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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壇主選單 > 站務公告及建議區 > 推薦理由還需限20個字嗎?
作者  
討論話題
 

小豆仔

部落格(10)
論壇版主

2005/05/13 07:54
器材: 其他 其他
原本藝廊新規範:
凡推薦者,必需填寫 20 字以上之理由。

這是在"推薦者"清單還會秀出來時,
所對推薦者之義務要求.
以免流於人情回愧或引起互相PLP之質疑.
現在"推薦者"清單既然已經不會秀出來,
是否可考慮取消此限制,請大家討論看看.

理由
1.從回應者發言字數,還猜不出誰沒推薦我嗎?
2.為湊足20以上的字,有點為寫而寫,反而不能簡要明確.
 我想擁有推薦者的先進們,都各有發展出一套因應對策.
 20字限制恐早已流於形式了.

cuba0909


網路會員

41) 2005/05/17 01:15 
唯一看到推薦大師,也是綠鏡前前前輩您提出來的ㄝ
這個站搞到這樣,就只有神鬼眾生的問題歐,
還真是一針濺血咧

Green lens

部落格(1)
終身 VIP

42) 2005/05/17 01:23 
CUBA前輩您還是仔仔細細完完整整的查字典看過每個人的留言吧,您再自覺學問高深要亂下什麼結論隨你囉~
反正我明天就要去要求退費了.

cuba0909


網路會員

43) 2005/05/17 01:41 
綠鏡前輩
退費是你的事
跟我亂下結論是同樣道理
異言堂  你愛說什麼隨你囉

Green lens

部落格(1)
終身 VIP

44) 2005/05/17 07:17 
cuba前輩乖,承認自己是亂下結論就好了,異言堂有你真好.

小豆仔

部落格(10)
論壇版主

45) 2005/05/17 07:49 
閣下兩位切莫因小弟此篇而壞了心情,
主要還是做為觀念上陳述及表達.
該怎麼做還是留給站方及幹部們費思量吧!
謝謝你們的看法及建議.

cuba0909


網路會員

46) 2005/05/17 08:25 
綠鏡前輩乖,異言堂有你更好,死不認帳,製造笑話.

Green lens

部落格(1)
終身 VIP

47) 2005/05/17 08:53 
哇哈哈,是誰在製造笑話阿..cuba前輩繼續繼續..

JR_Huang


網路會員

48) 2005/05/17 09:49 
金架傷腦筋...
原本貼圖分享...是件粉愉快的事...
起碼在其他網站..沒有這個問題
手札生病了~~~~

cuba0909


網路會員

49) 2005/05/17 13:10 
有事沒事叫人閉嘴,
殊不知別人也在忍受綠鏡前輩你的無理,
前輩果然是前輩,繳了錢想退費,多少錢啊,值得你嚷嚷.

Green lens

部落格(1)
終身 VIP

50) 2005/05/17 13:43 
齁齁..cuba前輩您又搞錯了,我只有有怪事才會叫人閉嘴,沒事可是不會喔,瞧,即使像閣下這般沒頭沒腦抓個人來搞戰鬥遊戲我都當沒事,所以也從沒叫閣下閉嘴呀...呵

嗯對耶,我如果無理還要你忍受就的確不該,但您畢竟還在呀?所以也沒啥無理或忍不忍受的問題吧..唉..

還有請問什麼是嚷嚷呢?平鋪直敘的寫自己要退費就叫嚷嚷,那閣下這般死纏爛打算不算製造燥音阿..忍俊中~~~

photohunter


網路會員

51) 2005/05/17 14:32 
"尤有甚者還在瀏覽人數上灌水"
有這回事啊

cuba0909


網路會員

52) 2005/05/17 15:59 
果然是前輩的身價風範,
你認為是怪事,就給他一定是怪事,不准人說話,
"忍俊不住",前輩有學問,用詞不同凡響,
難怪受不了我這種小ㄎㄚ給你兔草,
小ㄎㄚ在此自嘆不如,接下來當然是,落荒而逃囉,是吧???  綠綠大前輩, 我閉嘴.

Green lens

部落格(1)
終身 VIP

53) 2005/05/17 16:26 
豆大,拍血,沒看到您早上已經留言,就此打住

另cuba先生,真的不要這個樣子,我拍照的年資尚淺,幾根手指就算得出來了,所以從頭到尾我並沒有過以"前輩"自居過,您看到現在還沒有人跳出來幫腔就知道了,所以針對我來並不會得到什麼好處,只會讓自己對本欄"推薦理由"的看法失焦而已....
有空回台一起拍個照吧!沒看到表情的網路文字本來就容易讓人誤會.

cuba0909


網路會員

54) 2005/05/17 16:57 
豆子  
你不想寫就不要寫嚕,等到想寫時再寫,從一個月寫一篇開始吧,又不是閒閒沒事猛推薦.

再說Mr.Green Lens 這些只是玩玩文字,你還當真喔,異言堂別當真理堂了唄.

Green lens

部落格(1)
終身 VIP

55) 2005/05/17 17:13 
豆大,對阿,而且這站對身份重複登錄又沒控管,理完本尊,還要理分身,都在乎不累死才怪.

cuba0909


網路會員

56) 2005/05/17 17:27 
豆子
你也都知道,手扎過去砍帳號所造成的結果,就是現在這樣,
像我們這種過路的,硬被人栽贓說用分身,要當一回事在意,恐怕答案不是你想聽的,
貼圖還要分身,別手軟,砍啊.

Green lens

部落格(1)
終身 VIP

57) 2005/05/17 17:37 
砍得好阿!!

cuba0909


網路會員

58) 2005/05/17 17:43 
哈哈哈哈哈哈哈...............
好????  哪啊
 

快樂石頭

部落格(2)
論壇版主

59) 2005/05/17 18:01 
忽然覺得異言堂越來越像立法院
有事沒事還要找點事來抬抬槓
這很容易擦槍走火的喝口茶歇歇氣
即將無官一身輕的石頭留

cuba0909


網路會員

60) 2005/05/17 18:19 
石頭
看到你無官一身清,就別玩立法院嘛,
既然上得台來留字,說說以前的事,你會不會認為是擦槍走火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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