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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壇主選單 > ※攝影異言堂 > 攝影者拍攝包車活動被索財實例
作者  
討論話題
 

kbay10

部落格(1)
網路會員

2009/07/01 13:13
器材: 其他 其他
2008年9月24日.馮姓男子於台南縣烏樹林糖廠包租單節小火車與參加者搭車出遊‧馮姓男子似乎不願見到有人只路旁拍照無參與活動付費。並以賠錢辦理活動為理由.於半路上於開放公共空間對著路旁2名騎乘機車拍攝車輛攝影者伸手要錢做出當眾強行索取金錢行為!根據專業律師的解釋此種行為已經構成強制索財行為!屬於公訴罪‧追訴期時間為5年!如果各位遇到如此情況後續將會如何處理以保護攝影者的權益?

HOBA


網路會員

1) 2009/07/01 14:42 
這是要討論保護哪個攝影者的權益?
機車上的還是火車上的..
用哪種機身都可以,什麼片幅都沒差,即視即所得,看不見憑想像,拍的起來就拍,拍不到的放棄.

kbay10

部落格(1)
網路會員

2) 2009/07/01 15:17 
機車上的............

jenhoxen


網路會員

3) 2009/07/02 02:43 

應該有前因後果吧? 比方該地段是否因為包車的活動才開放(需要場地租金) , 或火車因為辦活動才開出來能被拍?騎機車的是否類似有人在辦MD外拍活動時, 一旁[側拍]的那些人?

至於「遇到會怎麼處理」? 看情況吧, 是一定要拍嗎? 不給錢能脫身嗎?....

jenhoxen修改於2009年07月02日02:51

推薦者: lin99y, wjt001

快樂石頭

部落格(2)
論壇版主

4) 2009/07/02 07:13 
說說石頭辦外拍經驗

在某個偏僻地方辦人體外拍

很不幸居然有路人甲乙丙同時存在,更不幸的他們都有相機

石頭溝通處置方式,既然是公共場所石頭無權請他們離開

請他們只能用眼睛看,如果要用相機很抱歉就必需繳錢

結果皆大歡喜,他們守諾沒拍但也差不多看完全過程.
推薦者: hc4391, Live小丸子, sv125r

kbay10

部落格(1)
網路會員

5) 2009/07/03 14:12 
根據請教3位律師的說法:排除密閉式空間或私人空間的活動.除非甲乙雙方有達成共識與協議附費.在開放公共空間甲方不能對乙方口頭或以動作強制收取費用.屬於強制索財行為!屬於公訴罪‧於開放公共空間以口語或以動作碰觸人肢體企圖限制它人自由行為.則屬恐嚇罪!至於台南縣烏樹林糖廠除了搭火車.蘭花館.生態館之類要購票憑票根才能入內以外都是自由開放空間.彈性較大。況且小火車2/3行走路線已經越過172縣道行走於田野間了!以上.......

推薦者: lin99y

er8986


網路會員

6) 2009/07/03 14:51 
義正言詞的背後
只因不尊重別人繳費外拍
貪圖小便宜
羞憤後的發洩

er8986


網路會員

7) 2009/07/03 15:06 
你說別人強行索財
他們只是要讓強行去拍別人繳費活動的人知難而退
你不給就被打你在說吧
趕快請你的好專業的律師去告他們吧
不要到頭來自己吃上污告罪還要再被羞辱一頓
若你打贏官司請趕快來這放鞭炮告訴大家
那以後手札在哪辦活動我就去哪拍免費的
看要拿我是怎樣
想向我收錢我就可以告強制索財罪
不但免費外拍
還可以另外再撈一筆錢咧
我要奉勸有品的人不要隨意拍別人付費的活動

kbay10

部落格(1)
網路會員

8) 2009/07/03 21:40 

你很會幻想捏造嗎?看不懂字嗎?學學石頭大的用詞吧!結果不會誣告因為有證人作證!看來是你曾經不給有被打經驗也是你自己寫出的吧!

引言揖阿89:那以後手札在哪辦活動我就去哪拍免費的看要拿我是怎樣
................那是顯露出你自己的本性不是嗎!

你自己看不懂文章還要故意節外生枝阿..建議有品的人別任意揣測扭曲別人的字句‧

er8986


網路會員

9) 2009/07/03 23:33 


原發文者: kbay10 發文時間: 2009/07/03 21:40

  你很會幻想捏造嗎?看不懂字嗎?學學石頭大的用詞吧!結果不會誣告因為有證人作證!看來是你曾經不給..(恕刪)

-請在此輸入回應-


能證明不出錢的人就要強行去拍別人出錢外拍活動的證人一定更多
先動手強行去拍別人繳費外拍的人反咬說別人強行收費
會不會太滑稽
你若不強行去拍別人花錢辦的外拍活動
誰會要向你要收費
還要灌人家強制索財罪
如果你只是在公共場合拍山拍水有人來向你勒索過路費才是強制索財的流氓
我懷疑你的專業律師到底夠不夠專業
除了棚拍以外的外拍也大多在公開場合
你說公開場合就不能阻止你拍別人花錢的活動
這瞎咪歪理
既別人花錢包車的外拍活動就給人家尊重一下啦
這檔事不甘我事
為瞎咪要上來淌渾水
就是因為辦過外拍被不要臉的路人強行拍
感覺就向被強姦一直壓再心理很不爽
奉勸你有本事就自己花錢辦活動讓路人免費拍
不要去強行拍別人辦的活動
這個討論串看下來很奇怪
真正敢說公道話的有幾人
石頭大的話很含蓄你還不懂意思嘛
大家膽子小都怕得罪你
說起話來還都很保守
你自己還看不懂嘛
還是老話一句趕快去告那個被你強行拍的人
等你勝訴的好消息讓我們以後敢去別人的場子拍免費的
先跟你謝丫



Live小丸子


網路會員

10) 2009/07/04 08:33 

哇...... !

不知道我有沒有看懂這問題......?

攝影公司幫人拍照(包括外拍),不管對象是即將結婚的新人或是模特兒,

被拍攝的人的....服裝 & 造型和其他,都是屬於該攝影公司的智慧財產,對吧 ?

那麼在外頭遇上這種外拍活動時,非該攝影公司允許的人可以拍攝嗎 ?

如果答案是不可以的話,

那麼不管是手扎或是其他攝影團體舉辦的攝影活動,

沒得到允許的情況下,可以加入拍攝的行列.....對模特兒或其他對象進行拍攝嗎 ?

這是我想請教的問題.......,謝謝 !

忘了補充一下 :

如果答案是可以的,

那麼舉辦攝影活動所屬的各單位....他們該有的智慧財產權在哪裡 ?

舉辦的單位平白花了那麼多的心力在造型 & 服裝和其他安排,他們的權益在哪裡 ?

就因為攝影活動是在公共空間進行,所以智慧財產權蕩然無存嗎 ?

 

Live小丸子修改於2009年07月04日08:43

kbay10

部落格(1)
網路會員

11) 2009/07/04 14:08 
先搞清楚.我是只有遠距離拍活動車輛!沒有強拍活動裡的model!手札的外拍我至今未曾參與或一旁徹拍過一次!

jenhoxen


網路會員

12) 2009/07/04 14:13 
那你有付他錢嗎--如有付是付了多少? 若沒付如何了結?

kbay10

部落格(1)
網路會員

13) 2009/07/04 14:55 
過程如下:主辦人發訊息叫偶有空可企拍照紀錄一下壓根沒提到費用一個字(有留證據).事後當事人向偶伸手要錢未果〈以證據反問〉.另有人被索數百元!同樣是遠距離拍車者!觀光糖廠火車一小時發一班來回,糖廠或路邊拍照的人不在少數!沒想到有人看到內文還竟然扯到手扎人像外拍企啦?切.

推薦者: lin99y

er8986


網路會員

14) 2009/07/04 14:55 


原發文者: kbay10 發文時間: 2009/07/04 14:08

先搞清楚.我是只有遠距離拍活動車輛!沒有強拍活動裡的model!手札的外拍我至今未曾參與或一旁徹拍過一次..(恕刪)

-請在此輸入回應-

這事當然還牽涉向你要活動費的人的態度問題
如果他是對你說要拍就要付錢
不然就請你們不要拍
這樣說的通
如果他找一些人把你們團團圍住
然後很兇狠的態度硬要收費
表示或暗示不給錢就不准你們走或恐嚇要揍人
那他們就要吃官司了
當然我也沒在現場狀況無法很清楚
若他們以流氓式的強勢索財就一定要告
別讓壞人逍遙法外
若對方也只是表示要拍就給錢而已
那就想想對方辦活動的立場
自己也不要在想太多了


推薦者: lin99y, 采詠

Live小丸子


網路會員

15) 2009/07/04 15:24 
哇列.... 又不是說你拍他們,你沒看清楚啦 ! 那些是我的問題。
在我回應的下面搭上那種滿是驚嘆號的,好像是我嗆著你咧 ?
-----------------------------------------------------
如果真的拍了,像你的情況,我大概會跟他們知會,然後在他們眼前刪掉...走人吧 ?
不過前提是必須雙方都好聲好氣的,你所描述的情況好像不是多和善的狀況下。

如果是先邀你們去拍紀錄照,然後開始對現場的人收費(包括你們)
那麼就搞定他們吧,讓他們直接滅團。
你描述的情況只有上頭那些,我也只能這樣回覆,別咬我回什麼鳥話嘿。

奇怪,因為是觀光地區,現場拿傻瓜像機的人肯定不少,
那他們有沒有跟其他拿著消費型相機的人收費 ?

jenhoxen


網路會員

16) 2009/07/04 16:09 
原發文者: kbay10 發文時間: 2009/07/04 14:55
主辦人發訊息叫偶有空可企拍照紀錄一下壓根沒提到費用一個字(有留證據).事後當事人向偶伸手要..(恕刪)

這樣確實是蠻糟糕的~~你們有鬧得很不愉快才不用付嗎? 被要到錢的人又是什麼情況下甘願付幾百塊的呢?


推薦者: lin99y

edenwang


網路會員

17) 2009/07/04 18:54 

這不就是風景區的糖廠小火車嗎,假日開來開去的,如果我是遊客,我也會遠遠的拍個幾張,誰還管你是特殊的 包車活動不能拍呀???

 

如果是人家辦的 MD 外拍活動就不能拍了~  公共場所時看一下應該沒問題吧?
edenwang修改於2009年07月04日19:03

kbay10

部落格(1)
網路會員

18) 2009/07/04 19:13 
jenhoxen大問問題技巧不錯喔......!當然與主辦者鬧得很不愉快.........它是利用眾目睽睽之下大聲地當眾做出伸手要錢動作!沒有聚眾鬧事.因為此團活動還另外包含吃的喝的.拿紀念品.專屬解說導覽參觀!被要錢者只在路邊跟拍車覺得被它前後不一言論給耍了!

chung120


網路會員

19) 2009/07/06 23:43 

主辦人輸了

就算真的拍了,主辦人要自己去證明有拍,然後透過正當程序和解或求償

而不是強行索取他人財物

 

就算是強行限制他人行動自由都不行,就法律而言

 

 

 

 

 

jeans

部落格(2)
藝廊版主

20) 2009/07/07 13:03 
有趣的題目
如果路人照到火車就要付錢
是不是路人照到101大樓也都要付錢了呢?
照到你家.他家也得付錢呢?

推薦者: lin99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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