人格低劣也好。但要從別人的一段數十年前往事的分享,以一段短短的故事判定他的品格操守,更以此組織攻擊,我個人認為並不恰當。
或許我太敏感吧!打壓同行、上崗上領、愈演愈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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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資深攝影師父, 在強行拍攝後, 還豎起母指, 最後在文內說蔡某深被感動及溶化, 那是甚麼意義? 即時蔡某都認同這做法, 與及當事時怕冶事而沒有參與或解釋.
論壇的同途包括很多東西, 亦包括公眾議論, 只要行為正確, 又有何問題?
對於一眾一同施壓, 我覺得你不明白一眾同好都是出自良知, 而行事前亦己明白在做甚麼, 這類一人一信的抗議, 不是新事物, 只因為duckricer你對事件不認同而覺得打壓而己. 之前就有一人一信政於立法局樊太, 在大是大非上, 你可以選擇沉默, 但請尊重別人理智及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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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uckricer:
口口聲聲批評說別人"扣"乜"扣"物, 你自己呢?你扣人帽子不少吧. 個人對你的reply極反感不在於你有異見, 而在於(1)其身不正;(2)說話沒有事實依據. (異見我都有,看各下能否找出大同吧)
睇左你o甘多reply, 都唔係好肯定你知唔其他人講緊乜, 重點響邊, 從來冇人話過尼度意見係人人"一致", 要去"公審". 你唔係"太敏感", 係paranoid.
找個好朋友, look for second advice, 好好檢討一下吧; 要不然, 找個counsellor都好, 有異議提出係好事, 做人自已為是就唔多好.
ps:見超人寫野都知有是非, 所以一直唔reply, 不過見到你的reply真係好反感, 唔reply都要reply!
真係極度反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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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人兄:
謝謝回應。本人愛溜覽此網頁多年,雖然甚少發言及並無參與聚會,惟本人亦從閣下一些過往言論得悉閣下對攝影之專業和熱誠。本人亦曾向閣下請教攝影知識並獲賜教,十分感謝。
我期望超人兄明白,本人並無故意行逆水之意。拜讀閣下對蔡媒和Canon的投訴信,雖然本人並不十分認同有關觀點,但對此行動亦十分尊重,並佩服閣下為此而付出的時間。從我一直的言論並無針對閣下行文一事可証之。
惟言論的發展,本人確實有感部份網友有愈演愈烈之意。當中我亦不贊同閣下的某些觀點或用字,包括「條日本仔同大戰其間姦淫中國婦女既日本鬼子, 毫無分別」、「香港攝影界不是無恥之徙」、「擺明就係果個日本仔少見多怪」等。
其後閣下貼出蔡某及Canon(HK)的回應,而我亦在其後發表意見而引起一點點辯論。
大家的想法就是不同,但總不代表彼此是敵人吧!至少我並無此意,但部份網友或許想把異己排外,本人亦不需介意。當然我同樣尊重別人在此發言或批評我言論的自由。對於某些我自覺「難以溝通」的網友,我亦不和他們直接對話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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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uckricer,如果閣下真的相信「大家的想法就是不同,但總不代表彼此是敵人吧!」,就不應說「君子別扮狗,吠完又舔,不會這?醜怪吧!」這樣的話。說了,就收不回,也不應當作沒有講過。
如果閣下到頭來真的「並無此意」,我想這個爭論亦應到此為止。希望你致超人的一番話是有誠意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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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Canon(香港)及蔡經仁先生:
近日在攝影網站www.photosharp.com.tw的香港論壇內有網友(香港至Net超人)轉貼了一份佳能公司的廣告文章,內容由蔡經仁先生提及其師博多年前來港到處拍攝,並引起一名婆婆淋粥一事。
此段內容引起部份網友不滿並致函 貴公司及蔡先生作出投訴。有關投訴信及分別由 貴公司及蔡經仁先生的回覆,亦由網友(香港至Net超人)公開上傳至此網站,並引起討論。
作為一名消費者及讀者,本人覺得有關廣告文章內容並無任何推動或鼓吹「暴力攝影」之意圖。蔡先生無在文中並無表示其師之行為恰當,亦無鼓吹攝影愛好者以此為榜樣。蔡先生強調攝影要熱誠,但他並無強調或暗示攝影應不顧及別人感受而強行之。
本人認為 有關廣告內容恰當而正面;而 貴公司及蔡先生就投訴之回應亦十分專業,並且甚為克制。
相反,本人對部份網友在網上對 貴公司及蔡先生的辱罵,或鼓吹罷買Canon貨品等言論甚為反感。當中是否涉及毀謗等的法律問題,相信 貴公司及蔡先生已有所考慮。
謹以此函表達對 貴公司及蔡先生在此廣告及回應上之認同。並恭賀此系列廣告之成功。
謹祝 業務日上
Duckricer 28.4.2004
P.S. (1)本人同意Canon(HK)公司或/及蔡經仁在有需要時轉載或使用此篇函件作任何合法用途。 (2)發信人同時將此信件於www.photosharp.com.tw發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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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Canon(香港)及蔡經仁先生:
近日在攝影網站www.photosharp.com.tw的香港論壇內有網友(香港至Net超人)轉貼了一份佳能公司的廣告文章,內容由蔡經仁先生提及其師博多年前來港到處拍攝,並引起一名婆婆淋粥一事。
此段內容引起部份網友不滿並致函 貴公司及蔡先生作出投訴。有關投訴信及分別由 貴公司及蔡經仁先生的回覆,亦由網友(香港至Net超人)公開上傳至此網站,並引起討論。
作為一名消費者及讀者,本人覺得有關廣告文章內容並無任何推動或鼓吹「暴力攝影」之意圖。蔡先生無在文中並無表示其師之行為恰當,亦無鼓吹攝影愛好者以此為榜樣。蔡先生強調攝影要熱誠,但他並無強調或暗示攝影應不顧及別人感受而強行之。
本人認為 有關廣告內容恰當而正面;而 貴公司及蔡先生就投訴之回應亦十分專業,並且甚為克制。
相反,本人對部份網友在網上對 貴公司及蔡先生的辱罵,或鼓吹罷買Canon貨品等言論甚為反感。當中是否涉及毀謗等的法律問題,相信 貴公司及蔡先生已有所考慮。
謹以此函表達對 貴公司及蔡先生在此廣告及回應上之認同。並恭賀此系列廣告之成功。
謹祝 業務日上
Duckricer 28.4.2004
P.S. (1)本人同意Canon(HK)公司或/及蔡經仁在有需要時轉載或使用此篇函件作任何合法用途。 (2)發信人同時將此信件於www.photosharp.com.tw發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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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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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 如果我做 Canon 的公關, 今次一定笑到合不到嘴. |
網路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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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針對品牌, 也不應針對個別網友. 我一直都是針對事, 與及此事帶來的影響, 亦從文章中看到大千世界中, 某些人的心態, 他們的回應更使我覺得投書抗議是絕對於有做錯. 事情亦很明顯, 抗議既成, 但當事人及公司並無意識檢討, 包括對老婦一事與及合理化那粗暴攝影行為, 我們可以做甚? 蔡某是何種人, 香港佳能又是何等公司, 我覺得大家心中有數, 再爭拗亦無所用, 順其自然把, 公道自在人心.
這事令我想起, 人大釋法為港好, 強權加上歪理, 真是天下無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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