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落格(3227) 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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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物失竊.應立即向當地警局報案.才能儘快找回失物.
並且請警方調閱該餐廳的 監視錄影畫面.以提供有用的破案情資.
我們攝影同好.也需要提高警覺.來路不明的物品.請勿購買.以免吃官司.
學有專長.各有領域. 學以致用.生活樂趣. 老是愛攝影.何處不照相.放假到處跑.屁股沒坐下. 推薦者: uffo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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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發文者: 老何471130 發文時間: 2011/12/28 19:33
財物失竊.應立即向當地警局報案.才能儘快找回失物. 並且請警方調閱該餐廳的 監視錄影畫面.以提供..(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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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監視錄影到初都有
調閱之讓警方去查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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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落格(8) 論壇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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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發文者: 魯獅 發文時間: 2011/12/29 09:27
貼這兒啦! 照相器材招領或遺失,遭竊刊登區. http://forum.photosharp.com.tw/Forum/ArticleList.aspx?Top..(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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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此有效感謝魯獅
因我的相機失而寄會回,netman被竊一公布竊者自動寄到手札還他。
推薦者: 老何4711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