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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壇主選單 > ※攝影異言堂 > 拍攝荷花需不需要如此專業??
作者  
討論話題
 

23215123


網路會員

2008/05/25 16:14
器材: 其他 其他
昨日早上前往中興新村荷花池拍照,看到許多大師在拍攝...................但我發現好幾位大師們除了相機.大砲.腳架...還多了幾樣"雞絲"....................釣竿(綁鉤鉤)+噴水罐.............我想不錯耶....拍照兼釣魚...........釣起來的魚再噴噴水..................當然不是啦..............所以我就想......拍個荷花帶著愉快的心不就OK...有必要那麼專業嗎?? 破壞荷花的自然生長...也讓後來的荷花愛好者無法欣賞了嗎??

推薦者: PCService, zzz123, Shine0623

大莊

部落格(25)
藝廊顧問

81) 2008/05/30 22:52 
原發文者: 魯獅 發文時間: 2008/05/30 22:07
拍荷花動用釣竿、噴水器、躺地上、拍完把花打掉…..等等特異行為,大概是諸如南投中興新村、台北植物園、..(恕刪)

其實魯獅大a常常提出很有創意的點子..

我們來舉一反三一下好了.

 

各相關設置有荷花池的單位.應該在荷花季聘請具有美感的插花老師.攝影老師.在荷花池畔設置"拍照專用區".(如同吸煙區的意思啦).然後味大家瞧出依班需要去用釣竿瞧到或用噴水器噴到的樣子.以供民眾在不妨礙他人的權益之下.拍出優秀的攝影作品...以上是a套餐.

各相關單位可視其需要.提供釣竿(以秒計費).提供噴水器(以劑量)酌量收取管理維護費用...以上是b套餐..

再來呢.另提供vip套餐.相關單位可提供包廂.讓民眾直接當場購買荷花進去隨在料理..

如此一來一兼二顧.摸邋洗褲...

嘿加洗愛台灣..

 


推薦者: 廢人說廢話

sufen847888

部落格(6)
網路會員

82) 2008/05/30 23:59 

上圖是蘇州拙政園一角,最近園內正盛產枇杷,看了真是令人垂涎三尺,正想動手摘一顆來吃時,導遊說蘇州的枇杷是中國最甜的,小小圓圓的,甜度最高,枇杷葉可熬製枇杷膏可以止咳化痰,歡迎大家摘採,一顆100元人民幣,聽到這裡心中恨的牙癢癢的,只好只拍照,不採也罷。

       中國經濟起飛,真的不是沒道理,台灣經濟搞不好就是因為公園的荷花任人宰割都不用錢的,我覺得台灣政府想搞好經濟,應該規定攜帶單眼相機一台進入公園付1000元,攜帶噴水器一支付5000元,攜帶釣竿一支付10000元,保證台灣經濟一定再創第二春。

福氣啦! 大家一起拼經濟吧!  

這題不是[公德心]問題,也不是[生態]問題,也不是[攝影]問題,是[經濟]問題啦!

 



推薦者: 大頭螞蟻

宅男


網路會員

83) 2008/05/31 00:06 
原發文者: sufen847888 發文時間: 2008/05/30 23:59
...(恕刪)... 蘇州的枇杷是中國最甜的,小小圓圓的,甜度最高,枇杷葉可熬製枇杷膏可以止咳化痰,歡迎大家摘採,一顆100元人民幣,聽到這裡心中恨的牙癢癢的,只好只拍照,不採也罷。

插嘴一下...

一分錢一分貨嘛~

ps. 另外, 記得有前輩說過 [攝影人是社會的縮影]... 而愚以為手札是攝影人的縮影... 所以囉, 既然社會上什麼人都有, 那手札上當然也是什麼人都有嘍~


推薦者: 大頭螞蟻

大頭螞蟻


終身 VIP

84) 2008/05/31 01:58 
左手噴壺,右手釣竿,尚方寶劍DSLR掛胸前,人擋殺人,佛擋殺佛,區區一朵花,何是道哉.........
你想撥弄出 草月流,他要撥小原流,我卻喜歡 安達流....你噴水,我放青蛙,他要粘青蜓.......
你管我!?想幹架!? 奉陪..........!?
這些獨門功夫,就靠大家發揚光大......
請各位出國時,不要忘記,教化番邦...
日本,歐洲的公園花園很多,是咱們發揚表演的好地方.......
大家福氣啦........
最好再帶支 刀剪或開山刀.......示範教學!
國家形象的提升,就靠這些真功夫......而不是去巴結那些黑肚番仔.....


setoyo1962

部落格(2)
網路會員

85) 2008/05/31 02:06 
原發文者: 大莊 發文時間: 2008/05/28 20:10
大a.. 鼓掌是這樣.. .. 你剛剛是跪拜了... 級數差粉多a.. .~_~|||...

-請在此輸入回應-

好幾天沒上來逛,這一棟好熱鬧喔!多虧您,辛苦了!為了一則「他媽媽」的發言,我發現您好忙,也好厚喔!

還有,您似乎看不懂我對您該則言論的回應所要表達的含意?不過,無所謂啦!每個人的修養,和對事情的看法不盡相同,我予以尊重。

另一方面,請您牢牢記住:我不是!也不會是......您的『大a』!

繼續忙吧!

 

 


嗨!我是 Franky 啦!歡迎您來我的相簿逛逛!
http//www.flickr.com/photos/setoyo1962/ 
setoyo1962修改於2008年05月31日02:10

dacd


網路會員

86) 2008/05/31 07:10 
原發文者: 大莊 發文時間: 2008/05/28 21:59
我10幾年前在澄清湖拍攝荷花也是穿著青蛙裝(雨鞋連防水褲連到腰). 我不但噴了水.用釣竿勾了了荷..(恕刪)

-請在此輸入回應-


請問釣完魚虎後,是要殺來吃嗎?

大莊

部落格(25)
藝廊顧問

87) 2008/05/31 09:45 
原發文者: dacd 發文時間: 2008/05/31 07:10
-請在此輸入回應- 請問釣完魚虎後,是要殺來吃嗎?

大多是釣到呆呆或台雷..

有時候被路人要走了.有時候拍完照再丟回去..

有的水域釣起來的魚.要有練過的才敢吃..

大頭螞蟻


終身 VIP

88) 2008/05/31 09:57 
原發文者: dacd 發文時間: 2008/05/31 07:10
-請在此輸入回應- 請問釣完魚虎後,是要殺來吃嗎?

-請在此輸入回應-

輕鬆一下....

當然要殺來吃的???國人對生猛野味魚鮮...有特殊愛好!?

記得多年前,去曾文水庫庫區,一位村長請客,席間,出了一道 魚鮮湯,村長特別介紹,這魚很罕見,

是今早一捕魚翁,抓來賣的,吃了它,特補男性,強精固腎.....話才說完,本來整桌大家客套紳士的食客,

不到兩三下,立刻把它整鍋幹光.....可惱,我只喝了兩口湯,難怪.....春一支嘴!

另,烏山頭水庫有一種魚,也是*強哥 ,殺了牠,剁成塊了,肉還會動,老闆說,吃了牠, 以後你全身害了了後,

重要的那塊肉,還會動........|???

可惜,我只會吃,忘了魚的名稱,  眾高人定有知者...............



kidd9876


網路會員

89) 2008/06/03 18:13 
關於釣竿及噴水器,聽我師傅說大多是用來調整花及葉子的角度用的,不一定是破壞花用的,破壞花是少數人的不良行為。
~~~~~~~~~~~
D200
Ricoh GR-D
~~~~~~~~~~~

推薦者: 老羊, Metro2068, Jason0308

buzzbee


網路會員

90) 2008/06/04 23:27 
>關於釣竿及噴水器,聽我師傅說大多是用來調整花及葉子的角度用的,
>不一定是破壞花用的,破壞花是少數人的不良行為。

貴閣下如果還是搞不懂別人在關心什麼,
小弟就再囉嗦一次:
在公共場所,容不得貴閣下拿釣竿橋花葉,
也不允許貴閣下隨意在花上噴水。
請保留自然的形態給大家欣賞,
對很多人而言,橋花、噴水就是破壞自然的行為,
大太陽下,誰要看你噴過水的荷花啊。
你要橋花、噴水,請在貴閣下家中自便。

推薦者: Cookie6680, setoyo1962, magenta

李冰


網路會員

91) 2008/06/05 11:36 
原發文者: kidd9876 發文時間: 2008/06/03 18:13
關於釣竿及噴水器,聽我師傅說大多是用來調整花及葉子的角度用的,不一定是破壞花用的,破壞花是少數人的..(恕刪)
原發文者: buzzbee 發文時間: 2008/06/04 23:27
貴閣下如果還是搞不懂別人在關心什麼,
小弟就再囉嗦一次:
在公共場所,容不得貴閣下拿釣竿橋花葉,
也不允許貴閣下隨意在花上噴水。
請保留自然的形態給大家欣賞,
對很多人而言,橋花、噴水就是破壞自然的行為,
大太陽下,誰要看你噴過水的荷花啊。
你要橋花、噴水,請在貴閣下家中自便。
..(恕刪)

-請在此輸入回應-

風氣之敗壞,不是懷公德心者寡,乃假道學者眾!

 


今日是明日的昨天 ,青春是ㄚ嬤的從前。

推薦者: 老羊, hiroshie, 奇摩小趙

mokuli


網路會員

92) 2008/06/05 12:10 
我也不拿釣竿不噴水,我看到也會當場阻止

我假道學!?

不,我只是做我覺得應該做的事....

勿以惡小而為之、勿以善小而不為....僅此而以~
推薦者: ease_mind2

lin99y


網路會員

93) 2008/06/05 12:27 

我說真的....長久以來....一直以為.......

 

 

 

 

 

 

 

那些在荷花池拿釣竿的.

 

 

真的以為都在釣魚!!!

一直到在這裡.每年此時看到在討論這個議題.
才知道原來是在喬花打花!!

李冰


網路會員

94) 2008/06/05 12:42 
原發文者: mokuli 發文時間: 2008/06/05 12:10
我也不拿釣竿不噴水,我看到也會當場阻止 我假道學!? 不,我只是做我覺得應該做的事.... 勿以惡小而..(恕刪)

-請在此輸入回應-

看了兩串討論串~
看不慣有人開版討論,而後幾位聖人搖旗吶喊, 假如此事可拍照在此公審,那何需法院?此有假正義之名,凸顯一己之嫌。
再者 天下事還有更多可在此檢討, 譬如,攝影人也就是各位,可有亂丟過~
●●●垃圾/煙蒂/煙灰/二手煙/吐痰/吐口水/檳榔汁/尿急/
●●●摘過花/拔過草/折過枝/爬過牆/跨過欄杆/不走天橋 地下道/
●●●撿過東西沒交警局/違規/違法/被開罰單~請問幾次?往後保證不再犯?/騎樓擺東西/花盆佔車位/賣東西沒開發票/
●●●闖紅燈/超速/雙黃線超車/亂迴轉/停車沒繳費/亂停車/過期沒驗車/轉向沒打方向灯/逃稅/不開發票~折價抵扣/
●●●濫用洗潔精/偷倒顯影液/電池沒回收/遛狗沒處理排泄物/垃圾沒徹底分類/廚餘當垃圾/
●●●打昆蟲..../噴殺蟲劑/殺生/
●●●未經允許擅入不明土地拍照/或擅入站在別人地上去取景/
●●●【上班看手札】/亂報出差費/打麻將~賭博/作弊/送禮/對上級阿諛奉承/對女人想入非非/
●●●罵過人/打過人或打架/對螢幕或三五好友罵李冰是笨蛋/
●●●~以上大都法有明文,也多少有危害、或可能危害他人或環境,是算小惡,與荷葉相比~何者惡?版上聖賢犯過哪幾項?如有!何立場公審他人?奉勸各位聖神諸公~先改正自身大小過吧!
 
●●●談到自然,身為都會區的人類,也最無權力談這兩個字,各位正享用著先人破壞自然而後的結果,也正大肆破壞著自然!
 
●●●問我~那吊荷葉  橋角度該如何?1.過去勸阻~吵架!2.幹在心裡~算了!3.報警~有法就繩之於法!4.自身做起~永不犯人類行為!
●●●結論:我反對自私(打花破壞),也討厭聖人論!我無權禁止這些議題,只是有感於幾位聖言, 而抒發平日所見。要談公德心,請由個人做起,不要此事無參與就是錯,自身有過就得過且過!風氣之敗壞,不是懷公德心者寡,乃假道學者眾!
鄭重聲明:李冰是山野村夫,也是一位正在破壞地球者,我絕非認同小惡,也非想杜絕此議題,發此篇只因某些版友嫉此事如仇(只是噴水 調角度),想反問~各位真有如此潔身自愛 聖潔無暇?
勿以惡小而為之....這些冠冕堂皇的八股話~聽多了!想反問:那...背地裡呢?表裡如一否?

今日是明日的昨天 ,青春是ㄚ嬤的從前。

推薦者: ㄚ樂, tungmay, lin99y, 奇摩小趙, peter.gong, steve35735, daniel5998, jk2038terry1019, Jason0308

雷文咖啡

部落格(1)
網路會員

95) 2008/06/05 12:43 
我說真的....長久以來....一直以為.......















那些在荷花池拿釣竿的...





真的以為都在釣馬子...........................  

幸せを届けたのは、神様の仕事でも


幸せを続けるのは、人間の仕事です


推薦者: hiroshie

老羊


顧問

96) 2008/06/05 12:49 
hahahaha,,,李兄! 真有你的   ^^
((((改好了  <_>
老羊修改於2008年06月05日12:57

雷文咖啡

部落格(1)
網路會員

97) 2008/06/05 12:53 
原發文者: 老羊 發文時間: 2008/06/05 12:49
hahahaha,,,李兄! 真有你的 ^^

 

老羊杯杯,泥滴度數又加深了.................................

 

 



幸せを届けたのは、神様の仕事でも


幸せを続けるのは、人間の仕事です


推薦者: 李冰, ease_mind2

Shine0623


網路會員

98) 2008/06/05 14:04 
原發文者: 李冰 發文時間: 2008/06/05 12:42
-請在此輸入回應- 看了兩串討論串~ 看不慣有人開版討論,而後幾位聖人..(恕刪)

-請在此輸入回應-

Dear 李冰兄:

(看不慣有人開版討論,而後幾位聖人搖旗吶喊, 假如此事可拍照在此公審,那何需法院?此有假正義之名,凸顯一己之嫌。
再者 天下事還有更多可在此檢討, 譬如,攝影人也就是各位,可有亂丟過~...........)
看完您的發言,心中真的有一些沉重.之前看過Discovery的節目,跟據史學家的研究,有人類以來只有兩個人一輩子都沒有做過對不起別人的事,這兩個偉大的人物是耶穌及佛陀.若是以您的說法,只有他們倆人可談道德.
(風氣之敗壞,不是懷公德心者寡,乃假道學者眾!)您這句話真的是大有問題,好像您的意思是上面反對拿釣竿的人是假道學者.我心目中的美麗的台灣,家中當然是靠自己.至於公領域就是靠大家.我們的公領域要變好就是要靠大家的言教及身教.若是遇到破壞公領域的人就會需要更多上面所說的假道學者.而我正好不小心也是假道學者.
這是我個人的看法,也沒有試圖改變李冰兄的看法.因為我知道這話題我們都各自有定見.

lin99y


網路會員

99) 2008/06/05 14:16 
原發文者: 雷文咖啡 發文時間: 2008/06/05 12:43
我說真的....長久以來....一直以為....... 那些在荷花池拿釣竿的... 真的以為都在釣馬子...........................  
妮怎麼降.......

iskay


網路會員

100) 2008/06/05 14:20 


原發文者: 李冰 發文時間: 2008/06/05 12:42

    -請在此輸入回應-     看了兩串討論串~       看不慣有人開版討論,而後幾位聖人..(恕刪)

前面三句值得讓人深思!
折葉、釣竿喬荷術或許是不當行為(至少個人覺得前者不當),
但將當事人照片PO出來公諸於世,是否符合比例原則,
又是另一個課題了......
因為我突然想到:如果我騎車不慎前輪超過越線受罰(這是違規的不當行為),
但如果我被網友拍下來PO在網路上公幹,我可能會覺得不符合比例原則.....
總之,很多PO出非公眾人物照片的行為,常會惹出爭議!
包含許多特寫陌生人的所謂街拍照片!

至於後面,個人覺得一些批判、意見表達,
不需在批評者本身完美無瑕的情況下方能進行!
只要批評者本身沒做一模一樣的事即可!
否則我看貪官污吏我們也別罵了!
治安敗壞我們也別念了!
車子被偷也別怪偷車賊了......
關鍵應就在比例原則!
總不能偷個車,我就把他砍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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