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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壇主選單 > ※攝影異言堂 > 遇到買相機不給錢的人怎麼辦?
作者  
討論話題
 

lanechen


新進會員

2003/11/24 21:57
器材: 其他 其他
如果你遇熟人跟你買相機,一直不給錢的人怎麼辦?
前前後後總共拖了快半年,用盡各種藉口,現在是乾脆不接我的電話了。
今天請手札的另一位幹部幫我對他發了最後通告,再不給錢或還相機,我乾脆錢也不要,在這裡把他的大名給公佈了。

大家給點建議吧。

(請版主或是管理部不要刪這篇文章,我被刪文章刪怕了,謝謝^^)

newman


新進會員

21) 2003/11/26 04:22 
小弟結婚. 一個長年旅居大陸的同學只包了個600NT紅包
=================================================
說不定是祕書幫他包的吧!
or
"長年旅居大陸" 已忘了台灣行情哩!

piaoxue323


新進會員

22) 2003/11/26 20:18 
這邊引的條文有錯
小妹在這邊解釋一下
這裡牽涉到的不是侵占,也不是詐欺罪
侵占罪的構成要件之一是將他人之物"易持有為所有"
lanechen兄的友人根據買賣契約而取得相機的所有權
所以沒有上述構成要件的該當
因為已經是所有了
而動產經物權的讓與合意與交付後取得所有權


另外是詐欺罪
詐欺罪是要
1.施行詐術
2.使人限於錯誤
3.而為財產上的交付
4.因財產交付而受有損失

所以,lanechen兄和友人之間的法律行為(買賣)
是在雙方意志清楚下所達成的
所以沒有所謂的詐欺罪

這邊發生的
是民法上債務不履行的情況
沒有刑法的問題

還有,lanechen兄記得喔
你對朋友的價金請求權
要在兩年內為之
不然對方是可以不還的




Bill

部落格(36)
藝廊版主

23) 2003/11/26 20:48 
ㄞ...又是"熟人"惹ㄉ禍

還錢後就算ㄌㄅ...

twmuh


新進會員

24) 2003/11/26 22:18 
piaoxue323小姐,
您一定是律師,因為您寫的我看的快睡著了.....哈哈.
開個小玩笑,別介意喔.

nonick


新進會員

25) 2003/11/27 11:49 
動物會不會有『不好意思』的行為,這得問動物學家才知道,不過看來是沒有,因為
動物的動作都出自本能,無論是覓食或是求偶,想做什麼就做什麼。

   人和動物的不同,就是人會『不好意思』(當然還有其他很多不同點),之所以會如
此,除了本身性格因素之外,禮教的束縛及文化的薰陶也是重要的原因,所以有些人動不
動就『啊,不好意思嘛!』這種『不好意思』的特質有時很『可愛』,有益人際關係,但
相對的,有時也會讓人失去很多該有的權益及機會,因此,『不好意思』的性格特質有必
要加以調整。

   事實上,『不好意思,自己想的』!也就是說,這是一種個人的反應,像有些事根本
與道德、羞恥無關,別人也不認為做了這種事應『不好意思』,但有些人就是不敢做,例
如追求女朋友,有人就會『不好意思』,這種『不好意思』就是『自己想的』,而不是別
人想的。

   在人性叢林裡,人人暴露慾望,個個展現實力,慢一步就沒有了機會,因此面臨生存
競爭,你應該認清『不好意思,自己想的』的真相,大膽地表現你的想法,並採取必要的
動作,否則你『不好意思』,別人反而笑你笨哩!尤其以下三件事,你絕對不能『不好意
思』。

   ──關於權益的事;你千萬不可『不好意思』,你應該大方大膽地爭取、保護,你如
果因為『不好意思』而喪失權益,是不會有人感激你的。

   ──想拒絕的事;很多人就因為同事、朋友、親戚的關係而『不好意思』拒絕,於是
借錢給別人、為人做保、甚至蹈險為其『兩肋插刀』。結果一句『不好意思』,幫了別人
,害了自己!

   ──該要求的事;很多人就因為『不好意思』,而有很多話『不好意思』說,結果事
情做不好,對方得不到好處,你也苦了自己。尤其是當主管的,在工作上,絕對不可以『
不好意思』要求,否則將失去權威,被部屬欺瞞。

   這幾件事如果能做到不會『不好意思』,在人性叢林裡就不會有生存的問題了。

   不過,『不好意思』的性格要去除不是很容易,只能慢慢學習,逐步改善,只要你願
意,也能了解人性叢林裡生存競爭的殘酷,經過一段時間後,自然就不會動不動就『不好
意思』了。

   但是,如果完全沒有『不好意思』的觀念,那麼這個人心中已沒有『廉恥』二字,偷
騙搶的事都做得出來,會大成功,但也會大失敗!人性叢林裡固然你爭我搶,但還是有一
些規範的。

nonick


新進會員

26) 2003/11/27 11:51 
動物會不會有『不好意思』的行為,這得問動物學家才知道,不過看來是沒有,因為動物的動作都出自本能,無論是覓食或是求偶,想做什麼就做什麼。

   人和動物的不同,就是人會『不好意思』(當然還有其他很多不同點),之所以會如此,除了本身性格因素之外,禮教的束縛及文化的薰陶也是重要的原因,所以有些人動不動就『啊,不好意思嘛!』這種『不好意思』的特質有時很『可愛』,有益人際關係,但相對的,有時也會讓人失去很多該有的權益及機會,因此,『不好意思』的性格特質有必要加以調整。

   事實上,『不好意思,自己想的』!也就是說,這是一種個人的反應,像有些事根本與道德、羞恥無關,別人也不認為做了這種事應『不好意思』,但有些人就是不敢做,例如追求女朋友,有人就會『不好意思』,這種『不好意思』就是『自己想的』,而不是別人想的。

   在人性叢林裡,人人暴露慾望,個個展現實力,慢一步就沒有了機會,因此面臨生存競爭,你應該認清『不好意思,自己想的』的真相,大膽地表現你的想法,並採取必要的動作,否則你『不好意思』,別人反而笑你笨哩!尤其以下三件事,你絕對不能『不好意思』。

   ──關於權益的事;你千萬不可『不好意思』,你應該大方大膽地爭取、保護,你如果因為『不好意思』而喪失權益,是不會有人感激你的。

   ──想拒絕的事;很多人就因為同事、朋友、親戚的關係而『不好意思』拒絕,於是借錢給別人、為人做保、甚至蹈險為其『兩肋插刀』。結果一句『不好意思』,幫了別人,害了自己!

   ──該要求的事;很多人就因為『不好意思』,而有很多話『不好意思』說,結果事情做不好,對方得不到好處,你也苦了自己。尤其是當主管的,在工作上,絕對不可以『不好意思』要求,否則將失去權威,被部屬欺瞞。

   這幾件事如果能做到不會『不好意思』,在人性叢林裡就不會有生存的問題了。

   不過,『不好意思』的性格要去除不是很容易,只能慢慢學習,逐步改善,只要你願意,也能了解人性叢林裡生存競爭的殘酷,經過一段時間後,自然就不會動不動就『不好意思』了。

   但是,如果完全沒有『不好意思』的觀念,那麼這個人心中已沒有『廉恥』二字,偷騙搶的事都做得出來,會大成功,但也會大失敗!人性叢林裡固然你爭我搶,但還是有一些規範的。

jming


新進會員

27) 2003/11/27 14:16 
.......
30幾年來 突然發現自己的國文程度跟理解能力變差了....

【亞洲鴕鳥】


新進會員

28) 2003/11/27 14:59 
piaoxue323,
受教了, 再去問其他的朋友, 才發現之前問的是事務所的業務員...

不過他說的"以刑逼債"可行嗎?

【亞洲鴕鳥】


新進會員

29) 2003/11/27 18:05 
piaoxue323,
有一個很好玩的問題...
第 339 條 (普通詐欺罪)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
,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
以前項方法得財產上不法之利益或使第三人得之者,亦同。
前二項之未遂犯罰之。

你說的詐欺罪成立要件
>1.施行詐術
謊稱買相機
>2.使人限於錯誤
???
>3.而為財產上的交付
交付相機(相機為動產)
>4.因財產交付而受有損失
賣方損失相機的價金

>所以,lanechen兄和友人之間的法律行為(買賣)
>是在雙方意志清楚下所達成的
>所以沒有所謂的詐欺罪
詐欺罪好像都是意志清楚下達成的吧!

【亞洲鴕鳥】


新進會員

30) 2003/11/27 18:13 
lanechen,
如果沒有情緒性發言、人身攻擊或謾罵的情事, 版主和服務部應該不會刪掉你的文章, 因為你的文章是跟"相機"交易相關的議題~~^^

twmuh


新進會員

31) 2003/11/27 22:42 
喔~~~~~睡的好飽啊!
ㄟ...lanechen大大,後續呢?

大莊

部落格(25)
藝廊顧問

32) 2003/11/27 23:28 
nonick 大A...

看ㄌ您ㄉ『不好意思』回覆..
哎唷~~~
害人家也『不好意思』起來ㄌ..
幹啥呀???繞口令呀???

還有~~~
您真了解動物...
我覺得.~_~...

piaoxue323


新進會員

33) 2003/11/27 23:33 
twmuh 大哥:
小妹只是個法律系學生
還不是律師
不過我很喜歡我所研究的這門學問就是了
在攝影上還需要各位大哥大姐的指引呢^^

【亞洲鴕鳥】先生:
lanechen並沒有「謊稱」要買相機
他的確是要以相機當作他們之間交易的對象
所謂的施行詐術的意思是指:

其對被害人有告知義務,但卻傳遞不實的資訊給對方。

例如我今天去銀樓買手飾,店主把真金和鍍金的飾品擺在一起
我指著那個鍍金的手飾表示要買,但店主卻不告訴我那是鍍金的,
而且以真金的價錢賣之

另外您說的
>所以,lanechen兄和友人之間的法律行為(買賣)
>是在雙方意志清楚下所達成的
>所以沒有所謂的詐欺罪
→詐欺罪好像都是「意志清楚」下達成的吧!
沒錯是這樣子

另外尚有成未滿二十歲之人之知慮淺薄或乘人「精神耗弱」(例如喝的大醉不醒意識渾沌)時,
使之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對方的話
是用「準詐欺罪」

但是注意,若是被害人是無意思能力的幼童

→無意思能力是指沒有判斷能力

或者是心神喪失之人,加害人取走財物,和犯竊盜罪
取走其物,在刑法上的評價是一樣的
所以要用竊盜罪處斷

竊盜其實並不需要偷偷摸摸進行下
才能成立
這是和一般人觀念不一樣的地方



所謂的以刑逼債
是指對方今天犯的是告訴乃論的罪
他有刑事責任
而我同時又提出對方有民事責任
民庭刑庭兩邊一起開戰
我希望趁機敲對方一筆
希望他趕快付給我一筆金額
如果他願意付
那我就撤回刑事上的告訴
但是詐欺是公訴罪
不是我想撤就可以撤的
因為公訴罪原告是檢察官


piaoxue323


新進會員

34) 2003/11/27 23:34 
各位大哥
小妹我真的解釋的很文言嗎??
我盡量改
如果看不懂
我再用更白的說


大家教學相長嘛

大莊

部落格(25)
藝廊顧問

35) 2003/11/27 23:44 
piaoxue323 大A...

法律真難懂...
好深奧ㄛ...

twmuh


新進會員

36) 2003/11/27 23:59 
piaoxue323,
我相信不是你寫的不好.而是法律的東西本來就是這樣.要說的很精準,所以就很繁瑣.
其實我都看懂了才睡著的啦! >_<

【亞洲鴕鳥】


新進會員

37) 2003/11/28 01:47 
果然需要經過專業訓練才能看懂法條寫的是什麼意思~~~  >_<

奇怪~那個"法務專員", 什麼東西都可以用詐欺告...  @_@

【亞洲鴕鳥】


新進會員

38) 2003/11/28 01:50 
那不是常有欠債簽本票開支票不兌現不還錢的, 然後到法院告詐欺的嗎?  還是那個也是錯的?

【亞洲鴕鳥】


新進會員

39) 2003/11/28 01:50 
這個好像有一點點離題ㄝ, 但是又好想問~~~ @_@

大莊

部落格(25)
藝廊顧問

40) 2003/11/28 02:05 
【亞洲鴕鳥】大a...

我剛收到你ㄉ檔案...
好機車喔...
15.7mb.~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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