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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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辦單位的心態真的該調整...... 再怎麼樣一張獲選的好照片 竟然只值一張獎狀 與其要攝影人餓肚子 我看公務員以後薪水也改發獎狀好了
推薦者: 520 |
網路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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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到獎狀當壁紙...... 獲獎照片怎樣也比獎狀美吧 有的主辦單位還搞陰的 得獎公佈時偷改獎項.把最小獎增加 真是...........沒信用 怎不增加幾個大獎名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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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廊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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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真的
個人非常痛恨攝影比賽單位把攝影人當白癡.當廉價勞工在利用
試想攝影人為了一張好的作品需付出多少的代價
學習過程不說
光是油價高漲的年代
油資的付出就已經超過入選或佳作的獎金了
更何況旅程往返時間的付出
有時還要拍很多次才會有較出色的作品
還要跟很多攝影同好同場競技求得名次
區區幾百元或是一張獎狀就可以擁有使用權或版權
攝影人應該體認到這些不友善的主辦單位
大家一起全力予以抵制
否則攝影人只會淪為別人的利用工具.
推薦者: kent.pai, 520, 快拿, kny1102, 98111, joy558tw, jeans, scrumhalf, 何必認真, m6686, berich1688, 棟樑Harry, 填海, Bill, 老河馬 |
部落格(2) 藝廊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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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制+1 推薦者: 虹 |
部落格(2) 網路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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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的攝影比賽重點在報名人數
目的根本就不在攝影作品
windflow修改於2010年04月28日01:59 |
部落格(16) 終身 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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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發文者: 小游 發文時間: 2010/04/27 21:00
說真的 個人非常痛恨攝影比賽單位把攝影人當白癡.當廉價勞工在利用 試想攝影人為了一張好的..(恕刪)
-請在此輸入回應-
1.
攝影比賽規則只要說清楚,一個願打,一個願挨,這有什麼好抱怨的?
2.
參加攝影比賽如果只是為了賺取賞金,原本就有點「走不知道路」。對於這種人,主辦單位把他們當作白癡、廉價勞工也是理所當然的。畢竟,這個世界上,永遠有剝削者與被剝削者:只要有人希望被剝削,自然就有人樂得做剝削者。
3.
參加攝影比賽如果不是為了賺取賞金,為何要抱怨沒有賞金或賞金太少?
推薦者: 三米 |
網路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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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遠擺脫不了~
名利與權位
藝術不是無價的嗎 ?
那獎狀一張也要5塊錢 ~ 流入對價關係
不都是成為【那些人】眼中~ 都是一些庸俗之類
酸喔~千萬別為我吵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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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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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元就能讓一大堆人口水流不止,投稿作品堆積如山了,
如果你是主辦單位你會願意再多花好幾倍的獎金嗎?這是攝影人咎由自取的結果~怪不得人家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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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落格(26) 中區幹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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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還沒資格參加比賽
由於很多比賽的獎項與攝影人付出的心血極不對稱
明顯企圖就是用廉價取得作品使用權
未來即使有好作品也不會參加比賽
berich1688修改於2010年04月28日12:49 推薦者: jeans, 小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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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台灣的攝影文化與提升...是每個人的責任
花大把大把的錢買器材大有人在...花錢在學習美學和攝影的人卻只有少數
藝術..怎會是無價的...藝術若是無價那些作家吃飽沒事做嗎..沒有對價那養的起家..攝影只能當玩票
就是因為觀念如此..難怪許多人辦攝影展沒什麼人看...照片和圖庫也賣不到什麼錢.出書也只是虛名而已.版稅也賺不到多少...
台灣藝術文化的悲哀...讓台灣攝影文化落後歐美數十年..
而絕大部分的人不痛不癢..畢竟那些人覺得自己照片也沒什麼價值..當然眼裡看別人攝影也是如此.快門按下去就有了..難怪廠商越來越吃定這些攝影人
所處位置不同.高點不同....攝影觀點不同.所到達路的盡頭也就不一樣
別忘了...百分之80的錢是被百分之20的人賺走
而百分之20裡面的佼佼者卻不到百分之5
唯有把自己提升上來.大家有這樣共識和觀點.整個藝術價值才會跟著提升
而付出在攝影的那些人.背後的努力和辛苦是....人前永遠感受不到
bensom0421修改於2010年04月28日18:46 推薦者: 小游, Bil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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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berich1688
你的作品一直都很優秀..我建議你真的可以多投稿..有時候會有不一樣的驚喜和驚奇
就像.陳芳宜都在台灣巡迴辦攝影展了.他也是比賽常客...還有好多熟面孔ㄉ前輩呢
凡事多看正面的...看事情也是多看優點..對於好比賽就能當成是磨練自己和成就自己的向前動力
就像如果能和大師級一起切磋較量.說真的輸也會心服口服.讓自己了解自己攝影缺點哪裡可以更好.
......對於許多作品.有時候我們看自己很棒.但是總覺得深度不夠或缺少了什麼.
如果有所顧忌的話..切忌不要把最優秀的作品拿出來投稿就好..有的畫面相信大家都是同時拍好多張.你懂我的意思吧
至於版權問題
很多國外比賽..獲獎的話版權還是屬於自己的..主辦單位只有使用權....只是台灣現象比較奇怪
bensom0421修改於2010年04月28日19:01 推薦者: 小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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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是有對價關係,那就是商品,
既是商品買賣,就是各項交易條件,
雙方都有認同的才會成交
至於成交價格呢 ? 就是→
有多大的實力、就有多大的舞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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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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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是個粗俗的挑夫,也算是搬運工
當然講話也只能講些粗俗的話,
無法跟一些有涵養的雅客藝術家相比擬
若有講些不喜歡你聽的話,耶---就不要跟我一般見識
免得落入---物以類聚--跟我一樣是個粗俗的挑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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挑夫:就是挑一些人客要的東西,去給客戶
搬運工:就是把人客的鈔票,搬回來放在我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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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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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是有對價關係,那就是商品,
既是商品買賣,就是各項交易條件,
雙方都有認同的才會成交
至於成交價格呢 ? 就是→
有多大的實力、就有多大的舞台
..................................................
這個社會有多大實力並不一定會有多大舞台..懂嗎
因為變數太多了
這麼多人會在這裡討論攝影比賽.無非是希望舞台能發揮到最功能.(不要被作掉內定或搞小動作)
雙方有認知?很多時候比賽和主辦單位是很彈性的...比如說加碼...延期等等
對價並沒有不好.這是很現實問題.卻也是很實際問題.至少作品還有那價值....只是希望價值能多一些
還有..你並不是個粗人.也沒有人是粗人
大家都是愛攝影的人
推薦者: 小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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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謂【實力】呢 ? 列舉一些作參考
1. 本身具備的專業能力
2. 在特定生活圈的人際關係【點----線----面---立體】
3. 簡單說:人際關係 + 好運氣 + 能力 = 實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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始終相信:有多大的實力,就有多大的舞台
晚安................................希望一覺驚醒夢中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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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薦者: uffo, 三米 |
部落格(154) 評議顧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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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一直都在」莫拉克風災紀錄照片.影像徵選活動辦法 壹、 主旨: 莫拉克風災發生迄今已將屆一年,台灣南部大半區域皆受到風災的肆虐,造成人民生命和財產的嚴重損失。為詳實紀錄屏東地區風災由發生、重建和新生的歷程,辦理莫拉克風災紀錄「照片」及「影像」徵選活動。 貳、 主辦單位:屏東縣政府 參、 協辦單位:屏東縣政府研考處 肆、 徵選期間:即日起至民國99年5月31日(星期一)截止(郵戳為憑) 伍、 參加資格:歡迎社會大眾一起熱情參與 陸、 徵選題材:凡莫拉克風災由發生至災後重建期間,與風災相關的所有照片、影像,如設施建設、地貌樣景、生態環境、心靈療癒、產業再造等各種照片,拍攝地點和事件均限於屏東地區。 柒、 徵選內容: (一)照片徵選 1.規格 (1)一般相機拍攝照片使用135 或120 規格之正片或負片拍攝。 (2)數位相機拍攝照片最小需為600萬畫素以上。 (3)參與徵選之作品無論傳統底片或數位檔案均需沖印為無邊8×12照片,作品不得經電子影像處理、合成,不得裝裱、加色、格放、彩繪、翻拍、疊片,連作不收。 2.獎勵 (1)金牌獎1名:獎金8000元,獎狀乙幀 (2)銀牌獎1名:獎金5000元,獎狀乙幀 (3)銅牌獎1名:獎金2000元,獎狀乙幀 (4)入選30名:獎金900元,獎狀乙幀 3.規則 (1)每位參賽者投稿件數以5件為限。每張照片背面需浮貼參選報名表(如附件3,可自行複製),否則視同格式不符不予評選。 (2)前三名(金、銀、銅牌)得獎者不予重複,入選則不在此限。 (3)獲選名單擇期公布於本處網站(網址:www.pthg.gov.tw/planreo/Index.aspx),獲選者務必於接獲通知後一星期內(以郵戳為憑),將照片數位影像檔燒錄成光碟,以掛號郵寄予主辦單位,無法及時提供者,恕將取消獲選資格。 (二)影像徵選 1.規格:片長以3至8分鐘為限,檔名請註明作者姓名,檔案格式限於以Mediaplayer可播放格式,繳交光碟片一式三份。 2.獎勵: (1)金牌獎1名:獎金8萬元,獎狀乙幀 (2)銀牌獎1名:獎金3萬元,獎狀乙幀 (3)銅牌獎1名:獎金1萬元,獎狀乙幀 (4)入選10名:獎金2000元,獎狀乙幀 3.規則: (1)每位參賽者投稿件數以3件為限,每件影像作品均需填寫作品資料表,且光碟片外需另黏貼作品標籤(如附件4,可自行複製),否則視同格式不符不予評選。 (2)前三名(金、銀、銅牌)得獎者不予重複,入選則不在此限。 (3)影片中之旁白、字幕以華語、華文為主,若為外語發音請另外製作中文字幕。參賽者自行配音、特效及配樂,如有版權之音樂,需自行取得合法授權。 (4)寄送前請確認作品是否有播放問題(如停格及影音不同步等等),若因而影響評審分數,請自行負責。 捌、 附則 一、 參選者均需填寫以下兩種表格 (一)報名表:請清楚註明參加組別(照片組或影像組)。(附件1) (二)著作權約定書(如附件2) 二、 參選作品,概不退件,請自留底稿。 三、 獎項由評審會議視作品水準議定,必要時得從缺,請尊重本評審委員會議之決議,不得有異議。 四、 獲選作品之著作財產權歸主辦單位所有,主辦單位有公開展示及刊登平面、網頁、數位化重製、編印圖錄、重製、公開播送、公開演出、公開傳輸、改作、編輯、散布之權利,不另給酬。 五、 參賽作品若涉及智慧財產權等法律問題,作者需自行處理,與主辦單位無涉。得獎作品如事後發現,或經人檢舉係冒名、抄襲、拷貝、仿冒者,以及有數位影像合成、修改,或作品拍攝地點不在此次比賽所規定之範圍內,經查核屬實即取消入選資格,並追回獎金,不得異議,如有違法行為將由當事者自行負責。 六、 收件地點:900屏東市自由路527號 屏東縣政府研考處研究發展科收。信封上請標明參加「『愛,一直都在』莫拉克風災徵選活動○○組」。(照片組或影像組) 七、 活動網址及簡章下載屏東縣政府研考處網頁:www.pthg.gov.tw/planreo/Index.aspx 八、 活動洽詢:08-7320415 轉6311 許小姐 傳真:08-7330743 e-mail:a001101@oa.pthg.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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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DDT1960
你的想法很好..只是這社會很多事情事不公平的.所以有實力不一定會壯大.我在重申一次.機運更重要
其實.在我許多的貼文裡面...想法都很簡單.也歡迎大家共同來討論話題..我的想法也不一定完全正確
只是我相信.在這麼大的攝影網站裡面...不只愛攝影的人會看..廠商.承辦單位也會來注意..有討論一定有效
我一直有個觀念就是.任何事情.包含攝影也是.部落格貼圖或文章也是..都必須是使用者付費.好比我前篇文章.鳥照片判陪12萬的故事.12萬事小..但是處世態度很重要.天下沒有不勞而獲的
雖然每個人想法和觀點不一樣..但是很多人是必須被教育的..才會懂得尊重創作和智慧財產權
換言之
攝影比賽也是如此...台灣攝影人的出口真的機會很少.有時候攝影人幾頁貼圖穿插上個雜誌.就自爽的要死.卻不知道如何和廠商或雜誌社談條件.就算出書也要會要求出整本自己的套書不是嗎
在自我都先扁低了.許多時候廠商都會認為是應該的也沒什麼
如果說..遇到不公平的比賽.各位攝影人都夠團結...那主辦單位下次哪還敢太明目張膽..
攝影比賽你說的對價關係是沒有錯..但是既然有機會那為什麼獎金不提高一些..這些都可以建議阿.而且獎金也是用納稅人的錢阿
(就像對岸的世博宣傳.台灣觀光局請日本人來台灣攝影..拍台灣彩風花了5000萬給日本攝影團隊..那為什麼不是給台灣人拍..就算拍的在好.有我們當地的每天在拍的好嗎...而台灣攝影比賽金額卻總是少的可憐)
別忘了.會哭的小孩子才有糖吃....以台南比賽來說.獎金真的少的可憐.比起外縣市的話...而我每次出去攝影遇到文化局的.我都會建議官員.給他念一念多舉辦比賽.或提高獎金.因為他們本來就有預算和經費阿
在日本有許多攝影人是靠比賽在賺獎金的..相信台灣也是.比賽久了你就會發覺.每次得獎名單上都是熟面孔..而攝影比賽何嘗不也是一種小小的收穫和補償
我想當自己很認真...很重視在做一件事情時候...你自己的想法就會有所改觀..
順便給很多人一提的是.不要總是想著花大錢買器材...要想如何讓器材幫你賺點錢回來.
推薦者: 小游, jeans, berich16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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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nsom大見解真是針針見血.拳拳到肉
很多政府單位編了預算
卻執行不力沒達到效果
真是浪費納稅人的錢
更過分的還暗藏弊端
很多事沒證據但明眼人都看得出來
推薦者: 虹 |
部落格(26) 中區幹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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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benson兄肯定小弟的拙作
"但是總覺得深度不夠或缺少了什麼"
小弟正是有這種感覺...所以我說我不夠格比賽
將來的事..就將來再說囉...先提昇自己作品的水準比較重要^^
很感謝您的建議
推薦者: 虹 |