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台灣新聞攝影大賽 ~
▇ 參賽資格:
1.本賽事開放社會各界人士參與,不限參賽者身份。
2.作品符合新聞攝影屬性、不論是否曾在媒體刊登均可參賽。
3.參賽者須確保對參賽作品享有著作權,作品涉及肖像權事宜由參賽者自行負責。
4.單張照片須為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期間拍攝之作品、系列照片須於上述期間完成或首次發表。
▇ 項目類別:
一、單張照片:(每人每類不得超過10張)
1.突發新聞類(Spot mews):不可預知之新聞事件或可預期事件中之不可預知狀況。
2.一般新聞類(General news):可預知之新聞事件或狀況。
3.體育新聞類(Sport News):運動競技和動態休閒相關之新聞事件。
4.新聞人物類(People in the news):新聞事件中特定人物的刻畫、描寫。
5.肖像類(Potrait):人物肖像。
6.自然環境與科技(Nature and Technology):生態、環保、天文、科技相關議題之新聞事件。
7.圖文特寫類(Feature):觀點不以敘事為主,著重人情趣味和畫面美感之軟性新聞角度或題材。
8.藝術與娛樂新聞類(Art and Entertainment):藝術、娛樂、時尚相關議題之新聞圖片。
二、系列照片:(每人不得超過3主題,每主題不得超過10張)
以多張照片報導單一主題之照片群組;屬專題性質之攝影報導或圖片故事。
三、年度最佳新聞攝影記者(BOP):必須繳交15~30張的照片,請參賽者以年度攝影作品集的角度來挑選與編輯。
▇ 作品規定:
1.一律以數位檔案送件,不收紙本照片,彩色黑白不拘。
2.參賽者自行裁切照片,但照片檔案長邊至少須為2000像素。
3.每張照片單獨保存為JPEG格式,圖像品質設定為high/8、圖像dpi設定為72dpi。
4.除一般增減光、反差調整外,以電腦或人工竄改、合成、作假、多次曝光之作品一律不接受。前述情況經查屬實一律取消參賽或得獎資格。
5.除肖像類及藝術與娛樂新聞類之外,攝影者介入新聞事件,安排、導演之作品一律不接受,經查屬實一律取消參賽或得獎資格。
6.經推派為代表拍攝之照片不列入前三名,得經評審決議後列入優選。
7.評審團有權向參賽者調閱原始檔案。
更多比賽資訊請至活動官網 台灣新聞攝影研究會 http://www.tppa.com.tw/
歷屆得獎作品:http://www.flickr.com/photos/tppa/
※評審方式為公開評審,另附上第四屆評審團(去年)名單:陳儒修、劉振祥、潘小俠、陳育青、黃子明、林錫銘、蔡崇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