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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壇主選單 > ☆熱門攝影景點推薦 > 東港東隆宮己丑正科迎王祭典活動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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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ffo

部落格(154)
評議顧問

2009/09/26 10:38
器材: 其他 其他
東港東隆宮己丑正科迎王祭典活動日期
 

 


推薦者: 老何471130, 銀河, 快拿, 有米樂, ㄚ樂, m6686, 520, 【十面埋伏】, joy558tw, tttt6782
東港東隆宮己丑正科迎王祭典活動日期

活動日期:
國曆98年10月10日(農曆八月二十二日)(星期六)  恭請王駕(請王) 
中午12時前往請王地點(鎮海公園)集合迎候王駕

國曆98年10月11日(農曆八月二十三日)(星期日)  王駕出巡 遶境本鎮南區

國曆98年10月12日(農曆八月二十四日)(星期一)  王駕出巡 遶境本鎮北區

國曆98年10月13日(農曆八月二十五日)(星期二)  王駕出巡 遶境本鎮中區

國曆98年10月14日(農曆八月二十六日)(星期三)  王駕出巡 遶境本鎮農區

國曆98年10月15日(農曆八月二十七日)(星期四)  王船法會 東隆宮廣場

國曆98年10月16日(農曆八月二十八日)(星期五)  遷船遶境 
中午12時出發遷船啟行繞境

國曆98年10月17日(農曆八月二十九日)(星期六)  恭送王駕(送王) 
於凌晨2時集合本宮廟前,準時出發至(鎮海公園)恭送王駕

uffo

部落格(154)
評議顧問

1) 2009/10/01 21:26 
屏東縣政府文化處
「 東港‧王船」拍攝實施計畫

壹、 活動主旨
徵求以東港迎王祭為構想,呈現屏東在地信仰與民間生活的影片和照片,以累積屏東在地生命力的故事,將東港地方宗教傳統永續傳承,尋找以東港迎王為劇情內容的拍攝團隊。

貳、 辦理單位
指導單位:行政院新聞局
主辦單位:屏東縣政府文化處、東港東隆宮、觀昇有線電視股份有限公司、屏南有線電視股份有限公司。
参、參賽資格
一、不限年齡、戶籍與國籍。
二、參予活動之個人或團隊至少有乙部以上錄影影像作品經驗(影像類型不
限),或有攝影、剪輯經驗,申請錄像人需提企劃案且需附至少一部作
品錄影帶(DVD);拍攝照片者需提出拍攝作品。

肆、拍攝規則
一、本計劃參賽者,須遵守東港東隆宮祭典委員會相關規定,若有妨礙祭典
進行或觸犯禁忌經委員會糾舉者,則取消參賽資格,其作品不予協助。
二、相關禁忌:
(1)平安祭典(請王)的前三日即開始禁止進入廟內(98/10/7~98/10/17)。
(2)嚴禁登上舞台。
(3)宴王儀式時,禁止進入廟內拍攝,祭典期間有許多儀式,唯獨此儀式,
為東隆宮祭典之機密事項為禁止拍攝。
三、其他有關拍攝規則及禁止事項,或遶境路線等,請上東隆宮及文化處網
站查詢。
四、每三年一科之迎王祭典,為東港當地最重大的宗教盛事,祭典隆重而莊
嚴,請各團體或個人在拍攝精采作品的同時也務必確實遵守各項規則。

伍、拍攝內容與規格
一、主 題:需以東港迎王祭為主題,內容不設限,可為劇情、紀錄、非
劇情片(但不接受動畫短片)。若為劇情片片,全片至少需
有三分之二於屏東當地攝製。
二、成果影片:(1)影片者,電視戲劇片、電視電影片、紀錄片、廣告片及
以 HD、十六釐米或三十五釐米電影規格所拍攝之電影片。
(2)若為拍攝影片者,交片之完成帶應為DVcam、HDV規格
,並附DVD拷貝10片。
(3)拍攝照片者(1000萬畫素以上),可將照片掃瞄為數位格式,檔案名稱儲存為:拍攝日期+照片名稱+參賽者姓名,例如:980730東港迎王○○○拍攝.jpg,檔案格式以JPG、GIF為主,並說明照片內容。
三、補助經費及撥付方式:
1.每部短片最高獎金新台幣壹拾萬元,頒發給由評審委員會通過之最優良
作品的參賽團體或個人。
2.評審委員會由承辦單位組成,負責評審企劃案與結案成品及選出最後優
勝名單。
3.照片每張500元(預計徵選100張)
四、入圍作品與完成期限:
本計劃預計先徵選作品五片,成品應於98年11月20日前完成交片。



五、東港東隆宮迎王平安祭典活動期程:
日期 祭典項目 活動場所
民國98年10月10日
星期六
(農曆八月二十二日) 恭請王駕(請王)
過神火 1 1.七角頭神轎於上午11時集合本
宮,請王令後至請水地點迎候王
駕。
2 2.其他隊伍於中午12時前往請王地
點(鎮海公園)集合迎候王駕啟行。
3 3.依照第一號路線遊行入宮並由溫
王爺領隊依照順序過火。

民國98年10月11日
星期日
(農曆八月二十三日) 王駕出巡 遶境東港鎮南區
1. 七角頭隊伍於上午8時集合本宮廟前,其他隊伍按照抽籤順序集合東隆國小光復路前待命發。
2.上午9時啟駕遶境遊行。
3.中午12時休息用餐;下午1:30
分出發遶境,下午5時休息用
餐,6時再出發遶境
4.預定下午8時入廟安座

民國98年10月12日
星期一
(農曆八月二十四日) 王駕出巡 遶境東港鎮北區
民國98年10月13日
星期二
(農曆八月二十五日) 王駕出巡 遶境東港本鎮中區
民國98年10月14日
星期三
(農曆八月二十六日) 王駕出巡 遶境東港鎮農區
民國98年10月15日
星期四
(農曆八月二十七日) 王船法會
各角頭轎班參拜敬王
東隆宮廣場
民國98年10月16日
星期五
(農曆八月二十八日) 王船法會
遷船遶境
1 1.七角頭轎班於中午10:30集合東隆宮廟前,11時用午餐,12時出發遷船啟行遶境。
2.預定下午6時入廟安座

民國98年10月17日
星期六
(農曆八月二十九日) 恭送王駕(送王)
1.七角頭轎班於凌晨2時集合本宮
廟前,準時出發至(鎮海公園)恭
送王駕
2.恭送王駕。
3.送駕禮畢,偃旗息鼓,就地解散

(資料取自屏東縣東港鎮東隆宮網站http://www.66.org.tw/index.htm)

六、更多有關東隆宮祭典之資訊,由於版權為東隆宮所有,詳情請上東隆宮
網站查詢http://www.66.org.tw/index.htm

陸、申請方式
一、(1)影片拍攝:參賽者請附上企劃書一式六份,自製影片作品DVD六片。企劃案內容需包含:影片名稱、拍攝規格、拍攝類型、影片主題、故事大綱、拍攝內容、經費預算、工作進度等項目、工作人員簡介、切結書(附件一)。
(2)申請照片拍攝:填寫報名表一份,請提供攝影作品參考。
二、自然人申請者,應檢送中華民國身分證影本一份;學校申請者應檢送設
立登記證明文件影本一份;團體或公司行號申請者應檢送設立證明文件
影本各一份;外籍人士附護照及居留證影本。
三、同一單位(個人或團體)以報名一件作品為限。
四、寄件方式:可以親自送達、掛號郵件或快遞寄送。
五、收件期限:企劃書與成品從即日起至98年11月20日下午五前時送達
承辦單位。





報名需繳交文件:
影像 照片
名稱 (影像的名稱) (照片的名稱命名)
企畫書連同報名表 一式六份 不需企劃書,僅需附報名表一份

作品 六份DVD 六張
其他 (照片說明、可敘述故事)

六、收件及聯絡人地址電話:
聯絡人:戴秋華小姐或陳偉榮先生 收
郵寄作品請寄至 屏東縣政府文化處 屏東市大連路69號。
親送請直接送至屏東縣藝術館 屏東市和平路427號。
聯絡電話:08-7340659 傳真:08-7342604

七、辦法公告:
屏東縣政府網站:http://www.pthg.gov.tw/
屏東縣政府文化處全球資訊網:http://www1.cultural.pthg.gov.tw/pthg/

柒、評選辦法
一、由承辦單位邀請評審,共同組成評審委員會,進行評選事宜。
二、評審委員會就各單位(個人或團體)所提企劃書與作品,進行書面審查與評
選事宜。
三、本次徵選預計徵選出影片五件作品、照片100件作品。
四、評審結果將於98年12月31日前公佈。

八、注意事項
一、參賽者其影片相關之著作權法律責任由報名者自行負責。
二、成品著作權屬於創作人與主辦單位共有,創作人格權屬於創作人所有,
屏東縣文化處保有任何形式非營利推廣,(如公布上網、光碟、有聲出版
或有線電視的播放…等)、保存及轉載之權力,不另付作者酬勞、版稅。
三、入圍者製作完成之短片製作單位,須參與屏東縣政府文化處所舉辦「屏
東影展」之相關活動。
四、所有申請資料請自行影印留底,本處恕不退件。
五、如有未盡事宜,本簡章得隨時補充之。






屏東縣政府文化處
「 東港‧王船」拍攝實施計畫

壹、 活動主旨
徵求以東港迎王祭為構想,呈現屏東在地信仰與民間生活的影片和照片,以累積屏東在地生命力的故事,將東港地方宗教傳統永續傳承,尋找以東港迎王為劇情內容的拍攝團隊。

貳、 辦理單位
指導單位:行政院新聞局
主辦單位:屏東縣政府文化處、東港東隆宮、觀昇有線電視股份有限公司、屏南有線電視股份有限公司。
参、參賽資格
一、不限年齡、戶籍與國籍。
二、參予活動之個人或團隊至少有乙部以上錄影影像作品經驗(影像類型不
限),或有攝影、剪輯經驗,申請錄像人需提企劃案且需附至少一部作
品錄影帶(DVD);拍攝照片者需提出拍攝作品。

肆、拍攝規則
一、本計劃參賽者,須遵守東港東隆宮祭典委員會相關規定,若有妨礙祭典
進行或觸犯禁忌經委員會糾舉者,則取消參賽資格,其作品不予協助。
二、相關禁忌:
(1)平安祭典(請王)的前三日即開始禁止進入廟內(98/10/7~98/10/17)。
(2)嚴禁登上舞台。
(3)宴王儀式時,禁止進入廟內拍攝,祭典期間有許多儀式,唯獨此儀式,
為東隆宮祭典之機密事項為禁止拍攝。
三、其他有關拍攝規則及禁止事項,或遶境路線等,請上東隆宮及文化處網
站查詢。
四、每三年一科之迎王祭典,為東港當地最重大的宗教盛事,祭典隆重而莊
嚴,請各團體或個人在拍攝精采作品的同時也務必確實遵守各項規則。

伍、拍攝內容與規格
一、主 題:需以東港迎王祭為主題,內容不設限,可為劇情、紀錄、非
劇情片(但不接受動畫短片)。若為劇情片片,全片至少需
有三分之二於屏東當地攝製。
二、成果影片:(1)影片者,電視戲劇片、電視電影片、紀錄片、廣告片及
以 HD、十六釐米或三十五釐米電影規格所拍攝之電影片。
(2)若為拍攝影片者,交片之完成帶應為DVcam、HDV規格
,並附DVD拷貝10片。
(3)拍攝照片者(1000萬畫素以上),可將照片掃瞄為數位格式,檔案名稱儲存為:拍攝日期+照片名稱+參賽者姓名,例如:980730東港迎王○○○拍攝.jpg,檔案格式以JPG、GIF為主,並說明照片內容。
三、補助經費及撥付方式:
1.每部短片最高獎金新台幣壹拾萬元,頒發給由評審委員會通過之最優良
作品的參賽團體或個人。
2.評審委員會由承辦單位組成,負責評審企劃案與結案成品及選出最後優
勝名單。
3.照片每張500元(預計徵選100張)
四、入圍作品與完成期限:
本計劃預計先徵選作品五片,成品應於98年11月20日前完成交片。



五、東港東隆宮迎王平安祭典活動期程:
日期 祭典項目 活動場所
民國98年10月10日
星期六
(農曆八月二十二日) 恭請王駕(請王)
過神火 1 1.七角頭神轎於上午11時集合本
宮,請王令後至請水地點迎候王
駕。
2 2.其他隊伍於中午12時前往請王地
點(鎮海公園)集合迎候王駕啟行。
3 3.依照第一號路線遊行入宮並由溫
王爺領隊依照順序過火。

民國98年10月11日
星期日
(農曆八月二十三日) 王駕出巡 遶境東港鎮南區
1. 七角頭隊伍於上午8時集合本宮廟前,其他隊伍按照抽籤順序集合東隆國小光復路前待命發。
2.上午9時啟駕遶境遊行。
3.中午12時休息用餐;下午1:30
分出發遶境,下午5時休息用
餐,6時再出發遶境
4.預定下午8時入廟安座

民國98年10月12日
星期一
(農曆八月二十四日) 王駕出巡 遶境東港鎮北區
民國98年10月13日
星期二
(農曆八月二十五日) 王駕出巡 遶境東港本鎮中區
民國98年10月14日
星期三
(農曆八月二十六日) 王駕出巡 遶境東港鎮農區
民國98年10月15日
星期四
(農曆八月二十七日) 王船法會
各角頭轎班參拜敬王
東隆宮廣場
民國98年10月16日
星期五
(農曆八月二十八日) 王船法會
遷船遶境
1 1.七角頭轎班於中午10:30集合東隆宮廟前,11時用午餐,12時出發遷船啟行遶境。
2.預定下午6時入廟安座

民國98年10月17日
星期六
(農曆八月二十九日) 恭送王駕(送王)
1.七角頭轎班於凌晨2時集合本宮
廟前,準時出發至(鎮海公園)恭
送王駕
2.恭送王駕。
3.送駕禮畢,偃旗息鼓,就地解散

(資料取自屏東縣東港鎮東隆宮網站http://www.66.org.tw/index.htm)

六、更多有關東隆宮祭典之資訊,由於版權為東隆宮所有,詳情請上東隆宮
網站查詢http://www.66.org.tw/index.htm

陸、申請方式
一、(1)影片拍攝:參賽者請附上企劃書一式六份,自製影片作品DVD六片。企劃案內容需包含:影片名稱、拍攝規格、拍攝類型、影片主題、故事大綱、拍攝內容、經費預算、工作進度等項目、工作人員簡介、切結書(附件一)。
(2)申請照片拍攝:填寫報名表一份,請提供攝影作品參考。
二、自然人申請者,應檢送中華民國身分證影本一份;學校申請者應檢送設
立登記證明文件影本一份;團體或公司行號申請者應檢送設立證明文件
影本各一份;外籍人士附護照及居留證影本。
三、同一單位(個人或團體)以報名一件作品為限。
四、寄件方式:可以親自送達、掛號郵件或快遞寄送。
五、收件期限:企劃書與成品從即日起至98年11月20日下午五前時送達
承辦單位。





報名需繳交文件:
影像 照片
名稱 (影像的名稱) (照片的名稱命名)
企畫書連同報名表 一式六份 不需企劃書,僅需附報名表一份

作品 六份DVD 六張
其他 (照片說明、可敘述故事)

六、收件及聯絡人地址電話:
聯絡人:戴秋華小姐或陳偉榮先生 收
郵寄作品請寄至 屏東縣政府文化處 屏東市大連路69號。
親送請直接送至屏東縣藝術館 屏東市和平路427號。
聯絡電話:08-7340659 傳真:08-7342604

七、辦法公告:
屏東縣政府網站:http://www.pthg.gov.tw/
屏東縣政府文化處全球資訊網:http://www1.cultural.pthg.gov.tw/pthg/

柒、評選辦法
一、由承辦單位邀請評審,共同組成評審委員會,進行評選事宜。
二、評審委員會就各單位(個人或團體)所提企劃書與作品,進行書面審查與評
選事宜。
三、本次徵選預計徵選出影片五件作品、照片100件作品。
四、評審結果將於98年12月31日前公佈。

八、注意事項
一、參賽者其影片相關之著作權法律責任由報名者自行負責。
二、成品著作權屬於創作人與主辦單位共有,創作人格權屬於創作人所有,
屏東縣文化處保有任何形式非營利推廣,(如公布上網、光碟、有聲出版
或有線電視的播放…等)、保存及轉載之權力,不另付作者酬勞、版稅。
三、入圍者製作完成之短片製作單位,須參與屏東縣政府文化處所舉辦「屏
東影展」之相關活動。
四、所有申請資料請自行影印留底,本處恕不退件。
五、如有未盡事宜,本簡章得隨時補充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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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薦者: 快拿, 有米樂, 老何471130

uffo

部落格(154)
評議顧問

2) 2009/10/01 22:48 

 

 

屏東縣政府文化處

東港‧王船」拍攝實施計畫

 

壹、 活動主旨

徵求以東港迎王祭為構想,呈現屏東在地信仰與民間生活的影片和照片,以累積屏東在地生命力的故事,將東港地方宗教傳統永續傳承,尋找以東港迎王為劇情內容的拍攝團隊。

 

貳、 辦理單位

指導單位:行政院新聞局

主辦單位:屏東縣政府文化處、東港東隆宮、觀昇有線電視股份有限公司、屏南有線電視股份有限公司。

参、參賽資格

    一、不限年齡、戶籍與國籍。

    二、參予活動之個人或團隊至少有乙部以上錄影影像作品經驗 ( 影像類型不

        ) ,或有攝影、剪輯經驗,申請錄像人需提企劃案且需附至少一部作

        品錄影帶 (DVD) ;拍攝照片者需提出拍攝作品。

 

肆、拍攝規則

   一、本計劃參賽者,須遵守東港東隆宮祭典委員會相關規定,若有妨礙祭典

        進行或觸犯禁忌經委員會糾舉者,則取消參賽資格,其作品不予協助。

   二、相關禁忌:

       (1) 平安祭典 ( 請王 ) 的前三日即開始禁止進入廟內 (98/10/7~98/10/17)

       (2) 嚴禁登上舞台。

       (3) 宴王儀式時,禁止進入廟內拍攝,祭典期間有許多儀式,唯獨此儀式,

         為東隆宮祭典之機密事項為禁止拍攝。

   三、其他有關拍攝規則及禁止事項,或遶境路線等,請上東隆宮及文化處網

       站查詢。

   四、每三年一科之迎王祭典,為東港當地最重大的宗教盛事,祭典隆重而莊

       嚴,請各團體或個人在拍攝精采作品的同時也務必確實遵守各項規則。

      

伍、拍攝內容與規格

   一、主     題:需以東港迎王祭為主題,內容不設限,可為劇情、紀錄、非

                 劇情片 ( 但不接受動畫短片 ) 。若為劇情片片,全片至少需

                 有三分之二於屏東當地攝製。

   二、成果影片: (1) 影片者,電視戲劇片、電視電影片、紀錄片、廣告片及

                   HD 、十六釐米或三十五釐米電影規格所拍攝之電影片。

                 (2) 若為拍攝影片者,交片之完成帶應為 DVcam HDV 規格

                   ,並附 DVD 拷貝 10 片。

                 (3) 拍攝照片者( 1000 萬畫素以上),可將照片掃瞄為數位格式,檔案名稱儲存為:拍攝日期 + 照片名稱 + 參賽者姓名,例如: 980730 東港迎王 ○○○ 拍攝 .jpg ,檔案格式以 JP G GIF 為主,並說明照片內容。

   三、補助經費及撥付方式:

     1. 每部短片最高獎金新台幣壹拾萬元,頒發給由評審委員會通過之最優良

       作品的參賽團體或個人。

     2. 評審委員會由承辦單位組成,負責評審企劃案與結案成品及選出最後優

       勝名單。

     3. 照片每張 500 元(預計徵選 100 張)

   四、入圍作品與完成期限:

       本計劃預計先徵選作品五片,成品應於 98 11 20 前完成交片。

  

 

 

五、東港東隆宮迎王平安祭典活動期程:

日期

祭典項目

活動場所

民國 98 10 10

星期六

( 農曆八月二十二日 )

恭請王駕 ( 請王 )

過神火

1 1. 七角頭神轎於上午11時集合本

   宮,請王令後至請水地點迎候王

   駕。

2 2. 其他隊伍於中午12時前往請王地

   (鎮海公園)集合迎候王駕啟行。

3 3. 依照第一號路線遊行入宮並由溫

   王爺領隊依照順序過火。

 

民國981011

星期日

( 農曆八月二十三日)

王駕出巡

遶境東港鎮南區

1.      七角頭隊伍於上午 8 時集合本宮廟前,其他隊伍按照抽籤順序集合東隆國小光復路前待命發。

2. 上午 9 時啟駕遶境遊行。

3. 中午 12 時休息用餐;下午 1:30

  分出發遶境,下午 5 時休息用

  餐, 6 時再出發遶境

4. 預定下午 8 時入廟安座

 

民國981012

星期一

( 農曆八月二十四日)

王駕出巡

遶境東港鎮北區

民國981013

星期二

( 農曆八月二十五日)

王駕出巡

遶境東港本鎮中區

民國981014

星期三

( 農曆八月二十六日)

王駕出巡

遶境東港鎮農區

民國981015

星期四

( 農曆八月二十七日)

王船法會

 

各角頭轎班參拜敬王

東隆宮廣場

民國981016

星期五

( 農曆八月二十八日)

王船法會

遷船遶境

 

1 1. 七角頭轎班於中午10:30集合東隆宮廟前,11時用午餐,12時出發遷船啟行遶境。

2. 預定下午6時入廟安座

 

民國981017

星期六

( 農曆八月二十九日)

恭送王駕(送王)

 

1. 七角頭轎班於凌晨 2 時集合本宮

  廟前 , 準時出發至 ( 鎮海公園 )

  送王駕

2. 恭送王駕。

3. 送駕禮畢,偃旗息鼓,就地解散

 

( 資料取自屏東縣東港鎮東隆宮網站 http://www.66.org.tw/index.htm)

 

   六、更多有關東隆宮祭典之資訊,由於版權為東隆宮所有,詳情請上東隆宮

       網站查詢 http://www.66.org.tw/index.htm

 

陸、申請方式

   一、( 1 )影片拍攝:參賽者請附上企劃書一式六份,自製影片作品 DVD 六片。企劃案內容需包含:影片名稱、拍攝規格、拍攝類型、影片主題、故事大綱、拍攝內容、經費預算、工作進度等項目、工作人員簡介、切結書 ( 附件一 )

       2 )申請照片拍攝:填寫報名表一份,請提供攝影作品參考。

   二、自然人申請者,應檢送中華民國身分證影本一份;學校申請者應檢送設

       立登記證明文件影本一份;團體或公司行號申請者應檢送設立證明文件

       影本各一份;外籍人士附護照及居留證影本。

   三、同一單位 ( 個人或團體 ) 以報名一件作品為限。

   四、寄件方式:可以親自送達、掛號郵件或快遞寄送。

   五、收件期限:企劃書與成品從即日起至 98 11 20 下午五前時送達

                 承辦單位。

 

 

 

 

 

  報名需繳交文件:

 

影像

照片

名稱

( 影像的名稱 )

( 照片的名稱命名 )

企畫書連同報名表

一式六份

不需企劃書,僅需附報名表一份

 

作品

六份 DVD

六張

其他

 

( 照片說明、可敘述故事 )

 

六、收件及聯絡人地址電話:

       聯絡人:戴秋華小姐或陳偉榮先生   

       郵寄作品請寄至 屏東縣政府文化處   屏東市大連路 69 號。      

       親送請直接送至屏東縣藝術館   屏東市和平路 427 號。

       聯絡電話: 08-7340659   傳真: 08-7342604

 

   七、辦法公告:

       屏東縣政府網站: http://www.pthg.gov.tw/

       屏東縣政府文化處全球資訊網: http://www1.cultural.pthg.gov.tw/pthg/

 

柒、評選辦法

  一、由承辦單位邀請評審,共同組成評審委員會,進行評選事宜。

  二、評審委員會就各單位 ( 個人或團體 ) 所提企劃書與作品,進行書面審查與評

      選事宜。

  三、本次徵選預計徵選出影片五件作品、照片 100 件作品。

  四、評審結果將於 98 12 31 前公佈。

 

八、注意事項

  一、參賽者其影片相關之著作權法律責任由報名者自行負責。

  二、成品著作權屬於創作人與主辦單位共有,創作人格權屬於創作人所有,

      屏東縣文化處保有任何形式非營利推廣, ( 如公布上網、光碟、有聲出版

      或有線電視的播放…等 ) 、保存及轉載之權力,不另付作者酬勞、版稅。

  三、入圍者製作完成之短片製作單位,須參與屏東縣政府文化處所舉辦「屏

       東影展」之相關活動。

  四、所有申請資料請自行影印留底,本處恕不退件。

  五、如有未盡事宜,本簡章得隨時補充之。

 

 

 

 

 

 

 

 

 

 

 

 

 

 

 

 

 

 

 

 

 

 

 

 

 

 

 

 

 

 

 

 

 

 

附件一

「東港‧王船」協拍計畫切結書

茲保證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影片名稱 )

 

( 以下簡稱本影片 ) 符合下列事項:

一、 本影片係立切結書人製作。

二、 本影片未獲其他機關 ( ) 補助或獎金。

三、 立切結書人如有違法 ( 著作人權 ) 等相關事宜應自行概括承受。

四、 立切結書人如未能完成作品,或未能依評審意見進行修正者,

不予撥付獎金。

 

 

屏東縣政府文化處

立切結書人 ( 及申請人 )                             ( 簽章 )

( 其為共同申請者,每一申請人均應簽名及蓋章。 )

 

 

 

 

 

 

代表人:

 ( 申請人為自然人者,免填。學校及團體,請標示代表人所代表之學校、團體及其職稱,於簽名後加蓋印      

    鑑章 )

 

 

 

 

 

中華民國九十八年       

 

 

 

 

 

「東港‧王船」協拍申請書

團隊成員資料表 ( 成員請填此表,人數較多者請自行複製使用 )

片名或團隊名稱:

1. 姓名:

2. □男  □女

3. 生日

民國           

4. 身分證字號:

5. 戶籍地址: □□□

6. 聯絡地址: □□□

7. 電話: ( )            ( )

行動電話:

8. 傳真:

E-mail

團隊簡介

( 可寫上影像相關簡經歷 )

( 拍攝照片者僅需繳交此張報名表即可 )

 

片名或團隊名稱:

1. 拍攝內容

 

2. 操作構想:

3. 執行團隊成員與職掌:

4. 攝影機型號及相關器材設備說明:

 

理念分享.共研影藝

uffo修改於2009年10月01日22:56
uffo修改於2009年10月01日23:01

推薦者: 銀河, 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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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2009/10/06 2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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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薦者: 車太炫, 老何471130, 銀河, uffo, 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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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2009/10/06 2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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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薦者: uffo, 虹

uff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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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2009/10/07 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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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2009/10/08 21:18 
改運消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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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2009/10/09 1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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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薦者: 銀河, 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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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2009/10/10 20:07 
98年10月10日(農曆八月二十二日)(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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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2009/10/12 2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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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2009/10/13 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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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2009/10/14 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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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2009/10/15 10:14 
東港東隆宮己丑正科迎王祭典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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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2009/10/17 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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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2009/10/19 0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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