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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壇主選單 > ▌PRO商攝版▌ > 請教一著作權的情境題,大家如何處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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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話題
 

aloke


網路會員

2012/11/19 20:48
器材: 其他 其他
想請問板上的各位商攝前輩及朋友們,

假如廠商委託拍攝時,

要求簽署所有拍攝影像之著作財產權/人格權皆須歸屬該廠商所有,大家會簽嗎 ?

(因為著作權歸屬本來就是雙方協議就可以了 ~ 所以想問問大家的 "傾向" 是什麼)


只是一般情況下,通常沒有談到這個部分,沒談到的前提下,著作權法規定版權是屬攝影師所有,

但近來跟一些客戶接觸,發現他們的認知是版權應是他們所有 (只差有沒有合約給你簽),

所以我想知道假如這件事情開誠布公說明白,拍完版權屬廠商,攝影師無權使用(包括放置於作品集) ~

大家會如何處理 ??

是否會很堅持影像仍是授權,自己保有著作權 => 而這件事情對我們沒什麼太大的益處,除了作品集

使用外,我們通常也沒有再轉售那些圖 (廠商會更反彈XD),而在台灣你握著著作權,通常也不會再有

積會收到其他的版權費.....這樣堅持簡直就只是意氣之爭。




非常感謝



--
我先說我大部分都是沒簽,不然就是要求加收費用,而客戶對於這樣的舉動則是一臉看到外星人的樣子。


推薦者: benstrong31

EASTMANS


網路會員

1) 2012/11/19 21:38 
說來說去就為了那張鳥圖..
有些人就是這樣...法律上拍了歸誰就歸誰
那種相片跟攝影師搶什麼版權啦

話又講回來,都簽給客戶又如何
人家不爽給我們用就不要用
這中間攝影師除了使用在作品集外
萬一放在公開,容易被複製的地方(如網路或DM)
可能會遭第三有心人盜圖使用
此時責任就很難說了

我們搞專業攝影的最好能碓定自己要的是什麼
堅持的是什麼
各戶到底想要什麼,耽心什麼

每個人的情況不一,也許不能以一概全
以我為例,我以拍人為主,拍人很麻煩的是還有肖像權的問題
但是相對的有些人會不想付錢,想白白不付錢而獲得相片
此時攝影師的著作灌和客戶的肖相權就可以相互制衡
攝影師要用就得經過肖相人同意
當然,客人要洗幾張都得酌付費用,除非一開始客人就付了完全的攝影費

目前我沒有和任何人簽過什麼約,要使用別人的相片現在都會先詢問是否可以用在本店的作品中
幾乎每個人都很樂意(幾乎就是還是有人不願意)
但是我們拍攝的作品卻大量被客人以很多手段盜圖(如掃描毛片掃掃成品相片,把毛片偷走,甚至付毛片遺失罰款,全部毛片就不還了)
很無奈

客人當然也有他們的顧慮,但有時是客人多慮了,不是什麼東西都可以變成作品的,不是嗎.
想想你曾怎麼利用你受委託拍的相片,如果不多就不要吧,所以如果客人要我放棄,我八成會放棄.

pchomeagtun


VIP

2) 2012/11/20 10:04 

出錢已購買尚且有合約應可以歸屬所有人吧

550208


網路會員

3) 2012/11/21 17:57 

 著作權歸屬可以在合約中寫明免有灰色地帶讓人有機可乘

不是經拍照人攝影就屬他

aloke


網路會員

4) 2012/11/22 03:37 
大家可以參考一下著作權法的 default ~~

簡單來說,如果沒有合約的話,公司員工拍攝著作人是公司,外包攝影師的拍攝著作人是攝影師。

我想大多數的小案子都沒有注意到這個部分....

不過比較大的公司比較謹慎,就會準備合約給你了,合約內容通常沒這麼簡單拿走你的著作財產權而以...可能還會有一些保密、罰則等等,讓你看了就很不爽的合約,簽了感覺跟割地賠款差不多了 ~ (於是就會衍生我原波文的問題了)


以下是著作權法的法條
---

第二節 著作人

第十一條  受雇人於職務上完成之著作,以該受雇人為著作人。但契約約定以雇用人為著作人者,從其約定。

依前項規定,以受雇人為著作人者,其著作財產權歸雇用人享有。但契約約定其著作財產權歸受雇人享有者,從其約定。

前二項所稱受雇人,包括公務員。

第十二條  出資聘請他人完成之著作,除前條情形外,以該受聘人為著作人。但契約約定以出資人為著作人者,從其約定。

依前項規定,以受聘人為著作人者,其著作財產權依契約約定歸受聘人或出資人享有。未約定著作財產權之歸屬者,其著作財產權歸受聘人享有。

依前項規定著作財產權歸受聘人享有者,出資人得利用該著作。

第十三條  在著作之原件或其已發行之重製物上,或將著作公開發表時,以通常之方法表示著作人之本名或眾所周知之別名者,推定為該著作之著作人。

推薦者: benstrong31

yuan4563


網路會員

5) 2012/11/24 15:49 
原發文者: aloke 發文時間: 2012/11/22 03:37
大家可以參考一下著作權法的 default ~~ 簡單來說,如果沒有合約的話,公司員工拍攝著作人是公司,外包..(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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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分享

benstrong31


網路會員

6) 2012/11/25 10:45 
原發文者: aloke 發文時間: 2012/11/22 03:37
大家可以參考一下著作權法的 default ~~ 簡單來說,如果沒有合約的話,公司員工拍攝著作人是公司,外包..(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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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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