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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壇主選單 > ※攝影異言堂 > 這個世界是否已經反了...........
作者  
討論話題
 

Yushan


網路會員

2006/02/17 08:54
器材: 其他 其他
攝影作者的保障在哪裡?




2006.02.17  中國時報
生態「鳥照片」 合理使用不違法
許素惠/虎尾報導



   雲林科技大學江姓副教授從網路下載生態攝影師林英典的「烏頭翁」照片,供做教學使用,被林英典告侵犯著作權後,江副教授付了八萬元,才撤訴和解。但雲林地檢署強調只要合理使用,並不觸法。

   不起訴處分書指出,被告從網路上下載林英典所攝的「烏頭翁」鳥照片一張,張貼在其所設立的「雲科大電機資通網」,林英典認為已經侵害他的著作權。


   不過,據了解,因為被告付了八萬元和林英典達成和解,林英典撤銷告訴,才使江副教授被雲林地檢署諭知不起訴。

   去年雲林縣政府委託林內鄉某國小三位老師,編撰鄉土教材,也使用林英典十四張野鳥照片,結果也被林英典盯上,要求付費,否則就要告上法庭,縣教育局目前還在和林英典協商中。

   據悉,目前已有八十多人,或者機構單位被林英典控告,先前林英典也曾對外宣稱,他之所以對未預先告知者興訟,主要是要給不尊重著作權者一點教訓,這也是教育。但他一而再、再而三,以訴訟求償的態度,已遭保育人士抵制,認為他只顧「利益獨享」,沒有「文明共享」。

   不但保育團體不以為然,就連檢方也認為林英典之舉無異是設餌「賺取智慧財產錢」。雲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蔣得龍表示,著作權法中規定,合理使用,不構成著作財產權的侵害,尤其是非營利使用,被林英典告的人,大多數是教師,目的是教育使用,不觸法。

2006.02.17  中國時報
保育界發起抵制林出版品
洪璧珍/彰化報導



   彰化保育界人士發起抵制生態攝影者林英典行動,獲得不錯的具體成果,不僅本地支持者響應,嘉義洪雅書局與台北鳥會都回應,表示不再販賣林英典的出版品。

   彰化縣社頭國小教師蕭平治推廣鄉土教育,去年從鳳凰谷鳥園出版的鳥類圖書中,轉載了一部分資料與圖片使用在教學網站上,被其中一名作者林英典認為違反著作權法,一狀告到地檢署。檢察官偵結後認為蕭老師沒有營利意圖,予以不起訴處分,林英典不服提起上訴。

kurt123


終身 VIP

61) 2006/02/18 10:53 
2006.02.17  中國時報
生態「鳥照片」 合理使用不違法
許素惠/虎尾報導
.............
如果以標題來講的話會不會影響攝影者P圖在網上的意願阿,如是這樣子的話,以後不只要在網路上欣賞"鳥"片,就算是好的攝影風景作品都有問題

wskao


網路會員

62) 2006/02/18 11:17 
某個土匪國家
將偶寫的圖文並貌的教學整碗工拿去
還將圖上偶的簽名裁掉標上自己的名子
偶寫信給站方站方不理
註冊成會員去留言還遭其刪除留言、帳號並封鎖IP
那邊不受臺灣法律的管轄
碰到這種你才會吐血

大頭螞蟻


終身 VIP

63) 2006/02/18 11:30 
21世紀是土匪人的世紀???????

powerslide


網路會員

64) 2006/02/18 11:43 
第四款 著作財產權之限制

第四十四條  中央或地方機關,因立法或行政目的所需,認有必要將他人著作
       列為內部參考資料時,在合理範圍內,得重製他人之著作。但依
       該著作之種類、用途及其重製物之數量、方法,有害於著作財產
       權人之利益者,不在此限。

第四十六條  依法設立之各級學校及其擔任教學之人,為學校授課需要,在合
       理範圍內,得重製他人已公開發表之著作。

       第四十四條但書規定,於前項情形準用之。

第四十七條  為編製依法令應經教育行政機關審定之教科用書,或教育行政機
       關編製教科用書者,在合理範圍內,得重製、改作或編輯他人已
       公開發表之著作。

       前項規定,於編製附隨於該教科用書且專供教學之人教學用之輔
       助用品,準用之。但以由該教科用書編製者編製為限。

       依法設立之各級學校或教育機構,為教育目的之必要,在合理範
       圍內,得公開播送他人已公開發表之著作。

       前三項情形,利用人應將利用情形通知著作財產權人並支付使用
       報酬。使用報酬率,由主管機關定之。

第四十八條  供公眾使用之圖書館、博物館、歷史館、科學館、藝術館或其他
       文教機關,於下列情形之一,得就其收藏之著作重製之:

       一、應閱覽人供個人研究之要求,重製已公開發表著作之一部分
         或期刊或已公開發表之研討會論文集及單篇著作,每人以一
         份為限。

       二、基於保存資料之必要者。

       三、就絕版或難以購得之著作,應同性質機構之要求者。

第四十八條之一  中央或地方機關、依法設立之教育機構或供公眾使用之圖書
         館,得重製下列已公開發表之著作所附之摘要:

         一、依學位授予法撰寫之碩士、博士論文,著作人已取得學
           位者。

         二、刊載於期刊中之學術論文。

         三、已公開發表之研討會論文集或研究報告。

第四十九條  以廣播、攝影、錄影、新聞紙或其他方法為時事報導者,在報導
       之必要範圍內,得利用其報導過程中所接觸之著作。

第 五十 條  以中央或地方機關或公法人名義公開發表之著作,在合理範圍
       內,得重製或公開播送。

第五十一條  供個人或家庭為非營利之目的,在合理範圍內,得利用圖書館及
       非供公眾使用之機器重製已公開發表之著作。

第五十二條  為報導、評論、教學、研究或其他正當目的之必要,在合理範圍
       內,得引用已公開發表之著作。

第五十三條  已公開發表之著作,得為盲人以點字重製之。

       以增進盲人福利為目的,經主管機關許可之機關或團體,得以錄
       音、電腦或其他方式利用已公開發表之著作,專供盲人使用。
========================================================

不知林先生在ㄉ一ㄠ 個什麼勁啊

連教學用的也想撈一筆

無怪乎保育人士會反彈抵制




powerslide


網路會員

65) 2006/02/18 11:52 
就法論法,只是「檢察官說」,別當成「法官說」,也不要把一審打贏就好像世界站在你這邊。漫長的訴訟還有二審、更審、再審、和解。
=============================================
第 260 條  不起訴處分已確定或緩起訴處分期滿未經撤銷者,非有左列情形之一,
得對於同一案件再行起訴:
一  發現新事實或新證據者。
二  有第四百二十條第一項第一款、第二款、第四款或第五款所定得為再
   審原因之情形者。

:)

seize


網路會員

66) 2006/02/18 12:11 
想知道在座正方您們的作業系統也真都是用正版的嗎!?

wslyh


網路會員

67) 2006/02/18 13:18 
當商業買賣機制成為衡量價值的唯一標準,這世界注定在各個層面都要反~^^

辛苦拍照片,拍出難得佳作,該算多少錢?
老師為了讓學生有更深的印象,願意花心思找好一點的照片,該算多少錢?

過往大家都用了很多論述去表達了上面的價值。但可惜的是,在這過度商業化的今天,大家只能被迫從於錙銖必較來論短長,理多情薄,更形成互不信任的社群或個體,也讓許多美好的事物在人與人的疏離間流失……

不知所云,回家自我反省去~^^

風雲子2


終身 VIP

68) 2006/02/18 14:31 
老納路過...呼口號…阿彌陀佛
奉行領袖遺志!
服從政府領導!
消滅萬惡共斐!
解救大陸同胞!

luke63


網路會員

69) 2006/02/18 14:43 
大莊a
記得以前看過一篇旅遊文章(西班牙),那位作者就只是拍建築物,結果對方要跟他收費.所以那怕那一天你要拍動物的時候,可能會冒出一個人跟你收費了.

luke63


網路會員

70) 2006/02/18 14:59 
seize兄:
這世上有種軟體叫Linux,它是免費共享的,它的精神可以好好研究....不是什麼都一定要法律如何才叫文明,智慧的進步是靠所有人的累積.不然那天你用E=MC平方的公式時,愛因斯坦是否也要跳起來跟你說:喂...別用我的理論製造核子彈.

JOE式攝影


網路會員

71) 2006/02/18 15:15 
所謂的法律,正義的認知
也只不過是大多人皆同意的一件事罷了

就像人類自稱萬物之靈
搞不好再別的動物眼裡看起來,人類只是地球的細菌罷了...

luke63


網路會員

72) 2006/02/18 15:27 
只是覺得智慧的傳承若都以商業的態度來看,那是否我們的老祖先發明火藥時,他們也要跟諾貝爾要專利??
尊重是起碼的認知,但別用"金錢"去衡量,我們現在所學的攝影知識不也是如此,請問發明者有跟我們要專利費嗎??

推薦者: nomo1968

seize


網路會員

73) 2006/02/18 17:46 
想知道在座正方您們的作業系統也真都是用正版的嗎!?
------------------------------------------
沒關係. 吃素不一定要吃全素. 意思有到就好!
------------------------------------------
從luke63兄身上學到了拖延戰術! extension.....

luke63


網路會員

74) 2006/02/18 20:30 
呵呵..我可沒有什麼東西可以讓你學,因為我是從你的話中推論來的.
我相信人都會犯錯,只是有些犯錯的人卻常常指責別人犯錯,自己卻不檢討!!

luke63


網路會員

75) 2006/02/18 20:39 
開放軟體觀念與初衷,雖然跟本主題無關,但看看國外對於創作的開發是抱持什麼樣的態度!!
轉載於聯合新聞網:
http://mag.udn.com/mag/dc/storypage.jsp?f_MAIN_ID=1&f_SUB_ID=425&f_ART_ID=27220

seize


網路會員

76) 2006/02/18 21:13 
~美女與拖延戰術~
有個故事大致如下:
有個七旬的老翁娶了個二十幾歲的妙齡美女.
蜜月旅行過了第三天. 隔天早上.
美女在飯店用餐. 服務生覺得很奇怪. 就問:
[妳不是那老頭的新婚妻子. 為什麼這幾天都看妳這麼無精打采?]
妙齡美女只好很不好意思地回答:
[沒有啦...結婚前先生說他有十年的儲蓄. 都怪我. 都怪我一直以為是錢!]

大莊

部落格(25)
藝廊顧問

77) 2006/02/19 00:07 
人有失手.馬有失蹄~~
異位而處.感同身受~~

影像是無價的~~
心胸是寬廣的~~
動念一線之間~~
對錯自有輪迴~~

放下即是承起~~
全家就是你家~~
.~_~|||...

seize


網路會員

78) 2006/02/19 00:28 
大莊大的詼諧之中帶有哲理與哀愁~~~

大莊

部落格(25)
藝廊顧問

79) 2006/02/19 00:36 
seize 大A~~

借問一下"哀愁"從哪裡看出來的呀??
粉好奇中~~

seize


網路會員

80) 2006/02/19 00:37 
一時難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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