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身 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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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跟拿水貨去國祥清CCD或維修一樣,先收一萬....
店家擺明告訴你,不歡迎自排大頭照。你有不洗的權力,他也沒有非接這生意不可的義務。 那些到店裡拍照拿了光碟來加洗的客人該怎麼算?那個損失大?
不過部分店家未能善盡說明義務,生米煮成熟飯再跟客人吵,有待改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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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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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202.39.22.28/big5/photo/htm/GOV_info1.htm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 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九十二年一月二十七日 主旨:關於國內照相業者被檢舉以調整、編輯、排版為名,針對消費者自行排版數位證件照另行收取高額費用涉及違反公平交易法乙案,經本會九十二年一月二十三日第五八五次委員會議如說明二,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財團法人中華民國消費者文教基金會消費者報導雜誌社九十一年六月五日(九十一)編字第0一八號函辦理。 二、本案關於中華民國消費者文教基金會消費者報導雜誌代民眾反映相關照相業者或公會是否涉及聯合訂定數位證件(照俗稱之大頭照)之交易條件及收費標準等限制事業活動之行為,經本會調查,依現有事證雖尚難認有違反公平交易法規定情事;惟因科技之進步與發展,結合光學與數位科技之數位攝影及數位輸出,已漸次成為民眾照相攝影之消費型態,為維護此一特定市場之公平競爭,請周知所屬會員,針對輸出消費者自行排版數位證件照時,倘未提供調整、編輯等額外服務,不宜另以其他名義收取額外費用,且應將相關交易條件及收費標準等重要交易資訊內容,事先對消費者充分揭露,以維護交易秩序,確保公共利益。 |
網路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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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反公平交易法 去申訴
告倒他 |
網路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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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別降嚴肅啦~~
把他變做一個柔性話題好嗎?? 相信過了換證潮之後.這話題會逐漸消失~
我是一個消費者~ 我經由手札管道知道我可以有幾種不同價錢的消費選擇.. 但是基於習慣仍舊會至貴店家張望探詢... 所以希望門市沖印業者能夠於您的營業門口張貼是否接受原價沖印自排證件照..
我想這種基於情感上非理性的不愉快是可以避免的~ 雖然說..目前自排證件照可能不到貴店家沖印(因為被攝人數眾多).. 必須為累積的價錢做一最為划算的考量選擇...
但是基於由您的誠實告知與尊重..日後一般的沖印照片.. 小弟仍然是很樂意送到貴家給您繼續服務.....
大家說這樣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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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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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倒他!!!
對一個日落西山的產業,說這樣的重話,初看之下有點殘酷,再經思考,突然覺得沒什麼不好。告倒他們或隨便什麼辦法讓他們倒吧,讓他們早日從那個連糊口意義都不再有的行業解脫出來。
告倒他?有這種想法的趕快去告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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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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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憐的沖印行業~ |
顧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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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憐的沖印行業~ |
網路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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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憐的沖印行業~ |
網路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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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真的有悲天憫人之心.------不是這樣的說法.
想必見不得人好.才有落石下井之態. 該可憐的對象太多了.
別忘了 ! 棺材是裝死人.而非老人 !
我嘛是無歹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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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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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片的計價是洗一張多少錢來計算 這是ㄧ直以來雙方的共識 今天為何以照片內容來收費 擺明欺負人 如果所有的4x6包含一般相片都以人頭計價 我也接受 如果洗大頭4x6有額外的支出 我也接受漲價 只是不喜歡被當凱子敲 付了錢後 被人在背後笑 剛剛有個凱子 我多A了他一筆
下次也許要跟我說 這張你穿藍色衣服 一張加50 那張有照到一部汽車要加60 還有這張要加70 因為我爽 |
網路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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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發揮團結就是力量: 把願意與不願收件喜自排大頭的店列出來,這樣大家也不用自討無趣,也不會造成店家困擾,一舉兩得,皆大歡喜!
不願收件店家: 1. 2. 3. 4. 5.
願意收件店家: 1. 2. 3. 4. 5. |
網路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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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 jming35 兄: 看看以下業者回的,我們還能說什麼,有錢開店就是老大呀!
lin99y 網路會員 218.168.94.XXX 台中 發表過17篇文章 回應過285篇文章 21) 發表於 - 2005/11/30 下午 02:03:55 -------------------------------------------------------------------------------- 4.老子就是愛這麼收,不爽去別家洗,你管我怎麼定價... ------- 這才是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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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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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平會的函已經明說了!
請周知所屬會員,針對輸出消費者自行排版數位證件照時,倘未提供調整、編輯等額外服務,不宜另以其他名義收取額外費用,且應將相關交易條件及收費標準等重要交易資訊內容,事先對消費者充分揭露,以維護交易秩序,確保公共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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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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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將相關交易條件及收費標準等重要交易資訊內容,事先對消費者充分揭露,以維護交易秩序,確保公共利益。 ------------ 這才是重點!! |
網路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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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家一台機器幾百萬的在買
這種蠅頭小利給人家賺吧... |
網路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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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將相關交易條件及收費標準等重要交易資訊內容,事先對消費者充分揭露,以維護交易秩序,確保公共利益。 ------------ 這才是重點!! --------------------------------
"不宜另以其他名義收取額外費用" 這個不是重點?
(1)不宜另以其他名義收取額外費用,"且"(2)應將相關交易條件及收費標準等重要交易資訊內容,事先對消費者充分揭露
好像對中文來說, 這種句法, 重點是(1)而不是(2)吧 |
網路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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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直認為訂個一般沖洗照片的最低標準,讓沖洗業者有基本利潤,如4X6最低是4元或4.5元或是5元?低於這個大家同意的標準,公會就要抵制惡性競爭。 另外公會也要用力量向進口代理商談判,談機器/原料成本的問題,降低業者的成本。 自行排版加價的不公平行為,也應該停止了!應為業者如果昧著良心做,事後再要求客戶每張5元是因成本問題,而別人每張3元,你是得不到同情的! |
網路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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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場機制?那便利店接受的不也是一個市場嗎?
如果一味要求加價,我看便利店的沖洗大頭照生意會愈來愈好吧~
樓上前輩第四點小弟頗無法認同,如果如此,市面上何來黑店之說?那樣並不是理直氣壯有尊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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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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哇~~sorry,小小乖兄,我不是回你這篇~~
是回前面頁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