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壇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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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當然,非常歡迎!非常歡迎! 我們就是巴不得有來自任何學術、興趣、專業、業餘面向的朋友參與(唯有如此,我們才能將研究的領域擴展到真正影像的屬地範圍)這個專欄的分享、討論與研究啊!。
重新聲明一遍,這個專欄的主旨,是對任何對想要更進一步「研究人類認知行為與任何影像的文本之間的關係」有興趣的朋友,完全開放的。
之所以要講任何影像,就指明了:影像並非為攝影創作專有的。警察在街上拍違規停車的照片是影像、愛蜜麗異想世界的三分鐘快照是影像、大頭貼是影像、超市每週一物的夾報上的也是影像。並不是只有亞當斯、威斯頓、阿傑的世界名著才是影像啊!
ㄚ寶前面也講過,管見以為,粗略的來分:影像可以分成:1.做為消費性訊息載體的影像,2.做為文化性訊息載體的影像兩大類。而這兩大類應該可以將所有影像的「用途與生產目的」都包括進來才對(當然,任何分類,無非是研究與論述上的便宜行事,一定還有極少數的個體,會處於分類之間的模糊地帶才對)。
而且,前面也提過,管見以為:任何影像一定蓄涵著某種訊息,不可能有哪種影像沒有任何訊息的!。
對人類的視覺認知來說,只有一片完全沒有明暗差異,影調數值完全一致,而且完全覆蓋整體視野涵蓋範圍的視覺對象空間,才是完全沒有任何訊息的視覺對象。完形心理學裡面講的Ganzfeld(ㄚ寶將它譯為視野基底)的概念指的正是這樣的視覺現象。可以想像將一顆乒乓球,從中間切開。將兩片剖開的半圓乒乓球片,罩在兩眼前面(對了,就是鹹蛋超人!),這時我們的視覺所見就是 Ganzfeld了! 所以,只要是可以稱為影像的視覺對象,一定會蓄涵某種程度的視覺訊息的,端看你怎麼解讀它。
同時,要向各位致歉的是:視丘攝影藝術學院這幾天(2003/0227~2003/03/03)正在遷移校址。為了提高服務的品質,網站也因為 一併順勢改為雙向512的寬頻,所以關閉了幾天。過了三月三日應該就可以開通了。視丘的新校址,請各前往www.fotosoft.com.tw視丘網址,會有跳出的新址地圖出現的。
還有為了順應逐漸從「攝影、影像教育」過渡到「影像的視覺讀寫教育Visual Literacy Education」的整個世界潮流,視丘也準備用若干年的時間,將視丘從視丘攝影藝術學院,過渡到視丘視覺藝術學院。在這段期間,視丘將會並用上述兩個名稱。至於這個若干年是幾年,就要看台灣整體社會對這樣觀念的接受程度了!
我的電子郵件地址是wujiabao@ms3.hinet.net,也歡迎任何不方便在舞台上發言的朋友,私下用電子郵件與我溝通。
Edited by - ㄚ寶 on 2003/03/02 04:43: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